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健康示範職場菸害防制專業課程 菸害防制組
菸的成分 菸草點燃後,會產生焦油、尼古丁、一氧化碳、放射性物質等4000多種化學物質,其中更有超過200種的有害物質,60種致癌物質。
菸的成分 一、尼古丁: 具有中樞神經興奮劑、提神的作用,也 是造成香菸成癮的主要物質。癮君子為 了獲得尼古丁,伴隨吸入了更多毒害物 質及引致細胞病變的致癌物,另外尼古 丁會增快心跳速率,提高血壓及引起末 梢血管的收縮,長期易致心臟血管疾 病。
菸的成分 二、一氧化碳: 會阻礙正常氧氣和血紅素的結合,造成體內缺氧, 嚴重時甚至死亡。 三、焦油: 是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 各種癌症的元兇。 四、其他化學成分: 包含有數十種刺激物質及40種以上的致癌物,是慢 性支氣管炎、肺氣腫等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各種癌 症的元兇。
菸的成分(舉例) 甲烷-牛屁 砷-老鼠藥 氫化氰-蠻牛事件 氯乙烯-塑膠 砒霜-毒藥
吸菸好處的錯誤認知 消除煩惱、化解壓力 防無聊 交際應酬 減肥 愛國 代表身分地位 飯後一根菸快樂似神仙 較成熟 幫助消化 提神 通便
吸菸的壞處 1.吸菸會導致癌症。世界衛生組織證實 30%的癌症和吸菸有關。 2.吸菸引起心臟血管疾病、易導致中風。 3.吸菸導致肺癌、慢性肺氣腫、慢性支氣 管炎。 4.吸菸導致男性失去性機能及生育能力的 機會大減。 5.吸菸者易羅患骨骼疏鬆症及更年期提早 來臨。 6.孕婦吸菸易導致胎兒早產及體重不足, 甚至導致流產機率提高。 7.吸菸使牙齒及手指變黃、容易口臭。
吸菸的壞處 8.全球有12.5億吸菸人口,平均每年 有五百萬人死於吸菸所引起的疾 病,(遠勝於因愛滋病、SARS、戰 爭與意外事故死亡的總和,是已開 發國家可預防疾病中的第一大死 因) 。 9.在臺灣,目前約有五百萬的吸菸人 口每年有將近兩萬人死於吸菸或二 手菸害。 10.每年台灣因菸害導致的醫療費用 約新台幣300億元。
菸害的傷痕
資料來源:瑞士商身體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焦油
吸菸者的身體 出處:WHO
為了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的記者會,95年12月19日孫叔叔先到楊泮池醫師門診作肺部檢查,楊醫師非常細心地從X光片中發現右上肺疑似有異常現象,立即請孫叔再進一步檢查,最後確定右上肺有約1.6公分腫瘤,屬於肺癌第一期A,之後由胸腔外科主任李元麒醫師於1月18日,透過胸腔鏡淋巴結切片及右上肺葉切除手術,孫叔手術後恢復情形良好。
卓勝利,自95年5月自螢幕消失後,低調的他昨首度現身,澄清自己罹患的是「下咽癌」,95年10月發病,經過4次化療,35次電療,目前腫瘤已消失,農曆年前已返家休息,他說:「我年輕時窮怕了,只要有錢賺,我1天抽3、4包菸去熬夜拍戲。現在醫生跟我說已經好了90%,但要定期複診。」他以自身經驗要大家戒菸,也謝謝大家關心。
資料來源: 巴西、新加坡、泰 國、加拿大菸盒警 示圖文
癌症:在菸草的煙霧中至少有60種成分已被證實會導致癌症,根據一個英國的反菸團體表示,男性吸菸者比不吸菸者有22倍的機會更可能的到肺癌。根據一些研究,一個人吸菸越久,得到數種其他癌症的機會更大,包括鼻部癌症(2倍),舌,口、唾腺、咽(女性:6倍,男性:27倍),喉(12倍),陰莖(2-3倍),肛門(8-9倍)。 柏格式症:吸菸會損壞血管壁,使心臟更難把血液打到肢體末端,在嚴重的病例中,Buerger’s disease會造成壞疽(身體組織的壞死),甚至截肢。
菸品賣的是什麼? 菸品是全世界最危險的合法商品! 1920年代菸商進行一項實驗:人們喝酒時喝的是酒的品牌,抽菸時抽的是菸的廣告
菸品廣告無孔不入 廣告 促銷 贊助 人員銷售 大菸商 通路行銷 口語傳播 公關 商品與包裝
延伸性商品廣告
新修正之菸害防制法規定重點 正式實施日期:98年1月11日 新修正之菸害防制法規定重點 正式實施日期:98年1月11日 一、建立菸品健康福利捐調漲機制 二、加強管制菸品販賣場所及菸品販賣方式之限制 三、菸品品牌名稱限制及菸品容器之標示 四、擴大列舉禁止促銷菸品或菸品廣告之類型 五、加強保護胎兒及青少年、孕婦健康 六、擴大全面禁菸場所 七、提高罰則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比較表 修正後規定 規範事項 現行規定 課徵菸品 健康福利 捐 (第4條) 未規範。 (「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之法源依據,目前訂於「菸酒稅法」第22條) 1.「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之法源依 據,由「菸酒稅法」移列至本法。 2.課徵額度不變(紙菸10元/每20支包裝),每二年評估一次。 3.徵收款項原指定用途外(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菸害防制、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私劣菸品查緝、防治菸品稅捐逃漏),另增列菸農及相關產業勞工之輔導與照顧。 4.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比較表 3.罰則:違者處1-5萬元罰鍰(第23條) 販賣菸 品之方 式 (第5條) 1.不得以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齡的方式販賣。 2.罰則:違者處1-3萬元罰鍰。(第20條) 1.增列禁止消費者可以直接取得的開放式貨架陳列,除非可以辨識消費者的年齡(例如限未18歲進入之菸品販賣場所或有專人管制) 2.增列每一販賣單位不得以少於20支及淨重低於15公克,但雪茄除外。(第5條) 3.罰則:違者處1-5萬元罰鍰(第23條)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比較表 3.罰則:製造或輸入菸品者處100-500萬元罰鍰。販賣菸品者處1-5萬罰鍰。(第24條) 標示健康 危害之警 告 (第6條) 1.菸盒應以中文標示健康警語(5則輪流標示)。 2.警語標示面積不得小於10平方公分(約占菸盒正面之20%)。 3.罰則:違者處10-30萬元罰鍰,並通知業者限期收回改正;逾期不遵行者,停止其製造或輸入6個月至1年。(第21條) 1.除警語之外,增列應標示圖案。 2.警示圖文之面積不得小於菸盒正、反面之35%。 3.罰則:製造或輸入菸品者處100-500萬元罰鍰。販賣菸品者處1-5萬罰鍰。(第24條) 禁止誤導 用語 未規範。 1.菸品、品牌名稱不得使用淡菸、低焦油或誤導菸品無害健康等用語,但不溯及既往。 2.罰則同上(24條)。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比較表 3.罰則:違者,處新臺幣10~50萬元罰鍰(第25條)。 申報菸品 成分、添 加物及毒 物學資料 (第8條) 未規範。 1.菸品製造及輸入業者應申報菸品的成分、添加物、排 放物及其相關毒性資料。 2.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主動公開該申報資料。 3.罰則:違者,處新臺幣10~50萬元罰鍰(第25條)。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比較表 3.罰則: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者,處500-2500萬罰鍰。(第26條) 禁止菸品 促銷廣告 之類型 (第9條) 1.列舉禁止以大眾傳播及平面媒體、折扣方式、附贈品(限菸價1/4以下)、單支散裝分發、以菸品品牌名稱贊助或舉辦活動等各種方式進行促銷廣告 2.但允許製造 /輸入/販賣業者於雜誌促銷或廣告,以每年刊登不超過120則為限。 3.罰則:違者處10-30萬元罰鍰。經三次處罰者,並停止其製造、輸入或販賣六個月至一年。(第22條) 擴大禁止菸品促銷廣告之範圍: 1.全面禁止附送贈品或刊登雜誌廣告。 2.增列禁止之宣傳方式 (1)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電磁紀錄物 (2)採訪、報導介紹菸品或假借他人名義 (3)利用與菸品品牌名稱或商標相同或近似之商品。 3.罰則:製造或輸入業者違反者,處500-2500萬罰鍰。(第26條)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比較表 3.罰則:違者處1-5萬罰鍰。(第23條) 2.罰則:違者處2千至1萬元 罰鍰。(第27條) 菸品販賣 場所陳列 之管制 (第10條) 無授權規範。 1.應設置 (1)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 (2)戒菸資訊 (3)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等標示。 2.菸品的展示,以使消費者獲知其品牌及價格為限,不得有促銷廣告的情形;並授權主管機關訂定辦法加以規範。(第10條) 3.罰則:違者處1-5萬罰鍰。(第23條) 禁止免費 供應菸品 (第11條) 未規範。 1.營業場所不得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 2.罰則:違者處2千至1萬元 罰鍰。(第27條)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比較表 加強保護胎兒及青少年健康 (第12、13、14、17、18條) 加強保護胎兒及青少年健康 (第12、13、14、17、18條) 1.未滿18歲者不得吸菸。違者,應接受戒菸教育。 2.不得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者。 違者處3000-15000元罰鍰。(第24條) 1.不得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者,改為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 (第13條) 。 違者處1-5萬元罰鍰 (第29條) 。 2.增列孕婦不得吸菸;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孕婦吸菸 (第13條) 。 違者處1-5萬元罰鍰 (第29條) 。 3.增列於孕婦或未滿3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 (第17條) 。 4.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第14條) 。違者,製造、輸入業者處1-5萬元罰鍰,販賣業者處1-3千元罰鍰(第30條)。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比較表 禁止吸菸 之場所 (第15條) 1.列舉全面禁止於專供兒童/青少年使用、人數眾多、停留時間較長、空間較密閉的場所吸菸,例如:教室、幼稚園、室內游泳池、航空器、電梯間、公共運輸工具、醫療機構等。 2.應設置禁菸標示。 1.擴大全面禁止吸菸之場所: (1)多數的室內公共場所 (2)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 (3)大眾運輸工具 2.例外可吸菸之室內公共場所: (1)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老人福利機構、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非經列舉的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 (2)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9時以後開始營業且18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及視聽歌唱場所。 3.增列各級主管機關得公告指定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場所及交通工具為全面禁菸場所。 4.禁止吸菸場所不得供應吸菸之器物。 5. 違者標示或區隔等義務之業者,處1-5萬元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第31條第2項)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比較表 得設吸菸 區之場所 (第16條) 1.列舉一般非專供未成年人出入、場所範圍空間較為寬敞的場所得設吸菸區(室),列如:百貨公司、餐廳、非密閉之鐵路列車及輪船、政府機關等。 2.應設置禁菸標示。 1.空間較為寬敞的公共室外場所,得設吸菸區;未設置者則須全面禁止吸菸,例如:文化及社教機構之室外場所、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等。 2.增列各級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須設吸菸區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3.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吸菸之器物。 4.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1/2,且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5.違者標示或區隔等義務之業者,處1-5萬元罰鍰,並令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第31條第2項)
「菸害防制法」修法重點比較表 刪除須「經勸阻拒不合作」 之要件,違者,經蒐證得逕 予處2千至1萬元罰鍰。 (第31條第1項) 於禁菸場所 吸菸者之罰 則 經依第15條勸阻而拒不合 作者,處1-3千元下罰鍰。 (第25條) 刪除須「經勸阻拒不合作」 之要件,違者,經蒐證得逕 予處2千至1萬元罰鍰。 (第31條第1項)
戒菸的好處 短期(1個星期) ● 開始感受到空氣的清新及食物的美味。 ● 體內殘存尼古丁幾乎排空。 ● 身上不再有菸臭、牙齒變得較白。 中期(1個月) ● 體力充沛、循環系統獲得改善。 ● 呼吸系統疾病減少、較不易罹患感冒。 ● 減低胃潰瘍發作機會。 ● 菸咳減少、皮膚彈性改善。
戒菸的好處 長期 ● 三個月後肺功能逐漸恢復,不再迅速下降。 ● 一年後,因吸菸導致的冠狀動脈疾病危險性降低 長期 ● 三個月後肺功能逐漸恢復,不再迅速下降。 ● 一年後,因吸菸導致的冠狀動脈疾病危險性降低 一半,十五年後回復與不吸菸者同。 ● 五年後,罹患口腔癌、食道癌、咽喉癌危險性降 低一半。 ● 五至十五年後,中風的危險性減到與不吸菸者相 同。 ● 十年後,肺癌危險性降低一半。 ● 在懷孕之前或頭三個月戒菸,嬰兒出生體重不足 危險性降低。 ● 節省大筆菸錢及減少醫療支出。
戒菸四部曲 一、把吸菸的壞處一一列出,隨身攜帶,不斷提 醒自己。 二、飲食清淡、細嚼慢嚥、少量多餐,飯後記得 刷牙或漱口。 三、充足的睡眠、保持適度的運動,暫時避開吸 菸的環境,多和支持自己戒菸的家人或朋友 一起。 四、平日可以手持筆取代持菸的習慣,保持高度 的信心,用輕鬆愉快的心情不斷地鼓勵自 己:我一定會成功。
戒菸輔助藥物介紹 尼古丁貼片: 優點--使用方便,以慢慢減少尼古丁的方式來戒 菸。並且不含焦油、一氧化碳、 及其它 致癌物質。可幫助減輕戒斷症狀。 貼片的療程持續四到十二週。 缺點--可能會有副作用、會上癮(因為仍然含有 尼古丁)、並非萬靈丹、需要花錢。 孕婦不要使用,而且開始使用之後就不要 再吸菸,以免體內吸收過量的尼古丁。
戒菸輔助藥物介紹 尼古丁咀嚼錠: 優點--按照一定的時間週期使用,但在菸癮來 時,也可以使用。它可滿足口腔的慾求, 以慢慢減少尼古丁的方式來戒菸。並且不 含焦油、一氧化碳、及其它致癌物質。 缺點--可能會有副作用,需要注意服用時間,並 且正確的咀嚼,而且它的口味並不好。會 上癮(因為仍然含有尼古丁)、需要花 錢。使用尼古丁嚼錠時,不可以吸菸,以 免體內吸收過量尼古丁。
戒菸輔助藥物介紹 尼古丁口腔吸入劑及鼻噴劑: 優點--按照一定的時間使用,但在菸癮來時,也 缺點--可能會有失眠、頭痛、噁心等副作用。它 可以使用。吸入器可滿足「以手就口」的 習慣動作(行為轉移法)。並且不含焦油、 一氧化碳、及其它致癌物質。 缺點--可能會有失眠、頭痛、噁心等副作用。它 並非仙丹妙藥、需要花費、每天都必須依 照指示來服用。
戒菸輔助藥物介紹 優點--逐漸調整至不吸菸的狀態,可以經由 缺點--情感狀態全依附在幾根菸上;並非全 處方藥劑(例如:Bupropion SR)抗憂鬱藥 : 優點--逐漸調整至不吸菸的狀態,可以經由 此方式,得到戒菸的自信心與經驗。 缺點--情感狀態全依附在幾根菸上;並非全 然擺脫尼古丁控制,仍然是個抽菸 者、很難維持只抽幾根菸的狀態。
戒菸輔助藥物注意事項 急性心肌梗塞初期、嚴重心律不整、 嚴重且惡化心絞痛、急遽惡化高血壓 等患者不適合使用。
戒菸藥品費補助 (1) 每一個案每週藥費定額補助新台幣250 元 (此項費用含戒菸治療所處方之全部藥品) 。 (2) 每次療程最多補助2,000 元(8 週)。 (3) 低收入戶,每個案每週藥費定額補助新台幣 500 元,每次療程最多補助4,000 元(8 週), 民眾只需自付藥費和補助藥費之價差。
如何建立無菸健康示範職場 一、執行職場禁菸管理並訂定禁菸規範及派員 定期檢查取締。 二、定期辦理員工菸害防制宣導或相關訓練 三、推動並鼓勵員工戒菸。 四、設置室外吸菸區,或執行公司廠區全面禁 菸管理。 五、積極參加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舉辦之 『健康職場自主認證標章』。
桃園縣健康職場菸害防制檢查表 (以下檢查內容符合請打V,不符合打X) 年 月 日期 檢查內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職場禁菸之處所未發現有菸蒂、菸味、菸灰缸及違規吸菸行為人等項 職場吸菸區不會造成室內工作場所之二手菸害 每週檢查一次 抽查1至3名員工並了解職場禁菸相關規定 半個月檢查一次 職場公共場所禁菸標示十分明顯並標示於出入可見之處 每個月檢查一次 檢查人: 單位主管:
桃園縣菸害防制推動重點 (1) 無菸校園 (2) 無菸職場 (3) 無菸餐廳 (4) 無菸家庭 (5) 無菸社區 (6) 國小學童互動式拒菸及戒菸教育 (7) 校園戒菸班、成人戒菸班、戒菸門診 (8) 菸害防制大眾傳播媒體宣導 (9) 菸害防制稽查取締及青年宣導志工 建構無菸清新環境
戒菸資源 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菸害防制專區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無菸餐廳介紹 健康久久衛生教育網 相關連結 / 國內網站 行政院衛生署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菸害防制專區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無菸餐廳介紹 健康久久衛生教育網 財團法人董氏基金會 戒菸就贏 張老師戒菸專線服務中心 台灣e 院戒菸諮詢
戒菸資源 國民健康局門診戒菸治療管理中心/民眾專區/各縣市合約醫療院所/桃園縣 網址http://tobacco.bhp.doh.gov.tw/quit/
戒菸專線
戒菸專線介紹 0800-636363
桃園縣菸害防制連繫窗口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保健科 電話:03-3340935轉2508、2510、2513、2517 專線:03-3360570、03-3382177 無菸麻吉你我他網址: http://203.65.76.179/nosmoking/index.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