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届毕业研究生 注意事项
毕业时刻表 5 月 20 日前 已签约同学尽快将协议交至就业中心5 月 20 日前 已签约同学尽快将协议交至就业中心 5 月 30 日前 未就业同学挂靠手续登记完成(重要)5 月 30 日前 未就业同学挂靠手续登记完成(重要) 5 月 31 日之前 各专业完成答辩5 月 31 日之前 各专业完成答辩 6 月 10 日左右 集中办理第一批报到证6 月 10 日左右 集中办理第一批报到证 6 月 25 日左右 毕业典礼6 月 25 日左右 毕业典礼 6 月 30 日左右 正式离校6 月 30 日左右 正式离校
就业派遣 (户档接转部分)
(一)定向、委培同学 完成答辩事项; 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并交至 210 办公室; 办理离校手续单,按原单位档案地址、邮编填写档 案转寄栏; 毕业、学位证书放入在读期间档案,发回原单位。
(二)已签约,单位接收户口、档 案 5 月 20 日之前将就业协 议书乙联交到学校就业指 导中心(高校毕业生接收 函部分), 6 月上旬学校 集中发放派遣证及户口迁 移证,延后则自行办理。 按就业协议书的档案地 址、邮编,填写离校手续 单档案转寄栏。
(三)已签约,单位不接受户口档案 1. 挂靠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 户档挂靠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 (自行联系),需由对方出具接收函,并于 5 月 20 日前交校就业指导中心。(如江苏省广电集团, 户档关系需挂靠在江苏省人才中心。) 按所挂靠人才机构的地址、邮编(自行查询, 尽量详细)填写离校手续单档案转寄栏。
2. 挂靠江苏省招就中心 步骤: ( 1 )登录江苏毕业生就业网,点击 “ 服 务指南 ” 模块的 “ 户口档案服务 ” ,办理 预约登记手续; ( 2 )按规定在线打印托管接收函、托管 合同、托管申请表; ( 3 ) 5 月 20 日前带 “ 托管接收函 ” 交到学 校就业中心登记; ( 4 ) 6 月上旬领取派遣证后带相关材料 到省招就中心办理落户手续(地址: 上海路 203 号) 后续:办理离校手续单,档案转寄栏填写:江苏省高校招生就 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 203 号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 服务中心档案室,
已签约 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 口 签约工作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的, 户口要迁回原籍(即档案户口不在一个城 市)。必须由单位出具一个证明,证明本 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并盖单位公 章。另外学生本人写一纸质说明,说明由 于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所以申请 将户口迁回原籍,已知悉这属于户档分离 的情况。并签名。 在 5 月 20 日前这两份材料 交至鼓楼保卫处。否则将影响各位办理户 口迁移证。非常重要,如有这种情况的同 学请尽快按程序办理,以免耽误。
户口档案在同一城市,但人才市场 不接收户口 报到证和户口迁移 证都开到人才市场 。带着户口迁移证 去人才市场盖一个 “ 毕业生调配章 ” ,带 着盖章的户口迁移 证去家庭所在地派 出所办理落户
(四)未签约 1. 户档挂靠江苏省招就 中心 步骤如上; 若在 6 月上旬寄档案之前落 实工作,可办理改派,之后 所有手续与 “ 已签约同学 ” 情 况一样处理; 2 年内落实工作可至省招就 办理改派、户档接转等手续, 2 年后需签回原籍 暂未就业同学推荐挂靠省招 就 2. 户档回原籍(高考报名 所在地)人才中心(自行 联系) 步骤 ( 1 )选择确定挂靠的人才中 心名称和档案收寄地址; ( 2 )网上申请,取得对方接 收函,并交学校就业中心; ( 3 ) 6 月上旬发放派遣证、户 口迁移证; ( 4 )回家后凭派遣证办理户 口、档案等手续。 南京、上海、广州、北京及 较远地区推荐
(五)升学 1. 境外升学 请交 offer 复印件至系 210 办 公室 户档回原籍(高考报名所在 地)人才中心,步骤同上 2. 境内升学 按被录取学校调档函要求, 在离校手续单填写学校、 院系接收档案的地址、邮 编,本校升学直接填写。
近期有部分准备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在我校就业中心网站上反馈信息,欲将 档案关系挂靠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在往年的手续办理过程中,曾有北京户口的同学凭报到证到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去报到时,被告知无法接受报到证,从而又回学校办理了改派回北 京市海淀区人才交流中心的手续。而且我校也没有接到过教育部留学服务 中心关于出国留学学生挂靠档案的解决方案或文件,所以,我校一直不支 持出国留学的学生将档案挂靠该中心。 现经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沟通,该中心表示,如果毕业学生不是公派 出国,出国读硕士或博士学位(读本科无法挂靠),并且户口不在学校, 不存在迁户口的困难,在申请并拿到该中心的接收函后,可以将报到证开 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档案关系由学校寄到该中心。 符合上述条件,并希望挂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同学,可以在该中心的 网站上进行申请,并到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登记,可以开报到证到该中心, 并将档案寄往该中心。
就业派遣(毕业去向登记部分) 就业、升学、出国、待就业四类同学均需根据确定的户口、 档案、党组织关系接受地自己在就业指导中心网上登记, 以作为派发报到证的依据。(档案邮寄地址务必填写准确, 之后院系将按此地址邮寄各位同学的档案) 毕业去向填写指南: 请于 5 月 30 日之前完成所有登记工作。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登记流程
就业:根据就业协议书内容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就业协议书乙联交至学校就 业指导中心; 自主创业毕业生:去向单位名称填写你将创办公司的名称或写明在哪个城市 办什么类型的公司,单位性质选择 “ 自主创业 ” ,单位所在地选择你将在哪个 城市创业; 暂不就业毕业生(指因准备来年继续考博或出国的同学):去向单位名称填 写 “ 暂不就业 ” 或 “ 继续考博 ” ,单位性质选择 “ 其他暂不就业 ” 或 “ 不就业拟升学 ” , 单位所在地不用填写。(继续考博同学请于博士网上报名第二天将报名表电 子版发送到 的邮箱)
出国:去向单位名称填写你将留学的国家及学校名称, 单位性质选择 “ 出国 ” ,单位所在地不用填写。
待就业:准备出国、考博、考公务员、仍在找工作的同学应选择回原籍或 人事代理。去向单位名称不用填写,单位性质选择 “ 待就业 ” ,单位所在地 不用填写,不可选择 “ 缓派 ” ; 缓派:出于人性化考虑,少数情况暂时可缓派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已经签约但地方单位手续不齐全:(主要是上海、北京等地的单位; 条件:必须有已签约的协议交到就业中心) 2. 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条件: 5 月 30 日前已进入政审或公示阶段)
报到证单位名称:填写你将要挂靠的人才机构名 称,报到证单位所在地选择相应的城市,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及地址、邮编:填写你将要挂 靠的人才机构的相应信息(务必准确!!!) 户口迁移单位名称:填写要挂靠的人才机构名称, 党组织迁移单位名称:党员要将组织关系迁往的 单位名称。 请于 5 月 30 日之前完成所有登记工作。
党组织关系接转事宜(党员关注) 五月中下旬支部书记将会着手完 成此项工作 大家提前做好准备
各种情况党组织关系接转介绍 1. 完成就业签约手续且单位可接组织关系:转入单位为 落户单位党委(务必跟单位党委确认具体名称,避免反复 重开) 2. 完成签约手续但单位不可接组织关系:需与单位商定, 一般为当地人才中心下属 3. 挂靠省招就中心,统一为:江苏省教育工委 4. 回原籍:名称需咨询当地人才中心
毕业生登记表 硕士: 答辩前班长将统一发放毕业生登记表给 各位同学,答辩完成后请立即填写完成并上 交班长。 班长收齐后联系张梦葭老师,抽空到 210 办公室集中填写班级意见。院系学工组 审核完成后由班长统一去校党委盖章并放入 各位同学档案。(最迟 5 月 30 日应完成所有 工作) 博士: 5 月中下旬由班长发放给所有 11 级博士。 因大多博士延期,请同学自己保管好毕业生 登记表,待答辩结束后自行填写并盖章后交 到 210 办公室。(毕业生登记表为入档文件, 请各位务必保存好,答辩完成后按时提交)
学位相关 1. 学位照(档案馆安排) 2. 学位证书发放 条件:答辩通过且各项手续齐备、离校手续单、毕业生登记表等 材料齐全。 时间一般为 6 月 20 日之后,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发放,院研究生秘书 领取,再发放大家。具体安排等马晓娜老师通知。
档案寄送 为保证档案寄送顺利,请确保填写信息无误;档案寄出后 需等待 2 个月以上,请耐心等待; 档案寄送负责老师: 210 办公室 张老师 档案第一批次集中寄送时间: 7 月初; 档案第二批次集中寄送时间:十月的第二或第三个星期; 错过这两个批次寄送的,须等到下一年度的 7 月才能办理 寄送手续,暑期或平时概不办理档案寄送手续。因此,请 暂不就业的同学一律挂靠到省招就中心或回原籍,以免影 响到入职及按学位兑现待遇手续的办理。 毕业后院系将不再保存档案。
毕业后续事宜 (一)就业统计 12 月之前学校要求完成毕业后就业统计工作,请同学们协助提供就业信 息: 年 6 月 -11 月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同学: 请将就业三方协议复印件,或单位正式合同扫描件发送至 邮箱。 2. 继续考博同学 请于博士网上报名第二天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 邮箱
(二)毕业后联系方式 班级 QQ 群 协助完成【 12 级】系友信息统计表
Thank U~ 多回母校玩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