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工伤”、“重大疾病”、“住院津贴” 三项保障活动调整内容介绍 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北京办事处 2015年6月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互助保障计划》 主要调整内容说明 公益部承办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一、保障计划名称变更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火灾损失 互助保障计划》 变更 《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二、新旧条款不同之处对比 新增保障项目
三、水暖管爆裂损失的保障金额
四、水暖管爆裂损失互助金的申领手续及资料
物业或居委会证明样本 (在 办 事 处 官 网 下 载)
五、水暖管爆裂损失的除外责任
六、水暖管爆裂损失的条款解释1
七、水暖管爆裂损失的条款解释2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 主要调整内容说明 理赔部承办
一、保障待遇调整 提高重大疾病互助金待遇标准,取消原活动中关于治疗费用、康复休养、生活补助三项互助金的规定,调整为一次性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为10,000元/每份。
调整后《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待遇标准(单位:元) 互助金领取标准 会费标准 慰问金(31-90日) 互助金(90日后) 90(一份) 500 10000 180( 二份) 1000 20000 270(三份) 1500 30000 360(四份) 2000 40000
二、保障范围调整 重大疾病保障范围由11类大病增至15类大病,即增加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症四种重大疾病。
重大疾病保障活动新旧对比 项目 原保障活动项目 新保障活动项目 条款解释 1 急性心肌梗塞 1、急性胸痛 2、心电图有定位型ST段抬高以及相关的ST-T衍变 3、心肌酶升高、肌钙蛋白有规律性变化 2 冠状动脉搭桥术 (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而必须接受心脏外科的开胸冠状动脉搭桥(旁路)术。 3 原发性恶性肿瘤(类) 指组织细胞异常增生的恶性肿瘤,一般经病理检验或血液病检查确定符合国家卫生部“国际疾病伤残及死因分类标准”属于恶性肿瘤的疾病。各种原位癌除外。 4 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指因两个肾脏慢性且不可复原地衰竭(肌酐清除率小于15%),或确诊为尿毒症,而且必须接受定期血透、腹透治疗。 5 重要器官移植 指被保障人接受肾脏、心脏、肺、胰脏、肝脏或骨髓移植,其他器官或组织的移植不属于本活动保障范围。
6 白血病 指恶性白血球过多症,出现全身脏器转移,经治疗仍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但慢性淋巴性白血病除外。 7 颅内原发肿瘤手术 指对生长在颅腔内的肿瘤(不包括动静脉瘤、肉芽肿、囊肿、血肿)施行开颅摘除手术(不包括伽马刀等非开颅摘除手术)。 8 严重烧、烫伤 指烧、烫伤面积占30%以上;其中Ⅲ度以上烧、烫伤面积占10%以上,或者烧、烫伤面积不足30%,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①全身病情较重或已有休克者。 ②有复合伤、合并伤或化学中毒者。③重度吸入性损伤。 9 截瘫 指由于中枢神经系统或脊髓疾病(脊髓或脑原发疾病,包扩脊髓良性肿瘤、脊髓空洞症、大脑瘫、脊髓血管瘤)导致肢体感觉运动障碍及两便功能障碍者。 10 肢体缺失 同一肢体自踝关节或腕关节近端(含踝或腕关节)以上完全性断离。
11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萎缩性侧索硬化症),致使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2 无 双目失明 指因疾病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 ①双眼眼球缺失或摘除; ②较好眼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③视野半径小于5度。 13 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14 重症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①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②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5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三、调整后重大疾病申请资料: 1、共性资料 2、补充资料
新重大疾病(15类)互助保障活动申请互助金所需资料 项 目 申 请 资 料 一、共性资料 1、基层工会上报“互助金申请书” 2、被保障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京卡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由本会指定或认可的本市二级以上(不包括康复医院、疗养院等类似机构)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及其他必要的科学诊断等(加盖病案室复印专用章)。
二、补充资料 病 种 需 提 供 资 料 (1)急性心肌梗塞 1、心脏彩超 2、心电图报告单 3、住院当天及以后三天心肌酶、肌钙蛋白检查报告 病 种 需 提 供 资 料 (1)急性心肌梗塞 1、心脏彩超 2、心电图报告单 3、住院当天及以后三天心肌酶、肌钙蛋白检查报告 (2)冠状动脉搭桥术 . (或称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无 (3)原发性恶性肿瘤(类) 病理报告单 (4)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1、接受定期血透、腹透的治疗证明。 2、血液和尿液的化验单;(肌酐清除率小于15%) (5)重要器官移植
(6)白血病 无 (7)颅内原发肿瘤手术 (8)严重烧、烫伤 (9)截瘫 核磁报告 (10)肢体缺失 (11)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近期的肌电图以及肌活检报告
(12)双目失明 1、近3个月住院、门诊病历 2、VEP(视觉电生理)检查报告 3、验光检查报告 4、视野半径小于5度检查报告(眼底照片) (13)语言能力丧失 核磁报告 (14)重症帕金森病 (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韦氏智力测试 2、韦氏记忆测试 3、脑电图
手抄卡号,姓名 6210308888888888 张三
需要加盖医院病案室专用章(红色或蓝色)。
四、参加本活动办法的调整 在同一单位参加重大 疾病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 不得少于其全部职工(含 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 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 工)的60%,参保职工 少于30人的单位必须 100%参加(参保单位须 提供104表)。 为保证会员享有公 平的权益,本会只接受由 基层工会统一组织职工参 加本活动。参加本活动的 职工不得少于全体职工的 80%;100人以下的单位 要全体参加。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 主要调整内容说明 医保部承办
互助金=每日40元(住院津贴补助)×(住院有效责任天数-1天) 新旧条款不同之处对比 按有效责任住院天数扣除 前1天后的住院天数。 因病情需要在24小时 内转诊(能提供医保规定 的正式转诊单),视同一 次住院,如超过24小时转 诊的按两次住院分别扣除 前1天住院天数。 住院日津贴=每日住院 津贴40元×(住院有效责 任天数-1天) 按有效责任住院天数扣除 前3天后的住院天数。 因病情需要在24小时 内转诊(能提供医保规定 的正式转诊单),视同一 次住院,如超过24小时 转诊的按两次住院分别扣 除前3天住院天数。 住院日津贴=每日住 院津贴40元×(住院有 效责任天数-3天) 会费标准 住院津贴(每日) 最高互助金(累计给付180天) 60 40 7200 互助金=每日40元(住院津贴补助)×(住院有效责任天数-1天)
案例1: 某职工投保《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保障责任期为2015年6月1日-2016年5月31日,他于2016年1月3日-1月13日因病住院治疗,病愈后来申请给付互助金: ★(10天-3天) ×40元=280元
案例2: 某职工投保《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保障责任期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他于2016年5月13日-5月23日因病住院治疗,病愈后来申请给付互助金: ★ (10天-1天) ×40元=360元
案例3: 某职工投保《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保障责任期为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到期续转后新的保障责任期为2015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他于2015年6月25日-7月10日因病住院治疗,病愈后来申请给付互助金: ★(15天-3天) ×40元=480元
特别提示: 非工伤的调整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但新条款内容会员可以从2015年1月1日起享受。 重大疾病和津贴的调整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即2015年7月1日以前参加本活动的仍执行旧条款内容,2015年7月1日以后(含)参加本活动的执行新条款内容。 非工伤的调整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但新条款内容会员可以从2015年1月1日起享受。
《互助金申请书》样本 原《单位证明、个人申请》 (注:此表自2015年7月1日以后使用) (注:此表自2015年7月1日以后废止)
谢谢大家! 公益部:67682932;理赔部:67698217;医保部:67685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