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外诉讼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一节 神示证据制度 一、神示证据制度概述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 神示证据制度,是指根据神明的启示,来判断证据并进而认定案件事实、解决诉讼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奴隶制国家诉讼形式的特点 实行私人告诉制 诉讼两造的诉讼地位平等
二、神示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主要证据种类 1.物证 2.人证 3.宗教信仰的力量
(二)神示证据制度的主要证明方法 直接宣誓 对神宣誓 辅助宣誓 冷水审 水审 沸水审 火审 决斗 十字形证明 卜卦和抽签
三、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析 首先,奴隶社会由于生产力不发达,科学文化落后,人民普遍信奉神灵。 其次,神示证据制度对维护当时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历史局限性: 第一,神示证据制度具有强烈的阶级性,是为奴隶主阶级统治服务的。 第二,神示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迷信。 第三,神示证据制度的证明方法单一,具有简单片面化的特点。
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 一、法定证据制度概述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 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项证据的证明力大小和审查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 (二)欧洲封建制国家诉讼形式的特点
★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审查判断证据的规则。 ★法律根据证据的形式对证据证明力和审查判断证据的规则作出规定。 (三)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法律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审查判断证据的规则。 ★法律根据证据的形式对证据证明力和审查判断证据的规则作出规定。 ★法律对证据证明力和审查判断证据规则的规定是审查判断证据绝对性的根据。 ★体现封建等级特权内容。 ★刑讯逼供是获取被告人自白所普遍采用的合法方式。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 被告人供述,又称口供 证人证言 (一)证据的种类 物证和书证 勘验检查笔录 (二)证据的分类 法定证据制度把证据划分为完全的和不完全的两大部分。
(三)证据的运用 证明责任 证明要求 机械计算法 证明方法 有罪推定法 刑讯逼供法 (四)证据的审查判断规则 被告人的自白 证人证言 书证
三、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析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历史作用 首先,法定证据制度是适应封建君主中央集权的政治需要而建立的。 其次,法定证据制度要求法官必须绝对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审判案件,这有利于消除在运用证据时的混乱状态,从而有力地限制了法官的司法专横和武断。 再次,法定证据制度作为神示证据制度的否定物出现在历史舞台上,它的某些规则,如证人证言和书证的审查判断规则,是人类长期诉讼经验的总结。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历史局限性 首先,法定证据制度是当时历史条件的产物,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和历史阶段性。 其次,法定证据制度是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为其理论基础的。 再次,法定证据制度重视口供的思想,导致了刑讯逼供的盛行。
第三节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概述 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关于审查判断证据的标准 (二)关于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 (三)关于证明原则 直接言辞原则 法律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 (四)关于证明要求
三、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析 1.自由心证证据制度推进了诉讼民主化的进程,反映了人类对诉讼民主化的共同愿望。
2.自由心证证据制度强调法官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之上形成内心确信;赋予被告人诉讼主体的地位和辩护权;否定了封建特权的各种规则,使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在法律上得到了尊重,从而推动了历史的进步。
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主张法官凭借自己的“理性”和“良心”去自由地审查判断证据,有利于法官摆脱法律规定的束缚,发挥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使法官有可能从案件实际情况出发,运用证据查明案件真实情况,使之在认定案情方面更具有客观性,更接近于案件的真实;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人类认识诉讼客观规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四节 中国古代证据制度 一、中国奴隶社会的证据制度 二、中国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 (一)中国封建社会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 重视口供作用 允许刑讯逼供 实行诬告反坐 实行有罪推定
(二)中国封建社会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 证人证言 物证和勘验 证据的种类 书证的的使用 被告人的口供 证据收集的主要方法 证据的收集 证据收集的规则 审查判断证据的方法 依据被告人的口供直接认定法 证明方法 有罪推定法 众证定罪法
(三)对我国封建社会证据制度的评析 首先,封建社会证据制度取代奴隶社会证据制度,适应了纠问式诉讼制度的客观需要,顺利了历史发展潮流;对封建社会的巩固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有历史进步性。 其次,诬告反坐、伪证者罚等立法思想对我们当今的立法仍有借鉴意义。
三、中国清朝末年的证据立法转型 ★禁止刑讯逼供。 ★证人的作证问题。 ★法庭上调查证据的程序。 ★对案件的证明方法。 ★疑罪问题。
第五节 中华民国时期的证据制度 一、中华民国时期证据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实行无罪推定原则 (二)实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三)禁止刑讯逼供 (四)关于证人拒绝作证权 (五)存在大量的特殊证明规定 。
二、对中华民国时期证据制度的评析 (一)中华民国时期实行的许多证据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进步性。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证据制度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具有混合性、虚伪性的特点
第六节 新中国证据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一、新中国证据制度的形成过程 (一)工农民主政权时期 严禁刑讯逼供 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二)抗日战争时期 强调调查研究、实事求是作风 当事人有提供证据的责任 严禁刑讯、欺骗或强迫供述 规定了证据收集和审查程序
(三)解放战争时期 突出强调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定罪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否则被告应予释放或宣告无罪 (四)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前 (五)“文化大革命”时期 (六)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 二、关于我国证据制度名称的理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