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常见传染病的风险识别与预防控制 厦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俞新莲 2013年9月4日
前言 学校(托幼机构)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在校学生生理、心理发育均未成熟,免疫功能尚不完善,对外界环境及疾病的抵抗能力较弱。一旦学校内发生传染病,极易发生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加上学校(托幼机构)又是政府、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因此,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极其重要,必须高度重视。
近五年厦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 2008-2012年5年间厦门市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共25起,发生在学校的事件有21起,占84%。按发病原因分类统计,传染病事件有17起,占68%;食物中毒事件8起,占32%。传染病事件全部发生在学校,涉及高校、中小学校。 2012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报告了9起突发事件,全部发生在学校。其中突发传染病事件7起,占78%,食物中毒事件2起,占22%。
17起突发传染病事件中,水痘10起、流行性腮腺炎3起,风疹2起、感染性腹泻1起、甲型H1N1流感(流感)1起。详见下图
可见,学校传染病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只有将学校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依法纳入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形成工作常规,才能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达到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传播及蔓延的目的。从而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学校发展,维护学校稳定;保证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学校常见传染病的风险识别 学校常见传染病的风险识别,主要是通过建立学校传染病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学校卫生防病制度和传染病预防措施的有效实施等途径,在传染病发生的早期识别出传染病的暴发流行风险,从而有效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传染病定义 基本特征 由病原体引起,能够在人与人、人与动物或动物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染的疾病。 有病原体:每一种传染病都有特异的病原体,包括病毒、细菌、立克次氏体、真菌、螺旋体、原虫等。 有传染性:传染性指引起传染病的病原体能通过某种途径感染他人 ; 有感染后免疫:人体感染病原体后,能产生针对病原体及其产物的特异性免疫,保护性免疫可通过抗体检测而获知; 有相应的流行病学特征 : 流行性、地方性、季节性特征。
传染病流行过程的三个环节 传染源 传播途径 易感人群 缺少其中任一环节,流行就不会发生
传染源 定义:体内已有病原体生长繁殖、并能将其排出体外的人和动物。 病人 急性病人、慢性病人、轻型病人 病人 急性病人、慢性病人、轻型病人 隐性感染者 不显出症状,通过免疫学检查发现受感染的人,如流脑、乙脑、脊灰等。 病原携带者 不显出症状但排出病原体的人,如乙肝、流脑、伤寒、霍乱等 动物 鼠、家禽、家畜、犬、猫。
传播途径 定义:病原体从传染源排出后,侵入新的易感宿主前,在外环境所经历的全部过程. 经空气传播:麻疹、风疹等; 经水传播、经食物传播:霍乱、伤寒等; 经接触传播:淋病、红眼病、水痘等; 经节肢动物传播:乙脑、登革热等; 医源性传播:乙肝、丙肝等; 经土壤传播:破伤风、炭疽等; 垂直传播等:艾滋病、梅毒等。
易感人群 易感者 人群中对某种传染病缺乏特异免疫力的个体。 人群易感性:人群作为一个整体对传染病的易感程度称为人群易感性。 易感者 人群中对某种传染病缺乏特异免疫力的个体。 人群易感性:人群作为一个整体对传染病的易感程度称为人群易感性。 人群易感性对某种传染病病流行与否及流行程度有很大关系,如以外来儿童为主的学校,如果儿童户籍地的预防接种工作较薄弱,易感者比例大,人群易感性高,一旦有传染源输入,易引起局部爆发流行。
影响流行过程的两个因素 自然因素:如气温、降水量、海拔、自然灾害等; 社会因素:如人口密度、卫生条件、生活习惯、社会制度、战乱等。
我国的法定传染病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以下39种传染病为法定管理传染病,分甲、乙、丙3类。
甲类传染病: 2种 鼠疫 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肺炭疽)、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布鲁氏菌病、血吸虫病、疟疾、甲型H1N1流感。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学校建立传染病防控的管理组织 (1)学校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应成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由一把手负责制,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落实;小组成员应包括办公室、后勤保障、教务部门、保健老师、年段长等多个部门人员。 (2) 要配备学校卫生人员,有专(兼)人员负责学校卫生工作。 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城市普通中小学应按学生人数600:1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卫生保健老师即校医),学生数小于600人的学校可配备专(兼)人员,也可请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到学校兼任校医。 (3)指定疫情报告人。
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2、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专(兼)职卫生保健人员(校医)优先考虑; 3、必须为学校或者托幼机构的在编人员。
学校卫生防病相关制度建设 -学校应建立以下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 1、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 3、学生健康检查及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4、学生晨(午)检制度(晨检工作规范); 5、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6、新生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 7、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8、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9、公共场所管理制度; 10、教学卫生管理制度; 11、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12、健康教育管理制度; 13、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14、厕所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应落实好传染病防控措施 达到五个基本要求 落实九项基础性预防工作 建立六项卫生防病制度
五个基本要求(一) 一、建立预防传染病管理体制 各学校要建立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实行领导和指挥,并将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和评估考核指标体系之中。 学校是预防学校传染病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为具体负责人,校医、班主任等负责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报告、控制及卫生防病教育等工作。 学校要主动与疾控中心加强沟通,接受指导,建立联络及检查制度,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把卫生防病工作落到实处。
相关电话号码: 市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2135593 传真:2135592 市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2135593 传真:2135592 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电话:2135557 传真: 2038963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3693333 思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5906390 湖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5662806 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6289929 海沧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6050005 同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7362711 翔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7889656
五个基本要求(二) 二、学校要建立预防传染病的监测预警机制 学校要做好常见季节性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学生掌握传染病的基本预防知识,每学期至少有两期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的专栏。如:春秋两季如何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夏秋季如何预防肠道传染病和虫媒传染病等。
2006年4月,卫生部会同教育部制定了《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 。 《规范》规定,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以开展疫情监测。 --- 1、晨检。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疫情监测流程 观察 学生出勤 健康状况 了解 晨检 询问 班主任 班级卫生员 若发现传染病早期症状 或疑似病人 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疫情报告人 了解 晨检 指导 询问 若发现传染病早期症状 或疑似病人 确保做到早发现、早报告 通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排查
五个基本要求(三) 三、学校要建立和落实传染病信息报告制度 《规范》要求,各类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托幼机构)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 按《工作规范(试行)》要求,按以下内容和方式进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时限与内容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报告内容及时限 应于24小时内向校长、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CDC报告 1天内有3例或者 在同一宿舍 (1) 连续3天内多个学生(≥5个) 或者同一班级 (1) 患病 应于24小时内向校长、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CDC报告 疫情报告人 有相似症状或者 共同用餐、饮水史时
报告内容及时限 发现 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 学校和托幼机构 (2) 疫情报告人 应立即向校长、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CDC报告
报告内容及时限 应24小时内向校长、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CDC报告 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3) 个别学生 学校疫情报告人 应24小时内向校长、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CDC报告
报告内容及时限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 学校疫情报告人 应24小时内内向校长、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属地CDC报告
2、报告方式 当出现符合上述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向校长报告后,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向属地(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五个基本要求(四) 四、学校要制定预防和控制传染病预案 预案应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三个环节,从控制和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三方面入手,落实综合性预防措施,防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并储备一定数量的消毒应急物资。
五个基本要求(五) 五、学校要建立预防传染病的保障体系 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每周至少开设1-2节健康教育课。包括生理、心理、健康行为、个人卫生等内容。 加强学校卫生保健队伍建设。中小学应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足卫生保健人员。 加大对学校卫生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每年应当拨出一定比例的专项经费,用于学校预防传染病公共卫生标准化建设。同时设立学校卫生室。 学校卫生室面积要与学生数相匹配,并储备一定量的消毒、防护用品及基本的医疗药械。
落实九项基础性预防工作 1、组织制度建设: 建立防控领导班子,明确责任人、疫情报告人。建立、健全疫情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2、规范食品卫生管理,提供安全卫生食品,食堂选址、设施、人员、证照要符合卫生要求。 3、提供安全饮用水。 4、搞好学生健康教育。
5、提供良好的学习、住宿条件。 6、搞好校园环境、厕所卫生。 7、配合卫生部门按规定完成学生相关预防接种。(做好入园、入学的预防接种查验证工作) 8、按规定配备保健医生。 9、加强学生体质监测,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
建立6项卫生防病制度(1) 1、晨检与考勤制度 晨检与考勤制度是对传染病“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的关键环节。一般状态下的晨检与考勤应在学校的统一领导和卫生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以班主任为主组织实施;应急状态下的晨检与考勤应按照事先准备好的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预案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晨检内容: 一摸 :有无发热现象,可疑者测量体温。 二看: 一般情况下,观察幼儿精神状态、面色等,传染病的早期表现,咽部、皮肤有无皮疹等)。 三问 :个别幼儿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 :有无携带不安全的物品,发现问题迅速处理。
缺勤处理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项卫生防病制度(2) 2、通风与消毒制度 通风与消毒制度是预防与控制传染病,阻断传播途径的有效办法。学校应将教学场所、宿舍、食堂等处的通风作为常规考核内容,并定期对其进行消毒。一般开窗通风持续30分钟。开窗时间以上午9:00~11:00或下午2:00~4:00为佳。学校还应定期做好环境、物表、门把、电梯扶手等的消毒。
6项卫生防病制度(3) 3、卫生清扫制度 学校教学场所、宿舍、食堂、校园等是每日卫生清扫的主要场所,应实行“湿式清扫”(先洒水后扫除),保持其清洁卫生。 4、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四不”(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脸盆、不过度紧张和疲劳)。
6项卫生防病制度(4) 5、师生定期体检制度 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及校内各类从业人员定期体检。 6、除“四害”制度 5、师生定期体检制度 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及校内各类从业人员定期体检。 6、除“四害”制度 鼠、蟑螂、蝇、蚊是传播传染病的途径之一,学校应落实除“四害”的相关措施,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鼠--堵洞;蟑螂--堵缝;苍蝇--去脏;蚊--去水。
学校常见传染病的种类 监测表明,发生在我市学校传染病主要为以下病种: ﹡水痘 ﹡流感(含甲型H1N1流感) ﹡流行性腮腺炎 ﹡手足口病 ﹡风疹 ﹡麻疹 ﹡其他感染性腹泻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
学校常见传染病的流行特征 病种 流行季节 传播途径 易感人群 潜伏期 症状 疫苗预防 水痘 冬、春季 接触、飞沫 儿童 12-21天,平均14天 发热、出疹,自颜部、躯干、四肢进行 水痘疫苗 流行性感冒 冬春季、夏季 呼吸道飞沫 全人群 1-3天 发热、流涕、咽痛、头痛、肌无力 流感疫苗 流行性腮腺炎 儿童、青少年 14-21天 发热、腮腺肿大、淋巴结肿大 麻腮、麻腮风 风疹 发热、全身红色皮疹、淋巴结肿大 麻风、麻腮 风 手足口病 春、夏季 3-7天 发热、手、口、足、臀部斑丘疹或疱疹 无 感染性腹泻 夏、秋季 粪口 1-7天,平均3天 发热、腹痛、腹泻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接触 疼痛、畏光、流泪、球结膜下出血
各种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期 麻疹 :出疹后5天; 风疹 :出疹后5天; 流行性腮腺炎 :至腮腺肿胀完全消退后,自发病起约3周时间 手足口病 :自发病日起14天 ; 流行性感冒 :热退后2天; 水痘 :至水痘疱疹完全结痂为止,但不少于发病后14天 ; 流脑 :症状消失后3天,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乙脑 :隔离至体温正常 ;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症状完全消失,至少病后7日。
学校常见传染病控制措施 1、传染病疫情发生前日常性预防措施; 2、传染病疫情发生后应急性控制措施。
日常性预防措施 呼吸道传染病预防措施 1、定时开窗、自然通风:可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宿舍、教室、计算机房、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应注意经常通风。必要时可用食醋喷洒或熏蒸进行室内空气消毒,经常用“8·4消毒液”等含氯消毒剂擦拭桌椅、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部位。高发季节应尽量避免到拥挤的公共场所活动。 2、接种疫苗:预防性疫苗是阻击传染病发生的最有效最经济手段,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如麻疹、风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流脑等均为疫苗可预防疾病,进行计划性人工自动免疫是预防各类传染病发生的的最重要环节。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工作、生活场所卫生;饭前便后、以及外出归来一定要按规定程序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用过的纸巾不要随地乱扔,应该扔进垃圾箱;勤换、勤洗、勤晒衣服、被褥;不随地吐痰。个人卫生用品切勿与他人混用,个人毛巾、牙刷、餐具应定期消毒或更换。 4、加强锻炼,增强免疫力:积极参加体育运动,经常锻炼身体,增强抵抗力。 5、生活有规律:劳逸结合,保证睡眠,对提高自身的免疫力相当重要。
6、注意衣、食细节:春季气候多变,乍暖还寒,应适时增减衣服;合理膳食,注意营养,宜多食些富含优质蛋白及微量元素、高维生素的食物,如瘦肉、禽蛋、大枣、蜂蜜和新鲜蔬菜、水果等。多饮开水。戒烟限酒,尽量减少对呼吸道的刺激。 7、出现不适及时就医:由于传染病初期多有类似感冒的症状,易被忽视,因此身体若有不适应及时就医,特别是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尽早就医,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消化道传染病日常预防措施 1、注意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个人卫生用品切勿混用,个人用品如毛巾、牙刷、餐具应定期消毒或更换。注重饮食卫生,要使用经过严格消毒的餐具,尽量到餐具消毒比较规范的大食堂用餐,不要去那些餐具消毒不严的个体饮食网点就餐。不喝生水或未烧开的水,瓜果要尽量去皮、清洗消毒。不吃未熟透的水产品,不吃腐败变质或不洁食物。饭前便后要洗手。 2、抓好饮食卫生:各类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都必须符合卫生要求,认真落实“三防”措施(防蝇、防尘、防污染),同时加强餐用具消毒保洁工作。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要严格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3、搞好爱国卫生运动:抓好除害灭病,搞好管粪管水工作,保护环境卫生清洁,不随地大小便,特别注意加强饮用水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保证饮用符合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 4、隔离病人,消毒污染物:急性肠道传染病人及可疑病人应及时就医,确诊病人要及时隔离治疗。病人的污染物品和排泄物要彻底消毒处理,防止传染病传播。 5、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现在的疫苗基本能够实现安全、有效、副作用小。目前可通过接种疫苗进行预防的肠道传染病有痢疾、伤寒、甲肝、戊肝等等。
疫情发生时的应急控制措施 1、控制传染源; 2、切断传染途径 ; 3、保护易感人群。
传染源的控制 1)严格隔离病人:严格掌握并按各种传染病的隔离期限责成患病学生住院或居家隔离治疗,直至满隔离期限后,患病学生方可返校上课。 传染病在学校流行期间,学校除了严格做好晨(午)检外,严格掌握病人隔离期限是防止出现疫情蔓延、防止出现二代病例的最重要环节。临床医生不可轻易出具无传染性可返校的医学证明。
2)加强晨午检,及早发现与处理疑似病人 传染病发生期间,根据各种传染病的临床特点,每日认真询问、观察、检测(测体温)学生的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专用登记册上,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对发现有可疑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带至或直接送至医院诊治。
3)加强疫情监测,执行疫情日报告 、零报告 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期间,学校疫情报告人每日将晨午检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表上,每日定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如有特殊情况则随时报告,辖区疾控中心则根据每日疫情进行情况,评估和调整防控措施。
4)根据具体情况,可对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预防性服药、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切断传播途径 1)喝开水、吃熟食、洗净手; 2)保持室内的空气流通,开窗通风,适当的空气消毒(紫外灯照射、空气喷雾消毒等) 3)加强用具、食具、学具、物体表面的消毒; 4)洗晒衣物、被褥等; 5)整治环境,杀灭四害。 6)必要时可适当调课或停课
保护易感人群 1)均衡饮食、加强营养、适量运动、充足休息,增强抵抗力 ; 2)开展应急性主被动免疫:如甲肝、麻疹流行早期,可对密切接触者注射丙种球蛋白以防止发病或减轻症状;麻疹、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水痘等流行早期可进行应急性疫苗接种,以提高全人群的免疫水平,防止疫情蔓延。
3)停止大型人群聚集性活动,避免到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尽量不去探视患者; 4)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学校通过讲座、板报、发放宣传单等传统形式对师生进行各类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也可通过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形式将疾病防治知识输灌给师生,并将采取各种防控措施目的意义告诉全体师生,取得全体师生的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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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的落实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二、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儿童,应当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控机构或接种单位督促其监护人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
如何开展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 统一查验标准: 入托(3岁):入托儿童共计≥18剂次 其中百白破疫苗≥4剂次, 甲肝= 1剂次 脊灰疫苗≥3剂次, 麻疹疫苗≥2剂次, 流脑疫苗≥2剂次, 乙脑疫苗≥2剂次, 乙肝疫苗≥3剂次, 卡介苗=1剂次 。
统一查验标准 入学(6岁):入学儿童共计≥22剂次 其中:百白破疫苗≥4剂次, 脊灰疫苗≥4剂次, 麻疹疫苗≥2剂次, 甲肝= 1剂次 白破疫苗≥1剂次, 乙肝疫苗≥3剂次, 流脑疫苗≥4剂次, 乙脑疫苗≥2剂次, 卡介苗=1剂次。
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学生入学(入园)后查验接种证时,应按上述接种要求查对,发现未达到上述接种次数的应要求学生及时到接种单位完成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