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伦理价值 2015年美东南华人基督徒夏令会专题讲座
引言: 学习这门课理由是: (1) 许多基督徒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活出应有的见证,这固然与基 督徒自己的灵命成长有直接关系,但部分也与他明白圣经的程度有 关系; (2)我们现在的时代面临许多过去圣经没有遇到的问题,如人工 生殖,环境保护,安乐死,以及面对比圣经时代远为普遍的离婚, 再婚和同性恋等问题,基督徒不可能逃避这些问题。希望这门课对 基督徒生活的见证和如何面对和处理这类问题有所帮助。
引言: 这门课直接与我们生活相联结,我们学习态度“就当与蒙召的恩 相称”(弗4:1)。 希望大家能以谦卑祷告的心来学习;彼此讨论,扶持; 不要钻进一些极端的例子,相信“到那时候,必赐给你们当说的 话。因为不是你们自己说的,乃是你们父的灵在你们里头说的” (太10:19-20)。圣灵会引导你说合适的话,做该做的事。 我们要记住:我们是主的人,神把我们仍然留在这末世里,祂对 我们完全负责,只要我们顺服祂。伦理道德的最终判决者是神。
第一课:基督徒如何才能做出一个正确的道德选择? 什么是伦理道德? “伦理”是指存在於人“伦”,即人的特定关系中的“理”, 或行为规范:如“礼記” 中记载的“父慈,子孝,兄良,弟 悅,夫义,婦听,长惠,幼順,君仁,臣忠”;就是中国古 代提倡的“伦理”。 “道德” 是指普遍适用于任何人的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 如孟子的四种德行之端:“惻隱之心, 羞惡之心, 恭敬之 心,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这段话的意思说:人人都有一 颗判断是非对错的心,一颗“道德心”。
什么是伦理道德? 圣经讲得更清楚:人是神按着自己的形象造的,因此,神已经把 能分辨是非善恶的心,我们也可称之为“良心”,赐给每个受造 的人;人应该有能力来分辨是非对错,过一个使造物主,即我们 的父神所喜悦的生活,这是人“无可推诿”的责任。但是,人类 因着我们祖先亚当的犯罪,使我们在生下时都带着罪性:“没有 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 即使基督徒也如保罗形容自己那样:“我也知道,在我里头,就 是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 不得我。”所以,首先需要“伦理学”来帮助我们分辨何为善, 然后藉着圣灵使我们行善。
什么是伦理道德? 伦理道德是一种价值,是与人的品行,操守和人格有关的价值;也 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判断是非对错,或善恶的标准。 在基督教伦理学问世之前,我们称之为“世俗伦理学”。其中有希 腊苏格拉底以“知识”为道德的最高标准,和以彼古罗的“人应以 快乐为人最大的善,以苦为最大的恶”的伦理观。中国儒家以强调 做人的品格,或德行为一切伦理的起点。但更普遍的世俗伦理观是 “功利主义”,一切以结果的好坏来判断行为的是非。到了现在, 进入后现代时代,许多人否定有绝对的好恶标准,一切行为的对错 决定于当时的环境和个人的感觉好坏;我感觉好的就是善。
基督教伦理学与世俗伦理学的区别在哪里? “世俗伦理学”有一个共同特点:因为世人没有接受“神创造人” 的基本观点,他们的伦理导向一定是在人与人的平行关系中讨论, 大部分世俗伦理学是“相对伦理观”,就是伦理道德可以在不同 的时间,空间和人的处境而不同; 主要是人自己决定对错;常是以人主观认为的目的好坏为行为的 起点,以结果好坏为行为终点。这种伦理观点对一个群体的集体 利益,或社会的暂时稳定会产生一定作用,但也容易为了一个人 为的“道德原则”,牺牲其他的可能是更重要的伦理原则。 例如,为了“忠君爱国”的高尚品德,在古今中外历史里,人可 以做出许多不齿于人类的恶事;为了个人的品格修养,或个人的 幸福快乐,可能牺牲别人的利益在所不计。
基督教伦理学与世俗伦理学的区别在哪里? “基督教伦理学”可以归类到“绝对伦理观”范畴,就是承认伦理道德 是有一个超越个人的,普遍适用的,客观绝对的行为准则。“基督教伦 理学”是站在基督教的信仰立场,因为我们相信神创造世界和人类,我 们所行所思都是要向这位神负责,祂对我们的要求才是我们要遵守的 道德原则,也只有神才是最终判断我们一生对错的那一位。所以, “基督教伦理学”基本上是人与神之间上下关系,是以神定的原则为 我们行为的起点,以行为的动机和行为本身是否合神心意,荣耀神的 名为是非对错的标准。基督徒必须“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 新而变化”,使我们能“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 (罗12:2)。
基督教伦理学与世俗伦理学的区别在哪里? 基督教伦理学 世俗伦理学 绝对伦理学(不因时代而改变)相对伦理学(因时代而改变) 基督教伦理学 世俗伦理学 绝对伦理学(不因时代而改变)相对伦理学(因时代而改变) 处理人与神的上下关系 处理人与人之间平行关系 以神的话为道德起点 以当代人的话为行为起点 以荣耀神为行为目的 以荣耀人为行为目的 以行为动机为道德判别点 以行为对人结果好坏来判别对错
如何做出一个正确的道德选择? 1,事实:在做一个道德选择時,要尽量准确和全面了解有关事件的真 相。对任何事,先聆听,后评论;不要先入为主,卤莽地,傲慢地断 言一件事的对错,或一个人的好坏;这种行为本身是缺乏道德力量的。 2,道德規范:道德规范可以分兩种:一种是原則(principle),这原 则是适用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我们必须遵守的,没有讨论商量余地, 例如圣经中的“十诫”。另一种是特定性的道德法則(rule),是从 原则衍生出来的,适用于生活的某一方面,如工作,財產,婚姻等; 一般是可以商量讨论的。如果遇到其中兩个道德法則互相有冲突时, 就要权衡它們的輕重;看哪个法則最符合道德原則的精神,以法则服 从原则,即“小道理服从大道理”來決定取捨。 3,世界观:即你的动机是什么?涉及人深层的真正信仰。
如何做出一个正确的道德选择? 我们举个换工作搬家的例子:第一步是了解你想要去的地方的情况, 如工作环境,生活指数,孩子学习环境,安全情况,当地教会情况, 文化娱乐等“事实”;第二步就是决定哪些因素是你首先考虑的,不 能妥协的,即你的“道德原则”(principle),如夫妻不可分居,或 孩子教育,或教会服事等;哪些是重要的,但可以适当妥协,即你的 “法则”(rule),如工作环境,安全状况;哪些是你不必太考虑的。 第三步检查自己的动机,你究竟为什么要换工作?是为了一个更好的 发展机会?还是挣更多钱?还是为了福音使命?看看自己的真正动机 是否符合自己的“世界观”,即自己的信仰价值观。经过这三步,我 相信你对这件事的决定已经有了。
基督徒应当如何选择道德规范? 一般來說,我们从四个方面,也称四个基督教伦理 学的依据,來帮助我们确定道德规范,分辨出是非 对錯: 一,圣经: 二,教会传統 三,理性思維 四,切身感受
基督徒应当如何选择道德规范? 一. 圣经: 基督教伦理学的最主要依据是圣经。 因为“圣经都是神所默 示的,于教訓, 督責,使人归正,教導人学义, 都是有益的, 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备行各样的善事”(提后3:16- 17)。我们相信圣经是神的啟示,是神的话语;是无误的 (Inerrancy); 圣经是我们信仰和生活至高无上可靠的准则;也是我们进行 道德辨別活动的最后依据。
基督徒应当如何选择道德规范? 二. 教会传統: 许多我们現代信徒所迷茫的道德难題, 在教会历史中已 有深刻讨论,我们不仅可以借鉴,也可以从他们的讨论 中拓展我们的視野;使我们的讨论更有深度,更符合圣 经,更讨神喜悅。例如,关于政教关系,战争与和平关 系,社会贫富差距等问题,在教会历史上都有很好讨论, 从中我们可以学习什么是“正统”的信仰,学习如何彼 此求同存异。
基督徒应当如何选择道德规范? 三. 理性思維: 人的思考能力,理解力,辨別能力都是神賜給人类的, 是神的形象中的一部分(西3:10)。所以在进行道德选 择中,应用逻辑推理,有條理,有系統地挖掘圣经教训, 整理教会传統,然后加以分析和綜合,都是合理的必要 的。要用自己的常识,违背常识的事要特别小心。 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罪人的逻辑思维已被罪所污染,单 单依靠人的“合理推论”所得出的道德判断是不可靠的。
基督徒应当如何选择道德规范? 四. 切身感受: 在圣经的基础上,我们要加上切身的感受和亲身的经历:无 论是第一手的体会,或听來读來的別人現身說法; 都能使基 督教伦理学有血有肉,且能真正面对現实,解決人类面临的 倫理道德问題。否則流于紙上谈兵。若沒有体会过贫穷或被 欺压的生活,又怎能谈论如何处理贫穷和社会公正等问題。 若沒有感受过垂死病人在医疗中的困扰,又如何判断安乐死 等问題。 当然,我们也不同意把个人的感受作为伦理道德判 断的主要或唯一的依据。
如何应用圣经帮助我们设立道德规范? 圣经是如何在我们道德生活中显出至高无上的权威,有 不同的切入方法。下面介紹五种现代常用的方法並稍加 评论: 一,从圣经中具体明确的教训和神的命令, 二,从圣经中的一般性道德原則, 三,完美的道德理想, 四,圣经故事, 五,神学世界观。
如何应用圣经帮助我们设立道德规范? 一,从圣经中具体明确的教训和神的命令: 把十诫,登山宝訓,作为自己道德生活的依据。这种应用圣经的方法 是正确的,因为神就是通过这些具体明确的道德标准,向人啟示祂对 人的旨意和期盼。 我们不赞成一些基督徒的看法:他们认为旧约中的诫命已经过时了, 已被新约替代; 而“登山宝训”是耶稣谈论关于天国公民应有的道德标 准,并不要求现在去做;如果真是这样,圣经对基督徒就没有“教訓, 督責,使人归正”的功用。 耶稣基督告诉我们:“莫想我来要废掉律 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太5:17-18)。
如何应用圣经帮助我们设立道德规范? 一,从圣经中具体明确的教训和神的命令: 旧约的律法是有功用的: 一是让我们认识神的圣洁本性,因而知道:祂造的,有祂形 象的人应该如何活出一个圣洁的生命; 二是教導我们什么是罪,就是做不到神的圣洁要求,这也就 成为我们定罪的原因。所以,律法告诉我们:人不可能靠罪 人自己得救,人人都需要耶稣的拯救; 三是在我们信主得救之后,藉着圣灵,力求按神的律法标准, 过个圣洁的生活。
如何应用圣经帮助我们设立道德规范? 一,从圣经中具体明确的教训和神的命令: 但是律法只是一个指标,本身不提供能力。如果把这些 具体教導抽离其特定時代背景,替代神活泼的道和圣灵 的內助;只是死死板板規定什么要作,什么不許作;因 而使人因做不到而丧失信心,灵命枯干,这又成了“律 法主义”,我们同样要反对。 在谈到旧約律法时,哪些律法条款在新約时代仍然适用, 哪些已不适用? 我们要靠系統神学來对圣经的教導加以 理经归納,在对整本圣经信息的全面了解之后加以应用。
如何应用圣经帮助我们设立道德规范? 二,从圣经中的一般性道德原則: 如圣经中一个很重要的道德原則是“爱”。近代不少基督教伦理 学家提倡爱的伦理,“处境伦理学”就是其中著名的一种 (Joseph Fletcher)。这种伦理学观点是:根据耶稣基督的爱 (Aqape)是一种捨己的爱,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帶來无比的善 意;因此要求当時人在具体处境中,在衡量了所有的相关因素, 并计算出各种可能的結果后,去寻求那能为他人帶來最佳利益的 选择,并付諸实行;並以結果來衡量选择的对和錯。 如18世紀一个母亲勒死自己哭鬧的嬰儿,使追殺他们的印第安人 不至于发現他们躲藏的地方,因而救了躲在山洞里的一群人。
如何应用圣经帮助我们设立道德规范? 二,从圣经中的一般性道德原則: 这种以爱的一般原則來处理人类不同处境的道德问題,是有 可取之处,但太简单化。首先这种观点把人的判断能力过于 高举了;其次允許人借用爱的原則,去自由破坏其他的道德 价值;第三,这种伦理观是以結果好坏为对錯标准,忽略了 人道德行的动机。 类似的做法有以“正义”为伦理标准,如“解放神学”,提倡 对压迫者进行武装斗争等。所以,单以神的某一属性为伦理 的唯一或最高标准是不恰当的,因为神的属性是不可分割的, 正如神的爱必定是公义的爱,神的公义必定是慈爱的公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