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派遣事宜
毕业生派遣 1、派遣: (1)、具有接收档案户口的权限; (机关、事业单位、政法系统、部队、国企、研究院所等) (2)没有就收权限; (委托政府人事部门代管的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 (委托人才中心代管 ,或者本人自行处理)
毕业生派遣 2、派遣种类: (1)、单位接收; (2)、转回原籍(高考生源地); (3)、转到人才中心。
单位接收
转回原籍
人才中心
接收函
接收函
改派事宜
改派所需材料: 1、原派遣至单位,现在改派至新单位:(原单位解约函或离职证明;新单位接收函;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毕业证原件;改派申请表) 2、原派遣至单位,现在改派回原籍:(原单位解约函;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回原籍申请表;毕业证原件;改派申请表) 3、原回原籍,现在改派至单位:(现在单位接收函、或拟录用函、或劳动合同;原回原籍报到证;毕业证原件;改派申请表)
学校就业指导部门 联系方式 就业资源开发科:负责毕业生派遣(2年择业期内)、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毕业生招聘;(学活203)58292080 就业指导科:负责毕业生托管、就业指导、推荐表盖章;(学活201)58292867 就业指导处办公室:负责毕业生协议书、、改派、介绍信盖章;(学活213)58293987 档案室:毕业生档案管理 (学活211)58292290 学校就业信息平台网址:http://job.web.xtu.edu.cn:8082/ 邮箱:jyzy@xtu.edu.cn 传真:5829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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