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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書 羅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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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羅馬書 羅馬書

2 保 羅 生 平 保 羅 書 信 信 主 亞 拉 伯 大 馬 色 大 數 安 提 阿 第 一 次 旅 行 第 二 次 旅 行 第 三 次 旅
AD 30 35 40 45 50 60 70 殿 帖撒羅尼迦前書 帖撒羅尼迦後書 羅馬書 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後書 (加拉太書) 以弗所書 腓立比書 歌羅西書 腓利門書 提摩太前書 提摩太後書 提多書

3 保羅第三次 旅行傳道 哥林多後書 馬其頓 亞西亞 三個月 羅馬書 亞該亞 兩年 三個月 哥林多前書 被捕 以弗所 哥林多 堅革哩 安提阿
耶路撒冷

4 住在羅馬的猶太人,最早是羅馬將軍龐貝於主前63年征服耶路撒冷時所擄來的,後來陸續獲得自由。
羅馬帝國首都,當時世界第一大城。 住在羅馬的猶太人,最早是羅馬將軍龐貝於主前63年征服耶路撒冷時所擄來的,後來陸續獲得自由。 主後49-50年間,羅馬的猶太人發生所謂「基烈斯督(Chrestus)騷亂」,皇帝革老丟下旨將所有的猶太人驅逐出羅馬城。 尼祿統治時(主後54-68年),猶太人獲准返回羅馬居住。 當時羅馬有11個猶太會堂,可見猶太人不少。 龐貝 革老丟 尼祿

5 羅馬教會 羅馬教會並非保羅所建,其起源可能是: 五旬節時,有一些從羅馬來的客旅,他們得救後回到羅馬,在那裏興起了主的見證。 司提反殉道後,耶路撒冷教會大遭逼迫,那些分散到各處傳道的人,可能有些到了羅馬。 16章提到不少保羅所熟悉的信徒,也許他們是因不同的原因,先後移居羅馬,成為教會的中堅份子。 羅馬教會中,外邦人佔大多數,但猶太人顯然也不少。 當時羅馬教會至少在三個地方聚會(羅16:3-5,14-15),行政中心是百基拉和亞居拉的家。

6 保羅在帝國東方的福音事工已告一段落,切心想往西班牙開荒,羅馬恰位於中途。因此他打算藉此書信,使羅馬教會明白他的異象和負擔,成為他西進的後盾。
寫信動機 保羅在帝國東方的福音事工已告一段落,切心想往西班牙開荒,羅馬恰位於中途。因此他打算藉此書信,使羅馬教會明白他的異象和負擔,成為他西進的後盾。 羅馬 西班牙 哥林多 羅馬帝國版圖

7 寫信動機 保羅在帝國東方的福音事工已告一段落,切心想往西班牙開荒,羅馬恰位於中途。因此他打算藉此書信,使羅馬教會明白他的異象和負擔,成為他西進的後盾。 保羅想去羅馬,把屬靈恩賜分給羅馬的聖徒。羅馬是帝國首都,是全世界權力中心。一個剛強的羅會教會,對於福音化全世界必有很大的助益。 保羅將往耶路撒冷去,有可能在那裡遇害,因此他請求羅馬聖徒為他代禱。萬一他不能去羅馬,本書至少能夠成為一份造就材料,闡揚救恩的基要真理。

8 名人論羅馬書 馬丁路德稱《羅馬書》為「大光」,把全部聖經照亮。
馬丁路德說:基督教只要有《約翰福 音》和《羅馬書》,就不致消滅,仍 必發揚光大。 加爾文說:任何人若通曉《羅馬書》,便是找到了一條明白整本聖經的通道。 馬丁路德 加爾文

9 《羅馬書》是教會歷史上最具影響力的聖經書卷
奧古斯丁因讀到《羅馬書》第十三章 而悔改歸主。 馬丁路德藉《羅馬書》而領悟到「因 信稱義」的真理,乃掀起了宗教改革。 約翰衛斯理因聽見別人朗讀馬丁路德 的《羅馬書註釋》的序文,獲得得救 的確據。 奧古斯丁 約翰衛斯理

10 1 2 3 4 5 6 7 8 羅馬書綱要

11 1 2 3 4 5 6 7 8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12 1 2 3 4 5 6 7 8 罪人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

13 1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 得救:因信稱義

14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 得救:因信稱義 得勝:在生命中作王,勝過犯罪的天性 序 罪人 得救 得勝 1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 得救:因信稱義 得勝:在生命中作王,勝過犯罪的天性

15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 得救:因信稱義 得勝:在生命中作王,勝過犯罪的天性 揀選:猶太人和外邦人的角色 揀選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揀選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 得救:因信稱義 得勝:在生命中作王,勝過犯罪的天性 揀選:猶太人和外邦人的角色

16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 得救:因信稱義 得勝:在生命中作王,勝過犯罪的天性 揀選:猶太人和外邦人的角色 教會生活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揀選 教會生活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 得救:因信稱義 得勝:在生命中作王,勝過犯罪的天性 揀選:猶太人和外邦人的角色 教會生活

17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 得救:因信稱義 得勝:在生命中作王,勝過犯罪的天性 揀選:猶太人和外邦人的角色 教會生活
9 10 11 12 13 14 15 16 揀選 教會生活 問候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 得救:因信稱義 得勝:在生命中作王,勝過犯罪的天性 揀選:猶太人和外邦人的角色 教會生活 問候

18 1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19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1:1-17) 福音是神在舊約所應許的。 核心: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序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1:1-17) 福音是神在舊約所應許的。 核心: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 福音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

20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1:1-17)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

21 Righteousness 羅馬書綱要 序:福音是甚麼?(1:1-17) 義:在神眼中是對的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Righteousness of God 1. 神自己的義(公義、正直) 2. 來自神的義(使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Righteousness 序:福音是甚麼?(1:1-17) 義:在神眼中是對的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1 2 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6)

22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Righteousness of God 1. 神自己的義(公義、正直) 2. 來自神的義(使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從開始到末了,都是藉由信心才能得著這義。 序:福音是甚麼?(1:1-17) from faith to faith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23 The righteous will live by faith.
1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Righteousness of God 1. 神自己的義(公義、正直) 2. 來自神的義(使人滿足神公義的要求) 從開始到末了,都是藉由信心才能得著這義。 序:福音是甚麼?(1:1-17) from faith to faith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The righteous will live by faith. 義人不僅因信心而重生, 更靠著信心走人生道路。

24 羅馬書綱要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1:18-3:20) 不虔不義的人是罪人(1:18-32)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1:18-3:20) 不虔不義的人是罪人(1:18-32)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羅1:19-20) 特殊啟示 聖經、基督

25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神,卻不當作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 將不能朽壞之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裡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因此,神任憑他們放縱可羞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1:21-27)

26 維蘇威火山 龐貝 羅馬 79 AD

27 拜偶像、放縱情慾、邪惡、貪婪、惡毒、嫉妒、兇殺、詭詐、毒恨、讒毀、背後說人、恨神、侮慢人、狂傲、自誇、不孝、背約、無親情、不憐憫人…。
1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1:18-3:20) 不虔不義的人是罪人(1:18-32) 拜偶像、放縱情慾、邪惡、貪婪、惡毒、嫉妒、兇殺、詭詐、毒恨、讒毀、背後說人、恨神、侮慢人、狂傲、自誇、不孝、背約、無親情、不憐憫人…。

28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2:1)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1:18-3:20) 不虔不義的人是罪人(1:18-32) 自認道德高尚的人是罪人(2:1-16) 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你這論斷人的,無論你是誰,也無可推諉。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這論斷人的,自己所行卻和別人一樣。(羅2:1)

29 論斷別人,自己所行的卻是一樣,且剛硬不悔改 神根據人的行為審判人 猶太人的審判標準是律法 外邦人的審判標準是良心
1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1:18-3:20) 不虔不義的人是罪人(1:18-32) 自認道德高尚的人是罪人(2:1-16) 包括猶太人和外邦人 論斷別人,自己所行的卻是一樣,且剛硬不悔改 神根據人的行為審判人 猶太人的審判標準是律法 外邦人的審判標準是良心 都不合格

30 會 ● 沒有摩西律法的外邦人若犯罪,會滅亡嗎?
凡沒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滅亡;凡在律 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審判。(羅2:12) All who sin apart from the law will also perish apart from the law, and all who sin under the law will be judged by the law. (NIV) 凡在律法以外犯了罪的,也必在律法以外滅亡;凡 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必按律法受審判。(恢復本) ● 外邦人犯罪,不是按摩西律法審判他,而是按 照他內心的律法和良心。

31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是非之心 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 或以為非。(羅2:14-15) 良心 思想 … They show tha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law are written on their hearts, their consciences also bearing witness, and their thoughts sometimes accusing them and at other times even defending them. (NIV)

32 猶太人以擁有律法自誇,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2:13)。猶太人的行為,卻與外邦人無異。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1:18-3:20) 不虔不義的人是罪人(1:18-32) 自認道德高尚的人是罪人(2:1-16) 神的選民猶太人也是罪人(2:17-29) 猶太人以擁有律法自誇,但在神面前,不是聽律法的為義,乃是行律法的稱義(羅2:13)。猶太人的行為,卻與外邦人無異。

33 世人全都犯了罪,連一個義人也沒有(3:1-20)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罪人:每個人都是罪人(1:18-3:20) 不虔不義的人是罪人(1:18-32) 自認道德高尚的人是罪人(2:1-16) 神的選民猶太人也是罪人(2:17-29) 世人全都犯了罪,連一個義人也沒有(3:1-20) 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3:9-10)

34 羅馬書綱要 得救:因信稱義 藉著信心,成為義人,不是靠行為。 信耶穌基督 被神接納,與神有正確關係的人。 遵行 律法 序 罪人 得救 得勝
1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得救:因信稱義 藉著信心,成為義人,不是靠行為。 信耶穌基督 被神接納,與神有正確關係的人。 遵行 律法

35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摩西律法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1-26) 舊約聖經 信主前所犯的罪

36 既是這樣,哪裡能誇口呢?沒有可誇的了。用何法沒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嗎?不是,乃用信主之法。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難道神只作猶太人的神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神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神。 神既是一位,他就要因信稱那受割禮的為義,也要因信稱那未受割禮的為義。 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27-31) 靠主滿足律法所設立的標準,使律法的精義得以保全,沒被破壞或降格。

37 亞伯拉罕被神稱為義人,是因他信神的話,不是因為他持守任何宗教規條。
1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得救:因信稱義 藉著信心,成為義人,不是靠行為。 亞伯拉罕是最好的例子。 亞伯拉罕被神稱為義人,是因他信神的話,不是因為他持守任何宗教規條。

38 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
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 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 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創15:1-4)

39 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
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5-6) 至少14年後,亞伯拉罕99歲,才受割禮。(創17:24)  因信稱義在先,守宗教規條在後。

40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4-8)

41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
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 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seal),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羅4:9-12)

42 因為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裡沒有律法,那裡就沒有過犯。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羅4:13-16)

43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因信仍有指望,就得以作多國的父,正如先前所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 他將近百歲的時候,雖然想到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並且仰望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將榮耀歸給神,且滿心相信神所應許的必能做成。 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羅4:17-22)

44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3-25)

45 羅馬書綱要 得救:因信稱義 藉著信心,成為義人,不是靠行為。 亞伯拉罕是最好的例子。 結果:與神和好,因神喜樂,盼望榮耀。 序 罪人 得救
1 2 3 4 5 6 7 8 罪人 得救 得勝 羅馬書綱要 得救:因信稱義 藉著信心,成為義人,不是靠行為。 亞伯拉罕是最好的例子。 結果:與神和好,因神喜樂,盼望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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