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5857 財務報表分析 3 資產負債表與企業 之投資活動
學習目標 1. 資產反映企業投資活動之概況,其中資產區分為流動資產與 非流動資產。 2. 現金之內容、於資產負債表上之表達以及分析時應行注意之 事項。 3. 投資之意義、於資產負債表上之表達方式及分析時應行注意 之事項。 4. 應收款項之內容、於資產負債表上之表達方式及分析時應行 注意之事項。 5. 存貨對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之重要性。
學習目標 6. 存貨之內容、其於資產負債表上之表達方式及其分析時應行 注意之事項。 7. 預付費用與現金之關係,其內容與於資產負債表上之表達及 分析該項目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8. 固定資產之內容、於資產負債表中之表達及分析該項目時應 行注意之事項。 9. 無形資產之內容、於資產負債表中之表達以及其分析時應行
學習目標 10. 其他資產之內容、於資產負債表中之表達以及其分析時應 行注意之事項。 11. 投資性不動產之認列與衡量 ( 附錄 )。
投資活動係透過資產之買賣來進行,故由企業所提供之資產 負債表之資訊,可以得知該企業所進行之投資活動的概況。 其中企業之資產又區分為流動資產以及非流動資產等兩類; 流動資產係指於一年或一個正常營業週期內可以變成現金、 消耗掉或意圖出售之資產,而非流動資產則指除了流動資產 以外之所有資產而言。
3-1 現 金 3-1-1 現金於資產負債表上之表達 資產負債表時,流動項目下之第一項即為“現金與約當現金” ,列示了編表日期當時之餘額。
3-1-2 現金與約當現金之內容 一、現 金 包含了庫存現金、週轉金及用途不受限制之銀行存款等 3-1-2 現金與約當現金之內容 一、現 金 包含了庫存現金、週轉金及用途不受限制之銀行存款等 項。若存放於銀行之存款用途上遭受了限制,例如償債基金 或補償性回存之存款等項,則不得視為現金。 二、約當現金 指短期具高流動性之投資,且沒有重大的價值變動風險 ,通常包括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可兌現之國庫券、可轉 讓定期存單、商業本票及銀行承兌匯票等。
3-1-3 分析現金項目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分析“現金”項目時,雖然無評價之問題產生,但因其具有 3-1-3 分析現金項目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分析“現金”項目時,雖然無評價之問題產生,但因其具有 100% 之流動性,產生舞弊及被偷竊之風險最高,故分析該 項目時須特別予以注意,茲列示下列常見之應行注意重點: ‧利用於銀行調節表中少列未兌現支票之方式達到挪用現金 之目的。 ‧限制用途之現金不得列於“現金”。 ‧分析者可針對該企業於次期償還貸款之情形,以評估並判 斷該期之現金期末餘額之真實性。
3-2 現 資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 將投資區分為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 現 資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 將投資區分為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 以上兩項金融資產均屬於以公平價值衡量 且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 融資產、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 ( 債券投資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 ( 股權投資 ) 以及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等類,
3-2-1 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企業若購買衍生性商品或所取得證券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 再買回時,該項投資即屬於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3-2-1 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企業若購買衍生性商品或所取得證券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 再買回時,該項投資即屬於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1. 原始評價:係以取得該金融資產時之公平價值認列。 2. 收益之認列:若是債券投資,則於收到利息時,以收到之金額 認列為利息收入,而股票投資則於該股票之除息日時認列可取 得之股利收入。 3. 期末評價:係以公平價值評價,並將公平價值之變動數認列為 當期損益。 4. 投資之處分:係以處分時所得之淨價款減上一期期末該證券投 資之公平價值 ( 帳面價值 ) 來計算已實現處分證券投資損益。
3-2-2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企業投資之金融商品若符合某些條件,於原始認列該金融資 3-2-2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企業投資之金融商品若符合某些條件,於原始認列該金融資 產時即將其指定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即屬因此指定公 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原始評價、收益之認列、 期末評價及投資之處分等會計處理,均比照上述交易目的之 金融資產之處理方式。
3-2-3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企業投資於證券時,即可將其指定為備供出售,或者證券投 資非歸類為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3-2-3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企業投資於證券時,即可將其指定為備供出售,或者證券投 資非歸類為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亦非歸類為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時,該類證券投資 即歸為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1. 原始評價:成本係包含買價以及投資證券時所支付之證券 之經紀人佣金及稅捐等交易成本。 2. 收益之認列:若係備供出售之股票投資,其係於被投資公 司之股利除息日認列股利收入,而備供出售之債券投資則 於取得利息或期末時認列利息收入,且須攤銷折溢價。 3. 期末評價:係以該證券之公平價值評價,其公平價值之變 動數應認列為「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列為業主權益調 整項目。 4. 投資之處分:係以處分時所得之淨價款減上一期期末該證 券投資之公平價值 ( 帳面價值 ) 及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合 計數之差額,來計算已實現處分證券投資損益。
3-2-4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 若企業取得債券,有積極之意圖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且到 3-2-4 持有至到期日之金融資產 若企業取得債券,有積極之意圖及能力持有至到期日,且到 期時可收取固定之金額者,可將該類投資歸為持有至到期日 之金融資產。
1. 原始評價:成本係包含買價以及投資證券時所支付之證 券經紀人佣金及稅捐等交易成本。 2. 收益之認列:於取得利息或期末時認列利息收入,且須 攤銷折溢價。 3. 期末評價:以該債券之攤銷後成本衡量。 4. 投資之處分:將出售所得之淨價款與該債券投資帳面價 值之差額即為處分投資損益。
3-2-5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 3-2-5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債券投資) 1. 原始評價:成本係包含買價以及投資證券時所支付之 證券經紀人佣金及稅捐等交易成本。 2. 收益之認列:於取得利息或期末時認列利息收入,且 須攤銷折溢價。 3. 期末評價:以該債券之攤銷後成本衡量。 4. 投資之處分:將出售所得之淨價款與該債券投資帳面 價值之差額,該差額即為處分投資損益。
3-2-6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股票投資 ) 1. 原始評價:成本係包含買價以及投資證券時所支付之證券 經紀人佣金及稅捐等交易成本。 3-2-6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股票投資 ) 1. 原始評價:成本係包含買價以及投資證券時所支付之證券 經紀人佣金及稅捐等交易成本。 2. 收益之認列:應於除息日時認列股利收入。 3. 期末評價:係以該股票之成本衡量。 4. 投資之處分:以處分所得之淨價款減當時該投資帳戶之帳 面價值,以其差額計算處分該投資之損益。
3-2-7 金融資產分類與衡量之新規定 IASB於2009 年11 月12 日發布新準則IFRS 9「金融工具」。 3-2-7 金融資產分類與衡量之新規定 IASB於2009 年11 月12 日發布新準則IFRS 9「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將改以攤銷後成本或公允價值衡量為原則,並刪除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分類。另外,新規定將刪除現行公報中 多項減損評估之要求,IFRS 9 僅要求對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執行減損評估。
3-2-8 投資分析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1. 流動資產項下投資之分類:由於將投資歸為以公平價值衡 3-2-8 投資分析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1. 流動資產項下投資之分類:由於將投資歸為以公平價值衡 量且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備供出售之金融 資產,其評價損益之認列有不同之處理,前者視為當期損 益而後者視為股東權益而將損益遞延至以後再認列,故須 先參閱該企業財務報表附註中,以瞭解該公司對投資處理 所採行之會計政策。 2. 投資之流動與非流動資產之分類:因分類錯誤將影響對該 企業流動性之分析。
3. 投資存在性之分析:須判斷是否有該項投資存在,此可從 現金流量表中觀察或藉助於會計師查核所提供之財務會計 查核簽證報告。 4. 流動性之分析:當企業有較弱之現金,但卻有很強之本項 投資時,對其流動性品質有幫助,但須注意分析該類投資 之內容與對象,以確保包含於該類之投資確實具有流動性 品質。 5. 無活絡市場之證券投資評價合理性之判斷:財務報表分析 者應尋求有無銀行或證券商等金融機構所提供之公平價值 之報價,以確保該企業金融商品反映出經濟實質之價值。
3-3 應收款項 3-3-1 應收款項之內容及其表達 一、應收款項之內容 應收款項包含應收票據、應收帳款、應收關係人款項及 其他應收款等項。
二、應收款項於資產負債表中之表達 1. 期末評價:以應收款項減備抵呆帳後之淨變現價值評價。 2. 呆帳之提列:一般呆帳費用可依損益表之銷貨淨額乘以壞 帳率來估計,亦可以資產負債表之應收款項評估其可能收 回之現金以調整期末備抵呆帳,並據以計算呆帳費用。
有些企業缺乏可資運用之營運資金或信用額度,為獲取更高 之融資額度或欲抬高其當期盈餘等因素,因而與關係人間進 行一些交易以達到其目的;而有些關係人與該企業已達須編 製合併報表之要件 ( 有關此點本章談到長期股權投資時會有 詳細之說明 ),但為了避免顯示子公司之鉅額負債包含於合 併報表中,乃忽略而不將該子公司之財務報表併入母公司之 合併報表中。
關係人 (Related Party) 係指企業與其他個體之間,若一方對 於他方具有控制能力或在經營、理財政策上具有重大影響力 者,該雙方即互為關係人;瞭解關係人之存在與否乃是分析 企業與該關係人間有無非常規交易之前題要件。
3-3-2 分析應收款項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應收帳款與應收票據係以淨變現價值為期末之評價,亦即以 3-3-2 分析應收款項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應收帳款與應收票據係以淨變現價值為期末之評價,亦即以 該帳戶期末之餘額減除備抵呆帳之淨額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於分析該項目是否公允表達時,其重點乃在備抵呆帳是否 提列足夠,財務報表分析者可以該項資產來分析企業之收帳 能力,再與企業給予客戶之信用條件來做比較,解釋兩者之 情形是否一致,用以評估該項資產之品質。當會計師對該項 資產並未出具保留意見時,則可直接依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為 分析之參考資料。
應收關係人款項之分析,可依據財務報表附註對關係人交易 之揭露資訊,以判斷有無以關係人交易方式來操縱財務資訊 。在分析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時,尚有下列數項問題須特別 予以注意: 良好之客戶信用調查,較嚴格之授信政策及較嚴格之退貨 條件時,表示該客戶之應收款項品質較佳,發生壞帳之風 險亦較小。 根據公司所提供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表,若其過期之時間 拖得愈長,則表示應收帳款之品質愈差。 應收帳款係集中於若干個大客戶時,表示收帳之風險較大。
是否有融資而未予以揭露之情形。 應收帳款與應收票據移轉給第三者以取得資金時,須分析 究竟以出售或設定擔保貸款來處理。 須注意有無寄銷品運出而承銷商尚未出售以及產品之融資 合約等均屬此例。 是否有由應收票據拒付而沖轉回應收帳款或給予應收帳款 展期之情形發生。 判斷備抵呆帳之提列是否偏低時,可調查管理當局對淨利 報導之高低有無任何誘因;另一方面可比較同業對備抵呆 帳之提列比率。
3-4 存 貨 Inventory 存貨為銷貨成本計算時之重要內容,而期末存貨又屬於資產 負債表中流動資產之一個重要項目,因此分析存貨時須特別 投入關注,因為此項目同時影響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4-1 存貨之內容與表達 1. 買賣業之存貨:指的是商品存貨。 2. 製造業之存貨:指原料、物料、在製品 、半成品以及製 成品。 3-4-1 存貨之內容與表達 1. 買賣業之存貨:指的是商品存貨。 2. 製造業之存貨:指原料、物料、在製品 、半成品以及製 成品。 3. 資產負債表上之表達:係以“存貨”科目彙總表達資產負債 表日該項目之淨額,至於其包含之內容則可參閱財務報表 附註所揭露之資訊。
3-4-2 分析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1. 存貨之評價是否前後一致 2. 存貨存在性之評估 3. 分析存貨時須注意有無與他公司簽訂不可取消 之進貨合約之情形
3-5 預付款項 Prepayments 3-5-1 預付款項之內容及表達 通常預付款項係指預付購料款、預付薪工、用品盤存及預付 3-5-1 預付款項之內容及表達 通常預付款項係指預付購料款、預付薪工、用品盤存及預付 保險費、廣告費或其他於不久之未來即將發生之預付費用, 其於資產負債表中係以一總額表達。
3-5-2 分析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須注意是否有歸類不當之情事發生
3-6 非流動資產之投資 3-6-1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會因其取得被投資公司股權之大小以及有無實 3-6-1 長期股權投資 長期股權投資會因其取得被投資公司股權之大小以及有無實 質影響力及有無控制力,而有不同之處理方式,茲以表3-1 列示不同情況下之處理方法。
當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有控制能力,或具有重大影響力時 ,採用權益法評價較能允當地表達投資之實況;在此種會計 處理下,投資公司之「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均隨被投資 公司之股東權益之變動而變動。
1. 原始評價:成本含買價以及證券經紀人佣金及稅捐等必要 且合理之支出。 2. 收益之認列:於被投資公司獲利時,依所持有之股權認列 為投資收入,另一方面認列「長期股權投資」之增加;於 收到被投資公司發放之現金股利時沖銷「長期股權投資」 。其相互間之內部交易,若有未實現之損益須予於消除; 其取得成本與該被投資公司股票帳面價值有差異,除永久 性資產所產生者外,宜依其性質分年攤銷。
3. 期末評價:由於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其帳面價 值均隨被投資公司之股東權益之變動而變動,故該項投資 於期末時即以其帳面價值評價。 4. 投資之處分:以處分所得之淨價款減當時長期股權投資之 帳面價值,以其差額計算處分該投資之損益。
3-6-2 非流動資產之投資分析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3-6-2 非流動資產之投資分析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長期股權投資之結果對被投資公司有無重大影響力可由管理 當局自我裁量之判斷,其判斷結果不同會影響所選擇之評價 基礎,進而影響損益,較有讓管理當局操縱損益之機會,所 謂重大影響力係指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之營運以及財務決 策具有決定之權力而言;於分析該項目時須特別注意下列幾 項問題:
須特別注意該企業對其被投資公司之營運及財務決策等是 否真正具有影響力,以實質之情況而非以股權大小來判斷。 故分析此項長期投資所產生之投資收益,須注意縱使其金 額龐大,其對企業之現金流量並沒有直接助益。 分析以權益法處理長期股權投資時,須再進一步分析那些 被投資公司之市價是否已低於其帳面價值,以免高估該企 業之價值。 財務報表分析者須確保所分析之企業,其已根據該公報之 規定測試是否有減損之現象,且計算並記錄減損之事實。
由對於資產減損跡象之判斷,係依該企業管理階層之專業 判斷,故財務報表分析者須評估該公司之管理階層是否有 利用此漏洞而進行不當之盈餘管理。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係指企業有負債產生但卻未顯示於資產 負債表之情況而言。尤其是對於取得被投資公司股權超過 50% 以上之情況,因會計政策中可能明訂當被投資公司當 年度總資產及總營業收入未達該公司各該項金額10% 者, 僅按權益法評價,不另編合併報表,隱藏子公司之大額負 債,故分析者須特別注意有無此種以忽略合併報表之編製 來逃避大額負債揭露之情形發生。
3-7 固定資產 Fixed Assets 固定資產均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而且亦將購建期間相關 之利息予以資本化為該資產之成本。
3-7-1 固定資產之內容及表達 固定資產於期末之評價,可藉由重估價方式以調高其帳面價 值,亦可藉由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以降低其帳面價值,財務 3-7-1 固定資產之內容及表達 固定資產於期末之評價,可藉由重估價方式以調高其帳面價 值,亦可藉由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以降低其帳面價值,財務 報表分析者須特別注意那一類公司受該公報之影響較大,並 評估其是否依公報之規定提足資產減損損失之金額。
3-7-2 分析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分析者可向企業取得固定資產變動分析表,更能瞭解該企 業對固定資產所進行之投資活動,用以判斷企業未來營業 3-7-2 分析時應行注意之問題 分析者可向企業取得固定資產變動分析表,更能瞭解該企 業對固定資產所進行之投資活動,用以判斷企業未來營業 活動之擴充狀況,並據以判斷企業之遠景。分析時若發現 企業有長期性停止使用某項固定資產時,須將之轉列為其 他資產,若係暫時性閒置,亦須於財務報表附註中加以揭 露。
分析固定資產時尚應注意之問題列示如下: 分析此項目時,不得侷限於該資產之帳面價值,而須進一 步取得其他資訊以配合分析。 通常於財務報表附註中,須揭露若干金額之何項固定資產 已作為何種借款之擔保或抵押,因此分析者須取得此資訊 ,其於分析債權之安全度時,為一項重要之指標。 固定資產成本若含利息資本化時,分析者於分析時須注意 有無高估此資本化之數額,使得本期淨利提高。
企業於資金不足時常藉租賃資產之方式來代替購置固定資 產,但資本租賃造成企業負債增加,對其財務結構較不利 ;分析者須特別注意該公司所記錄之營業租賃是否實質上 合乎資本租賃之要件,而管理當局為逃避認列負債而採用 營業租賃來處理之情事發生。 分析固定資產於資產負債表所表達之金額是否反應其價值 時,須先觀看該企業財務報表附註中對該固定資產如何評 價,是否該資產有減損之跡象,是否已透過減損之測試而 提列資產減損損失;最後再判斷所提列之資產減損損失是 否足夠,以免仍高估該資產之價值。
無形資產 Intangible Assets 3-8 無形資產 Intangible Assets 3-8-1 無形資產之內容及表達 1. 可辨認之無形資產: 除商譽外無形資產係以攤銷後之成本評價,但表達於資產 負債表時,須依第35 號公報書之規定,評估該無形資產有 無減損發生。 2. 不可辨認之無形資產:商譽。 不得攤銷,表達於資產負債表時,亦須依第35 號公報之規 定,評估該無形資產有無減損發生。
3-8-2 分析時應注意之問題 分析此資產時,評估該項資產是否有永久性價值之下跌, 以免高估資產。 3-8-2 分析時應注意之問題 分析此資產時,評估該項資產是否有永久性價值之下跌, 以免高估資產。 財務報表分析者可以重新以其受益期間及金額之大小計算 攤銷金額。至於該項資產可以最保守方式估計其價值,亦 即不將此項目計入資產中。 分析此項資產時,須評估企業是否能繼續創造超額利潤, 若不能,商譽須全數沖銷。自行形成之商譽,若有充分之 證據可顯示超額盈額之存在時,可以加以評估,並於分析 時將此價值予以考慮。
分析者可以取得同業資訊以及對經濟、政治及社會前景, 以及對該公司之瞭解,以判斷該企業資產減損損失之合理 性。 許多企業為使當期攤銷或折舊金額降低,故連同商譽買入 某企業時,故意低估其他折舊性資產之市價而高估商譽之 價值,故分析時須特別注意有無此種現象發生。
3-9 其他資產 Other Assets 3-9-1 其他資產之內容及表達 其他資產中一般包含了遞延借項、非流動性之應收款項及閒 3-9-1 其他資產之內容及表達 其他資產中一般包含了遞延借項、非流動性之應收款項及閒 置資產等項目。 遞延借項 (Deferred Debits/Deferred Assets) 最常見之項目為 遞延公司債發行成本、遞延研究及發展成本、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遞延退休金成本等項。 基本上以其減除攤銷後之帳面價值予以表達於資產負債表中。
3-9-2 分析時應注意之問題 遞延借項係於以後受益期間內加以攤銷,而受益期間之決 定具有十足之主觀性,因此須視管理階層選擇受益期間所 3-9-2 分析時應注意之問題 遞延借項係於以後受益期間內加以攤銷,而受益期間之決 定具有十足之主觀性,因此須視管理階層選擇受益期間所 抱持之基本態度,以判斷該選擇是否係對其自身利益有幫 助。 須評估該遞延資產是否於未來期間不會產生任何經濟效益。 有些發展支出可能為了企業帶來未來無限之經濟效益,但 因不確定是否符合公報之規定而將之視為當期費用,對企 業之價值有低估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