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 一個區域經濟議題 中華科大 財金系 齊 文 輝
從 WTO 到 FTA 經濟全球化 區域經濟一體化 WTO下的多邊貿易體制 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 2001年開始的杜哈回合談判,因為無法凝聚共識而一再延宕。 區域經濟一體化 雙邊及區域自由貿易協定(FTA / RTA) 區域國家間貿易,減免彼此的關稅及非關稅措施;對區域外國家則仍維持個別的關稅及非關稅措施
FTA / RTA 對多邊貿易體制的影響 是一種推動力量,當FTA/RTA累積到達一定程度時,必然會導致經濟的全球化。 一般而言,當某一強國的經濟實力在世界上佔絕對優勢時,其國際經濟活動會以全球化及多邊化為主,例如美國;同理,當該國的經濟地位相對較弱或多邊談判進展有限時,它就會試圖主導組織區域性的經濟集團;而其他次要的國家或小國,為了捍衛自身的利益及發展共同的利益,也會組織不同形式的區域集團來與其他集團抗衡。
截至 2010年6月,全球已生效的 FTA / RTA 數達 276 個,當中以 FTA 為多數。屬於區域經濟整合型的自由貿易協定亦有數個,其中又以北美自由貿易區( NAFTA )、歐盟( EU )及 東協10 + 3 ( ASEAN + 3 ) 所形成的三足鼎立基本格局最為重要。
FTA 的經濟效益 韓國的例子 長久以來,韓國的貿易談判政策是追隨美國腳步,偏好在多邊貿易架構下進行貿易談判。因此到了2002年,與FTA國家間的貿易額只佔其貿易總額的0.5%;同一時間,美國的比例為35%,中國20%,智利67%,新加坡54%,日本則是3%。韓國的數字明顯落後其他國家。
2003年7月,韓國前總統盧武鉉在國會強調:「世界各國為了在國際化時代生存,都在積極促進簽定FTA,面對這一現實,韓國也不能例外。」 「應對沒有槍聲的全球貿易戰爭,唯一的生存之道就是締結自由貿易協定。」
截至2009年7月15日止,韓國與他國洽簽FTA的進度: 已正式生效:智利、新加坡、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東南亞國協。 已達成協議:美國、歐盟。 正在進行諮商:印度、日本、海灣國家理事會、澳洲、紐西蘭及秘魯等。 尚在研擬、考慮推動:中國、南錐共同市場、土耳其及俄羅斯等。
美韓 FTA 的內容 歐韓 FTA 協議內容 生效後立即免稅涵蓋率-85%(包含99%工業產品) 生效3年內免稅涵蓋率-95% 生效10年內免稅涵蓋率-99% 排除商品項目-農業 歐韓 FTA 協議內容 5年內韓國99%之產品與歐盟100%之工業品均將為零關稅 歐盟主張韓國應在短期內將汽車完全自由化,韓國則主張應有5年緩衝期及配額限制 原產地規定:歐盟要求境內附加價值必需在60%以上,韓國則主張較低的40%
美韓 FTA 的背景 美國的盤算 二次大戰以來,美國的經濟實力在世界上佔絕對優勢,因此WTO的多邊貿易體制無疑最符合美國的利益。 2003年(墨西哥)坎昆部長會議破裂後,WTO會員對於杜哈回合談判的前景多抱懷疑看法,紛紛轉向以FTA/RTA來促進貿易;美國一改過去的漠視態度,積極推動多邊與 FTA並重的「雙軌貿易談判」政策。
美國的「雙軌貿易談判」政策,固然是以經濟為出發點,亦有其非經濟的目的(實現美國戰略性的外交政策目標)。例如美國與以色列簽定FTA,是為了積極推動中東國家加入WTO;與智利簽FTA,是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南美洲國家的佈局;與泰國進行FTA談判,則是為了在東協國家建立一個具有吸引力的模範。目前美國至少已簽定10個以上的FTA/RTA,涉及5個洲的10多個國家及地區。
參照分析家的看法,美國選擇與韓國簽署FTA的原因有三: 1. 加強美韓的同盟關係 2. 阻止韓國被編入中國的經濟版圖 已經從原來的「利益結合」轉變成「利益交換」。 2. 阻止韓國被編入中國的經濟版圖 長期以來,中國一直致力於推動「環黃海經濟圈」的計劃。 3. 建立在亞太地區區域經濟合作的平台 一個由中國主導的東亞經濟區的格局正在形成;美國不願見到在太平洋中間劃下一條分界線。 目前,關於亞洲自由貿易區的整合有三個構想:中國推動的東盟 10 + 3;日本主張的東盟 10 + 6;及美國倡議的 APEC 經濟體自由貿易協定。
韓國的盤算 1. 走出中、韓、日「三明治」夾縫的陰影 2. 邁出「三步走」戰略的第一步 韓國經濟正被技術優越、生產力超強的日本及成本較低、技術進步迅速的中國所夾擊。 2. 邁出「三步走」戰略的第一步 韓國外交通商部長金鉉宗,曾以「遠交近攻」來形容韓國的貿易談判策略。 第一步是與美國簽訂 FTA,將兩國的同盟關係從軍事保安方面擴大到經濟合作領域,藉以牽制中、日兩國;第二步是與歐盟簽訂FTA,拓展經貿空間,並提高其在貿易談判的地位;第三步才是與中國及日本簽定 FTA,實現韓國經濟全面性的高速發展。
美韓 FTA 其實與擬議中的台美 FTA 有諸多神似之處,所以看到美韓 FTA,彷彿也看到台美 FTA 的影子。但是為何韓國能,台灣卻不能?關鍵在於兩岸關係。
ECFA 的 意 涵 中國簽署 FTA 的模式 受到歐美自1980年代末期以來,積極簽署區域自由貿易協定的影響,中國在加入WTO之後,也投入區域貿易結盟的行列。 然而,做為開發中國家,中國在加速推動自由貿易談判方面,無法像歐美國家在談判時即進行包含商品與服務貿易等的自由貿易談判,而是逐步漸進,先簽署架構協定,然後再分商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及爭端解決等分階段完成。
以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發展的過程來看,雙方首先於 2002 年簽署「中國-東協全面經濟夥伴架構協定」,雙方同意未來將加強經濟交流與合作,並將於 2010年、2015年分別與東協原始六國及後加入四國建立自由貿易區。但是,雙邊並未就降稅期程、市場開放內容進行詳細的談判與規定。 2004年11月始針對商品貿易、爭端解決機制達成協議,確定雙方商品貿易降稅的期程-於2005年7月1日全面啟動 FTA 的降稅機制。期間為了展現中國開放市場的誠意,2003年6月還曾主動提出早期收割方案,提早向東協國家開放農產品市場。 2007年再簽署服務貿易協定,將合作關係由雙邊貿易擴大到旅遊、資源開發、區域安全與智慧財產權等經濟領域。
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中國與香港間於2003年6月29日首度簽署。 從CEPA實施5年多的時間來看,外界較具共識之處為:CEPA對香港最有立即性貢獻的是「自由行」,而根本的效應在於,明顯增強香港的經濟發展信心,經濟效應主要在服務業,為製造業帶來的經濟效應很有限。
ECFA(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在性質上屬於奠定將來建立兩岸「自由貿易區」之基礎的過渡性雙邊經貿法律文件。 從ECFA到CECA(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ECFA在性質上屬過渡性法律文件,最終兩岸自由貿易區的建立,仍然必須仰賴如CECA等實質經貿協定,來確定此一自由貿易區中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架構協議:是指簽署正式協議之前所擬訂的綱要,僅先定架構及目標,具體內容日後再協商。 早期收穫:因為協商簽署正式協議曠日廢時,緩不濟急,為了考量實際需要,「架構協議」可以針對攸關生存關鍵之產業,先進行互免關稅或優惠市場開放條件之協商,協商完成者先執行,這部分稱為「早期收穫」。 目前已列入早期收穫名單的產業包括:農業、石化中上游、紡織、機械、汽車零組件、部分電子、電機業等,開放總數達 539 項。
兩岸 ECFA 的效益分析 按中華經濟研究院估算,2010年開始的「東協+1」,將使台灣當年的GDP下降0.18%,總進、出口量分別減少 0.6 與 0.4%。 反之,如果兩岸簽署ECFA,且進一步簽署商品貿易自由化協定,將使台灣的實質GDP上升1.65~1.72%,總進、出口量分別上升7%及5%,就業人口增加25.7~ 26.3萬人。
更大的利益則來自後續與他國洽簽的FTA。 據 2009/10/26 的《經濟日報》報導:台灣與大陸、美國簽署的 ECFA、TIFA(貿易暨投資架構協議)是同步進行,其餘包括與新加坡、澳洲、歐盟、日本、南韓各國也都密集接觸,針對雙邊簽署 FTA 都有進展。 2010/07/02 南韓大動作積極爭取與大陸商簽 FTA 2010/07/06 台日積極商談洽簽 FTA 2010/08/05 台星 FTA 啟動緊密合作 2010/09/30 台美 TIFA 談判 最快年底舉行
對各行業來說,簽署 FTA 並不全然都是有利的。以中/韓 FTA為例,雖然中國已是韓國第一大貿易夥伴,但在推動彼此的 FTA 時,韓方仍然採取審慎的態度。 據研究結果顯示,韓國想擴大對中國之出口,恐難達成預期的效果(大部分都已享受零關稅待遇);相對地,韓國自中國進口則將呈現大幅增加的趨勢。
現階段,台灣對來自中國的農工產品仍有2,193項的管制,其中多數屬於內需型或不具比較利益的傳統產業,兩岸洽簽ECFA後,將對生產的廠商或農民造成衝擊。 政府的因應方式是:將其中部分產品視為敏感性產品,不予開放或延後開放期限以降低其衝擊;同時,提出10年 950 億的「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協助業者升級、轉型,或從業人員的轉業、再就業。
不簽 ECFA可能造成的衝擊 2008年的進出口統計資料顯示:中國、東協分居台灣對外出口國(地區)的第1、2名,各佔台灣出口總額的38.95%及15.29%,兩者相加已超過我國出口總額的1/2。 經濟部國貿局指出: 2010年1月台灣出口至東協之市場占有率為14.7%,較2009年12月的15.5%,減少0.8個百分點。
台灣出口到東協的部分,多數為電子零組件產品,這部分,台灣的主要競爭對手是日本和韓國。 將台灣出口到中國前 100 大產品與韓國出口到中國前 100 大產品相比較,重複者高達 61項;和日本重疊部分為 46 項。 對中國出口的部分,「東協+1」雖然衝擊項目少,卻是台灣的戰略型產業。例如石化業和東協國家的重疊性就很高,現階段的影響雖不明顯,但預料自2011年開始,隨東協區域內新增產能陸續開出,終將衝擊到台灣石化業上下游廠商生存。
業 界 的 反 應 經濟學人:台灣經濟全球最衰,兩岸合作才是生路(09/02/16) 王振堂:ECFA趕快做不要拖,台灣的全球競爭力會大幅提升(09/04/03) 謝金河:未來10年,陸資將是台股最重要法人(09/05/01) 許勝雄:ECFA必須加快腳步,以免「東協10+1」成形之後,會讓台灣的紡織、機械、石化等產業受到衝擊(09/06/26)
09.11.16兩岸金融 MOU 以互遞方式同步簽署,60天後生效 國泰金擬申設上海分行;元大證券擬購入大陸東吳證券股權;彰銀崑山升格分行…… 中油:拖延 ECFA 將波及根留台灣石化上游產業(10/01/14) 李焜耀:再不登陸,參與新規則製定,就要被產業邊緣化(10/01/19) 統一林蒼生:亞洲時代來臨,ECFA 不簽就沒有生存機會(10/01/27) 兩岸簽 ECFA 遲緩,台塑急了:「再不簽,東西要賣給誰?」(10/01/30)
台灣上班族掀前進大陸轉職潮,首選廣東,鴻海釋最多職缺(10/02/01) 新聞幕後:兩岸談ECFA,台灣內部阻力大過對岸(10/02/04) 台塑擬重啟寧波大乙烯計劃,並放棄獨資尋求合作模式(10/03/19) 國泰產險獲準海西經濟區開業,成為福建首家台資產險(10/03/23) 富邦金:廈門銀行福州分行開業,逐步建構海西金融門戶(10/03/25) 等不及了!機械工業公會遞陳情書,要吳揆快簽ECFA(10/03/25) ECFA協商結果出爐,兩岸都表滿意(2010/06/24)
海峽西岸經濟區 地理位置: 以福建省為主體,範圍涵蓋浙江南部、廣東北部和江西部分地區。包括福建福州、廈門、泉州、漳州、莆田、寧德、龍岩、三明、南平,浙江溫州、麗水、衢州,江西上饒、鷹潭、撫州、贛州,廣東汕頭、梅州、潮州、揭陽等 20 個市。 緣起: 2004年11月,由前任福建省省委書記盧展工提出。 2009年5月,大陸國務院正式將海西列為大陸推動兩岸交流的主力基地,並將其納為全大陸各地區經濟均衡發展的重要環節。
相較於江蘇、浙江、廣東等台商聚集區,海西區的基礎設施明顯不足,產業結構亦不利於高科技產業投資,現階段具發展潛力的仍以石化、機械、汽車等傳統產業為主。 雖然製造業的發展條件不如他處,但是中央的「先行先試」政策,仍然吸引了個別產業業者的目光。以金融業為例,部分業者就認為:在各項優惠政策仍然不明朗的情況,若能以海西經濟區「先試先行」,對國內業者來說,就是好的開始。
謝謝聆聽! 不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