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体系培训讲座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刘培毅
中海集运安全管理体系培训 主讲人:刘培毅(安监部总经理)
第一讲 ISM规则是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的国际标准 —我司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目 录 一、ISM规则出台的背景 1 SOLAS公约多次修改没能抑制重大事故的持续增长的发生 目 录 一、ISM规则出台的背景 1 SOLAS公约多次修改没能抑制重大事故的持续增长的发生 2 重大事故的发生引起了IMO及相关行业的严重关注 3 经调查人为因素是造成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 4 在人为因素中船公司的管理失职又是最主要的原因 二、ISM规则是国际航运船舶的强制性标准 1 ISM规则成为SOLAS公约新增第Ⅸ章的附件,强制实施 2 通过实施的实践,船舶安全有明显的好转,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ISM规则的特点 1 鲜明的针对性 2 全面的相关性 3 严格的系统性 4 不断的自我完善 5 广泛的适用性 四、我司安全管理体系介绍
ISM规则出台的背景 中文全称:《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简称《国际安全管理规则》 英文全称:International Safety Management Code for the Operation of Ships and for Pollution Prevention 简称ISM Code
1. SOLAS 公约多次修改没能抑制重大事故的持续增长的发生
据1990至1994年对全世界散货船沉没事故的统计可见事故的发生率与船龄成正比,见下表: 年份 沉没的散货船数(艘) 死亡人数(人) 最大船龄/最小船龄 1990 6 125 23年/15年 1991 9 155 24年/16年 1992 2 30 22年/20年 1993 3 74 24年/18年 1994 5 148 26年/14年 总计 25 532
SOLAS公约——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MARPOL公约——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 STCW公约——1978年国际海员培训标准、发证和值班公约 上述这些公约多次修改 这些强制性规范和标准的实施并没有使全世界的海上事故得以有效的抑制,而且重大事故不断上升与国际海事组织的“航行更安全、海洋更清洁”的宗旨极不相符。
2. 重大事故的发生引起了IMO及相关行业的严重关注 与海事有很大关系的世界海运的四大现象 (1)船舶老龄化 (2)船员素质低下、配员大幅度下降 (3)方便旗船、单船公司和无船公司与非标准化管理 (4)通信现代化及其影响
3. 经调查人为因素是造成重大事故的主要原因 《人为因素统一术语》中将与人为因素相关的术语分为6大项45小项。如人的错误、人的不良行为(如易激动、身体疾病、酗酒、故意误操作、忧虑、吸毒等)、海上环境(环境险恶、维护不良等)、安全管理(操作知识不足、规则标准了解不足、不熟悉工作职责、语言不熟悉等)、管理(不能保证纪律、指挥失败、监督不足、配员不足、工作安排不合理等)、精神影响(脑力)—缺少对周围环境的认识和理解、缺乏洞察力、不正确认识、错误概念结论等。
人为因素的特点: 第一,人为因素与人的责任心、精神状态、健康程度、习惯和技术业务素质相关; 第二,人为因素与船舶及其设备的操作、维护相关; 第三,人为因素与船岸管理相关; 第四,人为因素与船东、营运人和船长的决策相关。
加强技术立法; 严格缔约国履约; 强化船舶检验; 倡导港口国检查。 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保证船舶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的综合政策,概括为: 加强技术立法; 严格缔约国履约; 强化船舶检验; 倡导港口国检查。
4. 在人为因素中船公司的管理失职又是最主要的原因 尽管人为因素对海事的影响有多种说法,但归结可以大致得出这样的结论:在近期的海上事故中,约80%与人为因素有关;在与人为因素有关的事故中,约80%与管理有关;在与管理有关的事故中,约80%与岸上管理有关。按这种逻辑以数学方法计算,即所有事故中51.2%与公司管理有关,12.8%与船上管理有关。
二、ISM规则是国际航运船舶的强制性标准 1.ISM规则成为SOLAS公约新增第Ⅸ章的附件,强制实施 2.通过实施的实践,船舶安全有了显著的好转,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规范了企业活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2、强化了体系运行,稳定了水上交通安全形势; 3、提高了员工素质,保证了企业营运安全; 4、转变了管理理念,丰富了企业安全文化; 5、降低了营运成本,提高了企业竞争力 同时主管机关在水上安全监督管理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三、ISM规则的特点 鲜明的针对性 2. 全面的相关性 3. 严格的系统性 4. 不断的自我完善 5. 广泛的适用性 (1)船舶安全管理 (2)安全操作和维护 (3)防止污染 2. 全面的相关性 3. 严格的系统性 4. 不断的自我完善 5. 广泛的适用性
四、我司安全管理体系介绍 有关的一些定义 公司—指实施ISM规则并申请符合证明(DOC)的公司,可以是船舶所有人,也可以是承担船舶经营和管理责任的包括承担ISM规则所规定的责任的经营人,也可以是负责船舶管理但不负责其经营的管理人。 主管机关—指船旗国政府,我国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安全管理体系(SMS)—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指定人员—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联系的岸上人员,我司的指定人员是李学强副总经理。 符合证明(DOC)—签发给符合ISM规则要求的公司的文件。 安全管理证书(SMC)—签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的文件。 不符合规定情况—指客观证据表明不满足某一具体规定要求的事实声明。 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指对人员或船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或对环境构成严重危险,并需要立即采取纠正措施的可辨别的背离,包括未能有效和系统地实施本规则的要求。
我司的安全管理体系架构为:
关于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声明 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船舶更安全、海洋更清洁、人员更健康。 为此公司通过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 保证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 · 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措施; · 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准备; · 执行强制性公约、规则、规定和公司采用的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及海运行业组织建议性规则、指南、标准,规范公司船、岸的操作; · 明确公司SMS相关人员的责任、权力和相互关系; · 保持公司SMS有效运行等手段达到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实现海上安全、防止人身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对海洋环境造成危害及对财产造成损失。 公司全体SMS相关人员必须牢记方针,理解方针,遵守方针,持续、有效地实施公司SMS,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董事总经理 2006年3月27日
船长在船上实施SMS的权力的声明 船长是保障船上实施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员、船舶、货物的安全和环境不受危害负责。船长要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公司的SMS文件,遵守《ISM规则》和《NSM规则》。公司承诺给予聘任的船长绝对权力,当需要时,船长可以根据专业知识和当时环境情况做出判断,采取必要的断然措施和决定,不会受到任何约束和任何不公正的待遇。必要时,公司将给予足够的支持。 董事总经理 2006年3月27日 2006年3月27日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令 为保证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环境污染,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已按ISM规则和NSM规则要求建立了安全管理体系。公司最高领导层研究决定第3.0版SMS文件于2006年4月1日生效并实施。 公司最高领导层承诺为安全管理体系的不断完善积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人员支持。 公司SMS相关部室和人员及船舶各级船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SMS文件的各项规定,保证各项安全管理活动符合安全和防污染的要求,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 我任命李学强为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指定人员,对船舶的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方面进行监控。确保公司按需要向船舶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 董事总经理 2006年3月27日 2006年3月27日
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主要内容介绍 1 总则 ISM规则条款 1.2 目标 1.2.1 本规则的目标是保证海上安全,防止人员伤亡,避免对环境,特别是对海洋环境造成损害以及对财产造成损失。 1.2.2 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应当包括: .1 提供船舶营运的安全做法和安全工作环境; .2 针对已认定的所有风险制定防范措施;以及 .3 不断提高岸上及船上人员的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安全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应急准备。 相应我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在安全管理手册中,公司董事总经理以声明的形式发表了安全管理体系运行令,发布了我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及安全和环境保护目标。在安全管理手册中阐述了我司按ISM规则规定建立了满足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1.2.3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保证: .1 符合强制性规定及规则; .2 对国际海事组织、主管机关、船级社和海运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指南和标准予以考虑。 1.3 适用范围 本规则的要求可适用于所有船舶。 1.4 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 每个公司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包括以下功能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 .1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 确保船舶的安全营运和环境保护符合国际和船旗国有关立法的须知和程序; .3 船、岸人员的权限和相互间的联系渠道; .4 事故和不符合规定情况的报告程序; .5 对紧急情况的准备和反应程序;以及 .6 内部审核和管理复查程序。
2 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1 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说明如何实现1.2所述目标。 2.1 公司应当制定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说明如何实现1.2所述目标。 2.2 公司应当保证船岸各级机构均能执行和保持此方针。
安全管理手册中明确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并附有组织机构图。 3 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3.1 如果负责船舶营运的实体不是船舶所有人,则船舶所有人必须向主管机关报告该实体的全称和详细情况。 3.2 对涉及和影响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的管理、执行以及审核的所有人员,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其责任、权力及其相互关系。 3.3 为使指定人员能够履行其职责,公司有责任确保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 安全管理手册中明确了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并附有组织机构图。 公司建立了CX0301《SMS相关人员安全和防污染管理的责任和相互关系》的程序明确了涉及安全和防污染相关人员、部门之间的职责、权力和相互关系。
4 指定人员 为保证各船的安全营运,提供公司与船上之间的联系渠道,公司应当根据情况指定一名或数名能直接同最高管理层联系的岸上人员。指定人员的责任和权力应包括对各船的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方面进行监控,并确保按需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岸基支持。 在安全管理手册中任命李学强副总经理为指定人员,也确定了指定人员的职责,对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实施监督。另外为了有效监督,建立了相关的对公司相关部室、对船舶进行SMS运行的检查规定等操作文件。
5 船长的责任和权力 在安全管理手册中,以董事总经理的声明形式赋予船长在船上实施SMS的绝对权力。 5.1 公司应当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船长的下列责任: .1 执行公司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2 激励船员遵守该方针; .3 以简明方式发布相应的命令和指令; .4 核查具体要求的遵守情况;并且 .5 复查安全管理体系并向岸上管理部门报告其存在的缺陷。 5.2 公司应当保证在船上实施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包含一个强调船长权力的明确声明。公司应当在安全管理体系中确立船长的绝对权力和责任,以便做出关于安全和防止污染事务的决定并在必要时要求公司给予协助。 在安全管理手册中,以董事总经理的声明形式赋予船长在船上实施SMS的绝对权力。
6 资源和人员 6.1 公司应当保证船长: .1 具有适当的指挥资格; .2 完全熟悉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以及 .3 得到必要的支持,以便可靠地履行其职责。 6.2 公司应当保证根据本国和国际有关规定,为每艘船舶配备合格、持证并健康的船员。 6.3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便保证涉及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新聘和转岗人员适当熟悉其职责。凡须在开航前发出的重要指令均应当标明并以文件形式下达。 6.4 公司应当保证与其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人员充分理解有关法规、规定、规则和指南。 6.5 公司应当建立并保持有关程序,以便标识为支持安全管理体系可能需要的任何培训,并保证向所有相关人员提供这种培训。 6.6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使船上人员能够籍此以一种工作语言或他们懂得的其它语言获得有关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 6.7 公司应当保证船上人员在履行其涉及安全管理体系的职责时能够有效地交流。 公司建立了CX0601《船员管理程序》、CX0602《SMS相关人员熟悉及下达开航前指令的程序》、CX-0603《SMS相关人员培训程序》、CX0604《SMS信息交流程序》等程序文件,并对船员的聘用、保证船长指挥资格、船长和船员适任条件、船员考核、船员开航前熟悉、船员交接班、船岸相关人员培训等都做了具体的规定。
7 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对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止污染的关键性船上操作,公司应当建立制定有关方案和须知包括必要的检查清单的程序。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应当明确规定并分配给适任人员。 公司制定了CX0701《制定关键性船上操作方案和须知的程序》和CX0702《公司防台指挥操作程序)等程序,对关键性设备的操作如恶劣气候、密集水道航行,对舷外作业、热工作业、进入密闭舱室,对驾驶台、机舱的值班等都有相应的操作文件。另外着重对防台、抗台作出了规定。
公司制定了CX0801《公司应急反应程序》、CX0802《应急演习和训练程序》等程序,对已知的风险进行了标识、描述和反应限制,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训练和演习。 8 应急准备 8.1 对船上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公司应当建立标识、描述和反应的程序。 8.2 公司应当制定应急训练和演习的计划。 8.3 安全管理体系应提供措施,确保公司有关机构能在任何时候对其船舶所面临的危险、事故和紧急情况做出反应。
公司建立了CX0901《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及险情的报告、分析和实施纠正程序》程序,也建立了对事故险情的处理规定。 9 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 9.1 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确保向公司报告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和险情并对其进行调查和分析的程序,以便改进安全和防止污染工作。 9.2 公司应当建立实施纠正措施的程序。 公司建立了CX0901《不符合规定情况、事故及险情的报告、分析和实施纠正程序》程序,也建立了对事故险情的处理规定。
10 船舶和设备的维护 10.1 公司应当建立有关程序,以便保证船舶按照有关规定、规则以及公司可能制定的任何附加要求进行维护。 10.2 为满足这些要求,公司应当保证: .1 按照适当的间隔期进行检查; .2 任何不符合规定情况得到报告,并附可能的原因; .3 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以及 .4 保存这些活动的记录。 10.3 公司应当在安全管理体系中建立有关程序,以便标识那些会因突发性运行故障而导致险情的设备和技术系统。安全管理体系应当提供旨在提高这些设备和系统可靠性的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应当包括对备用装置及设备或非连续使用的技术系统的定期测试。 10.4 10.2所述的检查和10.3所提及的措施应纳入船舶的日常操作性维护。 公司建立了CX1001《船舶及设备维护程序》、CX1002《标识关键性设备及技术系统的程序》等程序,并对船舶和设备的养护、修理,对船舶备件的管理,特别是对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的定期检查和试验作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建立了CX1101《文件管理程序》程序,对SMS文件的编写、船舶文件管理、文件修改程序、船舶单船操作文件的编制、公司发文及电子文档的管理作了具体的实施规定。 11 文件 11.1 公司应当建立并保持有关程序,以便控制与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11.2 公司应当保证: .1 各有关部门均能够获得有效的文件; .2 文件的更改应由经授权的人审查批准; .3 被废止的文件应及时清除。 11.3 用于阐述和实施安全管理体系的文件可称为“安全管理手册”。文件应当以公司认为最有效的方式予以保存。每艘船舶均应配备与之相关的全部文件。
12 公司审核、复查和评价 12.1 公司应当开展内部审核,以核查安全和防止污染活动是否符合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12.2 公司应当根据建立的有关程序定期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必要时还应当对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复查。 12.3 审核及可能采取的纠正措施应当按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 12.4 除非由于公司的规模和性质不可能做到,实施审核的人员应当不从属于被审核的部门。 12.5 审核及复查的结果应当告知所有负有责任的人员,以提请他们注意。 12.6 负有责任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发现的缺陷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公司建立了CX1201《SMS内审程序》和CX1202《SMS管理、评价及复查程序》等程序,确保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活动符合公司SMS文件要求,确保SMS运行的适合性、连续性和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CX1301《SMS认证审核及证书保持有效程序》程序,确保公司获得并持有SMS证书,确保公司SMS持续有效运行。 13 发证和定期审核 13.1 船舶应当由持有与该船相关的“符合证明”或符合14.1要求的“临时符合证明”的公司营运。 13.2 “符合证明”应由主管机关,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或应主管机关的请求由另一缔约国政府,签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符合证明”的有效期由主管机关确定,但不超过5年。该证明应当被视为该公司能够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证据。 13.3 “符合证明”只对其载明的船舶种类有效。所载明的船舶种类以初次审核所认定的船舶种类为依据。其它船舶种类,只有在审核其公司的能力确已满足本规则关于此类船舶种类的要求时才能被载入。关于船舶种类,参阅公约第IX/1条的规定。 公司建立了CX1301《SMS认证审核及证书保持有效程序》程序,确保公司获得并持有SMS证书,确保公司SMS持续有效运行。
13.4 “符合证明”的有效性应当服从于由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或者应主管机关的请求由另一缔约国政府,在周年日前或后三个月内实施的年度审核。 13.5 如果没有申请13.4所要求的年度审核,或者有证据表明存在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时,主管机关或应主管机关的请求签发证书的缔约国政府应当收回“符合证明”。 13.5.1如果收回“符合证明”,所有相关的“安全管理证书”、“临时安全管理证书”也应当收回。 13.6 船上应当保存一份“符合证明”的副本,以便船长被要求时出示给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查验,以及用来接受公约第IX/6.2条规定的监督检查。该副本不必是签发的原件。
13.7 在审核该公司及其船上的管理确已按照经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运作后,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或者应主管机关请求的另一缔约国政府,应当向船舶签发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安全管理证书”。该证书应当被视为该船舶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证据。 13.8 “安全管理证书”的有效性应当服从于由主管机关或主管机关认可的机构,或者是应主管机关的请求由另一缔约国政府实施的至少一次的中间审核。如果只进行一次中间审核,且“安全管理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中间审核应当在证书的第二和第三个周年日之间进行。
13.9 除了13.5.1的要求之外,如果没有申请13.8要求的中间审核,或者有证据表明存在重大不符合规定情况时,主管机关或应主管机关请求签发该证书的缔约国政府应当收回“安全管理证书”。 13.10 尽管有13.2和13.7的规定,当换证审核在所持“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 有效期届满之前三个月内完成时,新签发的“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应当自完成换证审核之日起有效,且有效期自原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起不超过5年。 13.11 当换证审核在所持“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 有效期届满之日三个月前完成时,新签发的“符合证明”或“安全管理证书”应当自完成换证审核之日起有效,且有效期自完成换证审核之日起不超过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简称NSM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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