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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综合辅导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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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综合辅导课程

2 目录 一、新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变化点 二、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实务 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最新政策解读
四、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会计核算深度理解 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最新政策解读

3 一、新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变化点

4 一、新版生产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2.0变化点 (一)系统主要新增功能介绍 1.系统可自动带出管理员登录用户名“sa”功能,无需企业用户另行输入。

5 2. 增加多选项卡录入功能,企业用户可同时打开多个明细表录入界面进行操作,方便电子数据的采集。

6 3.增加了 “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未认定)” “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未认定)”

7 【政策依据】总局2013年30号公告第二条9类企业及第三条所列企业需要填写“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表,除此之外的企业填写“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未认定)”、“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未认定)”表。 1)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8 填表说明: 1. “收入凭证号”:若1张报关单对应的出口收入凭证超过两个的,应分行进行填写; 2
填表说明: 1.“收入凭证号”:若1张报关单对应的出口收入凭证超过两个的,应分行进行填写; 2.“金融机构代码”:填写3位数的银行行别代码,如工商银行填写102 3.“银行业务编号”:各商业银行的出口收入凭证上的银行业务编号名称不统一,“银行业务编号”应填写出口收入凭证上的“业务编号”或“我行业务编号”等; 4.“非进口商付汇”:填报原因说明的,应同时附送相关资料,如出口合同等,出口合同号应填写在备注栏; 5.“非进口国付汇”:填报原因说明的,应同时附送相关资料,如出口合同等,出口合同号应填写在备注栏。

9 2)出口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10 填表说明: 已收汇金额:该报关单下已收到的货款金额 未收汇金额:出口销售金额-已收汇金额 未收汇比例:系统自动生成无需填写 不能收汇代码:按照企业自身的情况选择填写 合同收汇日期:按照出口合同上约定的收汇日期填写 出口合同号:报关单对应的出口合同

11 4.增加了“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录入”

12 【政策依据】: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出口退(免)税预申报后,应及时审核并向企业反馈审核结果。如果审核发现申报退(免)税的凭证没有对应的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企业应按下列方法处理。。。除上述原因外,可填写《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将缺失对应凭证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数据和原始凭证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 (总局2013年61号公告)

13 填表说明: 1.“所属期”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401 2. “申报批次”:同一个申报年月的数据,可分为不同申报批次,用于同一个月多次申报 3.“序号”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 4.“单证种类”说明:无相关电子信息单证种类,如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 5.“单证号码”规则:查询报关单信息的,单证号码填写18位报关单号码;查询发票信息的,单证号码填写发票代码和号码;查询代理证明信息的,单证号码填写10位或17位代理出口证明号码; 6.“出口(开具)日期”:报关单的出口日期,或认证发票、代理证明的开具日期; 7.“是否确认或认证”:出口报关单电子口岸提交了或增值税发票认证了选是

14 5.增加“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 ”

15 【政策依据】: 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如果企业出口的货物劳务及服务申报退(免)税的凭证仍没有对应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 ,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以下资料: (一)《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 (二)退(免)税申报凭证及资料。 (总局2013年61号公告)

16 填表说明: 1.“所属期”规则:4位年份+2位月份,如:201401 2. “申报批次”:同一个申报年月的数据,可分为不同申报批次,用于同一个月多次申报 3.“序号”规则:4位流水号,如:0001、 4.“单证种类”说明:无相关电子信息单证种类,如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 5.“单证号码”规则:查询报关单信息的,单证号码填写18位报关单号码;查询发票信息的,单证号码填写发票代码和号码;查询代理证明信息的,单证号码填写10位或17位代理出口证明号码; 6.“出口(开具)日期”:报关单的出口日期,或认证发票、代理证明的开具日期。

17 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实务操作

18 二、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操作 (一)手册核销资料报送要求 1、首次申请核销申报资料。进料加工申报电子数据,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发送。 2、取得税务机关反馈的实际分配率进行确认并调整后再次申报所需资料: (1)生成进料申报电子数据 (2)打印相关报表:《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出口报关单)》。

19 (3)2013年度海关已办理核销的电子手册,需报送申请核销手册的海关出具的《加工贸易结案通知单》。对确认反馈的数据缺失或与纸质报关单不一致的,企业应及时向报关海关申请查询,同时附送相关报关单原件、向报关海关查询情况的书面说明。 (4)2013年以前海关已核销的手册,属于电子化手册的,有海关结案信息反馈的,报送资料同第(3)点;属于电子化手册无海关结案信息反馈的,需报送加工贸易结案通知单、加工贸易电子手册报核表头、报关单比对结果、电子化手册核销申请表、进/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属于纸质手册的,需报送整本手册复印件及加工贸易结案通知单。

20 (二)企业端具体操作流程 1、申请核销申报 (1)数据采集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进料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模块中进行数据采集。字段“报核起始时间”,“C”开头的手册不填,“E”开头的填报。

21 (2)生成进料加工申报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进料向导“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模块,生成所属期201401的进料加工申报数据,并记下申报数据存放的路径(如下图所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发送进料申报数据(注意选择:进料核销申报选项)。

22 2.实际分配率核对并调整 (1)读入反馈数据 取得管理所发送的进料加工反馈数据,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进料向导“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模块进行数据读入。 (2)核对实际分配率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进料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模块,根据进料加工手册实际发生的进出口情况,对税务的反馈表中手册的实际分配率进行核对,具体核对进/出口报关单份数、进口美元金额、出口美元金额等(如下图所示),对确认相符的,点击确认意见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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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对确认税务反馈的数据与企业的进料加工手册实际的进出口情况不一致的,需再次向税务机关申请“加工贸易核销反馈信息”。取得反馈信息后,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进料向导“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模块,读入反馈数据。进入进料向导“第五步:进料加工反馈查询核销报关单明细查询”,通过搜索按钮,设定相关条件(如下图),核对相关手册的进、出口报关单信息(注意:进出口标记“I”为进口,“E”为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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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3)调整核销手册的进/出口数据 ①有海关结案信息反馈的,经核对,税务提供的进料加工进/出口报关单核销数据与企业实际不一致的,对税务反馈数据缺失或与纸质报关单不一致的,企业应及时向报关海关申请查询,并根据相关手册实际发生的进出口情况将缺失或不一致的数据在进料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或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模块中进行数据采集。

27 ②无海关结案信息反馈,但以前曾对进口料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的,分别对该手册的进口、出口,按照出口退税申报的历史数据的总额,进行合并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出口)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综合据查询退(免)税数据查询(全部)出口货物明细数据查询”模块,查询并打印相关手册对应的出口明细(包函总计金额)清单。虚拟一张出口报关单,进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其中:出口日期、申报日期、出口报关单号、出口商品代码、贸易方式代码、报关海关代码,按该手册某一笔出口报关单上的信息进行采集,其中:数量、美元销售额、人民币销售额以该本手册的总计金额采集。同时,相关手册有间接出口业务的,按每笔出口明细进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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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进入“出口料件明细数据查询”界面,点击左上角的搜索按钮,屏幕显示以下对话框(如下图所示),点击添加条件按钮,属性:进料登记册号;值:具体的手册号码;逻辑条件:等于;逻辑关系:并且,然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显示查询结果。

30 点击左上角的导出按钮,系统显示以下对话框(如图),在可打印字段的选择框内选择需要的字段,点击 > 按钮,相应字段自动到所选择字段框内。

31 点击导出Excel,系统自动将相关数据导出到excel电子表格。对系统导出的数据进行加工,求合计算并打印。计算合计数的字段有出口数量、美元离岸价、人民币离岸价。具体的计算结果如图所示。

32 通过“综合数据查询退(免)税数据查询(全部)进料加工业务数据查询进口料件明细数据查询”模块,查询并打印相关手册对应的进口料件明细(包含总计金额)清单。虚拟一张进口报关单,进行“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其中:进口日期、申报日期、进口报关单号、料件商品代码、贸易方式代码、报关海关代码,按该手册某一笔进口报关单上的信息进行采集,其中:数量、美元到岸价、人民币到岸价以该本手册的总计金额采集。对进料余料结转、边角料内销需调减料件,按每笔报关单的数据,以负数金额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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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进入“进口料件明细数据查询”界面,点击左上角的搜索按钮,屏幕显示以下对话框(如下图所示),点击添加条件按钮,属性:进料登记册号;值:具体的手册号码;逻辑条件:等于;逻辑关系:并且,然后点击确认按钮,系统显示查询结果。

35 点击左上角的导出按钮,系统显示以下对话框(如图),在可打印字段的选择框内选择需要的字段,点击 > 按钮,相应字段自动到所选择字段框内。必选的字段有:所属期、序号、进料登记册号、进口报关单号、进口商品代码、进口商品名称、计量单位、进口数量、美元到岸价、人民币到岸价、海关实征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点击导出Excel,系统自动将相关数据导出到excel电子表格。

36 对excel内的数据进行加工,计算该手册的进口数量、美元到岸价、人民币到岸价、组成计税价格相关栏次的合计数。

37 ③无海关结案信息反馈,且进口料件以前未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需在“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中根据该手册的进口报关单逐笔录入。出口根据出口明细历史数据合并申报。
(4)重新生成进料加工申报数据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进料向导“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模块,生成所属期201402的进料加工申报数据,并记下申报数据存放的路径。 打印《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出口报关单)》等报表。 进料加工申报数据再次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发送,纸质资料报主管税务所审核。

38 3、读入审核确认结果,办理计划分配率备案并进行次月的出口退税申报
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进料向导“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模块,读入税务机关最终审核确认的手册核销的反馈数据后,重新办理2014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的备案,然后再进行下个所属期的出口退税申报。

39 三、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政策解读

40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沿用的重要政策 新颁出口退税政策 关联政策 出口退税 政策体系

41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财政部、国税总局 1、 新 颁 出 口 退 税 政 策 国家税务总局 体 系 财税2012年39号
总局2012年24号公告 总局2013年12号公告 总局2013年30号公告 总局2013年47号公告 总局2013年61号公告 总局2013年65号公告 总局2014年第11号公告 总局2014年第13号公告 外汇管理局 外管2012年1号公告 汇发2013年20号

42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2、沿用的重要出口退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总局2010年11号公告 国税发【2005】199号
国税函【2009】104号 国税函【2010】367号

43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3、关联的涉税政策 财政部、国税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总局、海关总署 2013年31号公告 财税【2013】37号
总局2013年32号公告 财税【2013】37号 2013年31号公告 财税【2013】106号

44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1、新颁政策(1) 文号 颁布机构 时间 简评 财税2012年39号 财政部、国税总局 2012年7月1日执行
1、94年以来所有政策的总结与修订; 2、对生产、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时限、范围、计算及单证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总局2012年24号 国税总局 外管2012年1号 外汇管理局 2012年8月1日执行 1、取消外汇核销单,有逐笔核销改总量核查; 2、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投入使用。 1、新颁政策(1)

45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1、新颁政策(2) 文号 颁布机构 时间 简评 总局2013年12号 国税总局 2013年4月1日执行
39号文、24号公告的细化和完善; 废止了外汇核销的内容; 明确了15种不得退(免)税、适用增值税征税的条款; 总局2013年30号 2013年8月1日执行 出口企业须在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提供报表和单证的九种情形; 生产企业未收汇的,“W”标志; 收汇率小于70%的。 1、新颁政策(2)

46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1、新颁政策(3) 文号 颁布机构 时间 简评 汇发2013年20号 外汇管理局 2013年6月1日执行
加强对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的分类管理,加大对存在异常或可疑情况企业的核查力度; 加大外汇管理核查检查力度,强化监测分析和公开披露 总局2013年47号(已被2014年11号公告取代) 国税总局 2013年8月1日执行 明确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 明确兼营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及变更、计算、申报递交资料以及放弃免税的申明等有关规定 1、新颁政策(3)

47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1、新颁政策(4) 文号 颁布机构 时间 简评 总局2013年61号 国税总局 2014年1月1日
无疑点申报,单证必须收齐; 如在申报期截止日之前信息比对不成功,可以递交相关资料说明,退税申报不受时限限制。 总局2013年65号 延期申报的审批,以及延期申报与免税的衔接; 放弃退(免)税,选择征税或免税,36个月不得更改; 境内关外可以人民币结算; 出口转内销证明的开具规定; 免税无须申报,单证备案制。 1、新颁政策(4)

48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1、新颁政策(5) 文号 颁布机构 时间 简评 总局2014年13号 国税总局 2014年4月1日
中小企业可以“飞单”至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认可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实质是代理出口)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外贸、融资等综合服务。 税总发2014年31号 2014年1月1日 出口退税列入行业指令性重点检查的范围,属首次;(出口骗税情况分析) 外销增幅较大、敏感口岸出口; 检查账务、往来及单证备案; 增值税发票专项检查。 1、新颁政策(5)

49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2、沿用政策 文号 颁布机构 时间 简评 总局2010年11号 国税总局 2010年9月1日执行
加强出口退税管理,防止骗取出口退税的现象发生。 国税发【2005】199号 2006年1月1日执行 单证备案制度 国税函【2009】104号 2009年4月1日执行 简化单证备案制度,【2005】199号第四条停止执行。 国税函【2010】367号 2010年8月1日执行 总局发布关注商品目录。 2、沿用政策

50 一、出口退税政策体系 3、关联政策 文号 颁布机构 时间 简评 财税2013年37号 财政部 国税总局 2013年8月1日执行
1、全国开展营改增,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广播影视行业; 2、废止了2012年度110、111号文件 总局2013年第32号 2013年9月1日执行 受营改增以及海关完税凭证认证的政策影响,总局全面调整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体系。 新的报表体系一主五附 总局、总署2013年31号 海关总署 2013年7月1日执行 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 比对有最长三个月的稽核期; 会计科目增设二级科目“待抵扣进项税额” 财税2013年106号 2014年1月1日执行 1.铁路运输及邮政业纳入营改增; 2.取代2013年第37号文。 3、关联政策

51 二、出口退税政策要点掌握 Main points 1 3个范围 2 3张单证 3 3个时限 4 5项管理 5 3个系统

52 免抵退税视同自产产品范围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范围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税范围 三个范围

53 范围1:生产企业视同自产货物范围 视同自产产品 中小型制造企业 大型制造企业① 1、符合条件的外购货物② 2、符合条件的自产配套出口产品
3、认定的集团公司内部间购买的自产货物 4、符合条件的委托加工货物 5、中标机电、承包、援外、投资等 6、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 外购出口的货物与本企业自产货物同类型或具有相关性

54 范围1:生产企业视同自产货物范围 ①大型制造企业 ②符合条件的外购货物 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无违法记录; 一般纳税人;
持续经营2年及以上; 纳税信用等级A级; 上一年度销售额5亿元以上 ②符合条件的外购货物 与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名称、性能相同。 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或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给本企业使用的商标。 出口给进口本企业自产货物的境外单位或个人。

55 【例题】一家毛巾厂这个月接到订单2万条,但是企业的生产能力只有1万条。如果在以前,企业老板可能因为生产不了而推掉多出的订单,或者向其他企业购买1万条毛巾再用于出口,但是这买来的1万条毛巾不能退税,企业可能没什么利润。而现在,这买来的1万条毛巾,如果符合条件,企业就可以视同自产毛巾申请出口退税了。

56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范围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范围 1、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 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 3、9803软件产品 4、含金、铂、钻产品 5、计划内出口的卷烟 6、已使用过的旧设备 7、非出口企业委托出口的货物 8、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 9、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 10、油画、花生果仁、黑大豆 11、非增值税专票(普通发票、收购凭证、收购发票,非税收入) 12、来料加工复出口 13、特殊区域内的企业出口的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14、以人民币现金作为结算方式的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从所在省(自治区)的边境口岸出口到接壤国家的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 15、以旅游购物贸易方式报关出口的货物 外贸企业常见

57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范围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范围 免税出口货物分类 分析理解 1、国家批准设立的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货物 区别与视同出口货物中的“免税品经营的企业”,那是特指中国免税集团 2、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关外向境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 3、同一特殊区域、不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之间销售特殊区域内的货物 关外向关外销售关外的货物 外贸企业常见

58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范围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范围 免税出口货物分类 分析理解 1、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增值税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劳务 自营出口逾期申报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出口货物劳务 代理出口逾期开证 3、已申报增值税退(免)税,却未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增值税退(免)税凭证的出口货物劳务。 单证不齐(报关单)

59 √ 范围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税范围 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款 国家税务总局[2013]第12号公告,第五款(九)条,共计15项:
(发票)进货凭证为虚开或伪造;(发票) (发票)系非正常户开具; (发票)抵扣联与记账联内容不符; (发票)货物劳务与实际销售的货物劳务不符; (发票)金额与实际购进交易的金额不符 ; (发票)名称、数量与相关国内运输单据等凭证不符 ; (报关单)出口日期早于生产企业自产货物发货时间; (报关单)出口货物与生产企业自产货物不符;

60 √ √ √ √ √ 范围3: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征税范围 三个范围 (能力)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
(供货方)销售的自产货物,其生产设备、工具不能生产该种货物; (供货方)销售的外购货物,其购进业务为虚假业务; (供货方)销售的委托加工收回货物,其委托加工业务为虚假业务; (单证)提单或运单等备案单证为伪造、虚假; (单证)报关单虚构

61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2 免抵退税申报用3张凭证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出口货物报关单 1 海关进口完税凭证 2 出口发票 3

62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出口货物报关单 1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1、出口退税专用 2、海关编号:18位 3、海关代码:10位 4、出口日期 5、提运单号 6、境内货源地 7、成交方式 8、商品编码 9、商品名称 10、数量及单位 11、海关验讫章

63 主要要素:填发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增值税额 必须先比对后认证之后,才能做为出口退税的单据。
海关进口完税凭证 2 进口货物复出口的重要单证; 主要要素:填发日期、货物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增值税额 必须先比对后认证之后,才能做为出口退税的单据。

64 出口发票 3 通用机打发票,一式五联; 主管税务机关购买,软件自上海国税网站下载; 名称、计量单位、数量要与出口报关单保持一致; 出口单价按报关单FOB价格(如果是CIF价,按95%与关单上扣减运保费后孰小原则),汇率按开票当月1日汇率;

65 出口退税的三个时限 认证时限 申报时限 单证收齐时限

66 单证:1)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 认证期:180天 超过认证期如何处理?
时限1:认证时限 三个时限 单证:1)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 认证期:180天 超过认证期如何处理?

67 时限2:申报时限 三个时限 每月申报时限为1-15日,节假日顺延。

68 时限3:单证收齐时限 三个时限 4月申报期限内,收齐—免抵退 5月申报期限内,未收齐—免税 6月申报期限内,未收齐—征税

69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4 免抵退税的5项管理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资格认定与变更 1 免抵退税纳税申报 4 计税依据与计算 2 免抵退税申报流程 5 免退税的会计核算 3 免抵退税年度清算 6

70 管理1:免(退)税认定、变更及注销 五个管理 1、认定除纸质资料外,还需提供电子数据;
2、变更前后的管理,注意未申报免(退)税的库存商品,应转内销; 3、免抵退变更为免退税的,进项增值税或海关完税凭证不得作为免退税的依据。 4、注销流程:先注销税务登记,在注销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

71 管理2:计税依据及免抵退税计算 一、计税依据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扣除出口货物所含的海关保税进口料件的金额后确定。

72 管理2:计税依据及免抵退税计算 五个管理 二、免抵退税的计算(五步法) 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73 管理2:计税依据及免抵退税计算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的免抵退税额与第四步比较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当期的免抵税额。

74 管理2:计税依据及免抵退税计算  2、如果出口企业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计算过程依然为五步,不同的是第一步和第三步需要做一个修正,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正的剔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公式同上。 第三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同上。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同上。

75 管理3: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五个管理 1、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在购进国内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注明的价款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相应的会计科目。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和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也应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营业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6 出口货物外销收入的入账时间 上述时间的先后顺序是如何排列的? 1、外销过程中涉及到的关键日期: 发货日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从工厂发出;
报关单“申报日期”:申报过卡时产生报关号的日期; 报关单“出口日期”:报关单结关的日期﹐也就是货物装船离港的日期; B/L“装船日期”:船公司签发提单上“吊柜上船”日期; 提单签发日期:船公司签发提单日期; 出口发票日期:企业开具出口发票(或形式发票)的日期; 收款日:企业收到境外付汇的日期; 企业收到报关单日期:出口企业收到从货代公司寄来的报关单日期。 上述时间的先后顺序是如何排列的?

77 2、外销收入确认时间的规定: 出口货物销售收入的记账时间是按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定的。 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单, 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 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收入的实现;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38条第4项);

78 管理4:免抵退税纳税申报表填列 ①外销收入要根据收入确认的原则予以确认,并在纳税申报表中进行申报。纳税申报表主表第7行“免抵退出口货物及服务销售”栏;附表一第15行“出口货物” 对应的第3列“普通发票”项下的“销售额”。 ②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要在附表二的第18行填列,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货物申报明细表》第14列“出口销售额×征退税率之差”相符;与《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0行“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相符。 ③所属期免抵退应退税额应该在次月的增值税申报表主表第15行填列。

79 管理5: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流程 五个管理 1、增值税纳税申报 2、免抵退税预申报 3、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80 管理6: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年度清算 1)报关单及收汇单证的要求:申报期截止日前,与2013年度出口货物报关单对应的收汇凭证(复印件)应整理成册,留企业备查。 见《出口收汇明细备查表》 注意:第三方支付货款的问题

81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Stylish Design 2)备案单证要求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国内采购环节 出口环节 1、出口合同(或大合同下的订单) 2、国际运输合同(委托报关合同) 3、提单(或运单) 4、场站收据 5、装箱单(装货单) 6、出口发票(任意联次) 7、出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8、结汇水单(复印件) 1、采购合同(或大合同下的订单) 2、国内运输合同 3、供货商发货单 4、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82

83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5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增值税退免税申报3个系统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1 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 2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3

84 电子口岸 1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国税总局 海关总署 互联网 企业用户 出口退税系统架构 退税报关单 出口报关单 接收回执 查询并报送数据
各主管国税局 国税总局 海关总署 各直属海关 接收回执 退税报关单 出口报关单 电子口岸 互联网 企业用户 查询并报送数据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1 出口退税系统架构

85 二、出口退税政策要点掌握 New Taxrebate Main Points
电子口岸执法系统 1 数据中心 数据查询 数据下载 数据报送

86

87 输入18位 报关单号 可查询结关信息

88

89 二、出口退税政策要点掌握 New Taxrebate Main Points
名录管理 外汇收支业务管理 企业报告和登记 非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 分类管理 罚则 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 2

90 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 2

91 如指标被红色或绿色填充,则说明指标存在异常!

92

93 二、出口退税政策要点掌握 New Taxrebate Main Points
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 2 【注意事项】: 1、外管的名录管理; 2、总量核查; 3、收汇时间与实际业务发生时间差异:贸易融资及信贷报告,预收预付超30天,延收延付超90天; 4、收汇时间与实际业务产生金额差异:出口额大于、小于出口收汇金额.

94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货物贸易外汇检测系统 2 二、外贸企业最新政策梳理 New Taxrebate policies 退 【政策依据】:外管局2013汇发20号公告、国税总局2013第30号公告 【管理要求】: 外管:严防货物流和资金流不匹配的显现,降级; 税务:外管B级的、收汇率低于70%的需要提供外汇结汇水单;“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

95 二、出口退税政策要点掌握 New Taxrebate Main Points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2.0 打印 数据采集 预审正审 身份建立 系统配置 参数配置 身份凭证 出口明细采集 增值税纳税采集 发送预审信息 预审反馈处理 退税正式申报 免抵退汇总表 免抵退明细表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3

96 补充资料:出口退税最新政策解读

97 如何理解? 1)收汇要求: 必须在申报截止日(4月18日)收汇,并提供收汇资料; 未在申报截止日收汇,又不能说明原因,免税。
1、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公告第30号 《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 1)收汇要求: 必须在申报截止日(4月18日)收汇,并提供收汇资料; 未在申报截止日收汇,又不能说明原因,免税。 如何理解?

98 2)九类企业的处理: 九类企业分两部分,一是被重点监管或降级的;二是被处罚或者作假的。 申报退税时要提供结汇资料和《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不能说明原因未收款,不得办理退税或者免抵退税。 3)2014年5月1日以后的新政: 上一年度收汇率低于70%,自5月1日起,申报退税时,要提供收汇资料和《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99 4)跨期合同的处理: 跨期合同指跨越申报截止日的出口合同。 合同到期日的次月必须收汇并申报退税,否则免税。

100 2、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公告第61号 《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 》 无疑点申报:
申请查询:电子信息尚未比对到,排除录错、操作遗漏因素,填报《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 》; 申请备案:申报截止日,电子信息依然没有比对到,截止日前填报①《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②电子数据;③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不算逾期。

101 1)延期申报与免税衔接:申报延期的批复在免税期以后,如批准,不受时限限制;未批准,可参照免税执行;
3、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公告第65号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 1)延期申报与免税衔接:申报延期的批复在免税期以后,如批准,不受时限限制;未批准,可参照免税执行; 2)可以选择放弃免(退)税:一旦放弃,6个月不得变更。

102 3)委托代理出口:《委托代理出口证明》需提供委托方主管税务出具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
4)出口转内销证明新规定:需提供出口合同、销项计提税金证明 5)免税新规: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

103 四、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会计核算的深度理解

104 如何正确理解“免、抵、退”税? 生产企业退的是什么税? 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有什么区别? 为什么要采用“免抵退”办法?

105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层层理解: 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该退的是什么税? A:上游采购环节承担的用于制造自产产品的流转税。
2、如果生产的产品,全部用于内销,很好理解,就是交纳增值税。 3、如果全部用于出口,进项应该全部退还给企业,但在某一个时间内,进项采购总量相同的情况下,出口100美元和出口1000美元,退税应该相同吗?显然不行。于是,在设计政策时,便增加了一个以出口销售额与退税率乘积做为上限的指标。

106 4、在既有内销又有外销的情况下,如何计算应退税额?
A:生产企业的每一个产品都是由不同原材料加工而成,已改变了购进原材料的形态,其中多少是用于出口的、多少又是用于内销的?不好区分。在内外销收入很明确的情况下,假定全部进项税额(M)中有A是用于内销的、B用于出口的,则内销应纳税额为:内销销项-A,外销应退税额=B-征退税之差(还要和上限比较);因为A和B无法确定,但A+B是明确的;因此,就产生了生产企业内销应纳税额和应退税额相抵的算法—“免抵退”税方法。 退税“上限”称之为“免抵退税额”; “征退税之差”,即除了退税部分的税额,不可以抵扣也不可以免除,“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如果应退税额大于应纳税额,则有退税,但还是要和上限比较。

107 5、生产企业与外贸企业在出口退税核算方面的区别:
生产企业征退合一计算,免抵退税方法;外贸企业征退分开计算,内销交纳税金,通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实现,外销退税通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申报实现; 生产企业计税金额是出口销售额,外贸企业是购进货物的成本 6、生产企业采取免抵退税办法的优点: 减少生产企业资金占用。增值税纳税是月末计算次月交纳,而退税往往要经过2-3个月周期,如果分开核算,出现交税快,退税慢的情况,合并计算就会避免。

108 “免抵退”税五步计算法★ ★ ★ “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免抵退”税五步计算法★ ★ ★

109 出口“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计算分两种情况:
  1、出口企业全部原材料均从国内购进: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第一步计算的数额)-上期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第二步与第三步相比,谁小按谁退):   注意:第二步大于第三步的情况下,当期应纳税额与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第三步算尺度的免抵退税额与第四步比较确定的应退税额的差额为当期的免抵税额。

110  2、如果出口企业有免税购进原材料的情况,计算过程依然为五步,不同的是第一步和第三步需要做一个修正,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修正的剔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公式同上。 第三步修正的尺度: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免税购进原材料的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同上。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同上。

111 2、会计处理与例题 (1)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在购进国内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应按照《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注明的价款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等相应的会计科目。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和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也应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做如下会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营业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12 (一)生产企业一般贸易出口退(免)税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例1】某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8月出口销售额(CIF价)120万美元,预估运保费20万美元;本期单证和信息不齐销售额为3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110万元人民币,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美元汇率为6.84。则当期账务处理如下: (1)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公司(美元) 贷:营业收入——外销收入 其他应付款——运保费 l

113 (2)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公司(人民币) 贷:营业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114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销售额(CIF价)一运保费)×汇率×征退税率之差 =( )× 6.84×(17%-l3%)= 借:营业成本----出口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 ( )= 期末留抵税额=486400

115 免抵退税额=(本期单证、信息齐的出口销售额(CIF价)一运保费一单证、信息不齐的收入)×汇率×退税率
=( )×6.84×13%=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所以 应退税额=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一应退税额= =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免抵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析(丁字账)
借方 贷方 子目 金额 进项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1,100,000 136,040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 340,000 273,600 622,440 小计 1,236,040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额 免抵税额

117 当期末留抵小于免抵退税额时,退税退的是期末留抵;当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余额为零;
企业依据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免抵退税汇总表》,在次月申报期内,把应退税额填入“免抵退税应退税额”栏

118 增值税纳税申报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 【例2】若该企业2008年9月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本期单证和信息不齐销售额为40万美元,当月收到2008年8月出息齐全,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110万元人民币,当月支付上月出口货物的运保费20万美元,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税率适用l7%,退税率适用13%,美元汇率为6.84。则当期账务处理如下:

119 (1)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 ×6.84= 借:应收账款——××公司(美元) 贷:营业收入——外销收入 (2)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公司(人民币)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根据采购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120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收入×汇率×(征税率-退税率)= ×6.84×(17%-l3%)= 借:营业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元): 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 ( + )= 期末留抵税额=

121 免抵退税额=(本期单证、信息齐的出口收入-本期单证信息不齐收入+本期收齐以前各期单证信息出口收入)×汇率×退税率
=( )×6.84×13% = 由于期末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所以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 =0 根据计算的应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6)根据支付的2008年8月的运保费 借:其他应付款----运保费 贷:银行存款

12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析(丁字账)--免抵退税小于留抵税额
借方 贷方 子目 金额 进项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1,100,000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 340,000 218,880 444,600 小计 1,003,480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额 免抵税额 本期留抵:96,520

123 增值税纳税申报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 【例3】若该企业2008年10月出口销售额(FOB价)80万美元,其中当月出口有30万美元未拿到出口报关单(退税专用联),当月收到2008年8月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专用联)20万美元(FOB价),2008年9月出口货物的报关单(退税专用联)3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 000万元人民币,当期进项发生额80万元人民币,收到2008年8月出口货物货款100万美元。收款当日汇率为6.82。该企业销售的货物的征税率适用17%,退税率适用13%,出口记账美元汇率6.84。则当期账务处理如下:

124 (1)根据实现的出口销售收入: ×6.84= 借:应收账款——××公司 (美元) 贷:营业收入——外销收入 (2)根据实现的内销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一一××公司(人民币) 贷:营业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根据采购的原材料(元):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125 (4)根据计算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外销收入×汇率×征退税差 = O0×6.84×(17%-l3%) = 借:营业成本——外销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计算应退税额、免抵税额(元):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货物应退税额) = ( ) =

126 免抵退税额=(本期单证、信息齐的出口收入一本期未收齐单证、信息出口收入+本期收齐以前期单证、信息出口货物的收入)×汇率×退税率=( )×6.84×13%= 根据计算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根据计算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7 (6)收到货款(元):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贷:应收账款

12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析(丁字账)--缴纳增值税情况
借方 贷方 子目 金额 上期留抵 进项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96,520 800,000 889,200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退税 3,400,000 218,880 小计 1,785,720 4,508,080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额 免抵税额 本期应纳税额:2,722,360

129 (二)进料加工业务复出口退(免)税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1、进料加工贸易方式简介:
进料加工贸易特点是:生产企业自主在国外采购生产所需材料,并支付外汇,海关对进口材料全额或按比例免税;生产的产品款式、规格、数量、产品出口到那儿、销给谁,均由企业自己决定。 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需到主管税务局退税部门开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 《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根据出具方法的不同,又分为“购进法”和“实耗法”两种。

130 2、进料加工与来料加工的区别: 项目 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 进口料件付汇 出口企业付汇进口 外商自带,出口企业无须付汇 经营模式 A-B-C A-B-A 物权 出口企业 外商 出口退税 扣除免税料件后退税 免税 盈亏 出口企业自负盈亏 出口企业赚取加工费,不负责盈亏

131 重点介绍“实耗法” “实耗法”是指在货物出口时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在实耗法方式下: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一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离岸价×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l00% 其中“计划进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指海关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合同中规定的计划进口总值和计划出口总值。计划分配率的最大值为l00%。

132 实耗法的基本原理为:实耗法出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是按截至当期累计采购的免税进口料件先按当期参与免、抵、退计算的出口销售额乘以计划分配率进行分配,给予抵免并开具免税证明,手册核销时再按实际分配率进行清算。实耗计算法有利于监管,但是计算、操作时复杂,由于不能及时扣减当期出口货物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相对占用了出口企业的资金。

133 3、进料加工贸易业务流程为: ①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做账务处理; ②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转成本; ③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计算的应退税额做账务处理; ④月末根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计算的免抵税额做账务处理; ⑤收到出口销售货物款项时做账务处理; ⑥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账务处理。

134 【例4】某生产企业本月从国内购入乙材料100万元,进项税额17万元,已入库。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购进进口甲料件价格90万美元。本月进料加工货物复出口(FOB价)100万美元,内销销售收入(不含税价)200万元人民币;上期留抵税额22万元。本月收齐以前月份部分出口货物单证,离岸价格120万美元,其中进料加工出口收齐单证85万美元。企业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记账汇率6.84,计划进口总值为l 200万元,计划出口总值为l 600万元。

135 采用实耗法核算: (1)出口收入确认(元): 借:应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出口销售 (2)内销收入确认(元): 借:应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内销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国内采购(元): 借:原材料——乙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国内客户

136 (4)国外采购(元): 借:原材料——甲材料 贷:应付账款——国外客户 (5)计算计划分配率: 因计划进口总值为l 200万元,计划出口总值为l 600万元,本月进料加工出口收齐单证离岸价85万元: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 200÷1 600 =0.75 (6)计算当期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元): 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收齐单证离岸价×外汇牌价×计划分配= × 6.84×0.75 =

137 (7)当月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 ×6.84×(17%-l3%)× ×(17%-l3%) =99 180 借:营业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8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额-(当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 )= 所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9 180

139 (9)计算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额(元):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 = ×13%=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l ×6.84×13% =

140 (10)计算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元): 因为,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9 180≤当期免抵退税额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9 180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 = = 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41 增值税纳税申报见《增值税纳税申报表3》

142 (三)出口货物退关、退运相关财务处理 1、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生产型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当年发生退关退运时,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红字) 贷:营业收入(红字) 根据退关退运货物调整已结转的成本: 借:营业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143 2、在实际操作时应注意: 当出口货物发生部分退运时,冲减的销售收入应按照该部分退运货物的原始出口销售额确定。 对于货物出口时与退运时汇率发生变化的,应以货物出口时的汇率为准。 发生退关退运业务,在账务上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冲减出口销售收入。 对于退关退运货物已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负数申报的,由于申报系统在计算“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已包含退关退运货物,所以在账务处理上可以不对退关退运货物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单独冲减“营业成本”,而是在月末将汇总计算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一次性结转至“营业成本”中。

144 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在当年发生退关退运时,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记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 调整已结转的退关、退运货物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本年利润 根据退关退运货物的原出口销售额×原出口退税率计算补交免、抵、退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145 注意“退运已补税证明”和“未退税证明” 在实际操作时应注意: 1.当出口货物发生部分退运时,应按照该部分退运货物的原始出口销售额计算补税。
2.对于货物出口时与退运时汇率发生变化的,应以货物出口时的汇率为准。 3.据以计算补税的税率,应以货物出口时的出口退税率为准。 4.与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关退运不同,对于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在当年发生退关退运时,不在当年“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冲减。 注意“退运已补税证明”和“未退税证明”

146 (四)生产企业出口免税的账务处理 1、2012年第39号文,第六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三条21小项,关注其中的10项(见黄线部分). 2、免税货物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即在计算“免抵退税”额时,要予以扣减,其他计算和一般贸易出口相同。

147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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