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姆認知領域教育目標分類架構在教學上的應用 黃嘉雄
布魯姆認知領域教育目標分類的緣起 泰勒(R. W. Tyler)的工作經驗與心得 1930~40年在Ohio State University之工作經驗 1933~40年主持「八年研究」之心得 1948年波士頓舉行的美國心理學學會 年會一群測驗學者的呼籲 1949~1953年間B. S. Bloom等人的努力─藉用生物學的分類法觀念,將教育目標分類
1956年版的布魯姆認知領域 教育目標分類 認知領域:有關知識的認識、再認及各種心智能力與技巧發展的目標。 情意領域:包括興趣、態度和價值之改變,以及欣賞和判斷之發展的目標。 技能領域:乃操作或知動技能方面之目標。
2001版認知領域目標分類在結構上的改變情形 知識向度 記憶 知識 (新分開的向度) 了解 理解 應用 應用 分析 分析 評鑑 綜合 創造 事實性知識 概念性知識 程序性知識 後設認知知識 知識向度 (新分開的向度) 知識 理解 應用 分析 綜合 評鑑 記憶 了解 應用 分析 評鑑 創造 認知歷程向度
2001年修訂之布魯姆認知領域目標分類表 認知過程向度 知識向度 1.記憶 2.了解 3.應用 4.分析 5.評鑑 6.創造 A.事實知識 B.概念知識 C.程序知識 D.後設認知知識
教材或命題分析雙項細目參考表 第一章 (單元) (課) 第二章 (單元) (課) 第三章 (單元) (課) 認知過程 知識向度 記憶 了解 應用 分析 評鑑 創造 A.事實知識 B.概念知識 C.程序知識 D.後設認知知識 第二章 (單元) (課) 第三章 (單元) (課)
避免下列誤用或誤解 各類目標間之全然分隔 為了目標的明晰化而將目標零碎化 忽略不易明確化的目標 以預定目標限制學習潛能 將學科內容視為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