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規範的美麗與哀愁 王正嘉
關於講者 法律學系助理教授(99.8~ 執業律師(88.6~99.7)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日本國立一橋大學研究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釋題 規範與對稱之美--楊振寧傳 刑法是惡緣處理 但刑法之路可以有如田園牧歌(刑事法學者:林東茂師)
日常生活的刑事法體材 刑法就在身邊: 死刑存廢、 校園霸凌、 性侵害、性騷擾 腥羶色媒體文化:處理社會新聞
標題一: 嫌犯經檢察官起訴,判刑3年。 標題二: 運將性侵日本正妹 5萬交保 隨機做案 法官放人挨轟 「恐龍」(2011/07/14 蘋果日報) 司法與民粹、 恐龍法官、 輕判性侵害犯、 性侵害犯去勢 刑事法的恐龍哀愁
標題三:考題太瞎 鑿洞偷窺竟無刑責(2011/08/18 蘋果日報) 司法官特考出現「恐龍考題」?考生宋小姐向《蘋果》投訴,本周一考完的三等司法官特考「綜合法學(一)」考科中,有一題描述房東租雅房給女學生,房東在浴室外鑿了小洞偷窺,…本身也是律師的宋小姐批:「我們帶著正義感去考試,卻遇到這種恐龍考題!」
司法官刑事法第一試 22. 房東甲出租雅房給女大學生A,且將自己房間與浴室之共壁鑿了一個小洞,某日A入浴時發現甲將眼睛貼在小洞上,憤而與男友將甲扭送警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刑法第315條之1無故窺視他人非公開活動罪 B甲得以自己係因擔心A浪費水電、瓦斯,小洞僅供監視為理由,排除刑事責任 C甲未利用任何工具窺視,其無刑事責任 D甲自己係房屋所有權人,其無刑事責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18/143/2x2zg.html
刑法315條之1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 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 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為何要有刑法? 刑法機能:二大主要機能 其他機能 法益保護機能 自由保護機能 社會控制手段-維持社會秩序 Rule of law Rule by law
犯罪就在身邊: 1. 高犯罪社會的犯罪控制文化:媒體縮短了犯罪問題的距離感 (英國籍紐約大學犯罪學家David Garland) 2. 想像的犯罪 (李家同:鼓勵大家讀推理小說) 3.大學推甄入學經驗: 維護正義、想當檢察官。 從刑事法認識法律、
刑事法的機能哀愁 犯罪風險社會 犯罪恐懼 後衛-前鋒 兩極化刑事政策 敵人刑法
刑法學與學刑法 貝加利亞(Cesare Beccaria,1738-1794) <犯罪與刑罰>(1764) 古典犯罪學派 近代犯罪理論 犯罪=構成要件該當+違法+有責 一套嚴密的判斷理論
為何處罰? 意思自由(非決定論) VS 決定論 應報主義 預防主義 一般預防 特別預防 市民刑法:社會吸納 Kant / 孤島世紀末日論 芻狗論 特別預防 市民刑法:社會吸納
刑事立法與社會意識 社會上嫌惡的行為 人人喊打行為 入罪化標準 一、行為的反社會倫理程度。 二、行為的社會危險性。 一+二=「應刑罰性Strafwürdigkeit」 三、有無比較和緩而且同樣有效的手段可以運用(最後手段性)。 = 「最後手段性」 ultima ratio「刑罰必要性Strafbedürftigkeit」 刑法 恣意權力
罪刑法定主義 與過去歷史ancient regime訣別 刑事法學的確立 具體內容:刑法第1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罪刑擅斷主義 VS 人治 VS 法律主義(legality) 刑事法學的確立 具體內容:刑法第1條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無法律即無犯罪 無處罰
罪刑法定主義的衍生原則 禁止習慣法 禁止類推適用 禁止溯及既往 禁止絕對不定期刑 明確性原則 適正性原則
禁止習慣法 禁止類推適用 VS 民法 偷電案 竊盜罪320條 電影是否猥褻圖畫? 男來店,女來電是否公然猥褻? 偽造影印本是否偽造文書? 偷電案 竊盜罪320條 德國 日本 電影是否猥褻圖畫? 男來店,女來電是否公然猥褻? 偽造影印本是否偽造文書?
禁止溯及既往 禁止絕對不定期刑 刑法第2條 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為時之法律。但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 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 妥協=相對不定期刑 處..以上…以下 刑法第10條I: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 四、拘役。 五、罰金 明確性原則 構成要件明確 VS 解釋 空白刑法—99年7月30日大法官釋字680號 授權明確 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 刑罰明確 32~34 刑分為主刑及從刑。 主刑之種類如下: 一、死刑。 二、無期徒刑。 三、有期徒刑。 四、拘役。 五、罰金 從刑之種類如下: 一、褫奪公權。 二、沒收。 三、追徵、追繳或抵償。 適正性原則
侯文詠[不乖]
小結 刑事立法與刑事解釋論 刑法=實證條文? 刑法=實證條文+價值 用法者的良心
犯罪訴追:刑事訴訟法 除惡務盡?有罪必罰? 刑事訴訟的無能哀怨 刑事訴訟法154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無罪推定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證據審判
資料來源:許春金,『刑事司法-體系、組織與策略』
刑事訴訟法只保護壞人之哀怨 被告與被害人之零和關係? 被告權利保障 被害人黃金期 衰退期與復興期 修復性司法(Restorative Justice)風潮
合理刑事司法制度 被告處罰 犯罪人社會復歸 被害人地位保障 被害人與被告和解
結語 謝謝聆聽 Q &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