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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與家庭 組別:第11組 組員: 10023428 張雯琪 10023450 張鳳儀 10228385 頓清嵐 指導老師:張玉雪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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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婚姻與家庭 組別:第11組 組員: 張雯琪 張鳳儀 頓清嵐 指導老師:張玉雪 老師

2 目錄: 主題:離婚 各國離婚狀況 中華民國 民法條例 離婚的方式 什麼情形不可以請求判決離婚? 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監護問題
新聞例子&如何避免 心得 資料來源 工作分配

3 報告主題 離婚

4 離婚(英文:divorce),是互為配偶的雙方生存期間,通過法律手段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
通常辦理離婚程序的過程中,都要面對許多複雜的問題,尤其是子女的撫養權或監護權,以及夫婦間甚至是雙方家庭在財產上的分配;而且相當多的夫妻離婚之前會先協議分居。 離婚協議書里的內容,該是平等協商後的兩全其美的公平結果。離婚亦有與死去的配偶離婚的先例,但現代社會已沒有這種需要,不過喪偶的情況下也能算是離婚。在信奉天主教的國家,離婚曾是禁止的,但現已自由寬鬆。如今,目前世界上僅有梵蒂岡和菲律賓這兩個國家不允許離婚。在菲律賓,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是宣布婚姻為「無效婚姻」。

5 各國離婚狀況

6 2002-2011年間台灣與他國比對的離婚率 美國 3.9 3.8 3.7 3.6 3.5 國 別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國  別 2002年 2003年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中華民國  2.7 2.9 2.8 2.6 2.4 2.5  美國  3.9 3.8 3.7 3.6 3.5  日本  2.3 2.2 2.1 2.0 1.9  中國  0.9 1.1 1.3 1.4 1.5 1.6 1.7 1.9 2.0 2.1

7 天主教國家 凱瑟琳 在天主教國家,曾經因為宗教的原因離婚是不被允許的。16世紀,英格蘭國王亨利八世為解決與凱瑟琳的婚姻問題,引發了英格蘭的宗教改革。 亨利八世

8 伊斯蘭國家 伊斯蘭教允許離婚,離婚被稱為「塔拉克」(注)(Talaq),丈夫須讀出「塔拉克」來開始離婚的進程。相比女性,男性在離婚上擁有更大的權利。在伊斯蘭社會中,有男性只要說出三遍「塔拉克」就可以離婚的習俗。因此在某些伊斯蘭國家中,男性僅用手機簡訊和電子郵件就可以完成離婚 注: 塔拉克(维吾爾語譯音)是伊斯蘭教「休妻」的意思,因穆斯林男子對婚姻具有決定權,男子離婚較女子而言較為輕率。當穆斯林男子說出塔拉克後,無論女方同意與否,婚姻視為無效。若雙方想要復婚,須請來阿訇念經並重新舉行婚禮儀式。若女方不願復婚,則需等待一百天後才可改嫁,即探望男方是否後悔。若男子連續說出三個塔拉克,則意為男子想永久斷絕關係。此時若男子再想復婚,則必須待到女子同他人結婚至第二次離婚後才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隨著《婚姻法》的貫徹,中國的穆斯林逐漸消失了這種習俗。

9 香港 在香港,離婚需經家事法庭內庭審理批准,一般會交律師行協助。在離婚分產中,法官會考慮當事人雙方資產及借貸。未必50:50攤分財富,而會考慮雙方結婚年期、大家對婚姻貢獻、婚前身家、合理生活水平等因素,判決贍養費。當中可能涉及誓章、口供紙、發假誓、偽造文件、詐騙、藐視法庭等問題,干涉者或會被控。

10 中華民國 在臺灣,中華民國民法第四編第二章第五節規範離婚。夫妻兩願離婚者,得有兩名證人,雙方及證人皆在場,自行協議離婚。證人必須為成年人(滿二十歲),可能是朋友、親屬或找徵信社的離婚證人服務。但未成年人(未滿二十歲),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夫妻之一方,有特定異常情形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中華民國民法第四編親屬第九百八十三條不得與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包括離婚後,亦適用之。

11 中華民國 民法條例 民法第 143 條 民法第 573 條 夫對於妻或妻對於夫之權利,於婚姻關係消滅後一年內,其時效不完成。
因婚姻居間而約定報酬者,就其報酬無請求權。

12 民法第 976 條 婚約當事人之一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解除婚姻約: 1.婚約訂定後,再與他人訂定婚約或結婚者。 2.故違結婚期約者。
3.生死不明已滿一年者。 4.有重大不治之病者。 5.有花柳病或其他惡疾者。 6.婚約訂定後成為殘廢者。 7.婚約訂定後與人通姦者。 8.婚約訂定後受徒刑之宣告者。 9.有其他重大事由者。 依前項規定解除婚約者,如事實上不能向他方為解除之意思表示時,無須為意思表示,自得為解除時起,不受婚約之拘束。

13 離婚的方式

14 離婚的方式: 離婚方式有三種,一、協議離婚,二、裁判離婚,三、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 (1)協議離婚:也就是一般所說的兩願離婚。如何使兩願離婚發生效力,應具備以下幾個要件: 1要當事人有離婚的合意。所謂當事人有離婚的合意是指夫妻雙方有永久解除婚姻關係的意思。 2要以書面為之,且要有二人以上證人簽名。 3要夫妻雙方親自到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如果沒有去辦或由第三人去辦理離婚登記,就不發生兩願離婚的效果。 4如果是未成年人要離婚,必須要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可以辦理。

15 (2)裁判離婚: 又稱判決離婚。於夫妻雙方無法達成協議離婚時,而由其中一方向法院請求判決離婚之意思,法院認為有理由時,就以判決來解除夫妻間的婚姻關係。裁判離婚須具備以下法定原因其中一種,才可提起: 1重婚。 2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3夫妻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所謂不堪同居之虐待,係指以身體上或精神上 不能忍受的痛苦,以致於無法繼續共同生活而言。 4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5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所謂遺棄,指如夫妻之一方置他方不顧而離開法定住所或約定住所,或將他方逐出,均構成遺棄。 6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7有不治之惡疾。惡疾係指於身體機能有障礙,而且為常情所厭惡的疾病,如痲瘋病、花柳病等;所謂不治,只要以醫學上認為不能在可預見之期間內期待治癒為已足,也不以絕對不能治癒為必要。 8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10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16 (3)經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 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婚姻關係消滅。

17 什麼情形不可以請求判決離婚?

18 雖然具有以上判決離婚事由,但有權請求離婚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不得請求離婚:
1對於重婚及配偶與他人合意性交,事前同意者,不得請求離婚。 2對於重婚及配偶與他人合意性交,事後宥恕者,不得請求離婚。 3自知悉有重婚、配偶與他人合意性交之情事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4知悉意圖殺害他方、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之情事,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19 夫妻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監護問題

20 (1)原則: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行使或負擔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例外: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2)改定監護: 1如果依協議不利子女者,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 2如果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為子女之利益,得請求法院改定之。

21 新聞例子 & 如何避免

22 第一則新聞 離婚搬走家電 他告她侵占起訴 【聯合報╱記者王燕華/宜蘭報導】2014.03.28 03:05 am
48歲邱姓婦人與先生離婚後,為了照顧孩子,仍住在前夫的房子內,去年她被要求搬離,搬家時帶走冷氣與電視等家電與家具,被前夫控告侵占,被宜蘭地檢署提起公訴。 檢方偵訊時,邱婦坦言確實搬走冷氣、冰箱、電視機等,但那是她和前夫共同購買,她事後也拿錢給對方,並非侵占。 但檢方認為,邱婦的前夫既然願意提供處所供邱及兩人孩子居住,還幫忙繳電費、管理費,理應會提供生活所需的家電、家具,而邱婦搬走的物品,都是日常生活所需,若說是邱婦所購買,不合情理,依侵占罪提起公訴。

23 避免方法 離婚後盡量不要同住在一個屋簷下,雖然孩子還小,但是既然兩個人已經沒有法律上的婚姻關係,那就不應同住。
孩子可以分幾天在爸爸家住,幾天在媽媽家住,這樣可以避免掉更多的衝突。 如果只是為了孩子而回前夫家住,那可以去申請監護權遷移轉到媽媽那邊,除非是前夫放棄了孩子監護權。不然的話,通常離婚了又回前夫前妻家,讓人家以為都離婚了還有生活上的往來,也容易惹來閒言閒語。

24 不滿媽媽要跟爸爸離婚 土耳其男子法庭擊斃母親
第二則新聞 2014年03月11日 07:02 中廣新聞網 不滿媽媽要跟爸爸離婚 土耳其男子法庭擊斃母親 一名土耳其男子,不滿他母親要跟他父親離婚,在法庭開槍擊斃母親。 報導說,這名男子的母親要跟他父親離婚,於是在兒子陪同下,到法院打離婚官司,官司過程中,這個兒子開槍擊斃母親和一名警察,還擊傷一人。 報導說,這位母親因為不滿家庭暴力,主動提出跟先生離婚,顯然他兒子反對她離婚,於是開槍擊斃母親。他開槍行兇後,被警方逮捕。

25 避免方法 全天下的孩子都希望自己有父母,但是大人的感情並不是能全部都按照孩子所希望的。
所以夫妻兩人談離婚,也一定要安撫好小孩的情緒,要他知道,兩人分開並不是一件壞事情,或許是兩人想要彼此冷靜的空間與機會。 報導中說明父親帶著自己的兒子去跟母親打離婚官司,或許孩子的心情在聽到他們要離婚已經開始不好了,父親此時是要解釋給孩子聽,為何兩人要離婚,而不是帶著他去與自己的媽媽打官司,這在心理價值上會造成扭曲。 「兩人要分開,一定不能說對方的不是給孩子聽,否則孩子可能以後長大會對社會上的男或女感到一種強烈的恨意。」

26 心得

27 離婚這件事情看法, 在古代的時候,只要一結婚就很難提到離婚,但也是會有,只是比較少數。因為古代人就是有一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觀念。薄薄的一張紙,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都變得很容易,「相愛容易相處難。」 現代的年輕人,把結婚當扮家家酒遊戲,玩膩了、不適合了,吵架又鬧離婚。 既然能結婚決定在一起,就要有責任感,什麼事情都要及時的溝通交流解決。現在很多情侶都還沒有經濟基礎就結婚,如果生了孩子,那孩子的費用又是一個很大的負擔,也有可能會鬧到離婚的局面。

28 所以啊,結婚要想清楚,離婚更要想清楚。 不任性,但實在不行,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好聚好散;若有了孩子,擇要思考該怎麼解決才不會影響到孩子。 不要一時的衝定突然下決定與定論去結婚,到頭來才發現彼此不適合而離婚,浪費自己的人生,也傷害到孩子。

29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A6%BB%E5%A9%9A 司法院法治教育網
圖片來源:Google 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中廣新聞網

30 工作分配 蒐集資料 PPT製作 上台報告 雯琪 鳳儀 雯琪 清嵐

31 謝謝聆聽 E N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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