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的 报告、转诊工作
一、背景 据2000年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91%的结核病患者首次出现结核病症状时到县级综合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私人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就诊,而不是到结核病防治机构。而在上述医疗机构诊断的活动性结核病人当中只有25%的患者报告、转诊到了结防机构,影响了结核病人发现和登记水平。而绝大多数未转诊的患者在综合性医疗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不能得到规范的诊断和治疗管理,传染源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增加结核病耐药率产生几率。所以,建立和完善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和登记的工作规范,形成与综合性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机构相互配合协调的防治机制,提高病人发现率,加强病人治疗管理,是当前结核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环节。
二、目的 通过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和结防机构的合作, 提高病人的发现率,并且确保结核病人获得规范化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及管理服务, 从而预防及降低耐药结核病的发生
三、目标 (一)新发现涂阳病人的发现率达到75%; (二)以县(市)为单位,全部利用网络直报系统开展对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转诊工作; (三)到2010以省为单位,2015年以县为单位,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和病人转诊率要超过95%。
四、定义 (一)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 1、定义:指一定期间内某省(市、县)辖区内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数占其同期发现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数的百分比。
2、公式:医疗机构病人报告率(%)= 网络报告病人数 ×100 发现病人数
3、公式解释:分子为辖区内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数,可从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获得;分母为辖区内医疗机构同期发现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数,需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调查中获得。
(二)病人转诊率 1、定义:指一定期间内某省(市、县)辖区内指定的结核病防治机构收到医疗机构开具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数占同期医疗机构进行网络报告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数的百分比。
2、公式:病人转诊率(%)= 结防机构收到转诊单数 ×100 医疗机构网络报告病人数
3、公式解释:分子为辖区内指定的结核病防治机构收到医疗机构开具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单数;分母为辖区内医疗机构同期网络报告的需转诊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数,从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获得。
四、机构职责 各级卫生部门、综合医疗机构和结核病防治机构应按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职责,其职责如下: (一)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在肺结核病人发现、转诊工作中的协调与管理,并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1、将肺结核病的疫情报告和转诊实施情况纳入综合医院的目标考核内容之一,至少每半年考核一次。 2、建立例会制度,每季度听取综合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关于结核病的疫情报告转诊工作进展情况汇报,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综合医院职责 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分管院长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感染性疾病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 (三)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职责 疾病预防控制(结核病防治)机构要加强与综合医疗机构的合作,对其结核病的疫情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五、报告对象和内容 (一)报告对象: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诊断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均为肺结核疫情报告对象。 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是指胸部X线诊断有活动性肺结核病变和/或痰结核菌检查发现抗酸杆菌阳性的病人。 疑似肺结核病人:是指咳嗽、咳痰≥3周或有咯血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X线胸片检查显示肺部有可疑活动性肺结核病变,但病变是结核性或其它性质,一时还难以确定。
(二)报告内容: 1、病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电话等必须认真填写。 2、疑似肺结核病人或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病例分类标准如下: 病例分类: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1)疑似病例:具有咳嗽、咳痰≥3周和/或有咯血等肺结核的可疑症状,未痰检或痰检阴性,但 X线胸片检查显示肺部有可疑活动性结核病变,一时难以确定。 (2)临床诊断病例:仅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X线检查进行诊断,未开展痰结核菌的实验室检查(涂片和或培养)。菌阴和未痰检病人的病例分类为临床诊断病例。(3)实验室确诊病例:除依据病史、症状、体征和X线检查进行诊断外,还开展了痰结核菌实验室检查(涂片和或培养)且结果为阳性。涂阳和仅培阳病人的病例分类为实验室确诊病例。
3、疑似肺结核病人或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实验室检查结果报告的分类标准如下: 实验室检查结果:即涂阳、仅培阳、菌阴、未痰检四类。 (1)涂阳:指痰涂片抗酸杆菌阳性。 (2)仅培阳:直接痰涂片镜检3次抗酸杆菌均阴性,但结核分枝杆菌培养至少1次阳性。 (3)菌阴:直接痰涂片镜检3次抗酸杆菌均阴性,和/或痰结核分枝杆菌培养阴性。 (4)未痰检: 活动性肺结核病人,依据病史、临床表现(症状+体征)、和X线胸片检查显示有活动性肺结核病变阴影诊断为肺结核,未开展痰菌的实验室检查(包括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查)。
六、报告时限 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诊断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报告时限:在24小时内进行报告。实行了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尚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上述时限内向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结核病防治机构)邮寄或传真《传染病报告卡》,由其代替进行网络直报。
七、报告程序 (一)医疗机构对就诊的可疑肺结核症状者由首诊医生填写初诊病人登记簿,对检查诊断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按要求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根据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写肺结核病人三联转诊单。由单位防保医生收集、审核《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向所在地疾病控制机构(或结核病防治机构)寄送或传真《传染病报告卡》。
(二)县(市、区)级以上结核病防治机构对就诊的病人首先填写初诊病人登记本,对确诊的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由首诊医生负责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直接通过《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三)铁路、交通、教育、民航、检疫、监狱、劳教、厂(场)矿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应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结防机构)报送《传染病报告卡》。 (四)军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地方就诊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时,应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结防机构)报送《传染病报告卡》。
八、综合医院肺结核病人/疑似病人转诊程序 (一)门诊医生 1、发现结核病可疑症状者,立即开出痰检单和胸部X光检查单,并在湖北省综合性医疗机构疑似肺结核病人门诊登记本上记录病人基本情况(见附2); 2、X光片和/或痰检结果显示活动性或疑似活动性肺结核,应在医院疑似肺结核病人门诊登记本用红笔标注,同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和三联《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见附件3;第一联交病人,第二、三联交预防保健科或其他指定科室); 报告对象和内容:凡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结核病防治机构诊断的肺结核病人或疑似肺结核病人均为肺结核疫情的病例报告对象。 3、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 4、如病人需要住院,在传染病报告卡备注栏里应注明病人住院及住院日期。
湖北省综合性医疗机构疑似肺结核病人门诊登记本 附2 湖北省综合性医疗机构疑似肺结核病人门诊登记本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住址 就诊时症状 是否开具 初步诊断 诊断日期 X片检查单 痰涂片检查单 *第四轮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专用
附3 湖北省疑似肺结核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 (一联 交病人) 病人姓名 _________ 门诊或住院号:________ 性别 _______ 年龄 ________(周岁) 住址:____________县(区)________乡(路)_________村(居委会) 病人户主姓名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病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农户则无须填写) 转诊原因: 1、有可疑肺结核症状 2、肺结核病或可疑肺结核 3、出院治疗(出院病人应附上住院期间的治疗记录摘要) 请病人到:____________________(县结防机构)进行专业诊断和治疗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转诊日期: 年 月 日 转诊医生:
湖北省疑似肺结核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 (二联 交当地结防机构) 病人姓名 _________ 门诊或住院号:________ 性别 _______ 年龄 ________(周岁) 住址:____________县(区)________乡(路)_________村(居委会) 病人户主姓名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病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农户则无须填写) 转诊原因: 1、有可疑肺结核症状 2、肺结核病或可疑肺结核 3、出院治疗(出院病人应附上住院期间的治疗记录摘要) 转诊日期: 年 月 日 转诊医生:
湖北省疑似肺结核病人、肺结核病人转诊单 (三联 交本院保健科) 病人姓名 _________ 门诊或住院号:________ 性别 _______ 年龄 ________(周岁) 住址:____________县(区)________乡(路)_________村(居委会) 病人户主姓名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 病人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农户则无须填写) 转诊原因: 1、有可疑肺结核症状 2、肺结核病或可疑肺结核 3、出院治疗(出院病人应附上住院期间的治疗记录摘要) 转诊日期: 年 月 日 转诊医生
(二)放射科/检验科医生 1、在日常工作中X光片显示肺结核病及可疑肺结核病人,或痰菌检查为阳性的病人,应及时在湖北省综合性医疗机构肺结核病及可疑肺结核病人登记本上登记; 2、放射科、检验科将检查结果为活动性或疑似活动性肺结核的病人通知首诊医生。 (三)病房医生 1、对入院后诊断为肺结核病及可疑肺结核病人做好登记; 2、将未完成疗程出院的病人转诊到结核病防治机构继续治疗和管理,填写三联《肺结核病人转诊单》(第一联交病人,第二、三联交预防保健科或其他指定科室);同时在传染病报告卡备注栏中注明病人出院日期。 3、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
湖北省综合性医疗机构疑似肺结核病人放射科登记本 附件2 湖北省综合性医疗机构疑似肺结核病人放射科登记本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就诊时症状 X片结果 阅片诊断 诊断日期 备注 *第四轮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专用
湖北省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疑似肺结核病人实验室登记本 附件2 湖北省综合性医疗机构医院疑似肺结核病人实验室登记本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就诊时症状 实验室诊断分类 初步诊断 诊断日期 备注 涂阳 仅培阳 菌阴 未查痰 *第四轮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专用
(四)预防保健科 1、对相关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培训; 2、登记各科室报告的肺结核及可疑肺结核病人,并进行网络直报; 3、将一份《肺结核病人转诊单》传真或送达结核病防治机构; 4、每周对放射科、化验科的记录以及门诊、病房医生报告情况及转诊情况进行核查,并在湖北省综合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及疑似者转诊登记表上记录(见附件); 5)每月向业务院长和门诊、放射、检验和住院部等科室通报本单位肺结核及可疑肺结核病人登记、报告及转诊的实施情况。
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表(感染性疾病科) 附1 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和疑似肺结核病人转诊登记表(感染性疾病科) 感染性疾病科登记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地址 电话 诊断日期 实验室诊断分类 病人来源 报告人或诊断医生 医生报卡日期 转诊日期 备注** 涂阳 仅培阳 菌阴 未查痰 门诊 住院*
湖北省综合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及疑似者转诊登记表 附件4 湖北省综合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及疑似者转诊登记表 保健科登记日期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现地址 电话 诊断日期 实验室诊断分类 病人来源 报告人或诊断医生 医生报卡日期 转诊日期 备注 涂阳 仅培阳 菌阴 未查痰 门诊 住院* *:(全球基金结核病项目专用) “住院”一栏中注明住院日期,“备注”一栏中注明出院日期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