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 中小企業處
簡報大綱 背景說明 壹 推動策略及架構 貳 推動情形及成果 參 結論與建議 肆
壹、背景說明 – 微型企業現況 微型企業定義 行業分布 中小企業營運主體 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三條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稱小規模企業,指中小企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5人之事業。 我國標準與美、日及亞太經合會(APEC)之標準相同,其餘各國認定標準不一。(詳見附件一) 微型企業定義 微型企業仍以批發零售業為主,且服務業比例遠高於製造業,而中小企業(含微型企業)營收8成以上來自內銷(2013年中小企業(含微型企業)內銷值為9兆8,976億元,佔中小企業銷售值比率87.42%,較2012年提升2.78%)註1。 微型企業以批發及零售業為最多,共424,976家(45.62%),其次為住宿及餐飲業101,334家(10.88%),製造業約81,296家(8.73%)註2 。 行業分布 註1:資料來源為2014中小企業白皮書 註2:資料來源為行政院主計處100年度工商及服務業普查 中小企業家數133萬1,182家(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中,微型企業為94萬5,338家)。 中小企業採獨資經營者為74萬1,166家(55.68%).女性企業佔30萬4,896家(41.13%)。 合夥經營者為2萬4,637家(1.85%).女性企業佔8,686家(35.26%) 。 有限公司為38萬5,770家(28.98%).女性企業佔13萬335家(33.79%)。 股份有限公司為11萬2,182家(8.43%).女性企業佔3萬851家(27.5%)。 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諮詢者約38.15%為女性企業,依上述統計概推微型企業女性占比近4成 中小企業營運主體 資料來源:2014中小企業白皮書
壹、背景說明 – 微型企業重要性 企業家數占比最高 獲利能力最強 生產總額與就業貢獻成長最大 微型企業計94萬5,338家,占全體企業達79.79%註1 工業部門14萬8,807家註1 服務業部門79萬6,531家註1 獲利能力最強 微型企業利潤率在各規模企業中最高 微型企業利潤率為11.84%註2 中小企業為8.28%、大型企業為5.25%註2 與95年相較,大型企業利潤率下降1.73%,中小企業上升 0.67%,微型企業則小幅下降0.11% 與95年相較,大型企業資本生產力(生產總額/實際運用資產) 下降5%,中小企業下降2.81%,而僅微型企業上升0.28%註2 生產總額與就業貢獻成長最大 微型企業生產總額及員工人數均有大幅成長, 且高於其他中小企業及大型企業 100年度生產總額2兆5,910億註2 (較10年前成長1兆787億,成長71.33%) 100年度員工人數181萬8,986人註2 (較10年前成長39萬3,821人,成長27.63%) 95年到100年之微型企業之服務業部門對就業 機會成長貢獻達44.89%註2 註1:資料來源為「2014中小企業白皮書」 註2:資料來源為「行政院主計處100年度工商及服務業普查」 微型企業家數 微型企業占比 微型企業生產總額(百萬) 微型企業從業員工人數
壹、背景說明 – 微型企業輔導 推動歷程 輔導需求 自民國78年起即致力於推動微型企業輔導工作 行銷與資金來源仍為微型企業主要需求 民國78年推動「地方特色暨社區小企業輔導計畫」 民國94年修正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三條:「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稱小規模企業,係指中小企業中,經常僱用員工數 未滿5人之事業」 民國101年經濟部第1081次部務會議指示推動「營造開放的個人事業成長與發展環境」,針對知識密集或專業知能之 微型企業及個人事業提供輔導協助 推動歷程 行銷與資金來源仍為微型企業主要需求 由「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諮詢問題統計超過4,000案中,微型企業主要需求仍集中於市場行銷(47.1%)、 融資貸款(22.05%),而在多次活動辦理之問卷與專家訪談中,資通訊設備與技術缺乏、專長涉獵不足需要人才培育 協助亦時被提出,而諮詢對象中主要經營業態有自營商店(42.6%)、無店鋪販售(9.7%)、知識科技創業所衍生之 新興服務業或SOHO族(47.7%)註1 。 100年度工商及服務業利用電腦或網路設備經營電子商務者39萬670家,其中微型企業家數占最多達62.77%註2 。 輔導需求 註1:資料來源為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調查 註2:資料來源為2014中小企業白皮書
壹、背景說明 – 微型企業輔導 輔導重點 微型企業仍需強化創業階段後之銜接輔導 應鼓勵微型企業成為具有法人資格之企業組織 以微型企業比例推算,至少仍有6~7成的微型企業經營超過5年,需要政府資源協助以突破現況,加速成長茁壯。 2013年新設中小企業占整體中小企業比例7.42%註 。 經營5年以內之中小企業占30.89%註。 將近4成8的中小企業穩固經營超過10年。 應鼓勵微型企業成為具有法人資格之企業組織 現有微型企業仍以獨資合夥為大宗(整體中小企業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尚不足4成,概推微型企業屬獨資合夥者應佔大多數) 有限合夥法草案(104年6月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考量人合性商業組織重視個人特性,尊重契約自由及私法自治精神,較為符合產業發展需求,突破現行公司組織限制,以利激發企業之創新能力,發展知識經濟產業 提供單純投資者與積極經營者共同從事商業活動之新選擇樣態,賦予投資者與經營者不同之權責,以促進我國產業發展,並提升國際競爭力 公司法對於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之專節草案(104年6月15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建構我國成為適合全球投資之環境,促使我國商業環境更有利於新創產業 因應科技新創事業之需求,賦予企業有較大自治空間與多元化籌資工具及更具彈性之股權安排 輔導重點 註:資料來源為2014中小企業白皮書
11項輔導體系(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所建立) 貳、推動策略與架構 –分級輔導對應需求 標竿表揚: 24屆國家磐石獎,選拔250家得獎企業,上市上櫃104家 18屆小巨人獎,選拔248家績優企業,上市上櫃62家 37屆青創楷模選拔,選拔553位青創楷模,上市上櫃133家 約1~3% 發展中企業 約17~19% 基層微型企業 79.79% (94萬5,338家) 依據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由行政院核定之中小企業輔導體系建立及輔導辦法,運用11項輔導體系加以協助。 創業輔導服務 創業諮詢服務計畫 創業育成課程計畫 創業圓夢計畫 婦女創業飛雁計畫 新創事業獎 產學合作育成加值 大多數為獨資合夥組織,採陪伴式或群聚輔導,含括地方特色產業、群聚創新、垂直整合(上下游)、水平整合(異業)等模式,搭配微型企業貸款協助。 微型企業支援 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 企業小頭家貸款 地方特色產業發展推動 商圈競爭力提升計畫 11項輔導體系(依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所建立) 中小企業處 商業司 貿易局 工業局 主辦: 研究發展、工業安全、生產技術、污染防治 主辦: 品質提升、財務融通、資訊管理、互助合作、經營管理、創業育成 主辦: 市場行銷(國內) 主辦: 市場行銷(國外)
貳、推動策略與架構 –願景與目標 願景 發展微型企業成為高值化知識經濟創新動能 促進微型企業之創新創業以啟動就業引擎 目標 策略架構 強資金:提供信保支援,協助融資並促進國內外投資 穩根本:整合政府資源,健全微型企業創業育成環境 建標竿:樹立拔尖楷模,鼓勵創新研發 拓商機:促進網實整合,連結關鍵供應鏈
貳、推動策略與架構 –策略與實施方法 推動策略 推動方向 重點措施(含跨部會推動) 投融信保 強資金 取得資金 信用保證 微型貸款 創業育成 設立早期階段投資專戶與連結創投、天使投資、加強投資中小企業投資方案等,改善具成長潛力之知識型微型企業籌資問題。 信用保證 由信保基金提供信用保證,協助改善微型企業取得資金問題。 微型貸款 開辦優惠貸款如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企業小頭家貸款、微型創業鳳凰貸款等,協助微型企業解決經營週轉與設備購置問題。 創業育成 穩根本 法規鬆綁 推動相關營運法規調適,增加創新創業彈性與利基。 人才培育 辦理創意群聚學習、創業育成課程、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等學習機制,提供微型企業所需之經營管理專業提升。 健全體質 推動青年創業專案,激發創新創業風潮,並結合台灣新創競技場(TSS)及青創基地(Start-up hub),協助微型企業早期階段經營。 拔尖創新 建標竿 樹立楷模 推動獎項選拔,鼓勵優質微型企業並提升其知名度與經營視野,發揮帶動引領效益。 鼓勵創新 提供創新研發補助資源,協助輔導微型企業發展創新創意。 網實整合 拓商機 市場商機 國內結合展銷、群聚交流、地方產業及商圈發展,促進商機媒合與帶動後續商機。 國外結合貿易局線上出口診斷等措施,推展對外貿易,協助微型企業拓銷海外市場。 電商加值 導入新興ICT技術與電子商務解決方案,強化掌握消費趨勢與跨國行銷管理,並協助打入關鍵供應鏈。 O2O導流 以全通路(Omni Channel)註之概念,協助微型企業運用網實整合能量,同時管理所有與潛在客戶互動的接觸點(社群媒體、電子商務平台等),導引消費者消費。 註:全通路是指零售商可以運用實體店、目錄、客服中心、網站、社群媒體、手機及App等各種通路,無縫接軌消費者在各管道的互動體驗,與客戶良性互動(哈佛商業評論,2011年)
參、推動情形及成果 – 推動重點成果 I 成果 投融信保強資金 提供信用保證金額達142.13億元 協助取得融資金額169.23億元 統計期間:101年 ~ 104年5月底 投融信保強資金 開辦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協助新創事業取得籌設階段與新創階段之創業 資金,累計辦理10,003件(保證金額達72.88億元),協助青年創業者取得 融資約81.05億元。 提供信用保證金額達142.13億元 協助取得融資金額169.23億元 累計投資與籌資金額達22.09億元 成果 開辦企業小頭家貸款,信保基金擴大協助微型企業取得資金,累計已辦理 6,443件(保證金額69.25億元),協助取得融資金額88.18億元。 櫃買中心建置創櫃板,提供「公設聯合輔導機制」及「股權籌資」功能,累 計已有139家公司申請送件、62家公司(其中41家資本額在5,000萬以下)登錄 創櫃板,透過創櫃板籌資金額達新臺幣1.99億元。 開辦「早期階段投資專戶」,持續改善微型企業籌資問題,累計投資金額超 過8.95億元;另外由投管公司搭配投資超過11.15億元,總計投資金額超過 20.1億元。
參、推動情形及成果 – 推動重點成果 II 成果 成果 創業育成穩根本 育成1,014家微型企業 提供4萬人次以上諮詢 統計期間:101年 ~ 104年5月底 育成1,014家微型企業 提供4萬人次以上諮詢 網實課程培育超過1,909萬人次 成果 提供創業、微型企業經營之諮詢服務,依需要安排顧問輔導,並轉介適合之後續 資源服務,累計提供4.4萬人次相關創業諮詢服務。 創業育成穩根本 透過推動公民營機構設置育成中心,104年已培育1,553家企業,其中微型企業 達1,014家以上,並以三個加速元素協助中小微型企業取得營運資本、媒合國內 外商機、加速國際化發展,建構差異性與專屬加速器。 提供創業育成、創意群聚學習等實體課程(包含:育成課程、主題課程、 專業深化等),以提升創業與經管能力,累計培訓超過1萬名專業知能人才。 於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提供上仟門的免費網路學習課程,累計會員突破50萬人以 上、超過56萬瀏覽人次、1,908萬選課人次,節省事業體教育訓練成本每年約2億 元。 拔尖創新建標竿 辦理新創事業獎,迄今已辦理14屆,共184家優秀新創事業獲獎(101年至103年 表揚36家),有效提升新創事業能見度,並辦理「APEC創業挑戰賽」(APEC Challenge),吸引來自APEC 21個經濟體、30個亞太頂尖創業團隊、200位企業 領袖與創投代表來台共襄盛舉。。 取得政府補助2.45億元 成果 協助微型企業申請政府補助資源(如:中央及地方之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 (SBIR)、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SIIR)等),取得政府補助金額2.45億元。
參、推動情形及成果 – 推動重點成果 III 成果 網實整合拓商機 提升營業額與 帶動商機18.1 億元 增加民間自主 投資額15.8億 元 辦理陪伴式輔導與群聚輔導工作,並辦理商機合作,培育微型企業超過2,176家,提升營業金額超過1.96億元。 提升營業額與 帶動商機18.1 億元 增加民間自主 投資額15.8億 元 導入新興ICT與 電子商務解決 方案近2,800家 成果 推動偏鄉地區微型企業,或新興的地方特色微型企業發展數位群聚,累計已 協助超過2,454家企業提升電子化應用能力,並形成103個以上e化群聚。 建置網實整合的「飛雁小舖」,提供實體通路上架展售、網路通路(網路市 集)上架展售及促銷,累計協助323家女性創業者提升產品知名度。 提供430家創業者商品展銷活動,後續商機媒合1.76億元。另透過地方特色 產業推動展售活動辦理,累計展售廠商4,929家、展售項目3萬3,562項、增 加廠商營收1.34億元、帶動後續商機2.95億元,OTOP商業展售平台媒合超 過6,580項OTOP產品上架,創造超過10.1億元營收。 透過中央政策引導地方政府整合各部門資源,配合地方建設導入商圈發展及 民間參與機制,持續提升商圈競爭力。自101年起推動迄今,累計帶動商圈 民間自主投資額增加15.8億元,提升商圈觀光或購物5,217萬人次。
參、推動情形及成果 – 輔導案例 微型創新讚: 公司名稱:富麗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台中市) 負責人:陳奇彥 創立時間:101年 產品與服務:液態肥料及農業栽培技術 創新表現:依不同植物進行菌種栽培,並結合農產知識雲導入科技化元素 政府加值:協助委託開發環境感測ICT系統並與雲端系統整合(含手機App運用)、已著手申請「創業天使計畫」、營業額由100萬元提升至1,000萬元以上。 使用後 使用前 陳奇彥 張佑任 微型創新讚: 負責人陳奇彥為科技業轉行,緣起於陳總與中興大學農業經營系的教授在一次座談會結緣,於是陳總找來好友張佑任(現為公司副總)共同創新,投入”液態肥料”的發展,此產品須依不同植物做其菌種培育為其生長激素的肥料,不添加任何化學品,希望藉由平價而有效的肥料,讓小農也可輕鬆使用,以此造福農友,亦保護土地資源,相關配方設計已有多國的發明專利。 兩位創辦人過去完全不懂農業市場,除在過程中積極學習外,亦收集農產品的生產標準歷程記錄及管理模式的驗證,可供初入農產品生產的小農做參考使用,張副總藉本身專業IT背景,建立「農產知識雲」的概念,以「種植管理表格」協助農友施肥,除以此傳遞正確種植與施肥的知識外,亦可專人到場協助。 公司規劃的經營藍圖有三大塊—「液態肥料」、「農產知識雲」、「精緻農產一條龍產銷平台」等佈建,每一個環節都可獨立經營也可產生互補支援效應,現正與大陸市場接觸,並開發有機薑產品。 運用液態肥料、定期施肥管理、離土栽培等技術,原一年一收之嫩薑最多可達一年三收,創造更高值的經濟效益,且液態肥料可進行雲端操作噴灑,使用更便利
肆、結論I 強化創新能量,推動知識型微型企業創業 活絡創業能量 強化資金協助 加強經營環境法規調適,鼓勵具法人資格營運主體之創新型創業 加強專業人才培育與媒合,解決微型企業人才難覓問題,並促使青年走向創新,激發創新創意思維 強化育成中心服務與活化創客基地,鼓勵自造者空間(maker space)、共同工作空間(coworking space)與公共交誼空間(social space),提供青年運用創意並進行跨領域學習與合作之場域 持續推動獎項與創業競賽,鼓勵優質新創團隊與創意,推動創業走向創新 持續運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補助(SBIR)培育高值化之創新型企業 強化資金協助 持續運用信保基金提供微型企業信用保證,以協助微型企業健全發展,增進我國經濟成長與社會安定 導入國際資金,推動「創業育成信託投資專戶國際合作投資專案」 運用早期階段投資專戶、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等加強投資 連結創投、天使資金、創櫃板等管道,投資知識型微型企業以挹注創新發展能量
肆、結論II 加強串聯公私部門資源,提供整合性一站式服務與業師陪伴 善用網路資通訊科技,活用「網實整合」模式 以PPP(公私部門夥伴)方式與私部門之創業網絡連結,形成創業社群,促進人員交流與互相學習,強化「孕育創意創新與創業家精神」 聚焦知識密集型微型企業,加強提供陪伴式支援與輔導服務,導向具高附加價值之微型及個人事業發展 運用輔導體系工作會報,由次長召集,連結各局處司之資源,共同協助微型企業,導入最適發展能量,發揮整合綜效 善用網路資通訊科技,活用「網實整合」模式 持續應用O2O導流與全通路(Omni Channel)服務協助,提供持續的在地「群聚自主營運」環境 運用政府大數據與開放資料之推動,整合人才、資金、資訊、網絡,強化微型企業的「經營彈性」與「專業能量」,發揮「知識型」核心企業的帶動效應 推動微型及新創國際化,協助微型企業進入如香港裕華百貨、新加坡大葉高島屋等國際通路,並與85度C合作於美國加州Hacienda Heights門市之店中店販售地方特色商品
附件一:微型企業定義 微型及個人事業定義:據國際金融中心與麥肯錫對132國家所做的調查報告指出,於132受訪國家中,有69國家之將微型企業定義為低於10人的事業體,11國家定義1-10為微型企業,而有27個國家將5人以下事業體定義為微型企業,其餘國家定義不一,分別有以15、20、50、250(阿爾及利亞)為分界點來定義微型企業。 員工數 政府組織 定義 5人 以下 中華民國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稱小規模企業,指中小企業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五人之事業。(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三條)。 加勒比海發展銀行(Caribbean Development Bank)之『加勒比海技術與諮詢服務』(CTCS)定義 微型企業係指員工低於5人(含所有人在內)、設備投資低於25,000美元的企業組織,且通常是居家型事業。 美國AEO組織(The Association for Enterprise Opportunity) 明確定義5個以下的雇員或創業資本在35,000美元以下的企業。 美國住宅與都市發展部(HUD) 含所有人在內 5 人以下的事業組織。 亞太經合會(APEC) 員工人數5人以下。 日本 製造業20人以下,商業服務業5人以下,又稱零細企業 10人 美國國際發展及援助機構(USAID) 由貧困人口擁有與經營、員工不超過10人(包括不支薪的家庭成員)的事業組織。 聯合國國際勞工組織 (ILO) 自僱型工作者以及低於10人之事業體。 歐洲聯盟(EU) 低於10人之事業體。 中國大陸 工業行業微型企業為從業人員20人以下或年營業收入3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下,其他行業大多是10人以下為微型企業(此前中國大陸對中小企業的劃分以「二三四」指標為準,即企業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銷售額3億元以下,資產總額4億元以下) 英國 20-25人 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 員工人數在20 人以下的事業組織。 美國政府DGS部門 微型企業是中小型企業的一環,其範圍涵蓋在凡年平均收入低於2,750,000美金,製造工廠人數少於25人企業之內。 IBM 微型企業泛指企業資金、資產及營業額較中、小型企業低,員工人數介於4-10 人。 資料來源:出自台經院微型企業融資問題研析專題報告、中小企業處整理。
附件二:國際對微型企業之協助措施 地區 日本 美國 歐盟 其他 法源 中小企業廳設置法 中小企業基本法 新中小企業基本法 小企業法 機會均等法 小企業經濟政策法 歐盟小企業憲章 巴西-微型和小型企業法 韓國-中小企業基本法 韓國-一人創意事業養成法 推動 內容 建立國民生活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和商工組合中央金庫。 透過商工會和商工會議所等機構,落實有關支持微型企業的政策,並且不斷改善商工會和商工會議所的公共服務設施,提供基本經費和所需的專項補助金。 以金融體系支援資金需求,另以中介機構與公共服務機構深化資源的提供。 成立小企業管理局(SBA)以制定發展微型企業的基本方針政策、監督微型企業政策落實、反映微型企業需求與維護微型企業權益、發放貸款及提供業務培訓、諮詢、管理和技術指導等服務。 減少企業新投資稅收、降低企業所得稅率、實施特別科技稅收優惠、科技研究經費增長額稅收抵免、個人所得稅下調25%、資本收益稅調整為20%。 從資金融貸、專門機構提供支援與輔導服務、稅收優惠等方式支援微型企業發展。 設置中小企業特使(SME Envoy),讓中小企業和其代表性組織逐漸增加交流溝通。 義大利-振興『義大利製造』的商品出口計畫: 大財政投資、免除企業繳納工商業大區稅(IRAP)和促進國際化等措施 SPI企業孵化器中心,協助萌芽階段的微型企業 產業集群俱樂部,國家負責制定法律,而地方則制定支援政策 葡萄牙-企業形成中心 整合新事業相關文件與社會保險註冊,並簡化流程 法國-對資淺創業家減免租稅和社會安全費用 希臘-技術學院經營虛擬企業協助訓練學生 愛爾蘭-推動校園企業計畫協助融資和研究成果商品化 奧地利-提供簡要行政流程的資訊網站 英國 -經濟增長計劃方案,措施包括「降低企業監管負擔」、「引入針對小微企業的禁令豁免」、「增加銀行對小微企業的信貸扶持比例」、「延長減免小微企業所得稅期限」、「降低公共採購準入門檻」、「取消10萬英鎊以下合同資格審批程序」、「通過確保履行【出口信用擔保計劃】和發起【出口企業融資擔保】等 德國-EXIST計畫: 促進產學合作,促成創新型新創事業和新的工作 除資金融通支援外,主要是行政流程簡化、技術培育等方式 馬來西亞-微型融資 指定一些銀行以相對優惠的條件,專門提供微型企業資金支持 中央銀行也致力於發展面向微型企業的升級計畫,為微型企業提供與成長相對應的資金援助 巴西-資金援助 予年收入3.6萬雷亞爾以下的微型企業和開發者在稅收、社會保障和勞動用工等方面予以特殊鼓勵 徵收一種「超簡單稅」,並積極鼓勵向微型企業提供低息貸款即鼓勵微型企業出口 韓國-「一人事業飛翔與活躍年」 設立「一人創意行動事業國際應用服務支援中心」 設立抵押貸款政策性基金 專屬研發補助基金 民間合作設立一人創意事業獨賣中心 設立知識經濟商品化方案 設立技術優勢評價機制
附件三:推動歷程 民國78年 推動「地方特色暨社區小企業輔導計畫」 民國82年 推動互助合作輔導 民國84年 推動地方商圈發展及整體商業環境改造 民國91年12月 推動「微型企業創業貸款推動計畫」、「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要點」及「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輔導要點」,協助中高齡失業者開創事業第二春 民國94年7月 修正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三條:「本條例第四條第二項所稱小規模企業,係指中小企業中, 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5人之事業」 民國98年2月 整合「微型企業創業貸款」與「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推出「微型創業鳳凰貸款」 民國100年10月 全國中小企業發展會議決議「完善特色營運模式,提高微型企業競爭力」 民國101年3月 經濟部第1081次部務會議指示推動「營造開放的個人事業成長與發展環境」方案,針對知識密集或專業知能之微型企業及個人事業提供輔導協助 民國101年6月 推動「微型及個人事業支援與輔導計畫」,強化知識密集型的微型企業及個人事業發展 民國101年9月 訂定「企業小頭家貸款要點」並推動執行 民國103年10月 全國中小企業發展會議決議「創新微型企業服務模式,開創市場利基」
附件四:微型企業跨部會支援輔導示意 跨部會任務重點 各部會相關措施連結 行動方案 知識 價值提升 ‧文化部 ‧經濟部 強化創新創意型產業創業育成 (中企處、文化部) 強化企業交流與商情、政策資訊取得 (中企處) 遴選具高成長潛力之優質微型企業,結合獎項與技術能量導入,強化輔導深度。 創新潛力型 強化創業法規調適與鬆綁 (中企處) 導入政府、學界創新資源與協助智財授權 (中企處、技術處) 提供投融資、信用保證與資金補助等財務協助(中企處、文化部、技術處、勞動部) 穩定 就業成長 ‧勞動部 ‧經濟部 ‧客委會 ‧原民會 傳統維新型 整合平台進行一站式引導,強化一般微型企業之學習、貸款、家醫式業師陪伴等多元協助,並運用群聚輔導發展通路與合作商機。 協助民生消費與特定族群創業育成(勞動部、客委會、原民會) 經營管理與專業技術等各項網實課程提升經營能力(中企處、勞動部) 提升微型企業資訊運用能力(中企處) 提升商圈與地方特色產業服務競爭力 (中企處、商業司) 繁榮 地方發展 ‧經濟部 網實並進促進群聚交流應用與合作(中企處) 協助傳統產業轉型與創新合作(中企處、工業局) 強化微型企業在地經濟之創新服務模式(中企處) 創業早期階段 創新發展階段 轉型升級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