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学习单元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第三学习单元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本章学习内容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情境设计】 小张于2008年3月成立了一家生产塑料制品的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个人独资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9年1月,该企业解散,同年甲公司起诉小张,要求偿还上述债务。 请问: 甲公司的起诉是否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下一页
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投资主体的单一性 承担责任的无限性 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 特征 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 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投资者为一个具有中国国籍的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我国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 活动的人,不得作为投资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不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人 警官、法官、 检察官 国家公务员 党政机关有关 领导干部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厂、店、部、中心、工作室等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出资的方式:货币、实物、财产权利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出资的性质:个人所有、家庭共有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 提出申请 设立分支机构 工商登记 营业执照签发 企业成立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项目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 法律形式不同 具有法人资格 不具有法人资格 设立主体不同 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 一个自然人 设立条件中对有无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不同 10万元,且必须一次缴足 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规定 责任承担上的不同 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的方式 自行管理企业事务 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企业事务 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1.内部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外: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内部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时违反双方订立的合同,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内: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 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甲聘用乙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了控制经营风险,甲规定乙在对外投资、签订合同时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如果乙未经甲的同意,与丙签订一份标的为20万元的买卖合同,该合同是否有效?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 2. 法定限制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详见书中P72页
四、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工商管理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 1.依法申请贷款 2.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3.拒绝摊派权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工商管理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2.财产清偿顺序 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 4.投资人的持续偿债责任 5.注销登记
举一反三 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规定中,以下选项正确的有( )。 A.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时,投资人可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B.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C.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D.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偿债务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应作为第一顺序清偿 【答案】BCD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情境设计1】 甲、乙、丙三人成立了一个合伙制的妇产科诊所。由于甲的重大失误,致使产妇李某的新生儿左臂骨折,其家属要求该诊所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诊所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可否要求甲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能否要求乙、丙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情境设计2】 甲、乙、丙三人成立了一家合伙企业,经营洗车业务。一日,一宝马车主来洗车店洗车,小工觉得宝马车好玩,趁车主不在,将宝马车开出去兜风。不料出了交通事故,宝马车被撞坏,应赔偿的损失额达百万。宝马车主要求三个合伙人赔偿赔偿,但三个合伙人表示:第一,车是小工撞坏的,与洗车店无关;第二,洗车店的财产不足10万,最多只能以洗车店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不再赔偿。 请问:三个合伙人的观点是否正确?
第二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合伙的概念 (二)合伙企业的分类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 (二)合伙企业的分类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分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特征 1、以合伙协议为基础 2、以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为前提 3、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4、极强的人合性
案例分析 张甲准备开一家饭店,与他的好朋友高级厨师李乙商量,想邀请李乙加盟。并说,你无需投资,店面、餐具和资金由我负责,你只负责炒菜就行了,利润你得三,我得七。李乙应允。第一年,饭店获利颇丰,按三七分成,张甲获利21万元,李乙获利9万元。第二年饭店出现中毒事件,顾客索赔70万元,顾客应向谁索赔?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1.设立的条件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1)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 (2) 有书面合伙协议 (3)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 (1)申请人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文件 (2)企业登记机关核发营业执照 (3)分支机构的设立
(三)合伙企业财产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 (1)合伙人的出资 (2)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3)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2. 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 1)合伙企业财产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 2)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3.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 (三)合伙企业财产 (1)内部转让 (2)向外转让——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优先购买权 (4)修改合伙协议 (5)财产出质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
习题分析 甲、乙、丙开办一普通合伙企业,后甲与丁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丁自然取得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 B.如乙、丙同意,丁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C.如乙、丙不同意丁入伙,必须购买甲的财产份额 D.合伙企业应清算,丁分得甲应得财产份额 【答案】B
习题分析 甲、乙、丙三人投资设立了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后甲在向丁借款时,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人乙和丙得知后表示反对。对此,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A.甲的出质行为有效 B.甲的出质行为无效 C.如果因出质行为无效给丁造成损失,合伙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因出质行为无效给丁造成损失,甲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D
(四)合伙事务执行 1.形式 (1)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2) 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一致同意的事项 (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2)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3)《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表决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4.合伙企业的损益分配 合伙损益分配原则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1)合伙协议有约定的就按照约定 (2)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的,协商决定 (3)协商不成就按照实际出资比例 (4)无或不能确定实际出资比例的就平均
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习题分析 某普通合伙企业委托合伙人张某单独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张某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于张某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期间产生的亏损,应当承担责任的是( )。 A.张某 B.张某和有过错的第三人 C.提议委托张某的合伙人 D.全体合伙人 【答案】D
(五)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 (1)合伙企业财产优先清偿 (2)合伙人的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3)合伙人之间的债务分担和追偿 2.合伙人的个人债务清偿 (1)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2)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未购买,又不同意将该财产份额转让给他人的,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该合伙人办理退伙结算,或者办理削减该合伙人相应财产份额的结算。
习题分析 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有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 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份额 C.债权人直接将该设备变卖后偿清全部债务 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 【答案】AD
(六)入伙与退伙 1.入伙 (1)入伙的方式:转让、继承与纯新人 (2)入伙的条件和程序:一致同意、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告知 (3)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行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习题分析 【例题·多选题】甲欲加入由乙、丙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各项要求中,属于甲在入伙时必须满足的条件有( )。 A.乙、丙一致同意,并与甲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 D.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 【答案】ABD
2.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 (1)退伙原因 协议退伙 自愿退伙 退伙原因 通知退伙 当然退伙 法定退伙 除 名
(2)退伙的法律效力 ●关于财产继承 ●关于退伙结算 合伙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点:一是有合法继承权;二是有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三是继承人愿意。 ●关于退伙结算
(七)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概念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 (1)责任承担 (2)责任追偿 是指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等。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 (1)责任承担 ①有限责任与无限连带责任相结合 ②无限连带责任 (2)责任追偿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执业风险防范
习题分析 注册会计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甲、乙在某次审计业务中,因出具虚假审计报告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债务80万元。对该笔债务,甲、乙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应以其在会计师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答案】√
【实训案例1】 某从事餐饮业务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企业的食品材料不足的,可以由合伙人为企业供应”,某日,企业生意兴隆,导致原料不足,合伙人张某从其设立的商贸公司供货给合伙企业,张某的行为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实训案例2】 请思考下面的案例。2008年3月,刘、关、张三人分别出资2万元、2万元、1万元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三国志,并约定按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损益。8月,该合伙企业为甲企业的借款提供担保;12月因甲企业无偿债能力,该合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为甲企业支付1万元。12月底,刘提出退伙要求,关、张同意,经结算,该合伙企业净资产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应退还刘财产数额多少?
二、有限合伙企业 (一) 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适用 (一) 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适用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组织。 凡是《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适用有关《合伙企业法》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无特殊规定的,适用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规定。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人数:2个以上50个以下 2.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3.有限合伙企业协议 4.有限合伙人出资形式 5.有限合伙人出资义务 6.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
(三)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禁止有限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3.有限合伙企业利润分配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有限合伙人权利 ①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②有限合伙人可以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有限合伙企业财产出质与转让的特殊规定 1.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出质 2.有限合伙人财产份额转让 (五)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的特殊规定 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六)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特殊规定 1.入伙 2.退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1.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退伙 (1)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 (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处理 (3)有限合伙人继承人的权利 (4)有限合伙人退火后的责任承担
(七)合伙人性质转变的特殊规定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四、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解散 (二)清算 1.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2.清算人的职责 3.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财产清偿顺序 5.注销登记 6.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处理 7.清算人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