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 工 退 休 金 說 明 簡 報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講師:洪如旭 人性 平 等 安 全 尊嚴 勞 工 退 休 金 說 明 簡 報 講師:洪如旭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網址:http://www.bli.gov.tw
老年生活保障 個人儲蓄 企業福利 社會保險 社會福利 勞保老年給付,國民年金 政府提供 社會救助 老農津貼 NGO或社會團體提供 勞基法退休金(舊制)/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 企業福利 社會保險 勞保老年給付,國民年金 政府提供 社會救助 社會福利 老農津貼 NGO或社會團體提供
Part.1 Part.5 Part.3 Part.6 Part.2 Part.4 舊制規定與改制 原因 Part.5 公務機關適用勞 基法人員退休金 之計算 綜合案例說明 Part.3 新舊制之銜接 Part.6 Part.2 認識勞退新制 Part.2 Part.4 新舊制如何選
舊制規定與改制原因 Part 1
1 舊制規定 退休金制度運作 1.雇主每月按勞工工資提撥 2%至15% 做為勞工退休 準備金。 2.雇主提撥之退休準備金,由台銀信託部收支、保管 及運用。 3.退休準備金所有權屬於雇主,勞工請領退休金時, 需經由雇主提領發給。
1 舊制規定 領取退休金條件 2.強制退休要件: (1)年滿65歲者。 (2)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1.自請退休要件: (1)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 (2)工作25年以上。 (3)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 2.強制退休要件: (1)年滿65歲者。 (2)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1 舊制規定 年資計算 給付標準 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但受同一雇主調動 之工作年資;改組或轉讓留用員工年資應予併計。 (1)工作年資15年以內,每滿1年年資給與2個月平均工資。 (2)超過15年工作年資,每滿1年年資給與1個月平均工資。 ※以45個月為限 (3)平均工資以退休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2 1.無法確知員工退休前半年 舊制改制原因 資方:無法反映真正成本, 明盈實虧 薪資,致無法精算提撥比 率及經營成本。 2.一次給付方式,資金 壓力沉重。 勞方:退休金看得到,領不到 1. 98 %企業平均存活 13 年, 經營壽命短。 2. 勞工平均 8.3 年換一次工作 ,流動率高。
認識勞退新制 Part 2
1 勞退新制:個人專戶為主,年金保險為輔 個人退休金專戶 年金保險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 勞工得在每月工資 6 %範圍內, 雇主提繳 雇主應為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 勞工,按月提繳不低於其每月 工資 6 %之退休金,儲存於本 局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個人自願提繳 勞工得在每月工資 6 %範圍內, 個人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個人 自願提繳部分,得自當年度個人 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 年金保險 僱用勞工200人 以上之事業單位經工會 同意,無工會者經1/2以上 勞工同意,且參加年金保險 者達全體勞工1/2以上, 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核准後實施。
1 2 3 2 強 制 提 繳 個人專戶內涵—提繳對象 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 「勞工」定義 :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勞基法第2條第1項第1款) 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 1 自 願 提 繳 (非強制對象) 不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工作者 2 委任經理人 3
3 個人專戶內涵—提繳工資 雇主計算 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 勞工工資總額 工資分級表」之標準申報 核計工資總額之原則 生產獎金 伙食津貼 績效獎金 全勤獎金 加班費 1.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 均屬工資,均應列入工資 總額內申報 2.每月工資不固定者,以最 近 3 個月工資之平均為準
4 個人專戶內涵—提繳工資分級表 同勞保投保薪資 12,105元 17,280元 同健保投保金額 43,900元 11,100元 同勞保投保薪資 12,105元 17,280元 131,700元 150,000元 1,500元 第1級 第8級 第9級 第14級 同健保投保金額 第59級 第35級 第63級 除每月工資總額低於勞保投保薪資分級表下限者外, 其月提繳工資不得低於勞健保月投保薪資。
5 個人專戶內涵—提繳率 工資(%) 0% 100% 6% 勞工:自願提繳 不得高於6%工資 雇主:強制提繳 不得低於6%工資 注意事項 1.同事業單位以適用同一提繳率為原則。 2.提繳率之調整,自調整表送勞保局之 次月1日生效及1年內以2次為限。
6 個人專戶內涵—退休金之請領 請領條件 勞工年滿60歲 (無論在職與否) 勞工死亡 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 請領一次退休金 工作年資 <15年,請領一次退休金 工作年資≧15年,請領月退休金 工作年資=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年資中斷者,前後年資可併計。 勞工死亡 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 請領一次退休金 遺屬或遺囑指定請領人退休金請求權自勞工死亡之日起算5年。
6 個人專戶內涵—退休金之請領 保證收益 勞工退休金自開始提繳至依法領取期間,退休金 之運用總收益,不得低於同一期間當地銀行(台 灣銀行等6家)2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收益,如 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
6 舊 制 新 制 1 2 個人專戶內涵—資遣費 平均薪資( )×年資( )×基數(1)=( ) 平均薪資( )×年資( )×基數(1)=( ) 舊 制 1.平均工資( )×舊制年資( )×基數(1)=( )→ 2.平均工資( )×新制年資( )×基數(0.5)=( )→ + =資遣費 註:新制資遣費之平均工資係以勞動契約終止時之平均 工資計算,資遣費最高以發給6個月為限 新 制 1 2
7 勞退新制優點 勞工領得到退休金 雇主負擔明確 減少勞資爭議 僱中高齡勞工。 排除中高齡勞工就業障礙 退休金不因轉換工作或事業單位關廠、歇業而無法累計,勞 工可確實領到退休金。 勞工領得到退休金 實 採確定提撥制,雇主負擔責任明確,易於成本管理。 雇主負擔明確 避免雇主因規避或無法承受一次給付之負擔而藉故資遣、解 僱中高齡勞工。 減少勞資爭議 雇主對各年齡層負擔相同之退休金提繳率,可增加雇主僱用中高齡勞工之誘因。 排除中高齡勞工就業障礙
新舊制之銜接 Part 3
勞退條例規定 94.6.30 勞退條例施行前1日 93.6.30公布 5年 1.選擇舊制者,於 5年內(99. 6.30)仍得變更選擇新制, 並於其選擇新制之日起15 日內申報。 2.新制實施後離職再受僱者 ,一律適用新制。 94.7.1勞退條例施行 99.6.30 1年 新制實施前(94.6.30 前)已適 用勞基法之勞工,於勞退新 制實施後仍服務於「同一事 業單位」者,得選擇勞基法 (舊制)或是勞退條例 (新制) 的退休金制度。
新舊制如何選 Part 4
勞工該如何考量 適合沿用舊制者 適合改選新制者 國營、大型企業勞工 即將符合勞基法自請退休 要件,且公司營運穩定 有把握領到退休金 不太可能換工作者 99.6.30前年資已滿或接近 15年且年齡接近55歲者 選擇舊制,領得比較多 適合沿用舊制者 受僱於中小企業勞工 經常轉換工作者 工作年資較淺者 退休金基數已接近勞基 法45個基數上限者 選擇新制,一定領得到 適合改選新制者
公務機關適用勞基法人員退休金之計算 Part 5
公務機構、公立醫療院所之技工、工友及駕駛 各類人員適用勞基法日期 1 各 類 人 員 適用日期 公務機構、公立醫療院所之技工、工友及駕駛 87年 7 月 1 日 公立學校之技工、工友及駕駛 87年12月31日 公務機構之清潔隊員 受僱於縣市政府從事停車場業務人員 90年 1 月21日 公立醫療院所臨時人員 94年 6 月30日 公部門各業臨時人員 97年 1 月 1 日
工友管理要點+勞基法退休金總額不得高於勞基法45個基數。 勞基法前後年資銜接之計算 2 適用法規年資 行政機關 公立學校 退休金計算 工友管理要點 原事務管理規則 受僱日 ~87.6.30 受僱日 ~87.12.30 半年1個基數;滿15年後1次加發 1個基數;最高61個基數;未滿 半年以半年計,滿半年以上未滿 1年者,以1年計。 退休金=(月工餉+本人實物代金) ×退休基數 勞動基準法 87.7.1.起 87.12.31起 1年2個基數;服務年資超過15年 後,每1年1個基數;未滿半年以 半年計,滿半年以上未滿1年者 ,以1年計;最高45個基數。 與工友管理要點年資銜接部分, 未滿15年部分,必須以比例計給 之。 退休金=月平均工資×退休基數 請注意 工友管理要點+勞基法退休金總額不得高於勞基法45個基數。
3 高醫員工退休基數換算 退休金計算標準:(未滿半年以半年計,滿半年以一年計,最高基數61) 高醫退休辦法:教職員任職滿5年給9個 基數,每增半年1個基數,滿15年後另一 次加2個基數,最高61個基數。 退休金計算標準:(未滿半年以半年計,滿半年以一年計,最高基數61) 年資 5 年 5. 5 6 6. 5 7 7.5 8 8. 5 9 9. 5 10 10.5 11 11.5 12 12 .5 13 基數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13.5 14. 5 15 .5 16. 5 17. 5 18. 5 19.5 20. 5 21.5 26 27 28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22.5 23.5 24. 5 25. 5 26.5 27.5 28.5 29 29. 5 30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退休金 = 基數 × (最後本俸 + 年功俸 + 930元)
4 高醫員工退休三段式 94.07.01以後選擇新制 B A C 高醫退休辦法 勞動基準法 勞退新制 高醫退休辦法:教職員任職滿5年給9個基數,每增 半年1個基數,滿15年後另一次加2個基數,最高61 個基數。工友服務滿半年給1個基數,滿15年後另 一次加1個基數,最高61個基數。 勞基法:前15年每年2個基數,後15年每年1個基數 新制:每月工資6% 高醫員工退休三段式 94.07.01以後選擇新制 以前到職 87.07.01 87.07.01 94.07.01 B A C 高醫退休辦法 勞動基準法 勞退新制 一、70年7月1日到職,滿30年(100年6月30日)退休 退休金=A+B+C(勞基法實施前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 A=(17年)35個基數× (退休本俸+年功俸+930) B=(7年)7個基數× (退休前六個月平均工資) C=月工資×6%×12月×6年 二、81年7月1日到職,滿30年(111年6月30日)退休 退休金=A+B+C (勞基法實施前年資未滿十五年者) A=(6年)11個基數× (退休本俸+年功俸+930) B=(7年)14個基數× (退休前六個月平均工資) C=月工資×6%×12月+收益(累計17年)
5 高醫員工退休二段式 94.07.01以後選擇舊制 A B 高醫退休辦法 勞動基準法 高醫退休辦法:教職員任職滿5年給9個基數,每增 半年1個基數,滿15年後另一次加2個基數,最高61 個基數。工友服務滿半年給1個基數,滿15年後另一 次加1個基數,最高61個基數。 勞基法:前15年每年2個基數,後15年每年1個基數 高醫員工退休二段式 94.07.01以後選擇舊制 以前到職 87.07.01 87.07.01 94.07.01 A B 高醫退休辦法 勞動基準法 一、70年7月1日到職,滿30年(100年6月30日)退休 退休金=A+B(勞基法實施前年資滿十五年以上者) A=(17年)35個基數× (退休本俸+年功俸+930) B=(13年)13個基數× (退休前六個月平均工資) 二、81年7月1日到職,滿30年(111年6月30日)退休 退休金=A+B(勞基法實施前年資未滿十五年者) A=(6年) 11個基數× (退休本俸+年功俸+930) B=(24年) 33個基數(9×2+15 ×1) × (退休前六個月平均工資) 退休金最高不超過勞基法規定45個基數總額
6 高醫員工退休二段式 94.07.01以後選擇新制 B C 87年7月1日到職,滿30年(117年6月30日)退休 退休金=B+C 勞基法:前15年每年2個基數,後15年每年 1個基數 新制:每月工資6% 94.07.01以後選擇新制 以後到職87.07.01 94.07.01 B C 勞動基準法 勞退新制 87年7月1日到職,滿30年(117年6月30日)退休 退休金=B+C B=(7年)14個基數× (退休前六個月平均工資) C=月工資×6%×12月+收益(累計23年)
7 高醫員工退休一段式 94.07.01以後選舊制 選舊制至117年6月30日退休 退休金=B 勞基法:前15年每年2個基數,後15年每年 1個基數 94.07.01以後選舊制 以後到職.87.07.01 退休 B 勞動基準法 選舊制至117年6月30日退休 退休金=B B=(30年)45個基數× (退休前六個月平均工資) ●若選舊制至117年7月1日以後退休,117年7月1日 以後年資無退休金〈受勞基法退休金以最高45個 基數總額之限制〉
8 高醫員工退休一段式 94年7月1日以後初就業或轉職者 C 94.07.1初就業即至本院者 新制:每月工資6% 94年7月1日以後初就業或轉職者 以後到職94.07.01 退休 C 勞退新制 94.07.1初就業即至本院者 94.07.01起從其他事業單位離職至本醫院就職者 C=月工資6% ×12個月+收益(累計工作年資) 以上情形一律適用新制
綜合案例說明 Part 6
吳小姐43年次,於民國70年擔任市政府某局處職工,退休前平均工資為36,300元舊制年資至98年底共有29年,若其於民國108年辦理退休,則其於99年6月30日前該選擇新制或是舊制對其較有利? 綜合案例說明 答案:選擇新制較有利 解答:勞基法規定舊制退休金最高以45個月為限(30年年資)而吳小姐年資已有29年,若選擇舊制,則最多在累積1年年資即不再計算年資,距其退休時間尚有8年,若選擇新制,則這9年仍可繼續提撥其提繳工資6%之勞工退休金。 退休金總額=舊制勞基法退休金+新制勞工退休金 舊制勞基法退休金=36,300*43(基數)=1,560,900元 新制勞工退休金=36,300*6%*12(月)*9年=235,224元 退休金總額= 1,560,900+235,224=1,796,124元
綜合案例說明 (一)退休金部份 (二)勞保給付部份 吳小姐43年次,於72年7月1日擔任勞保局工友一職,若其於民國107年7月1日辦理退休,選擇勞退舊制情況下,退休前平均工資為36,300元,則其退休後可領取哪些給付? 綜合案例說明 (一)退休金部份 (1)適用工友管理要點部分 公務機關工友於87年7月1日適用勞基法,在此之前適用工友管理要點年資共15年,金額為(16,420+930)*(15*2+1)基數=537,850元。 (2)適用勞基法部分 公務機關工友於87年7月1日適用勞基法,故其適用勞基法年資至107年7月1日共20年,金額為36,300元*20基數=726,000元。 合計共537,850+726,000=1,263,850<36,300*45=1,633,500元 (二)勞保給付部份 吳小姐勞保年資共35年,於107年65歲退休,選擇領取勞保年金加展延年金,則其每月可領金額為 36,300*1.55%*35*(1+20%)=23,631元。
結 論 + + > + < = × × 如果您退休時… (前提是確定不換工作) 建議選擇新制 建議維持舊制 (一) 高醫退休辦法 勞基法退休金 勞退新制 退休金 退休前6個 月平均工資 45個月 + + > × 建議選擇新制 (二) 高醫退休辦法 勞基法退休金 退休前6個 月平均工資 45個月 + < = × 建議維持舊制 (前提是確定不換工作)
勞 保 與 國 保 年 金 說 明 簡 報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人性 平 等 安 全 尊嚴 勞 保 與 國 保 年 金 說 明 簡 報 Bureau of Labor Insurance 網址:http://www.bli.gov.tw
我國老年退休金結構圖 社 會 保 險 有 工 作 軍公教 、勞保 基 本 經 濟 保 障 自籌 退休金 無 工 作 國民年金 雇主給的退休金 1.勞退新制、舊制 2.軍公教退休俸 醫 療 保 障 全民健保 政府社會保險 1.勞保老年給付 2.公教保養老給付3.軍保退伍給付 4.國民年金
請領資格 請領方式 勞保老年給付 老年年金 老年一次金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98.1.1前有年資) ★符合「老年年金」或「老年一次金」者,年金施行前有年資且符合規定者,亦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請領資格 勞保老年給付 老年年金 1、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者。 2、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並辦理離職退保者(指從事符合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規定之高壓室內作業或潛水作業者)。 不適用請領年齡逐步提高、展延及減給規定。 ★請領年齡逐步提高: 自年金施行之日起,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至65歲為限。
請領資格 勞保老年給付 老年一次金 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者。 ★請領年齡逐步提高: 自年金施行之日起,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至65歲為限。
請領資格 勞保老年給付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年金施行前有保險年資,符合下列規定者: 1、年資合計滿1年,男性年滿60歲或女性年滿55歲退職 者。 2、年資合計滿15年,年滿55歲退職者。 3、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者。 4、年資合計滿25年,年滿50歲退職者(不必在同一投保 單位)。 5、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年,年滿55歲退職者。(指從事符合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規定之高壓室內作業或潛水作業者)
保險年資計算方式 勞保老年給付 例如:實際投保年資16年3個月15天,則以「16又12分之4」年(16.33年)計算核給 本次勞保條例修正施行後,不論是「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或是「三種年金給付」,如保險年資未滿1年者,依實際加保月數按比例計算;未滿30日者,以1個月計算(計算至小數第二位為止,小數第二位以下四捨五入)。 例如:實際投保年資16年3個月15天,則以「16又12分之4」年(16.33年)計算核給
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方式 勞保老年給付 ●選擇請領舊制老年給付者,仍維持以退 保前3年之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新制老年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將被保險人最高60個月 投保薪資予以平均之。 ●領取年金給付之金額,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 達5%時,依該成長率調整,以確保長期經濟生活安 全。
給付標準 勞保老年給付 老年一次金 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逾60歲以後之年資最多以5年計。 ) 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年資合計每滿1年,按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1個月;超過15年部分,每滿1年發給2個月,但最高以45個月為限(逾60歲之年資最多以5年計,但合併60歲以前之老年給付,最高以50個月為限。 )
勞保老年給付 民國 費率 請領年齡 年次 因應人口老化,請領年齡於施行起第10年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至65歲。 98年 7.5% 60歲 38 108年 11% 61歲 47 99年 39 109年 62歲 100年 8% 40 110年 11.5% 48 101年 8.5% 41 111年 63歲 102年 9% 42 112年 12% 49 103年 9.5% 43 113年 64歲 104年 10% 44 114年 12.5% 50 105年 45 115年 65歲 106年 10.5% 46 116年 13% 51(含以後) 107年
勞保老年給付 老年年金 依下列二種方式擇優發給: (A)3,000+平均投保薪資X年資X0.775% (B)平均投保薪資x年資x1.55% 展延年金 符合老年年金請領條件而延後請領者,每延後1年,依 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之金額增給4%,最多增給20%。 減額年金 尚未符合老年年金請領條件且年資合計滿15年而提前請領者,每提前1年,依年金給付標準計算後之金額減給4%,最多提前5年20%為限。
勞保老年給付 例 王小姐工作至60歲時保險年資共35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則每月可領17,360元。 說明 32,000x35x1.55%=17,360元
勞保老年給付 展延年金 說 明 減額年金 說 明 43,900x40x1.55% =27,218 27,218x4%x5=5,444 27,218+5,444 =32,662元 陳先生65歲退休,保險年資40年 平均月投保薪資43,900元,每月 可領金額為32,662元 說 明 減額年金 32,000x33x1.55% =16,368 16,368x4%x3=1,964 16,368-1,964 =14,404元 陳先生57歲退休,保險年資32年 又11個多月,平均月投保薪資 32,000元,每月可領金額為 14,404元 說 明
目前最高 勞保老年給付 1.平均投保薪資43,013元×51.08基數 ×1.55% =34,055元 近期有一位六十八歲的視障按摩師在投保職業工會五十一年又一個月後退休,平均六十個月投保薪資四萬三千零一十三元,乘以五十一點零八個基數,再乘以一點五五所得替代率,且依規定增給百分之二十,退休後每月可領四萬零八百六十六元勞保老年年金給付,所得替代率高達百分之九十五,為現階段勞保局統計申請勞保老年年金給付中最高者。 1.平均投保薪資43,013元×51.08基數 ×1.55% =34,055元 2.65歲加領20%,34,055×20%=6,811元 3.34,055+6,811=40,866元
有工作保勞保,沒工作保國保,兩者不能任意選擇,不能同時加保 國民年金 農民 參加農保 勞保年金 勞工 參加勞保 有工作期間 公教人員 參加公保 軍人 參加軍保 沒有工作期間 國民年金 國保 通通加入 有工作保勞保,沒工作保國保,兩者不能任意選擇,不能同時加保
1.一般國民 2.退休勞工 國民年金加保對象 年滿25歲、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 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者,在未參加勞保、農保、公教保、軍保期間,均應參加國保 2.退休勞工 未滿65歲,在國內設有戶籍,未領取公教保養老給付或軍保退伍給付,而在: 勞保年金實施前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 勞保年金實施後領取勞保老年給付,且勞保年資未達15年者。
2.退休勞工 國民年金加保對象 97 112 98 10 1 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均不得參加國保 國保開辦前 國保開辦後 勞保年金實施前 勞保年金實施後 國保開辦15年後 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不限勞保年資 未滿65歲 均屬納保對象 領取勞保老年給付 且勞保年資未達15年 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均不得參加國保
國民年金保費標準 保險費分擔比率一覽表 重度以上 100%(1,123元) 中度 70%(786元) 輕度 身分 政府補助比率 民眾自付比率 (以開辦第1年月投保金額17,280元為例) 身分 政府補助比率 民眾自付比率 中央 地方 一般民眾 40%(449元) 60%(674元) 低收入戶 直轄市:100%(1,123元) 35%(393元) 縣市:65%(730元) 所 一 得 定 未 標 達 準 者 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 直轄市:70%(786元) 30%(337元) 縣市:35%(393元) 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1.5倍‧未達2倍 直轄市:55%(618元) 45%(505元) 27.5%(309元) 縣市:27.5%(309元) 身 心 障 礙 重度以上 100%(1,123元) 中度 70%(786元) 輕度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怎麼領? 國保開辦時 已年滿65歲以上 每月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3,000元(相當於敬老津貼) 國保開辦時 未滿65歲 不需繳費 國保開辦時 已年滿65歲以上 每月領取老年基本保證年金3,000元(相當於敬老津貼) 符合資格 繳納保費 國保開辦時 未滿65歲 年滿65歲時 每月領取老年年金給付 累計年資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怎麼領? 計算公式 選擇多的領: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000元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實例 參加國保 5年 A式:17,280元x 5年x 0.65%+ 3,000元 = 3,562元 B式:17,280元x 5年x 1.3% =1,123元 年資短者,A式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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