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遭傾銷國家之應對政策 作者:潘偉華 學歷:英國伯明罕大學商學博士 現任:國立雲林科技大學企管系 助理教授
1 簡介 2 傾銷的背景 2.1 中國大陸產業崛起的國內外環境 2.2 貿易發展的國際制約因素 ─ 反傾銷 3 面對國際制約的對策 3.1 政府對策 合理利用世貿組織規則和爭端解決 機制。 透過雙邊協議,取消不平等待遇。 課程大綱
3.2 企業對策 外商利益團體組織 企業的海外投資 學習和借鑒國際市場營銷理論實務 積極應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4 結論
簡介 在短暫的近 20 年期間,中國大陸產業國際競爭 力大為提高,迅速崛起為外貿進出口大國,進 出口商品總額從 1978 年 206 億美元,增加到 2005 年超過 1 兆美元,增長了 50 倍。然而,貿 易的迅速增長,卻伴隨著貿易磨差的日益擴大。 最常見的,就是各國對中國大陸的反傾銷指控。
作為全世界最重要的反傾銷法案制裁國,中國 大陸由最初的反傾銷接受者,逐漸發展出一系 列的靈活的反反傾銷措施。本教材即針對中國 大陸過去面對傾銷的反應,總結出其面對反傾 銷的國家策略。
傾銷的背景 經濟全球化、各國產業相互依存 先進國家企業盛行非核心業務外包,尋找製 造基地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 1979 年制度改革、開放,吸引外資 解除國內各種所有制的不平等待遇 1980 年鄉鎮企業歷史性崛起 1994 年賦予私營企業憲法地位
制約因素 ─ 反傾銷的成因(國內) 中國大陸經濟實力不斷壯大,國際競爭力不斷 增強,進入磨擦期。 中國大陸成為世界生產基地,具有明顯的成 本優勢,對其他國家相關產業形成了較大的 競爭壓力。因此,中國大陸產品成為國外反 傾銷的主要目標。 國內產業結構不合理,重覆建設嚴重。 長期以來過份強調速度和規模,不注重經濟 發展的品質,低效益的重復性建設造成大量 的生產過剩。只能藉著削價競銷出口。
單一價格競爭手段,引起越發頻繁的反傾銷 調查。 大陸出口多是勞動密集產品,差異化程度 不高,仰賴單一價格競爭手段,引起越發 頻繁的反傾銷調查。 不適應國際市場競爭的要求,反傾銷應訴不 力。 至少有 50% 以上的大陸涉案企業沒有及時 應訴或應訴不力,從而直接導致近 80% 反 傾銷案敗訴。 制約因素 ─ 反傾銷的成因(國內)
浮濫引進 FDI 項,導致發生的反傾銷項目。 2005 年中國大陸有 9 家外資企業產品出口受反 傾銷指控,這就顯示過去中國大陸對低附加價 值、高污染,且已經嚴重生產過剩的外來投資 項目未予以有效管制。 缺少懂得國際經濟法律知識的高層次專業人才。
制約因素 ─ 反傾銷的成因(國外) 作為貿易保護主義。 反傾銷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所以受發達國家 的青睞。 大陸出口產品過分集中於某些特定的國家或地 區。產生較為尖銳的磨擦。 中國大陸的「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地位。 中國在 2001 年時,為求「發展中國家」地位, 同意今後 15 年在反傾銷案中被視為非市場經濟 國家,以替代國價格作為計算傾銷基礎。 大陸的國營企業是否接受政府不公平補貼也引 起嚴重的爭議。
面對國際制約的對策
政府對策 合理利用世貿組織規則和爭端解決機制。 作為世貿組織的成員國,對於進口國明顯違 背世貿組織反傾銷規則的不公正的反傾銷措 施和行為,積極向世貿組織反傾銷措施委員 會起訴,請求公正合理解決。
政府對策 透過雙邊協議,取消不平等待遇。 由政府出面,積極與進口國有關當局交涉, 通過談判和協商解決貿易爭端,利用中國政 府的議價力量促使問題的公正合理解決。 2006 年在與韓國的泡菜爭議,大陸政府的 強勢作風令人印象深刻。
企業對策 外商利益團體組織 與其他的外商合作,不但可以創造出外商利 益團體,同時變身成其他國家的產品,可以 有效地避開反傾銷措施。全球化程度越高的 產品,越難反傾銷。
企業對策 企業的海外投資 企業進行跨國投資,在進口國國內直接投資 設廠生產經營,確保原有市場,減少貿易摩 擦,還可利用東道國作 “ 出口跳板 ” ,開拓第 三國市場。
企業對策 學習和借鑒國際市場營銷理論實務。 多出口高技術與高附加價值的產品。可有效 減少價格競爭機率。 以市場擴大替代單一市場,可以避免短期出 口數量增長過快引起的反傾銷嫌疑。
企業對策 積極應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不應訴就意味著丟失市場,應訴不力則意 味著市場萎縮企業要加強學習世貿組織有 關規則和國際經濟法有關條例,努力提高 運用法律武器的能力,以維護自身合法權 益的能力。
結論 反傾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的原因, 又有內部的原因。由此,中國大陸的反傾銷對 策也必須是多管齊下。近來大陸政府、企業綜 合地運用各种有效的措施,才能從根本上扭轉 屢遭反傾銷的狀況,以保護其合法權益,促進 對外貿易的發展。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