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103年度教學卓越計畫 工作說明會 報告人:洪意茹 報告日期:10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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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103年度教學卓越計畫 工作說明會 報告人:洪意茹 報告日期:103.03.13

說明大綱 一、103年度經費執行期程 二、粘存單格式 三、稅款&補充保費 四、核銷前審核流程 (一)簽呈 (二) 請購 (三) 驗收 五、核銷憑證索取注意事項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七、粘存單填寫範例 八、Q&A

一、103年度經費執行期程 8/31前 資本門經費 完成請購作業 (特殊狀況除外) 11/15前 須專簽核准經費完成簽核程序。 12/15 12/31 8/31前 資本門經費 完成請購作業 (特殊狀況除外) 11/15前 須專簽核准經費完成簽核程序。 12/15 關帳日期 (請各項活動及早辦理) 活動規劃及經費執行:請依活動進度估算經費支用進度,以利推估報部請款作業。

二、粘存單格式 校內預算 卓越經費 103/2/1起不接受舊格式表單 子計畫主持人 面向計畫主持人 教學卓越計畫辦公室承辦人 教學卓越計畫辦公室執行秘書 教學卓越計畫辦公室主任 103/2/1起不接受舊格式表單

三、稅款&補充保費-1稅款 稅款 參考資料:財務處網頁http://www.finance.tku.edu.tw/download.php?filename=307_cb356285.pdf&dir=archive&title=File

三、稅款&補充保費-1稅款 2.區分所得代碼 3.區分是否為居住者(外籍人士請特別留意) 4.另有區分上的疑問,可電洽本處業務承辦人: 50-薪資所得、9A及9B-執行業務報酬所得、91-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以上為業務較常遇到之項目) 獎學金-不列所得 3.區分是否為居住者(外籍人士請特別留意) 4.另有區分上的疑問,可電洽本處業務承辦人: 葉昭旻小姐(分機2074)

三、稅款&補充保費-2補充保費 扣取補充保費 參考資料:人資處網頁「二代健保專區」 http://www.hr.tku.edu.tw/second/url.php?class=601或洽二代健保專線(校內分機3560)。 相關扣取資訊: 所得代碼50->扣取雇主及個人補充保費 所得代碼9B->僅扣取個人補充保費 所得代碼91->不須扣取任何補充保費… 有關個人補充保費之免扣取對象及相關證明,請參考二代健保專區「判斷流程圖」。 ex:學生可檢附「大專生以上無專職工作聲明書」 ,得以免扣。

四、核銷前審核流程-簽陳 需專簽核可案件 預借經費(原則上不得預借項目:人事費及廠商貨款) 購買機械設備 (除外:於完整版計畫書已詳列名稱及單價之品項) 3.辦理研討會或大型活動 (主要審核預算表相關經費之支用是否合乎標準) 4.其他特殊狀況-如資本門餘款支用、逾期驗收… 核可流程: 子計畫主持人->面向主持人->教學卓越辦公室->財務處->其他相關單位

四、核銷前審核流程-請購 請購流程(淡江大學修繕採購財物估價審議作業規則) 10萬元以下:一級單位主管決行 超過10萬元至40萬元以下:送財務處及相關單位簽註意見,由總務處議價後轉請行政副校長決行。 超過40萬元:送財務處及相關單位簽註意見,提採購委員會審議後陳校長核定。 超過100萬元且適用政府採購法第四條規定者:依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10萬元以上請購案:每案至少要有三家廠商分別報價。 加會資訊處:資訊相關設備

四、核銷前審核流程-驗收 驗收流程 2萬元以下:授權各單位自行驗收。(於發票上簽名負責) 超過2萬至40萬元以下:財務處派員辦理驗收。 40萬元以上:由財務處聯絡議價之採購委員辦理驗收。 詳見網頁: 財務處->重要資訊->財務處驗收業務承辦人員一覽表

五、核銷憑證索取注意事項 支付款項應取得收據、統一發票或相關書據。 憑證日期與計畫執行期間須相符合。 (今年計畫期間:103/01/01-103/12/31)。 收據及統一發票須鍵入買受人:淡江大學、本校統一編號:37300900。 收銀機統一發票/電子發票須鍵入統編。 (若未打統編,請加蓋店家統一發票章,並手寫統一編號) 103年3月13日 淡江大學 37300900

五、核銷憑證索取注意事項 本校核銷索取二聯式統一發票即可,若取具三聯式統一發票,應檢附扣抵聯及收執聯核銷,並以含稅價核銷。 二聯式/三聯式統一發票之專用章(含公司名稱、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無負責人姓名請加蓋負責人私章。 收據之店章應蓋免用發票專用章(含商店統一編號及負責人姓名),無負責人姓名請加蓋負責人私章。 103年3月13日

五、核銷憑證索取注意事項 憑證遺失或供其他用途者,應檢具與正本相符之影本,書明無法提出原本之原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 感熱紙發票應先行影印,併同原始發票裝訂於粘存單。 收據交易金額在2000元以下,未符合「支出憑證報銷作業要點」第五條規定者,應填支出證明單,經單位主管核章。 碳粉匣(墨水)、紙張->為統一招商議價之物品,應向校內得標廠商採購。 計畫款項支用,除零用金限額(1萬元)以下之小額付款得由相關人員墊付外,其餘均應逕付受款人,不得由計畫主持人或機關人員代領轉付。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法規、標準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經費編列及支用注意事項 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 淡江大學各項經費支給標準表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1-1.專任助理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專任 行政助理 人月 比照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 若12月1日仍在職者,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例編列年終獎金。 計畫案人員印領清冊。 約聘僱人員薪津表(載明應領薪津、自提及公提之勞、健保及勞退金、稅額、實領薪津各金額)。 人事清冊2份(一份正本、一份影本) 若為匯款,請附匯款資料。 留意稅款及補充保費是否需扣繳。 人事清冊另以OA傳送電子檔至本處會計組葉昭旻小姐。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1-2.專任助理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行政助理 勞、健保費 勞工退休金 或 離職儲金   核實編列 勞健保投保薪資、等級、自付及雇主負擔明細表 加會- 事務整備組 勞工退休金 或 離職儲金 以每月薪資6%為編列上限。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2.兼任助理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兼任 行政助理 人月 3,000元 至 5,000元 計畫案人員印領清冊 人事清冊2份 (一份正本、一份影本) (3)該年度首次請領: 附個人資料表 (黏妥身分證及學生證 正反面影本,學生證 應蓋妥當學期註冊章) (4)學生補充保費免扣身份:大專生以上無專職工作聲明書。 (5)若為匯款,請附匯款 資料。 留意稅款及補 充保費是否需 扣繳。 人事清冊另以OA傳送電子檔至本處會計組葉昭旻小姐。 範例1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3-1.講座鐘點費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講座鐘點費 人節 外聘-國外聘請2,400元 外聘-專家學者1,600元 外聘-與主辦或訓練機關(構)學校有隸屬關係 之機關(構)學校人員1,200元 內聘-主辦或訓練機關(構)學校人員800元 講座助理-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人員,按同一課 程講座鐘點費1/2支給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3-2.講座鐘點費 項目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講座鐘點費 領款收據- 1.區分所得代碼: ●訓練及研習會等上課性質-50 ●聘請專家、學者於公眾集會場所 之專題演講-9B 2.扣取補充保費。 3.稅款是否需扣繳。 4.投保健保單位務必勾選。 5.外籍或大陸人士請填寫資料並另附 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人事清冊2份(一份正本、一份影本)。 會議議程表或活動時間表或會議簽到表(含日期及起迄時間) 人事清冊另以OA傳送電子檔至本處會計組葉昭旻小姐。 同節次僅限一人支領。 授課時間每節為五十分鐘,其連續上課二節者為九十分鐘,未滿者減半支給。 範例2

  50 9B 補充 保費 雇主 2% 免扣 個人 <5000元 >=5000元 (除外->免扣身份者)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4-1.工讀/工作費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工讀費 ●工作費 人日 現行勞動基準法所訂每人每小時最低基本工資。   每人每日920元或每小時115元 (103.1.1起適用) 工讀(作)費支付表或領款收據 ●工讀費:工讀費支付表 ●工作費:領款收據(另附詳細 工作起迄時間紀錄) 或工讀費支付表A 式(自行將表頭修改 為工作費支付表) 人事清冊2份 (一份正本、一份影本) (3)若為匯款,請附匯款資料。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4-2.工讀/工作費 項目 核銷注意事項 ●工讀費 ●工作費 各式表單如有塗改,請領款人或單位經辦人核章。 人事清冊另以OA傳送電子檔至本處會計組葉昭旻小姐。 每日總時數以8小時為限,且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 每次工作時數未滿1小時,不可報支;每次滿1小時後,每滿30分鐘以0.5小時計。 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等,所需臨時人力以參加人數1/10為編列上限,工作日數以會期加計前後1日為編列上限。 工讀費:若個人單次申請金額達5,000元以上,請填寫 工讀費支付表A式,不得填寫B式。 (7)工作費:若以領款收據支領,於說明欄支給標準註明 時數及單價。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5.出席費、主持/引言費、諮詢/輔導/指導費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出席費 ●主持費 引言費 ●諮詢費 輔導費 指導費 人次 1,000元 至 2,000元 領款收據- 所得代碼:50 扣取補充保費 稅款是否需扣繳。 投保健保單位務必勾選。 外籍或大陸人士請填寫資料並另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人事清冊2份 (一份正本、一份影本) (3)佐證資料: 出席費:會議簽到紀錄 主持/引言費:會議議程表或活動時間表 諮詢/輔導/指導費:簽到紀錄   50 補充保費 雇主 2% 個人 <5000元 免扣 >=5000元 (除外->免扣身份者)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5.出席費、主持/引言費、諮詢/輔導/指導費 項目 核銷注意事項   ●出席費 ●主持費 引言費 ●諮詢費 輔導費 指導費 校內人員不得支領。 人事清冊另以OA傳送電子檔至本處會計組葉昭旻小姐。 出席費:具有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為 限。一般經常性業務會議,不得支給。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6.評鑑費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評鑑費 人次 2,000元 至 6,000元 領款收據- 所得代碼:50 扣取補充保費 稅款是否需扣繳。 投保健保單位務必勾選。 外籍或大陸人士請填寫資料並另附護照或居留證影本。 人事清冊2份 (一份正本、一份影本) (3)附評鑑資料表 (僅需提供委員簽名頁面) 校內人員不得支領。 人事清冊另以OA傳送電子檔至本處會計組葉昭旻小姐。 半日以4,000元為編列上限。   50 補充保費 雇主 2% 個人 <5000元 免扣 >=5000元 (除外->免扣身份者)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7-1.稿費 編列基準 一、整冊書籍濃縮 (每千字) 1.外文譯中文:690至1,040元,以中文計 2.中文譯外文:870元至1,390元,以外文計 二、撰稿(每千字) 1.一般稿件:中文580元至870元 2.特別稿件:中文690元至1,210元、外文870元至1,390元 三、編稿費 1.文字稿:每千字 a.中文260元至350元 b.外文350元至580元 2.圖片稿:每張115元至170元 四、圖片使用費(每張) 1.一般稿件:230元至920元 2.專業稿件:1,160元至3,470元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7-2.稿費 編列基準 五、圖片版權費 2,310元至6,930元 六、設計完稿費 1.海報:每張4,620元至17,330元 2.宣傳摺頁:按頁計酬:每頁920元至2,770元、按件計酬:每件3,470元至11,550元 七、校對費 按稿酬5%至10%支給 八、審查費 1.按字計酬:每千字中文170元,外文210元 2.按件計酬:中文每件690元;外文每件1,040元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7-3.稿費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稿費 領款收據- 區分所得代碼:   詳前一投影片內容 領款收據- 區分所得代碼: ●校對(稿)費、一般審查費(專案研究 報告及著作等資料)-50 ●翻譯審稿費(非基於雇傭關係者)、 稿費-9B 2.扣取補充保費。 3.稅款是否需扣繳。 4.投保健保單位務必勾選。 5.外籍或大陸人士請填寫資料並另附護 照或居留證影本。 人事清冊2份(一份正本、一份影本) 佐證資料: 稿件資料非整冊者:附稿件影本 稿件資料為整冊者:附封面、相關資料陳述及支給標準(含字數、單價、用途、詳列計算式) 審查費:附審查意見表(含委員簽名)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7-4.稿費 項目 核銷注意事項 稿費 校內人員不得支領。 人事清冊另以OA傳送電子檔至本處會計組葉昭旻小姐。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8-1.膳宿費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膳宿費 一、辦理半日者: (一)每人膳費上限120元。 人日 一、辦理半日者: (一)每人膳費上限120元。 (二)國際性會議、研討會(不含講習、訓練及研習會): 膳費:每人上限為550元。 二、辦理1日(含)以上者: (一)參加對象為政府機關學校人員者: 膳費:每人上限為250元或275元; 住宿費:每人每日上限為1,400元或1,600元。 (二)參加對象主要為政府機關學校以外之人士者: 膳費:每人每日上限為500元; 住宿費:每人每日上限為1,400元。 (三)國際性會議、研討會(不含講習、訓練及研習會): 膳費:每人每日上限為1,100元; 住宿費:每人每日上限為2,000元,外賓每日 住宿費上限為4,000元。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8-2.膳宿費 項目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膳宿費 會議簽到表: (1)含日期、起迄時間 (2)簽名人數計算每人用 餐金額應符合標準 (1)半日時間標準: 未接續用餐時間: 1-3小時-40元/人 (茶點、水果) 接續用餐時間: (a)1-3小時- 80元/人 (b) 4小時-120元/人 (2)膳費內應含三餐及茶點等, 不得額外編列茶水、飲料 或點心等費用。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9.印刷費、保險費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印刷費   核實編列 列印資料影本 (整冊或多張資料-附封面或第一張資料佐證) 為撙節印刷費用支出,各種文件印刷,應以實用為主,力避豪華精美,並儘量先採光碟版或網路版方式辦理。 建議可檢附者儘量能附上佐證,若極小額之金額者,不強制要求提供。 保險費 人 保險單 (含被保險人名冊) 要保人:淡江大學 (個人名義者,不得核銷)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10.場地使用費、資料蒐集費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場地使用費   核實編列 會議議程表 (含地點) 補助案件不補助校內場地使用費。 資料蒐集費 上限 30,000元  淡江大學覺生紀念圖書館-國科會/教育部計畫補助款購置書送交圖書館清單 凡辦理計畫所須購置或影印必需之參考圖書資料或資料檢索等屬之。 圖書之購置以具有專門性且與計畫直接有關者為限。 圖書請加會圖書館採編組認列圖書財產。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11.物品費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物品費 核實編列   核實編列 為執行計畫購置之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消耗及非消耗品(如教學所需之資訊耗材、隨身碟、隨身硬碟、麥克風等) 屬紀念品或贈品性質者,不予補助。 購置之物品應以提升教學資源環境為主,請勿購置一般行政事務性設施(如書櫃、辦公桌椅、冰箱、沙發、茶几、咖啡機等)。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12.一般事務費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一般事務費 核實編列   核實編列 檢附活動照片佐證(照片應能準確表現活動整體之情況)。 執行計畫所需之活動廣告(如宣傳旗幟、氣球拱門)、場地佈置(如搭設展台或看板、佈線、紅布條、花盆)等,請確實依需求撙節編列支用,並應力避鋪張奢華。 書籤、資料夾、鑰匙圈等屬紀念品或贈品性質者,不予補助。 應與「物品費」、「雜支」有所區隔,且該經費編列內容應非屬「雜支」所含之項目。 ->如文具用品建議以雜 支支付。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13.差旅費-國內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短程車資、 國內旅費、 運費 人次 短程車資單趟上限250元 核銷憑證: ●校內人員: 國內出差旅費 報告表 ●校外人員(講師): 領款收據 (款項名稱:交通費) 相關交通收據-如:車票、計程車收據 相關證明文件:如研討會邀請函、相關活動流程表等。 公民營汽車到達地區,除因急要公務者外,其搭乘計程車之費用,不得報支。 自行開車:交通費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但不得另行報支油料、過路(橋)、停車等費用)。 搭乘飛機、高鐵者,須檢附票根。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14.差旅費-國外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 注意事項 出差旅費-國外 人次   機票部分: ●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 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登機證存根 (2)其餘交通費:原始單據或旅 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計畫內邀請國外學者專家來台參與各類會議,應參照「各機關聘請國外顧問、專家及學者來台工作期間支付費用最高標準表」所訂報酬(含生活費)之核給範圍內編列。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15.對學生之獎助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對學生之獎助   核實編列 獎金(品)&獎勵金 領款收據 相關獎勵方案 (需述明資格、獎項) (3)人事清冊2份 (一份正本、一份影本) 獎學金 領款收據或單位自製領款清單(由領款人親自簽章) 人事清冊另以OA傳送電子檔至本處會計組葉昭旻小姐。 不補助紀念品、贈品等費用。 為鼓勵學生積極參與各類證照考試、語文檢定等,得編列獎學金或補助學生相關之報名費用,惟對象應為「已通過證照考試或語文檢定之學生」為限,以符合本計畫提升學生正向學習之精神。

獎金(品) 獎學金 獎勵金 自辦競賽 機會中獎 符合獎勵資格即可申請 出國比賽得名,系上另給獎勵 所得代碼 91 不列 所得 50 補充保費   獎金(品) 獎學金 獎勵金 自辦競賽 機會中獎 符合獎勵資格即可申請 Ex:證照考取 出國比賽得名,系上另給獎勵 所得代碼 91 不列 所得 50 補充保費 雇主 免扣 2% 個人 <5000元 >=5000元 (除外->免扣身份者)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16.雜支 項目 單位 編列基準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雜支   有關雜支已涵蓋之經費項目,除特別需求外,不得重複編列。 印章請檢附樣章。 其他佐證資料。 如文具用品、紙張、錄音帶、資訊耗材、資料夾、郵資…等。 請於用途說明確實填寫計畫哪項業務或活動所需及用途。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17.機械設備 項目 單位 核銷附件 核銷注意事項 機械設備 (1)請購單 (2)估價單 (3)相關附件   (1)請購單 (2)估價單 (3)相關附件 (1)資本門: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在2 年以上之相關設備。(軟體應擁有 實體光碟) (2)金額限制:個人桌上型電腦以2萬 5,000元、筆記型電腦以3萬元、雷射 印表機以2萬元為上限,且雷射印表 機以20人共同一機為度,如依計畫 內容確有採購較高規格設備之需求 者,編列經費時應於該筆經費項目 之說明欄位敘述設備之用途及需求 性。 (3)購置之設備應以提升教學資源環境 為主,請勿購置一般行政事務性設 施(如書櫃、辦公桌椅、冰箱、沙發、 茶几、咖啡機等)。

六、各經費核銷附件及注意事項 不補助項目 水電費 電話費(通訊費) 燃料費 設備維護費 紀念品、贈品、禮品

七、粘存單填寫範例 人員所得 業務費用 範例1:兼任助理費- 所得代碼:50(提雇主、免扣個人)、多科目 範例2:講座鐘點費- 所得代碼:9B(無雇主、扣個人)、單科目 業務費用 範例3:單科目、單經費 範例4:多科目、多經費(補助款+配合款) 範例5:實支 範例6:暫借款->轉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