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草的歷史 西元 1492 年:哥倫布發現新大陸,拿到印第安人 的乾菸草 西元 1600 年:菸草開始引進義大利、德國、挪威、 瑞典、俄羅斯、波斯、印度、中南 半 島、日本、中國、非洲西岸 西元 1760 年:英國、蘇格蘭開始有菸廠設立 西元 1900 年:紙菸與雪茄開始被廣泛使用 西元 1960 年:反菸、拒菸活動
紙 ( 捲 ) 菸:指將菸草切絲調理後,以捲菸紙捲製,加或不加 接濾嘴之菸品 菸 絲:指將菸草切絲,經調製後可供吸用之菸品 雪 茄:指將雪茄種菸草調理後,以填充葉為蕊,中包葉 包裹,再以外包葉捲包成長條狀之菸品,或以雪 茄種菸葉為主要原料製成,菸氣中具有明顯雪茄 香氣之非葉捲雪茄菸 鼻 菸:指將菸草添加香味料調理並乾燥後磨成粉末製成 ,供聞嗅或塗敷於牙齦、舌尖吸用之菸品 嚼 菸:指將菸草浸入於添加香味料之汁液調理後,製成 不規則之小塊或片狀,供咀嚼之菸品 其他菸品:指前五款以外之菸品 菸草的類型
紙 ( 捲 ) 菸 菸 絲 雪 茄 鼻 菸 嚼 菸
971028/ 中時 /A3 版 喝的香菸 公共場所也可哈一下
香菸被吸收的形態 香菸所產生的化學物質以二種形式 主流菸:燃燒完全 — 溫度可達 950 度 側流菸:燃燒不完全 — 溫度僅達 350 度 (產生較多有害氣體與致癌物質) 因此二手菸 =主流菸+側流菸 = 更毒
二手菸就是不吸菸者被強迫吸入的菸草燃燒物 一般可分成二部份 a. 側流菸:菸草直接燃燒後釋入空氣的菸 ( 85% ) b. 主流菸:抽菸者吸入肺後再吐出的的菸 ( 15% ) 主流 菸
側流菸 主流 菸
香菸內有害健康的物質 燃燒的香菸可分離出數千種的化學物質一部分散播於 空氣中,一部分進入肺部組織,其中以下列四種對身 體影響最大: 尼古丁 毫克 / 支 焦油 毫克 / 支 一氧化碳 400 ppm 乾熱氣體、其他刺激物質
菸煙中的三大殺手 尼古丁 刺激中樞神經令人上癮,導致腦細胞麻 痺,失憶、工作能力降底。促使血管末梢 收縮,破壞 vit c 吸收,加速膠原蛋白流失 ,因此皮膚缺乏水份,皺紋增加,臉色不 佳。
菸煙中的三大殺手 焦 油 菸煙中的黃色 黏性物質,會造成手指及 牙齒變黃,同時會阻塞及刺激氣管及肺 部,甚至導致肺破裂壞死,進而成慢性 肺氣腫,造成更漫長痛苦
菸煙中的三大殺手 一氧化碳 會與血液中 血紅素融合,減少血液攜氧 能力造成缺氧,使思維跟判斷力受到影響
吸菸對身體的危害 吸菸與罹患肺癌、上呼吸道癌、會厭癌、胃癌、 膀胱癌、胰臟癌、腎臟癌、白血病、子宮頸癌等 癌症有關 吸菸與罹患缺血性心臟病、心絞痛、主動脈瘤、 週邊血管疾病、壞疽、中風、肺炎、慢性阻塞性 肺炎、白內障、股骨骨折、齒槽疾病等疾病有關 吸菸與自然性流產、低體重兒、先天肢體缺損、 嬰兒猝死症等有關
吸菸對身體的危害
我一天吸 根菸 代表生命減少 6 分鐘 × = 分鐘 吸菸都不只一天吧! 哇!夭壽喔
吸菸對身體的危害
970531/ 自由 /B6 版
970718/ 中華 /C2 版 抽菸及家族病史為主要危險因子 醫師建議多了解自己、戒菸拒毒並接受健檢
970526/ 中華 /C2 版 香菸含焦油、碳氫化合物等致癌物質 心臟病發作死亡率是非吸煙者 2-4 倍
970703/ 中華 /C2 版
970801/ 蘋果 /A11 版
950409/ 蘋果 /A14 版
951127/ 蘋果 /A14 版
970810/ 中華 /C22 版
二手菸的危害 世界衛生組織( WHO )指出,吸二手菸的非吸菸 人士,患肺癌機會增加 20% 至 30% ,患心臟病機會 提高 23% 成人吸菸對兒童傷害更為嚴重 二手菸對健康影響包括肺炎、支氣管炎、咳嗽、氣 喘、加重氣喘和中耳炎惡化等 孕婦吸二手菸會危害胎兒,如胎兒體重偏低 嬰兒出生後若繼續吸入二手菸對健康更會造成累積 傷害,如嬰兒猝死等
951025/ 聯合 /E4 版
951025/ 蘋果 /A12 版
各國成人吸菸率 資料來源 : 2002 年世界衛生組織 The Tobacco Atlas. 國民健康局「九十一年台灣地區國民健康促進知識態度與行為調查」 吸菸率
各國青少年吸菸率 資料來源 : 2002 年,世界衛生組織 The Tobacco Atlas 年, The Tobacco Control Country Profiles 國民健康局「九十一年台灣地區國民健康促進知識態度與行為調查」 吸菸率
我國歷年 18 歲以上成人吸菸率
2004~2007 成年人二手菸暴露率 註: 2004 、 2005 年無室內公共場所二手菸暴露資料。
菸品消費趨勢 以 歲 1,068 位吸菸者為調查對象 多數吸菸者在 歲間養成習慣 主要的菸品購買通路:便利商店 接觸菸品廣告主要通路:電視與雜誌 37.5 %受訪者拿過菸商免費贈品,其中以七星比例 最高 長壽與七星是曾經使用與最常使用菸品 選擇使用菸品時,口味與濃淡最被重視,價格反而 不特別重要。 資料來源:台灣菸害防治中心
WHO 幹事長 Dr. Gro Harlem Bruntland 指出 “ Tobacco is a killer” 每年約有 490 萬人死亡平均每 8 秒就有一人死於吸 菸相關疾病;其中 70 %發生在開發中國家。 WHO 推估,如不加以控制,至 2020 年,每年將 有一千萬人死於菸害,占全球死亡人數 12% ,將 比因結核病、愛滋病、發生意外、自殺和他殺等 因素加總的死亡人數還高。 吸菸對全球的影響
拒菸是全球的趨勢 去年第十二屆全球菸害防制會議指出,全球菸害 防制會議的目標為無菸未來的全球行動 ( Global action for a tobacco-free future )。 如在歐洲,有愈多的立法與活動來限制吸菸區保 護民眾健康,目的包括降低吸菸者吸菸量或戒菸 並減低吸菸對不吸菸者的危害。 許多國家已提出政策,且有愈多保護免於二手菸 危害的壓力,如法國甚至是吸菸者也有 61% 支持 更佳立法保護民眾免於二手菸危害
台灣菸害問題 健康層面 台灣約有 400 萬人吸菸 , 每年有超過 18,800 人 死於吸菸相關疾病 經濟層面 一年超過 450 億元之健保醫療支出,用於治療吸菸 引起之疾病 整體經濟損失超過 600 億元(不含之二手菸危害、 長期復建照護、輔助性醫療 … 等) 資料來源: 92 年. 溫起邦. 國人吸菸與健康研究
菸害防制的歷程 不吸菸運動推廣三年計畫不吸菸運動推廣三年計畫 台灣地區菸害防制五年計畫台灣地區菸害防制五年計畫 九月菸害防制法實施九月菸害防制法實施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菸酒稅法立法菸酒稅法立法 三月菸害防制法通過三月菸害防制法通過 菸酒管理法立法菸酒管理法立法 台灣加入WTO台灣加入WTO 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 5元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 5元 洋菸開放進口洋菸開放進口 調 整 菸 品 健 康 福 利 捐 10 元 全國菸害防制策略會議全國菸害防制策略會議 批准加入FCTC批准加入FCTC 菸害防制方案建議書菸害防制方案建議書 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修正通過
2008 年菸害防制工作重點 宣導因應 2009 年菸害防制新法實施 地方政府推動菸害防制工作 無菸環境辦理全方位菸害教育 多元化戒菸服務體系 菸害防制研究及監測 菸害防制人才培育及國際交流 菸害相關癌症防治
菸害防制新法現況 菸害防制新法於 96 年 7 月 11 日公佈 菸害防制新法 98 年 1 月 11 日實施
42 新法第 13 條第 2 項: 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 吸菸 胎兒健康之保護 處新台幣: 1~5萬元罰鍰
43 青少年健康之保護 新法第 12 條第 1 項、第 3 項: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 未滿十八歲者吸菸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 55 條第 1 項: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44 青少年健康之保護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 應受戒菸教育 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父母或監護人應促使其到場 接受戒菸教育 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處 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未滿十八歲且已結婚者,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處 罰行為人 處新台幣: 2千~1萬元罰鍰
45 新法第 13 條第 1 項 :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 販賣業者不得出售菸品 親人、朋友、同學等不得提供菸品 若辦理喜筵供應菸品情境下,非屬故意則傾向保 留研商並輔導 青少年健康之保護 處新台幣: 1~5萬元罰鍰
46 新法第 14 條: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 、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製造或輸入業者 :1~5 萬元 販賣業者 :1~ 3千元 青少年健康之保護
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內涵 (室內外全禁) 47 教育機構 「高中職以下學校」及 「供兒童、少年教育 ( 才 藝班、補習班 ) 或活動為 主要目的之場所」全面禁 菸(包括室內、外)
教育機構 惟 大專院校之室內場所全面 禁菸 室外設吸菸區,應符合下列 規定 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 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 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 得設於必經之處 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內涵 (室內外全禁)
醫事機構 醫療機構 護理機構 檢驗所 復健所 社福機構 教養院 收容所 育幼院 醫院外 / 出口處,禁止吸菸 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內涵 (室內外全禁)
與 '' 交通 '' 相關之場所 陸、海、空 車站旅客等候室、月台 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 遊覽車 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內涵 (室內外全禁)
與育樂相關之場所 ( 室內全禁菸 ) 視聽歌唱業 (KTV) 或資訊休閒 業 ( 網咖 ) 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 樂之室內場所 (MTV) 全面禁菸 行政機構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 之室內場所全面禁菸 縣議會 室內全面禁菸 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內涵 ( 室內 )
其他 旅館室內 一般旅館、觀光旅館 / 社、一般飯 店、觀光飯店 商場室內 百貨公司、超級市場、購物中心、 量販店、雜貨店、便利商店 餐飲店室內 速食店、中西日式餐廳、冷飲店、 茶館 、咖啡館、啤酒屋、燒烤店 等 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 公共場所全面禁菸內涵 ( 有條件室內禁菸 )
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室內可設吸菸室, 惟 須符合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獨立隔間 人員出入口須為平行移動式設計且能自動封閉,除人員 出入時外,不得開啟 獨立空調 室內壓力相對於外部氣壓需為負壓,且達 毫米水柱 (8 Pascal) 以上 需以中文明顯標示資訊 ( 以下字體長寬不得小於 2cm) 本場所除吸菸室外,禁止吸菸 吸菸有害健康之警語與戒菸相關資訊 未滿十八歲者禁止進入
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吸菸室之設置與變更設施,應經領有相當專門職業 技術證照人員檢查合格發給證明,始得使用。 建築師、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 環境工程技師、都市計畫技師、冷凍空調 工程技師、工業安全技師、工礦衛生技師 礦業安全技師、領有消防設備師 ( 士 ) 證書 領有建築製圖、冷凍空調裝修、建築物室 內設計等相關技術士技能鑑定丙級證照以 上者
室內 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之原則 ( 第 15 條 ) 重要觀念:場所負責人之義務 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 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違反者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場所負責人/從業人員應勸阻違規吸菸行為
室外 場所禁菸-除設有吸菸區 ( 第 16 條 ) 重要觀念:場所負責人之義務 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且吸菸區應有 明顯之標示 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標示 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 ,且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違反者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禁菸場所摘要說明 ( 明年 1 月 11 日實施 ) 項目室內全禁室內外全禁有條件室內禁菸 工作 3 人以上工作場所、公營機關 金融機構、郵局、電信業 食 餐飲店 衣 百貨商場 住電梯 醫療及護理 社福機構 旅館 行 大眾運輸工具、計程車 遊覽車、旅客等候室 車站 育 圖書館、表演廳、禮堂、會議室 博物館、美術館、其他文化 社教機構 高中職以下 學校 樂 歌劇院、電影院、 KTV 、 MTV 卡拉 OK 、網咖、運動場所 健身場所 老人福利機構 附註:室內可設吸菸室,惟須符合室內吸菸室設置辦法
有用資源 戒菸專線: 菸害申訴專線: 菸害防制法規、禁菸貼紙、海報宣導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