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点工作 教务处 2015年3月19日
主要内容 2015年研究生相关工作 (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2015届研究生毕业答辩工作 (三)201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深圳医院人员招聘考核工作 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 二 三
(一)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 初定 3月30日( 具体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2.政策及形式改变 (1)国家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专业学位硕士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面并轨。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拟进行两种培养模式: 5+3模式: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住院医接轨(“四个证”) 普通模式:本科专业非临床专业即跨专业考生(“二个证” )
(2)导师增多,指标少,生源比例改变较大 导师数:指标数 1.2:1 报考学术型生源少、专业型生源多,比例达 1:4 导师数:指标数 1.2:1 报考学术型生源少、专业型生源多,比例达 1:4 学术型、专业型分开划线,学术型分数线偏低
(3)指标分配 科室指标数=基础指标数+增量指标数 分配原则: 基础指标:根据导师基金情况分配,2014年认定未通过或经费不足者不予招生。 增量指标: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专业、2014年承担脱产教学及获院级二等奖以上教学竞赛等条件的学科给予增量指标,由学科进行调配。
3.要 求 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及录取 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下达的学科专业型、学术型指标。 做好外点导师协调工作。 3.要 求 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进行考核及录取 中纪委重点监督,考试前不得向考生做任何承诺 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下达的学科专业型、学术型指标。 做好外点导师协调工作。 拟启用研究生复试系统,具体工作安排将于下周召开全院复试工作协调会讲解。
(二)2015届研究生毕业答辩 1.工作推进表 4.17前 提交答辩申请 5.1-5.24 毕业答辩 时间 相关要求 3.20 提交学位论文 3.20前 审核预毕业、延期毕业人员名单 3.23 进行相似性检测 4月 双盲评审、论文评阅 4.17前 提交答辩申请 5.1-5.24 毕业答辩 5.25-5.29 提交毕业及学位申请材料 6月 召开学位评定会议
所有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均需进行相似性检测 2.政策调整 (1)相似性检测 所有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均需进行相似性检测 教务处统一进行检测,导师根据检测结果决定学生能否进入下一步答辩程序(建议检测结果相似性小于25%)
(2)双盲评审 评审对象:全部博士及部分硕士研究生 博士论文盲审由学校统一组织,硕士论文盲审由学院组织。 100% 100% 15% 40% 盲审不合格者一律延期毕业,同时将暂停导师次年招生资格,并扣除所属分委员会招生指标。
3.2014年研究生盲审初审情况 层次 送审数量 初审 合格数量 合格率 我院全日制博士 75 72 96% 我院全日制硕士 38 35 全校全日制博士 282 253 89.7% 我院全日制博士 75 72 96% 全校在职博士 115 101 87.8% 我院在职博士 49 40 81.6% 我院全日制硕士 38 35 92.1% 全校在职硕士 36 27 75% 我院在职硕士 21 20 95.2%
(三)2013级研究生中期考核 1.考核时间:2015年3月23日--2015年4月20日 2.参考人员:2013级全体研究生、因特殊情况未参 加中期考核的2012级研究生 3.考核内容:基础能力、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考核 4.检查内容:《科研实验记录本》《临床轮转手册》
5.要 求 1.在4月17日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并将《研究生中期考核综合评价表》纸质版交至教务处。 2.专业课考卷、《研究生中期考核量化考评表》等资料由科室留存。 3. 严肃考风考纪,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以作弊处理。
二、深圳医院人员招聘考核工作 1.考核安排: 涉及28个科室,考核时间24日-26日上午: ——24日考核的科室: ——25日考核的科室: 心内科、呼吸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妇产科、儿科、重症医学科、急诊科、输血科、营养科、中医科 ——25日考核的科室: 胸外科、普通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骨科、皮肤科、健康管理科、麻醉科 ——26日考核的科室: 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影像科、DSA(介入科)、超声科、病理科、检验科
2.考核内容: ——理论考核(上午8:30-9:30) 初级职称考核内容:专业理论知识+公共英语 中级职称考核内容:专业理论知识+专业英语 ——技能考核(上午10:00-12:00) 初级职称考核内容:全面考核“三基”水平 中级职称考核内容:床边考核临床能力
3.要 求: ——成立科室考核小组 由3名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组成(至少1名正高),设考核组长1名、秘书1名。 3.要 求: ——成立科室考核小组 由3名副高职称以上人员组成(至少1名正高),设考核组长1名、秘书1名。 ——明天(周五)下班前上报考核专家名单、考核安排; 23日(周一)上午下班前提交理论和技能考题; 考核成绩于考核当天上报教务处(联系人:张强,电话:41046) ——严格组织纪律和程序 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否则追究有关责任。
三、2015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 1.申报项目:教学团队、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教材、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等13个项目。 2.相关要求: 请各系整合临床教学资源,协调各科室加强多学科合作,力争在省级教学团队、省级精品课程等项目有新的突破。 请各科室主任高度重视,动员科室教师加强合作积极申报。 3.截止时间: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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