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结算业务 及近期创新业务介绍 China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Clear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结算业务 及近期创新业务介绍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结算业务部
目 录 原则一 原则二 结算基本要点、架构 结算业务处理流程 结算风险管理 特殊业务及创新业务介绍 常见的结算业务问题
一、结算基本要点、架构 (一)结算业务要点 (二)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三)结算账户和结算路径 (四)结算参与人 (五)结算银行
(一)结算业务要点 股票结算业务:基本比照沪深A股 本市场的特点: 多边净额清算,担保交收 证券T+0日终过户,资金T+1日16:00交收 证券品种:全国股转系统挂牌股份(新三板股份)、两网及退市公司A类股份(老三板A类) 协议转让、做市转让:多边净额担保结算 资金T+0日终预记账
(二)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1、经纪客户的交易结算模式( 2014.05.19推出) 主办券商 经纪客户 股份的前端监控 1.交易委托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1.交易委托 全额保证金/券 2.交易委托 股份的前端监控 3.成交确认 4.成交确认 5. 成 交 数 据 6.日终发送结算数据 结算银行 7.资金划拨 8.明细结算
(二)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2、自营/做市的交易结算模式 ( 2014.05.19推出自营业务,2014.08.25推出做市业务) 主办券商 (做市商)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1.交易委托 股份的前端监控 2.成交确认 3. 成 交 数 据 4.日终发送结算数据 结算银行 5.资金划拨
(二)交易结算运作模式 3、特殊机构投资者(开放式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托管人结算模式 ( 2015.02.16推出) 产品管理人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2.成交确认 3. 成 交 数 据 产品管理人 (专用交易单元) 托管人 4. 发送结算数据 4. 抄送结算数据 明 细 1.交易委托 股份的前端监控 6. 明 细结算 结算银行 新的管理人或托管人参与新三板市场,需参加交易和结算联测 5. 资金划拨
(三)结算账户 编码规则: 监管规定: 结算账号为8开头的六位数字代码 综合结算备付金账户:B001+结算账号 结算账户分户管理:客户、自营(包括做市)、托管 客户结算备付金的指定收款账户:向投保基金备案 每个结算备付金账户在每家结算银行预留1个指定收款账户 客户结算备付金→自营结算备付金:佣金、利差、返还、其它
(四)结算路径 结算路径——股份托管关系、资金结算关系 定义: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为结算参与人建立“交易单元—托管单元—结算账户”的对应关系,明确股份托管关系和资金结算关系 股份托管关系:“交易单元—托管单元”,证券账户通过交易单元买入股份,股份托管在对应的托管单元上 资金结算关系:采取以托管单元为单位的资金合并清算模式,通过建立“交易单元—托管单元—结算账号”的对应关系,将交易单元通过托管单元和结算备付金账户相关联
(四)结算路径 交易单元vs.托管单元? 交易单元:交易通道,由全国股转公司分配和管理 托管单元:股份托管单位,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分配和管理 托管单元类型:客户、自营、做市 本市场的特点: 1、交易单元和托管单元相分离,可以是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关系(沪市无托管单元,深市的交易单元与托管单元一对一) 2、同一个托管单元下的A、B交易单元,可以A买B卖。
(四)结算路径 托管单元的分配原则 每家主办券商:预留10个经纪、2个自营、2个做市 每家托管人:“托管人+管理人”为单位分配一个托管单元(同一托管人名下的同一管理人分配1个) 从深圳迁到北京的客户交易单元和托管单元:同号,72开头的六位数字 新增的交易单元和托管单元:不同号,托管单元为9开头的六位数字
(四)结算路径 1、证券公司的结算路径示意图 证券公司类结算参与人 结算账户 托管单元 交易单元 证券账户 证券公司 客户结算账户 客户托管单元 客户交易单元 自营结算账户 自营托管单元 自营交易单元 做市托管单元 做市交易单元 托管结算账户 各管理人的托管单元 特殊机构专用交易单元
(四)结算路径 2、托管银行的结算路径示意图 托管银行类结算参与人 结算账户 托管单元 交易单元 证券账户 托管银行 产品托管结算账户 各管理人的托管单元 产品租用交易单元 QFII托管结算账户 QFII托管单元 券商交易单元 QFII通过券商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五)结算参与人管理 基本安排: 特别安排: 业务规则:《结算参与人管理规则》、《结算参与人管理工作指引》 总部负责:结算参与人资格管理、统一风险监测、重大风险处置 分公司负责:结算业务开通、日常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服务窗口 北京分公司的结算参与人:主办券商、托管类券商、托管银行,在获得总部的结算参与人资格后,可直接在北京分公司办理结算开通手续。 特别安排: 1、中国结算的开户代理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托管人、管理人等)通过北京分公司缴纳证券账户开户费。 2、仅办理开户缴费业务的开户机构:需开立相关结算备付金账户,无最低备付金要求。不开立结算保证金账户。比照结算参与人进行管理。
(六)结算银行管理 人民币结算银行 获得中国结算总部结算银行资格:16家中资银行 北京分公司首批:沪深业务量最大的7家(工、建、农、中、交、兴业、招商) 拟逐步扩大,正在研究方案 B类结算银行 中国银行
二、结算业务处理流程 1、清算交收基本流程 T+1日资金交收 T日资金清算 中国结算 结算参与人 T日收市后 生成资金 清算数据: 交易清算 股份派息 季度结息 保证金调整 透支罚息 卖空冻结 …… T+1日资金交收 CCNET查询:8:30-16:00 交收时点:16:00 结算备付金账户余额必须为正数 入账:8:30-16:00 出账:8:30-15:30,通过CCNET 划出超额备付 三地互划: 8:30-16:00,通过CCNET 在三个分公司同类资金账户实时划款 T日资金清算 下载资金 结算数据包 备份资金 进行二级 资金结算 对账 中国结算 结算参与人
二、结算业务处理流程 2、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实务 当日所有交易完成后,检查CCNET终端上提示的尚未支付金额 尚未支付金额=|MIN(结算备付金账户当前余额(不包括冻结资金)-结算备付金最低备付限额-非担保交收业务应付总金额,0)]| 确保应付资金在16:00前到账
二、结算业务处理流程 3、存款业务流程图 汇款凭证:须在备注栏注明结算备付金账号(B001+六位结算账号) 支票、 电汇单 存管银行 网银 CCNET系统 反馈账户余额 实时查询余额 存管银行 结算银行 结算参与人 中国结算(沪深) 三地资金互通互用功能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汇款凭证:须在备注栏注明结算备付金账号(B001+六位结算账号)
二、结算业务处理流程 4、提款业务流程图 可提款金额=结算备付金当前余额-最低备付限额。没有扣除非担保业务应付资金 CCNET系统 CCNET故障:传真申请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结算银行 结算参与人 三地资金互划 同行原则 在结算银行开立的已 备案的指定收款账户 中国结算(沪深) 可提款金额=结算备付金当前余额-最低备付限额。没有扣除非担保业务应付资金 大额提款预约:当日提款金额超过1亿元的,至少提前1小时向 北京分公司预约。
二、结算业务处理流程 5、B类股份结算 证券品种:从沪深交易所退市的B类股份(即老三板B类,目前6只沪市退市B股) 币种:美元 多边净额担保结算 交收期T+3(交收日在国内节假日安排的基础上,遇香港节假日顺延) 全国股转系统不进行证券前端监控 境外投资者的托管商须委托境内券商进行交易和结算
二、结算业务处理流程 5、B类股份结算 结算银行:中国银行 结算账户:主办券商在中国银行开设的B类美元银行账户。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为各结算参与人开立“B类保证金账户”,无“B类结算备付金账户”。 资金交收没有纳入结算备付金账户体系 结算路径:“交易单元—托管单元—券商B类美元银行账户” 特殊业务:一类指令修改;二类指令(证券在境外托管行与境内券商之间进行转托管)
三、结算风险管理 (一)基础安排:“三金” 1、结算备付金最低限额 每月第一个转让日计算,第二个转让日调整生效 最低备付金=上月日均股票买入金额× 20% 2、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本市场特点:对于已参与沪深结算系统超过一年的结算参与人,免收风险基金
三、结算风险管理 (一)基础安排:“三金” 3、结算保证金 每月第一个转让日计算,第二个转让日调整生效 权益类处置价差比例15%、处置成本1%(暂比照深圳) 每个保证金账户初始保证金和最低限额:20万元 结算备付金账户与结算保证金账户:一一对应 对于纯经纪券商和托管银行(无自营业务),必须同时开立自营备付金和自营保证金账户,以自有资金缴纳互保功能的保证金20万元 对于有自营业务的券商及其他结算参与人,自营保证金账户里的20万元具有互保功能
三、结算风险管理 (二)交收违约处理 强制关联交收:自营→客户 收取垫息和违约金 限制透支买入证券的转托管 报告中国证监会,采取其他自律管理措施 有权动用在沪深市场的自有资金和自营证券 提请全国股转公司暂停违约参与人的自营买入交易 本市场的特点: 提请全国股转公司暂停违约参与人的做市业务资格
三、结算风险管理 (三)本市场的特点:客户层面的风险管理 要求结算参与人在客户协议中明确交收违约处理可能涉及投资者的两项措施: 极端情况下,中国结算可以对非集合竞价的异常交易(协议交易、做市交易)实施逐笔全额结算 只有在客户对结算参与人发生违约、且结算参与人对中国结算发生违约时,结算参与人可向中国结算申报划转客户证券
三、结算风险管理 (四)本市场的特点: B类业务交收违约处理 1、卖空处理 T+3日实施卖空扣款 要求参与人T+4 日提交《卖空情况报告书》 按卖空金额的1%(日)逐日计算违约金 参与人足额弥补证券的,扣收卖空盈余,划至B类保证金 参与人未能尽快弥补证券的,补购证券 记录和报告
三、结算风险管理 (四)本市场的特点: B类业务交收违约处理 2、透支处理 T+3日冻结股份 要求参与人尽快弥补资金 按透支金额每日收取垫息(美元存款利率)和违约金(每日0.5% ) 参与人足额弥补透支的,返还证券 参与人未能及时弥补透支的,卖券还款 记录和报告
四、特殊业务及创新业务介绍 (一)三地结算资金互通互用 (二)做市转让业务 (三)股息红利差别化征税 (四)统一账户平台收费
四、特殊业务及创新业务介绍 (一)三地结算资金互通互用 注意事项: 结算参与人需向京、沪、深三地分公司分别申请开通 限于结算参与人在京沪深分公司的客户、自营、托管等同类型备付金之间的资金划拨 资金实时到账 遵循北京分公司关于超过1亿元预约提款的要求 业务的办理时间:8:30——16:00;为不影响16:00清算交收,参与人尽量于15:30之前互划资金
四、特殊业务及创新业务介绍 (二)本市场的特点:做市业务 做市商需开立做市专用证券账户 获得做市股票的途径 初始登记 增发股份 做市证券划转:自营证券账户→做市证券账户
四、特殊业务及创新业务介绍 (二)本市场的特点:做市业务 做市商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做市专用交易单元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为做市商分配做市专用托管单元,建立结算路径 做市业务的结算账户: 做市商:做市商的自营结算账户 投资者:主办券商的客户结算账户 风险管理 纳入自营最低备付金、结算保证金的计算基数 做市商发生透支时,中国结算扣划自营证券和做市证券,提请股转公司暂停做市业务
四、特殊业务及创新业务介绍 (三)股息红利差异化征收个人所得税 2014年7月1日起实施:财税[2014]48号 差别化税率(与沪深一致): 持股期限 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 1个月以内(含) 20% 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0% 超过1年 5%
四、特殊业务及创新业务介绍 (三)股息红利差异化征求个人所得税 1、在权益登记日(R日)统一按照5%征收 2、个人、基金、QFII转让股票时,对于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 中国结算计算应补缴税款,发送结算参与人 结算参与人从客户资金账户中完成扣收,通知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次日从结算参与人客户/托管结算备付金账户扣划税款,并划至挂牌公司 3、2015年7月实现电子化处理:每日自动跟踪计算,自动通知,结算 参与人次日反馈扣款结果,当日日终自动从其结算备付金账户扣款。
四、特殊业务及创新业务介绍 (四)统一账户平台收费——普通投资者开户 2014年10月 统一账户平台上线后,人民币开户费由北京分公司收取 主办券商代理开户:通过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缴费 确保在T+2 日16:00前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的资金足额 其他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代理开户:申请开立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但不需开立结算保证金账户
四、特殊业务及创新业务介绍 (四)统一账户平台收费——特殊机构投资者开户 2015年5月,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可通过“证券账户业务在线平台”为特殊机构及产品开户,开户费由北京分公司收取 托管银行(资产托管人):通过托管备付金账户缴开户费 托管类券商(资产托管人):一期通过客户备付金账户,二期优化(考虑可自行选择备付金账户) 证券公司及资管子公司(资产管理人):一期通过客户备付金账户,二期优化(考虑可自行选择备付金账户) ☆ 注意事项:1、先在北京分公司开通结算业务,然后总部账户部开通远程开户业务权限。2、严格防止透支,否则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五、常见结算业务问题解答 1、结算参与人向本公司结算备付金账户汇款时应注意什么? 2、结算系统16:00关闭后到账的资金能否用于当日交收? 答:(1)结算参与人向本公司汇款时,应在汇款凭证用途栏注明10位数结算备付金账号(B001******)并确保无误。(2)汇款后,结算参与人应通过CCNET系统联机查询是否到账。(3)如发现该笔款项未及时到账,应尽快与结算银行联系。 2、结算系统16:00关闭后到账的资金能否用于当日交收? 答:不能。 3、北京分公司对于结息业务如何安排? 答:结息日为每季末月20日,利息到账日为次一自然日,即21日;清算日为20日日终,如果20日为节假日,清算日为20日的前一交易日。结息利率按照总部统一与结算银行商定的利率向结算参与人计付利息,目前为1.62%。
常见结算业务问题解答 4、北京分公司的关联交收如何进行? 答:自营备付金向客户备付金:强制单向关联交收。 关联交收的时间为T+1日日终,在完成T+1日当日交易的预记账之前进行;关联交收的金额为MIN(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透支金额,自营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可用余额);如果客户结算备付金账户连续透支,则系统会连续在日终对自营结算备付金进行关联交收处理。 5、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划至结算参与人结算备付金账户的到账日期为哪天? 答:R+1日(R日为股权登记日)到账。R日日终预记账,R+1日早上可取、可用。 6、结算参与人可以在每个结算银行,为其在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的每个结算备付金账户预留几个指定收款账户? 答:1个。
常见结算业务问题解答 7、北京分公司哪些结算业务通过BPM办理? 答:目前:申报预留印鉴、指定收款账户维护、签约会计师事务所申报及资金账户询证等。 下一步:开通结算账户、开通交易单元等。 8、北京分公司结算业务规定主要有哪些?在哪里查询? 答:业务规则及指南主要包括: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2013年12月30日公布,2014年5月19日开始实施)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证券资金结算业务指南》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指南》 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公司微信:zhongguojiesuan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分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金阳大厦5层 北京分公司结算业务QQ群:368452493,欢迎加入! 中国结算网址:www.chinaclear.cn 电话:010-58598864 服务热线:4008-058-058 公司微信:zhongguojiesu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