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与教材配套的应试指导,基于教材进行归纳总结“考什么”“怎么考”“怎么练”
目录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章 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四章 财政法律制度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会计核算 会计监督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第三节 会计核算 第四节 会计监督 第五节 会计监督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六节 法律责任
学习目标: 方法点拨: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1.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学习目标: 1.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2.理解并掌握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地方性 会计法规的制定或发布机关、法律效力、形式(重点、难点) 方法点拨: 1.首先,从法理的角度理解我国法律体系的构成 2.再次,理解会计法律制度含义 3.然后,理解并可轻松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以调整会计关系的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全国(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或)常委会 国务院、财政部 会计关系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以及国家在管理会计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经济关系。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四个层次。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部门规章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四个层次。
《注册会计师法》(我国中介行业第一部法律)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一)会计法律 1.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法律地位: 在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 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是制定其他会计法律的依据 3.形式: 《会计法》 《注册会计师法》(我国中介行业第一部法律)
——用于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3.制定依据: ——《会计法》 4.形式: 《总会计师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二)会计行政法规 1.制定机关: ——国务院 2.作用: ——用于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3.制定依据: ——《会计法》 4.形式: 《总会计师条例》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当前施行的会计行政法规仅此两部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三)会计部门规章 1.制定机关: ——国务院财政部门(简称“财政部”) 2.制定依据: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三)会计部门规章 1.制定机关: ——国务院财政部门(简称“财政部”) 2.制定依据: ——会计规章的制度依据是《会计法》和会计行政法规 3.形式: ——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2014版新大纲废除“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提法,原来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规范现归于“会计部门规章”范畴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同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 注意: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也是地方性会计法规,如《深圳经济特区会计管理条例》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总结(四个层次)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财政部 会计法律 行政法规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国务院 财政部 会计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总结(四个层次) 地方性会计法规
1.课堂10分钟内完成配套习题集第一章第一节的“考点必会”; 第一节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与构成 课后复习及要求 1.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2.重点掌握“四个层次”会计法律制度的制定或发布机关、法律效力和具体形式; 3.难点是根据制定或发布机关找出对应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形式。 解决方案 1.课堂10分钟内完成配套习题集第一章第一节的“考点必会”; 2.课后复习“应试指导”第一章第一节的“考点一”和对应的 “典型例题解析”。
学习目标: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掌握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管理原则及管理职能(高 频考点)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学习目标: 1.掌握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主管部门、管理原则及管理职能(高 频考点) 2.了解会计自律管理的三个主要组织 3.掌握单位内部的会计管理的单位负责人的职责、会计机构的 设置、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及回避制度(重点、高频考点)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概念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是指国家划分会计管理工作职责权限关系的制度,包括会计工作组织形式、管理权限划分、管理机构设置等内容,规定了中央、地方、部门、单位在各自方面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范围、权限职责及其相互关系。 我国形成了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各有侧重、协调发展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1.主管部门: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财政部门 2.管理原则: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1.主管部门: ——财政部门 2.管理原则: 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管理全国 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 3.管理职能: (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 ——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最基本的职能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2)会计市场管理 ——准入管理、过程管理、退出管理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人才评价 ——会计行业领军(后备)人才的培养 ——对先进会计人员表彰奖励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会计监督检查 ——内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主体: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省级财政部门(本行政区域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本行政区域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即会计行业的自律管理。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地方组织。 2.中国会计学会 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包括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会计工作者)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3.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是经财政部审核同意、民政部正式批准,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的非营利性国家一级社团组织,是总会计师行业的全国性自律组织。 (1)会员单位 ——主体,国有重点大型企业、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及设置总会计师的行政事业单位; ——个人会员,包括总会计师、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及直接以CFO命名的企业高管 (2)主管和业务指导单位——财政部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 (1)单位的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具体责任有: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三)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 (1)单位的负责人是会计责任主体,具体责任有: ①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②组织好、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保证会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2)单位负责人的分类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如董事长 ——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2.会计机构的设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2.会计机构的设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1)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 (2)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 (3)如果一个单位既没有设置会计机构,也没有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则应当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持有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的其他代理记账机构进行代理记账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3.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 (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总会计师条例》规定,总会计师的任职条件之一是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部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4.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1)概念: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执法或者执业的公正性,对可能影响其公正性的执法或者执业的人员实行职务回避和业务回避的一种制度 (2)法律依据: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3)具体要求: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担任出纳工作
1.课堂15分钟内完成配套习题集第一章第二节的“考点必会”,夯实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课后复习及要求 1.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我国会计工作的管理体制(“内外三块”)。 2.重点掌握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体制和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工作。(重 点、高频考点) 解决方案 1.课堂15分钟内完成配套习题集第一章第二节的“考点必会”,夯实 基础,加强记忆为主; 2.课后复习“应试指导”第一章第二节的“考点一、二、三”和对应 的“典型例题解析”
1.了解会计核算依据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及其他规定(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记录文字);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学习目标: 1.了解会计核算依据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及其他规定(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会计记录文字); 2.掌握会计凭证中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内容、审核和填制要求 3.掌握会计账簿中设置、启用与登记、账目核对和结账 4.重点掌握财务报表的组成(“四表一注”) 5.掌握会计档案的管理的各考点,重点掌握会计档案的移交、查阅、保管、销毁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1.会计核算依据 (1)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1.会计核算依据 (1)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会计核算的最基本的要求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违法行为 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1)会计资料(即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解读——什么是虚假的会计资料? 第三节 会计核算 第三节 会计核算 (2)提供虚假的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解读——什么是虚假的会计资料? ①伪造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②变造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③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节 会计核算 记忆技巧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伪造 变造 无中生有 篡改事实 以假乱真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典型例题诠释 A. 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B.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典型例题诠释 1. 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属于( )。 A. 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B.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C.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D. 会计资料的不真实或不完整 【答案】 C 【解析】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 计资料或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真实数据,使财务会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节 会计核算 A. 销售部门转来一张购货发票,原金额计算有误,出票单位已作更正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第三节 会计核算 2.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会计凭证行为的是( )。 A. 销售部门转来一张购货发票,原金额计算有误,出票单位已作更正并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B. 某业务员将购货发票上的金额50万元,用“消字灵”修改为80万元报账 C. 企业某现金出纳将一张报销凭证上的7 000元金额涂改为9 000元 D. 某公司为一客户虚开销货发票一张,并按票面金额的10%收取好处费 【答案】BC 【解析】变造会计凭证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第三节 会计核算 总结 总体要求 会计资料 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 依据 会计核算 要求 伪造 真实性、完整性 不得 变造 虚假会计报告
第三节 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的其他规定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三节 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的其他规定 (1)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
第三节 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的其他规定 (3)会计处理方法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节 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的其他规定 (3)会计处理方法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是“不得随意”,不是“不能”,注意判断题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三节 会计核算 3.会计核算的其他规定 (4)会计记录文字 ——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中文必须使用,其他文字为了方便可选用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工作。 1.原始凭证 【图解】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二、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按照填制程序和用途,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填制、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首要工作。 1.原始凭证 【图解】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外来凭证:单位——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个人——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节 会计核算 (1)填制和取得 外来凭证:单位——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 个人——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自制凭证:对内——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外——加盖本单位公章 (2)审 核 “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 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 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编制依据是否真实、填写项目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正确、书写是否清楚 第三节 会计核算 2.记账凭证 (1)填制【图解】 (2)审核 编制依据是否真实、填写项目是否齐全、金额计算是否正确、书写是否清楚
第三节 会计核算 总结 填制 原始凭证 取得 区分 审核 记账凭证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三、会计账簿 1.概念与种类: 概念: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的账页组成的,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 分类: (1)总账,又称总分账 (2)明细账,又称明细分类账 (3)日记账,又称序时账 (4)其他辅助账簿,又称备查账簿
第三节 会计核算 2.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要求 (1)依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按照记账规则登记会计账簿 (3)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会计账簿的设置与登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 (5)禁止账外设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四、财务报表 1.概念: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 2.分类 (1)按财务报表编制期间的不同,可分为中期(季度、月度、半年度)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2)按编报主体不同,可分为合并财务报表与个别财务报表
(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5)附注。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四、财务报表 3.组成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 (5)附注。 财务报表上述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种类: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五、会计档案 1.概念: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种类: (1)会计凭证类; (2)会计账簿类; (3)财务报表类; (4)其他类。 3.管理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2)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第三节 会计核算 4. 归档 (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归档 (2)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注意判断题
第三节 会计核算 (2)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三节 会计核算 5. 移交 (1)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2)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注意: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档案移交的重难点,适用各种题型。尤其注意案例分析题
第三节 会计核算 5. 移交 其他规定: (1)会计机构向本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时要编制移交清册,详细登记移交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以分清责任,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2)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1)第一层次——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第三节 会计核算 6. 查阅 几个层次的原则: (1)第一层次——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2)第二层次——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 (3)第三层次——我国境内的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都不得携带出境 注意:严禁查阅者和复制会计档案人员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三节 会计核算 (1)永久——会计档案必须永久保存,如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第三节 会计核算 7. 保管期限 (1)永久——会计档案必须永久保存,如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定期——五类:3年、5年、10年、15年、25年 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典型例题诠释 A.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第三节 会计核算 典型例题诠释 3. 下列关于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说法中,正确的有( )。 A.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B.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1年 C.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 D.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答案】 BCD 【解析】 A选项,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财务会计部门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BCD选项皆正确。
第三节 会计核算 8. 销毁 (1)基本程序及要求 程序 要求 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 专人负责 监销 第三节 会计核算 8. 销毁 (1)基本程序及要求 程序 要求 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单位负责人必须签字 注重监销人员的选派,不同单位情况各不相同 专人负责 监销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第三节 会计核算 8. 销毁 (2)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处理方法: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解决时为止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第三节 会计核算 课后复习及要求 解决方案 1.课堂20分钟内完成配套习题集第一章第三节的“考点必会”; 第三节 会计核算 课后复习及要求 本节内容较多,围绕会计核算展开多个考点——会计核算的要求、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会计档案等一系列考点都需要掌握,这些是高频考点,也是难点和易错点。 解决方案 1.课堂20分钟内完成配套习题集第一章第三节的“考点必会”; 2.课后复习“应试指导”第一章第三节的“考点一~六”和对应的“典型例题解析”。
学习目标: 第四节 会计监督 2.掌握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管部门、监督范围。(重难点) 第四节 会计监督 学习目标: 1.掌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对象、基本要求以及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考点。(重难点) 2.掌握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主管部门、监督范围。(重难点) 3.掌握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主体,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区别与联系。 4.掌握会计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内容及三者之间的关系。
第四节 会计监督 我国形成的会计监督体系——三位一体,一内两外 单位内部监督 (内部) 社会监督(外部) 政府监督 (外部)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1.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1)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与要求 1.监督的主体和对象 (1)主体——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对象——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2.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会计人员职权明确,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明确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和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程序 (3)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 (4)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
第四节 会计监督 3.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监督中的权限 (1)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对违反该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 第四节 会计监督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 ——对违反该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 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发现内部会计资料有问题时,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 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四节 会计监督 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 (1)企 业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二)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 (1)企 业 ——概念:对企业而言,内部控制是指由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目标: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概念: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二)内部控制 1.内部控制的概念与目标 (2)行政事业 ——概念:对行政事业单位而言,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 ——目标: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
——企业、行政事业都遵循的原则: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二)内部控制 2.内部控制的原则 ——企业、行政事业都遵循的原则: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 企业内部控制还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二)内部控制 3.内部控制的责任人 ——企 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
第四节 会计监督 4.内部控制的内容 ——企 业:(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二)内部控制 4.内部控制的内容 ——企 业:(1)内部环境;(2)风险评估;(3)控制活动;(4)信息与沟通;(5)内部监督 ——行政事业: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企 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二)内部控制 5.内部控制的控制方法 ——企 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控制等 ——行政事业: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三)内部审计 1.内部审计的概念与内容 ——概念:内部审计是指单位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单位内部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审查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单位目标的实现 ——内容:内部审计的内容是一个不断发展变化的范畴,主要包括:财务审计、经营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和风险管理等
——作用:(1)预防保护作用;(2)服务促进作用;(3)评价鉴证作用 第四节 会计监督 2.内部审计的特点与作用 ——特点:内部审计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都设在本单位内部,审计的内容更侧重于经营过程是否有效、各项制度是否得到遵守与执行。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较低,并且以建议性意见为主 ——作用:(1)预防保护作用;(2)服务促进作用;(3)评价鉴证作用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1.概念 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 主体——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监督 第四节 会计监督 2.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范围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2)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合法 (4)任用会计人员是否合格 (5)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监督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外部监督。 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1.概念: 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外部监督。 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 不属于会计工作的监督体系
第四节 会计监督 (1)联系 ——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第四节 会计监督 2.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1)联系 ——都是现代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都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审计可能涉及到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等 (2)区别 ——审计独立性不同; ——审计方式不同; ——审计的职责和作用不同; ——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第四节 会计监督 总结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第四节 会计监督 3.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1)审计业务 ——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
第四节 会计监督 掌握会计监督“三位一体”、“一内二外”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第四节 会计监督 课后复习及要求 掌握会计监督“三位一体”、“一内二外”的内容,及其相互关系。 掌握内部监督:本质是内部控制(即,单位内部各个方面规章制度的总称);是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 掌握政府监督:对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再监督。特点:强制性和无偿性。 掌握社会监督:对内部监督的再监督。特点:独立性和有偿性。 解决方案 1.课堂20分钟内完成配套习题集第一章第四节的“考点必会”; 2.课后复习“应试指导”第一章第四节的“考点一~三”和对应的“典型例题解析”。
第五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学习目标: 本节涉及会计机构的设置、代理记账、岗位设置、工作交接、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与职务等内容。其中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岗位、回避制度、代理记账、工作交接等都是考试重点,也是难点。本节知识点必须在理解的基础上识记。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必须考虑的因素: a.规模的大小 b.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1.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1)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必须考虑的因素: a.规模的大小 b.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 c.经营管理的要求 (2)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条件的单位——代理机构
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 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 图解 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是 规模大业务 多须配会计 否 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 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是 规模不大业务 不多须配会计 否 代理记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 代理记账(根据课时增减) (1)代理机构的设置条件 (2)业务范围 (3)委托人的义务
(1)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条件 (1)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2)任职条件:有从业资格证书的基础上,同时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不同于会计主管、主管会计、主办会计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二 会计工作岗位设置 (1)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 a.按需设岗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b. 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c.建立岗位责任制 d.建立轮岗制度 没有“多人多岗”的说法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主要会计工作岗位 a总会计师岗位 b.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 c.出纳岗位 d.稽核岗位 e.资本、基金核算岗位 f.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 g.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岗位 h.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 i.总账岗位 j.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 k.会计电算化岗位 l.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12类
注意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正式移交之后,非会计岗位 2.档案管理人员管理会计档案 ——非会计岗位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会计档案 ——正式移交之前,会计岗位 ——正式移交之后,非会计岗位 2.档案管理人员管理会计档案 ——非会计岗位 3.医院门诊收费员、商场收费(银)员 ——非会计岗位,区别于出纳 4.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 ——非会计岗位,区别于稽核 5.药品库房记账员 ——非会计岗位,区别于财物收发增减核算 注意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总会计师(根据课时安排)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总会计师(根据课时安排) 1.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任免总会计师应当符合规定,总会计师行使规定的职权 2.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3.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4.总会计师的地位:属于单位领导成员,而会计机构负责人则是中层领导人员。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三)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交接范围 a.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 b.临时离职或者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三)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1.交接范围 a.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 b.临时离职或者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 c.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交接的基本程序 a.交接前的准备工作 b.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专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 办理交接手续, (会计主管人员) 由单位的会计 办理交接手续,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专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 办理交接手续, 由单位的会计 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监 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主管人员) 办理交接手续, 由单位负责人监 交,必要时主管 部门可以派人会 同监交 交接后的有关事宜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移交人员的责任 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所发生的,其应当对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接替人员不对移交过来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法律上的责任 记忆技巧: 谁做的账谁负责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四、会计从业资格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四、会计从业资格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1)适用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2)适用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2.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a.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b.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c.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的有关信息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1)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机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等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等按各自权限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2)信息化管理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的有关信息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3)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3)监督检查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持有、换发、调转、变更登记等情况及持证人员继续教育、遵守会计法律和职业道德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4)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 (5)变更登记制度 持证人员的基础信息及继续教育、表彰奖励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6)调转登记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6)调转登记制度 持证人员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办理调转登记手续。 (7)定期换证制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期前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以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3.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8)会计从业资格的撤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以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 a.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b.超越法定职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c.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作出给予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持证人员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被依法吊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9)会计从业资格的注销 持证人员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被依法吊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3.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 业职务 高级 会计师 高级职务 中级职务 会计师 助理 会计师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助理 会计师 初级职务 中级职务 会计师 会计专 业职务 高级 会计师 高级职务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 (2)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形成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3)现阶段,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课后复习及要求 本节内容较多,考点较多,这些是高频考点,也是难点和易错点。以识记、基础巩固为主,理解的较少。 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课后复习及要求 本节内容较多,考点较多,这些是高频考点,也是难点和易错点。以识记、基础巩固为主,理解的较少。 解决方案 1.课堂20分钟内完成配套习题集第一章第三节的“考点必会”; 2.课后复习“应试指导”第一章第五节的“考点一~五”和对应的“典型例题解析”。
1.了解《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学习目标: 1.了解《会计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掌握违反会计的法律的行为及责任分别是什么。 3.了解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及补救措施。
第六节 法律责任 法律主体 单位、企业、个人 违法行为 执法主体 罚的人 处罚方式 如何罚
法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述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类型: 1.行政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述 概念: 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类型: 1.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 行政处罚的类别主要有: (1)罚款; (2)责令限期改正; (3)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 法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述 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述 行政处分的形式主要有: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开除。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述 2.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1)主 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述 2.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1)主 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述 总结 行政处罚 主刑 包含 包含 行政责任 法律责任 刑罚 包含 包含 行政处分 附加刑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1. 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1. 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 (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行为 (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 (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1. 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 1. 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 (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 (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 (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 (10)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 上述(1)~(8)与会计核算有关;(9)~(10)与会计监督有关
第六节 法律责任 2.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整改 (2)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六节 法律责任 2.违反会计法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责令限期整改 (2)罚款 (3)给予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总结 责令限期改正 罚款 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可以处2 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会计制 度规定行为 应承担的 法律责任 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 的,依法 追究刑事 责任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三 、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三 、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注意6项惩罚方式) (1)通报——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 (2)罚款——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刑事责任——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三 、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2.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同前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三 、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三 、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1)罚款——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行政处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补救措施 三 、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法律责任 三 、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4.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 (1)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补救措施
第六节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违反会计法规行为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第六节 法律责任 违法行为 违反会计法规行为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资料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编制、隐匿、故意销毁会计资料 单位 3 000~50 000元 5 000~100 000元 ———— 直接责任人 2 000~20 000元 5 000~50 000元
1.课堂15分钟内完成配套习题集第一章第六节的“考点必会”; 第六节 法律责任 课后复习及要求 1.理解“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并识记两者形式内容及违反的法律责任重点。 2.掌握“四大”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解决方案 1.课堂15分钟内完成配套习题集第一章第六节的“考点必会”; 2.课后复习“应试指导”第一章第六节的“考点一~三”和对应的“典型例题解析”。
第六节 法律责任 全章基础巩固建议 认真完成“应试指导”第一章“过关强化练习”的试题,约1.5小时。完成后仔细与答案核对正确率,就错题进行认真复习,弄明白其中的知识、原理,针对薄弱环节结合《习题集》反复强化。
其他章节正在加紧完善中,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