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課 國家的組成與目的 壹、國家的形成 貳、國家的目的與社會生活 參、國家統治的正當性基礎 肆、國家的分類
壹、國家的形成 一、群居生活與政治組織 (一)群居生活的重要議題: 1. 資源分配 2. 安全保障 (二)為解決此二項議題,必須形成握 有權力的政治組織。
二、現代國家的出現 (一)歷史上各時期的政治組織都可能自稱為 「國家」,但不具有獨占統治力量。 (二)現代國家: 1. 強調國家主權,對內擁有最高權力, 對外獨立運作。 2. 十六世紀起,現代國家雛形開始出現 於歐洲。
( 三 ) 十七、十八世紀時現代國家出現的原因 1. 歐洲科學進步,強調理性。 2. 工業革命後,城市生活逐漸興起。 3. 各國與其他政治群體互動愈趨頻繁。 4. 當時歐洲各國不斷鎮壓國內的封建力量 ,使國家具有最高權威,擴大政府編制 與功能。
三、現代國家的特色 (一)最高且獨一無二的主權 1. 主權是指國家在政策的決定與執行上 ,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 2. 因為握有主權,使得國家對內得以壟 斷合法強制力,對外則不受他國之干 涉。
(二)明確的領土範圍 1. 早期的政治組織建立在一定的領土之 上,但可以是一個邊界模糊的區域範 圍。 2. 現代國家則強調,在明確的領土範圍 之內權力的排他性。
(三)國籍身分界定清楚的國民 1. 國家與人民間有法律界定的特定權利 義務關係。 2. 為確立彼此間的權利義務,現代國家 必須清楚地規範國籍身分的取得。
(四)功能擴張的政府組織 1. 過去政治組織的主要功能在於維護秩 序與軍事動員。 2. 十七、十八世紀起,開始建立國家公 共財政體系。 3. 近代民主國家則強調人權的保障與人 民權益的增進。
貳、國家的目的與社會生活 一、國家的目的,有六項: (一)維持安全與秩序 (二)增進公共利益 (三)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四)落實社會正義 (五)維護文化傳統 (六)保護生態環境 ★警察維持秩序與安全
(一)維持安全與秩序: 1. 國家存在的首要目的在於確保集體安 全,並維護整體秩序。 2. 國家須建立軍隊與警察體系,對外阻 止他國侵略,對內則維護社會秩序。
(二)增進公共利益: 國家必須提出適當的政策,促進社會與 經濟發展,增進公共利益。 (三)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國家必須建立法治體系,確保人民的基 本權利不受國家與他人侵害。 (四)落實社會正義: 國家應提供福利保障,照顧弱勢群體, 落實社會正義。
(五)維護文化傳統: 1. 文化是群體生活智慧的累積,提供群體共 同情感凝聚的力量。 2. 國家應規劃文化政策,維護文化傳統,以 利文化傳承。 (六)保護生態環境: 1. 在追求經濟成長過程中,容易 造成生態環境的破壞。 2. 國家需制定生態保護相關政策 ,以保護自然與群體生命的延 續。 ★ 國家應制定政策保護環境
二、國家、社會與市場的區別 (一)由國家提供服務: 1. 主張 ─ 國家應成為公共服務的主要提 供者,使社會資源的分配符合社會正 義。 2. 優點 ─ 有助於社會正義的實現。 3. 缺點 ─ 導致組織層級擴張、財政支出 上升、資源浪費及效率不彰等現象。
(二) 由市場提供服務: 1. 主張公共服務應由民營企業組織提供 ,使資源使用達到最佳化效果。 2. 優點 ─ 減少國家財政赤字,提升資源 使用效率。 3. 缺點 ─ 因追求利潤而忽視弱勢群體的 基本權益。
(三) 由社會部門提供服務: 1. 社會部門又稱第三部門,指國家、市 場之外的各項非營利組織。 2. 優點 ─ 有助於提供就業機會,避免政 府組織的繁瑣行政過程,及社會正義 之實現。
(四)國家應將不同的公共服務,交由不同 部門負責,並扮演不同的角色,以實 現其目的與功能。 (五)現代自由民主國家透過適當的法律規 範,使市場與社會部門的力量得以發 揮。
參、國家統治的正當性基礎 一、國家與人民的關係 (一)國家對人民具絕對支配力: 1. 國家是為了保護人民及實現更崇高的 理想而形成,人民應完全順從國家的 支配。 2. 此種思想使得人民權益受到國家任意 的侵犯,形成威權統治。
(二)國家是為人民服務的工具: 1. 國家與人民之間是一種契約關係。 2. 國家無法實現人民所需,甚至侵犯人民 權利時,人民可以對國家的權力行使作 出質疑、挑戰,並要求改善。
二、正當性的概念 (一)基於「國家的統治應該以人民之同意為 基礎」的前提。 (二)正當性是指國家權力的行使是否被人民 視為合理。 (三)一般而言,具正當性的權力,較能長久 持續且有效運作。
三、政治統治的正當性基礎 (一)依據韋伯的分類可區分為三種類型: 1. 傳統性權威 ─ (1) 人們接受此權力是基於對傳統的信。 (2) 此種正當性是歷史上最普遍的形式。 (3) 例如:中國皇位之繼承方式。
2. 魅力性權威 ─ (1) 指人們接受此權力是基於對領導者特殊 的魅力與能力的崇拜。 (2) 例如:印度的甘地( Mohandas Gandhi )。
3. 法理性權威 ─ (1) 指人們接受該權力,是基於人們接受 特定的合理法律規範。 (2) 在當代的民主國家中,受契約論思想 的影響,國家的統治基礎主要以此項 權威為主。 (3) 例如:我國的民選總統。
(二)公民不服從: 1. 定義 ─ 指公開、非暴力且基於良知的 違法行為,目的在於促使政府改變不 正義的政策與作為。 2. 前提 ─ 國家的統治行為不具正當性時。 3. 後果 ─ 行動者雖將遭受法律制裁,但 仍屬於公民的正當權利。
肆、國家的分類 一、國體與政體 (一)國體是指國家的型態。 (二)政體是指政府的型態。
二、常見的國家分類方式 (一)就國體而區分。 (二)就政體而區分。 (三)就經濟發展程度而區分。 (四)就世界體系位置而區分。
(一)就國體而區分: 1. 依據國家元首的產生方式為分類標準。 2. 國家元首是由世襲君主擔任的,稱為君 主國。 3. 國家元首由公民普選或國會選舉產生的 ,則稱為共和國。 ★英國白金漢宮
(二)就政體而區分: 1. 依據政府權力的行使方式為分類標準。 2. 強調行政與立法分立與制衡的,為總統 制國。 3. 強調行政與立法連結的,為內閣制國。 4. 強調行政與立法分權,行政權由總統與 總理共享的,為混合制國。
(三)就經濟發展程度而區分: 1. 已開發國家 ─ (1) 服務業比例高 (2) 擁有較先進技術 (3) 國民生產毛額較高 (4) 民主政治穩定發展 (5) 對國際事務具有較高影響力
2. 新興工業國家 ─ (1) 以出口導向為主 (2) 工業化程度高 (3) 國民生產毛額達一萬美元以上 (4) 如何開發該國的經濟優勢,是其重要 政治課題 3. 開發中國家 ─ (1) 工業化程度低 (2) 國民生產毛額較低的國家
(四) 就世界體系位置而區分: 1. 此分類方式來自於世界體系理論。 2. 世界上的國家可區分為核心、半邊陲與 邊陲三類,且此三類國家構成不平等的 勞動分工體系。
3. 核心國家藉資金與技術的優勢,以低廉的價格 向邊陲國家購買勞力與自然資源,賺取豐沛的 利潤,累積經濟優勢,而邊陲國家則只能獲得 微薄的代價。 4. 邊陲國家中,有些國家可經由產業的提升,擁 有一些較低階的技術,協助核心國家進行生產 ,因而獲得較邊陲國家更高的利潤,成為半邊 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