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各級道路 之風險分析與管理措施研究 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民國96年4月
簡報大綱 前言 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及台72兩條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特性分析 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 結論與建議
一、前言 (1/3) 我國自民國91年1月1日正式成為WTO會員國,並於91年7月重新開放大型重型機車(逾250cc)新領牌照上路 公路總局正式發函通知自94年1月1日起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 本所承辦前揭試辦路段之檢討及成效評估計畫,前期研究「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線及台72線省道快速公路之行駛問題分析與安全評估」之研究成果,並已於94年11月17日第二00次道安委員會議中報告
第二00次道安委員會議主要結論 同意延長台68線及台72線二條快速道路行駛大型重型機車之試辦時間為一年,至95年11月30日止 一、前言 (2/3) 第二00次道安委員會議主要結論 同意延長台68線及台72線二條快速道路行駛大型重型機車之試辦時間為一年,至95年11月30日止 請內政部警政署、本部道安委員會、路政司、公路總局參考研究結果及建議事項,強化台68線及台72線之交通執法、宣導、道路管理維持及相關交通工程設施,以維護用路人安全 請本部運輸研究所配合辦理延長試辦期間之研究評估計畫,並針對大型重型機車在其他道路系統之交通行為一併進行研究(本期研究)
本期研究重點 進行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及台72兩條快速公路之前、後期比較評估 進行大型重型機車之基本特性分析 一、前言 (3/3) 本期研究重點 進行開放試辦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台68及台72兩條快速公路之前、後期比較評估 進行大型重型機車之基本特性分析 進行大型重型機車之全國事故資料分析 進行不同路權範圍安全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 快速公路與市區快速道路路權 路口兩段式左轉 「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1/6) 大型重型機車之旅次目的 □前期 ■本期 大型重機騎士之旅次目的以購物、休閒為主。
快速公路開放路權之態度 (1/3)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大都贊成開放快速公路路權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2/6) □前期 ■本期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大都贊成開放快速公路路權
快速公路開放路權之態度 (2/3) 小型車駕駛對於全面開放快速公路路權支持態度相當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3/6) □前期 ■本期 小型車駕駛對於全面開放快速公路路權支持態度相當
快速公路開放路權之態度 (3/3) 大型車駕駛對於全面開放快速公路路權大多持反對意見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4/6) □前期 ■本期 大型車駕駛對於全面開放快速公路路權大多持反對意見
台68線及台72線直線路段行駛速率分析 本期大型重型機車之平均行駛速率顯著高於前期研究結果 大型重型機車之平均行駛速率顯著高於小型車與大型車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5/6) 台68線及台72線直線路段行駛速率分析 車種 項目 大型重型機車 小型車 大型車 內車道 外車道 前 期 資料樣本數 37 169 1309 1221 123 462 平均數 95.61 83.86 85.30 84.57 80.02 75.59 85.97 84.93 76.52 標準差 20.65 15.38 12.64 15.57 13.23 9.94 17.00 14.23 10.86 本 122 1595 56 113.66 83.02 79.37 32.69 17.68 12.66 本期大型重型機車之平均行駛速率顯著高於前期研究結果 大型重型機車之平均行駛速率顯著高於小型車與大型車
行駛台68及台72兩條快速公路之綜合檢討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行駛速率有較前期增加之趨勢,故其行駛風險仍較其他車種高。 二、行駛台68及台72快速公路之綜合評估 (6/6) 行駛台68及台72兩條快速公路之綜合檢討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行駛速率有較前期增加之趨勢,故其行駛風險仍較其他車種高。 大型重型機車在部分問題的經驗反應與認知上,如同車道超車與快速公路路權擴大或全面開放,與小型車與大型車駕駛人之反應具有甚大歧異。 試辦期間未發生與大型重型機車有關之A1類事故。
三、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特性分析 (1/3) 使用天數 單位:% 251cc及以上 51~250cc 50cc及以下 每 星 期 行 駛 天 數 排氣量 項目別 251cc及以上 (大型重型機車) 51~250cc (普通重型機車) 50cc及以下 (輕型機車) 每 星 期 行 駛 天 數 不到1天 25.9 5.5 6.6 1天 18.9 1.7 2.8 2天 21.9 4.4 4.9 3天 7.6 6.1 7.0 4天 1.4 5天 11.9 20.5 21.8 6天 4.5 21.4 19.9 7天 7.9 36.0 31.5 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處
三、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特性分析 (2/3) 每週使用里程 單位:% 排氣量 項目別 251cc及以上 (大型重型機車) 51~250cc (普通重型機車) 50cc及以下 (輕型機車) 每 天 平 均 行 駛 里 程 數 未滿1公里 3.6 7.1 11.5 1~未滿3公里 15.2 22.4 3~未滿5公里 9.3 14.3 17.7 5~未滿10公里 8.6 16.5 16.4 10~未滿15公里 7.0 12.7 11.1 15~未滿20公里 2.6 10.2 7.4 20~未滿30公里 9.0 6.7 30~未滿40公里 8.7 4.3 40公里及以上 40.6 6.3 2.5 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處
每年使用里程 大型重型機車使用天數最少,但每年行駛里程為機車之冠 單位:公里 42,490 4,630.8 935,29 6,056.8 三、大型重型機車使用特性分析 (3/3) 每年使用里程 單位:公里 機車類別 年別 輕型機車 普通重型機車 大型重型機車 機車數 平均行駛里程 1996年 42,490 4,630.8 935,29 6,056.8 1997年 60,771 4,580.2 105,189 6,243.4 1998年 46,649 4,884.6 118,163 6,363.7 1999年 50,731 4,886.8 119,172 6,552.6 2000年 43,073 4,917.6 133,713 6,676.7 2001年 34,434 4,950.7 121,386 6715.8 2002~2004年 27,023 4,949.7 93,177 6867.4 平均值 4,838 6,389 7,551 大型重型機車使用天數最少,但每年行駛里程為機車之冠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1/7) 年期 事故類別 92年 93年 94年 總計 死亡 (A1類) 件數 10 18 46 百分比 年期 事故類別 92年 93年 94年 總計 死亡 (A1類) 件數 10 18 46 百分比 5.3% 6.5% 5.2% 5.7% 受傷 (A2類) 178 258 330 766 94.7% 93.5% 94.8% 94.3% 188 276 348 812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事故資料庫
民國94年各車種事故發生率(車/百萬領牌數)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2/7) 民國94年各車種事故發生率(車/百萬領牌數)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3/7) 發生事故騎士年齡分佈圖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4/7) 事故地點道路型態 單位:% 年期 道路型態 92年 93年 94年 總 計 A1類 A2類 路 口 40.0 47.8 16.7 50.8 27.8 49.4 26.1 49.5 彎道及附近 9.6 50.0 14.3 38.9 15.5 43.5 13.7 直 路 10.0 40.4 11.1 31.0 29.7 17.4 32.6 其 他 2.2 22.2 3.9 5.6 5.5 13.0 4.2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事故資料庫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5/7) 事故發生位置 單位:% 年期 事故位置 92年 93年 94年 總 計 A1類 A2類 交岔路口內 30.0 38.2 5.6 39.5 27.8 39.4 19.6 39.2 交岔口附近 0.0 7.9 11.1 7.4 7.6 4.3 快車道 20.0 18.5 17.8 10.6 8.7 14.9 一般車道 17.4 61.1 26.0 50.0 29.1 47.8 25.3 其他 18.0 16.7 9.3 13.3 13.1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事故資料庫
A1類事故之肇因分析 (1/2) 43件A1事故中,有16件單部機車事故(佔37.2%)。 發生於彎道之事故件數約佔48.83%(21件)。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6/7) A1類事故之肇因分析 (1/2) 43件A1事故中,有16件單部機車事故(佔37.2%)。 發生於彎道之事故件數約佔48.83%(21件)。 右彎道之事故,大型重型機車常侵入對向車道 左彎道之事故,大型重型機車常靠右駛出路面或撞擊右側公路設施 大型重型機車「涉嫌超速」、「疏未注意車前狀況」或「駕駛失控」共有36件(佔83.72%)。 涉及酒後駕車或酒醉駕駛之事故僅有1件(2.07%)。
A1類事故之肇因分析 (2/2) 「無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含越級駕駛、駕照吊扣期間駕駛)所發生之事故為10件(佔23.26%) 。 四、大型重型機車事故資料分析 (7/7) A1類事故之肇因分析 (2/2) 「無照駕駛」大型重型機車(含越級駕駛、駕照吊扣期間駕駛)所發生之事故為10件(佔23.26%) 。 「無牌」(含假牌、掛他牌)大型重型機車涉及之案件共有12件(佔27.91%) 。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死亡36人(83.72%),附載人死亡4人,其他3人。 發生在週日之比例最高,計有18件(41.86%);發生於週六計有6件(13.95%)。 發生於夜間與凌晨(18:00~06:00)之間有8件(18.60%)。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26) (一)快速公路 (1/4)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95.7.1施行) 第二條第二項規定:「…。未與高速公路相交連接之快速公路,於必要時,得由該公路管理機關報請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核定開放行駛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第二十條規定: 「經核准開放行駛於快速公路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除應比照小型車依本規則其他規定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二、禁止附載乘客。 三、全天開啟頭燈。」
(一)快速公路 (2/4) 駕駛行為風險 行駛速率過高 行駛速率變異過大 同車道超車或併行 行駛路肩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26) (一)快速公路 (2/4) 駕駛行為風險 行駛速率過高 行駛速率變異過大 同車道超車或併行 行駛路肩
(一)快速公路 (3/4) 建議方案 全面開放 條件開放 策略 特性 說明 1.視同汽車管理,現有管制方式 改變較少。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3/26) (一)快速公路 (3/4) 建議方案 策略 特性 全面開放 條件開放 說明 1.視同汽車管理,現有管制方式 改變較少。 2.與其他車種混流行駛,增加 用路人之行車風險。 3.開放方式具一致性但缺乏彈性 4.其他車種用路人不易接受。 1.減少大型重型機車與其他車種 混合行駛狀況。 2.可依不同時段與路段開放,增 加開放彈性, 但缺乏一致性 3.可作為全面開放的階段性策略 配套措施 1.現有法規應加以修正。 2.標誌、標線需重新佈設。 3.需配合有效之取締方式與技術 4.銜接高速公路部分需加強管制 1.經路權審議委員會依時段或路 段開放之原則確認。 3.需配合有效之取締方式與技術4.銜接高速公路部分需加強管制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4/26) (一)快速公路 (4/4) 配套措施 依目前規定,大型重型機車不得行駛與高速公路銜接之快速公路。未來快速公路不論是全面開放或條件開放,首需面對之課題即為現有「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法規之修正。 建議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正為:「…。快速公路於必要時,得由該公路管理機關報請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核定開放行駛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若取消目前與高速公路相交連接之限制,在快速公路與高速公路連接之系統交流道區域,必須適當設置禁止機車進入之交通管制設施。 開放後應加強宣導與嚴格取締,防止誤闖高速公路。
(二)市區快速道路 依據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限制道路之使用。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5/26) (二)市區快速道路 依據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限制道路之使用。 依據第四條規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未來有關市區快速道路路權之開放,可由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成立路權審議委員會,考量各市區快速道路之使用特性,進行審議作業。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6/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1/7) 不同左轉管制方式之衝突分析 直接左轉 兩段式左轉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2/7) 路口左轉之相關規定有其存在必要性 未依規定左轉存在較大之事故風險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7/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2/7) 普通機車於號誌化路口左轉行為之A1類肇事因素 肇事因素 92年 93年 94年 合計 件數 比例% 未依規定讓車 9 25.00 4 9.52 7 17.95 20 17.09 左轉彎未依規定 11 30.56 15 35.71 8 20.51 34 29.06 超速失控 0.00 3 7.14 2.56 未注意車前狀態 2 5.56 1.71 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 11.11 26.19 14 35.90 29 24.79 違反特定標誌(線)禁制 19.44 7.69 13 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5 11.90 6.84 36 100.00 42 39 117 路口左轉之相關規定有其存在必要性 未依規定左轉存在較大之事故風險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8/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3/7) 機車兩段式左轉軌跡分析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4/7) 機車兩段式左轉軌跡分析 實驗地點:台北市承德路/民權西路口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9/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4/7) 機車兩段式左轉軌跡分析 實驗地點:台北市承德路/民權西路口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5/7) 實驗研究發現 兩段式左轉之規定有其存在必要性。 大型重型機車進入待轉區之軌跡深度較普通機車長。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0/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5/7) 實驗研究發現 兩段式左轉之規定有其存在必要性。 大型重型機車進入待轉區之軌跡深度較普通機車長。 機車進入待轉區之軌跡可能受騎士駕駛經驗所影響。 大型重型機車進入待轉區之困難度亦受到路口幾何條件、行人交通量與車流大小影響。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6/7) 路口兩段式左轉之建議方案 優 點 缺 點 維持現況 全面取消 條件取消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1/26)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6/7) 路口兩段式左轉之建議方案 特性 方案 優 點 缺 點 維持現況 維持機器腳踏車在路口管制規定之公平性。 避免直接左轉所增加之肇事風險。 無法解決大型重型機車騎士在部份路口無法進入待轉區之問題。 大型重型機車在無法進入待轉區之路口,可能增加肇事風險。 全面取消 可解決大型重型機車騎士部份路口無法兩段式左轉問題 可符合大型重型機車騎士對於取消大型重型機車路口兩段式左轉之期待。 可能會因為大型重型機車騎士在路口的直接左轉行為,導致路口肇事率的增加。 可能會引起普通機車騎士之反彈或混淆,在路口產生跟隨行為。 條件取消 可依據路口實際條件,針對個別路口進行左轉管制方式之研擬。 可解決大型重型機車騎士部份路口無法兩段式左轉問題。 各路口採取不同之左轉管制方式,容易產生機車騎士之困擾。 各主管機關須針對個別路口進行審核,增加工作負擔。
配套措施 (三)路口兩段式左轉 (7/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2/26) 路口幾何條件資料 待轉區設置符合建議標準值 可否尋找到連續 右轉之替代道路 待轉區可否依據建議標準值修改 否 可否設置大型重型 機車左轉待轉車道 修正待轉區劃設方式 可 維持兩段式左轉管制方式 設置大型重型機車 左轉待轉車道 取消兩段式左轉管制方式 是 取消兩段式左轉 或採取禁止左轉管制方式 配套措施
(四)「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1/3) 風險分析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若仍維持既有駕駛行為,將可能增加 其他車種與本身之駕駛風險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3/26) (四)「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1/3) 風險分析 高速行駛形成之潛在風險 未保持安全間距形成之潛在風險 同車道併行或超車形成之潛在風險 違規行為形成之潛在風險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若仍維持既有駕駛行為,將可能增加 其他車種與本身之駕駛風險 開放路權所可能產生之行車風險不易掌握,建議採試辦 方式進行
(四)「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2/3) 快車道路權之建議方案 參考快速公路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方式,篩選適合作為試辦之路段。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4/26) (四)「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2/3) 快車道路權之建議方案 參考快速公路試辦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方式,篩選適合作為試辦之路段。 試辦路段可由交通部發函各交通主管機關徵詢試辦意願。
(四)「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3/3) 「禁行機車」快車道路權之配套措施 應明文禁止大型重型機車同車道併行或超車。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5/26) (四)「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 (3/3) 「禁行機車」快車道路權之配套措施 應明文禁止大型重型機車同車道併行或超車。 透過研究計畫的執行,進行試辦期間大型重型機車行駛特性之分析工作。 試辦路段各項交通工程設施之加強與修正。 研擬完整之用路人使用須知。 加強宣導,降低試辦期間之潛在風險。 加強違規行為之取締工作 。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6/26) (五)路權開放之綜合建議 (1/4) 考量現階段各道路使用者之意見差異與路權開放後之風險,建議後續有關大型重型機車之路權開放,宜採漸進式、條件式方式進行。 目前「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中有關與高速公路銜接之快速公路不得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行駛之政策,有進一步檢討之必要。 由於大型重型機車之操作有別於傳統機車,其路權開放又涉及所有用路人之權益與安全課題,加以各快速道(公)路、「禁行機車」快車道及路口之道路特性與交通特性有所不同,故本研究建議由各道路或公路主管機關成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審議委員會」,依據各道路實際路況與交通條件審議各項路權之開放事宜。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7/26) (五)路權開放之綜合建議 (2/4) 考量大型重型機車現階段以休閒為主之使用特性,建議短期內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儘速成立審議委員會,進行省道快速公路路權開放或試辦之審議作業。 短期內大型重型機車之相關團體可依據使用需求,向主管機關提出快速公路路權之開放申請,必要時得由主管機關提交審議委員會審議。 各地方政府可參考本計畫之建議內容,依據市區道路條例之道路管理權責成立審議委員會,考量各市區快速道路之使用特性,進行路權開放之審議。 中長期再依據省道快速公路之開放情形或開放省道快車道之試辦結果,進行「禁行機車」之快車道等相關路權之審議。
(五)路權開放之綜合建議 (3/4) 快速公路路權開放考量因素彙整 考量因素 說明 8.0 1.60 0.20 ● 6.1 2.42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8/26) (五)路權開放之綜合建議 (3/4) 快速公路路權開放考量因素彙整 考量因素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係數 短期考量因素 未來納入考量因素 說明 道路服務功能 8.0 1.60 0.20 ● 尖離峰流量 6.1 2.42 0.40 變異係數超過0.35 日平均流量 7.7 1.39 0.18 幾何線形因素 7.0 2.07 0.30 車道數 6.4 1.92 目前均雙車道 上下匝道型式 2.23 0.37 道路型式 5.9 2.36 車種比例 1.36 0.22 肇事記錄 7.3 1.28 路段速限 7.6 1.05 0.14 目前多為90公里/小時 註:各項考量因素之平均數及標準差係由德爾菲法之專家問卷計算而得
(五)路權開放之綜合建議 (4/4) 快速公路路權開放考量因素彙整 考量因素 變異係數 短期考量因素 未來納入考量因素 說明 6.0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19/26) (五)路權開放之綜合建議 (4/4) 快速公路路權開放考量因素彙整 考量因素 平均數 標準差 變異係數 短期考量因素 未來納入考量因素 說明 道路區位 6.0 1.41 0.24 ● 氣候因素 7.3 1.98 0.27 路段延續性 8.0 1.20 0.15 目前以全段開放為原則 管制難易度 7.4 1.50 0.20 與執法難易度合併考量 執法難易度 8.1 2.59 0.32 與管制難易度合併考量 接受程度 8.6 1.29 公平性 7.6 0.90 0.12 政策因素 7.1 1.64 0.23 註:各項考量因素之平均數及標準差係由德爾菲法之專家問卷計算而得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1/7) 道路服務功能以通勤為主,則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0/26)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1/7) 項目 考量因素 考量因素補充說明 考量因素原則說明 1 道路服務功能 據相關調查分析,現階段大型重型機車之旅次目的以休閒為主,開放路權時是否以道路服務功能為考量,先行開放以休閒為主之郊區道路。 道路服務功能以通勤為主,則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2 日平均流量 是否區分為假日、一般日,以道路流量作為開放路權的考量因素。 以通勤為主之道路且服務水準E級以下,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3 幾何線形因素 由於各種車輛行駛特性不同,容易造成交通安全顧慮。以往研究發現彎道車輛肇事率較高,因此未來路權開放是否應考量道路彎道個數、平曲線曲率半徑、平縱曲線組合複雜等。 若幾何線形較複雜,則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2/7) 大型車比例越高,則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2/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1/26) 項目 考量因素 考量因素補充說明 考量因素原則說明 4 車種比例 道路車流混合行駛,由於各車種行駛特性不同,常相互干擾而影響行車安全,因此車種比例為是否開放路權影響因素。 大型車比例越高,則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5 肇事紀錄 判斷行車是否安全或改善行車環境時,常以歷史資料作為佐證,因此開放路權與否應參考過去相關地點之肇事紀錄。 若現況每公里A1、A2類肇事件數達每年1件以上,則不開放為原則。 若各路段開放後,每年與大型重型機車有關之A1、A2類肇事件數達3件以上,則傾向不繼續開放為原則。 6 道路區位 開放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時,該道路是否行經人口稠密地區,也就是該道路行經市中心區、市郊,或郊區外環是否也應納入考量。 道路通過人口越稠密地區,越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3/7) 風速越高,越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管制越困難,則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2/26)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3/7) 項目 考量因素 考量因素補充說明 考量因素門檻說明 7 氣候因素 道路行經地區之天候狀況,若多霧、多雨,或是風速較高,特別是騎乘安全可能受側風強度影響,因此開放路權是否考量氣候因素。 風速越高,越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8 管理與執法難易度 例如:是否與高速公路相銜接?路權開放時,管制難易度是否成為考量因素。 管制越困難,則傾向不開放為原則。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4/7) 快速公路初步篩選結果(1/3) 考量因素 台62 台64 台66 台68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4/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3/26) 快速公路初步篩選結果(1/3) 考量因素 台62 台64 台66 台68 (試辦路段) 台72 道路服務功能 ● ╳(通勤) 日平均流量 ╳(高) ╳ (高) 幾何線形因素 ▲ 車種比例 ╳(大車多) ╳ (大車多) 肇事記錄 ╳(事故多) 道路區位 ╳(都會區) ╳ (都會區) 氣候因素 管理與執法難易度 總結 建議開放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5/7) 快速公路初步篩選結果(2/3) 考量因素 台74 台76 台78 台82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5/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4/26) 快速公路初步篩選結果(2/3) 考量因素 台74 台76 台78 台82 道路服務功能 ╳(通勤) ● 日平均流量 ╳(高) 幾何線形因素 ▲ 車種比例 ╳(大車多) 肇事記錄 道路區位 ╳(都會區) 氣候因素 管理與執法難易度 總結 建議優先納入審議
(包括檢討採「全線」或僅「高架段」開放)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6/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5/26) 快速公路初步篩選結果(3/3) 考量因素 台84 台86 台88 台61 道路服務功能 ● ╳(通勤) ▲ 日平均流量 ╳(高) 幾何線形因素 高架段:▲ 平面段:╳(複雜) 車種比例 ╳(大車多) 肇事記錄 ╳(事故多) 道路區位 ╳(都會區) 氣候因素 管理與執法難易度 總結 建議優先 納入審議 建議優先納入審議 (包括檢討採「全線」或僅「高架段」開放)
快速公路路權開放之初步建議 (六)路權開放審議委員會試驗操作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7/7) -快速公路路權審議 (7/7) 五、路權開放之風險分析與管理配套措施(26/26) 快速公路路權開放之初步建議 建議台68及台72省道快速公路可開放正式行駛大型重型機 車,但路權開放後應定期兩年檢討一次。 本研究透過審議指標之初步篩選,建議未來可將台78及台 84兩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及南北向之台61西濱快速公路納 入優先審議範圍,透過審議委員會進一步之評估, 審慎探討開放之可行性。 台61通車路段包括平面側車道型式及高架型式,平面路段之快車道路權開放近似於「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開放課題;高架路段之路權開放近似於東西向快速公路之路權開放課題。採「全線」開放(包括開放「平面段」之快車道及開放「高架段」)或「部分路段」開放(如僅開放「高架段」),建議優先納入審議決定。
六、結論與建議 (1/4) 結論 (1/2) 大型重型機車在台68及台72省道快速公路之行駛速率較前期調查為高。 大型重型機車騎士與其他車種使用者,在問卷調查之駕駛經驗反應與認知上,存在甚大歧異。 大型重型機車以休閒用途為主,以假日為用車高峰期;使用頻率較一般機車低,但行駛里程較一般機車高。 從事故資料發現目前無牌(含假牌、掛他牌)大型重型機車肇事之比例偏高,值得有關單位加以重視。
六、結論與建議 (2/4) 結論 (2/2) 大型重型機車之A1類事故肇事率較其他車種為高,其中彎道路段為主要肇事地點。 大型重型機車在省道之駕駛行為因高速行駛、未保持安全間距、同車道併行及違規行為,衍生較高之行駛風險。 機車兩段式左轉之規定有其必要性,但因大型重型機車進入待轉區之困難度較普通機車高,故建議交通主管機關可依據本研究所提出之管制方式評估流程與設置標準,檢討相關路口管制方式。 後續大型重型機車之路權開放宜採漸進式、條件式之方式進行。
六、結論與建議 (3/4) 建議 (1/2) 由各道路或公路相關主管機關成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權審議委員會」,進行路權開放之審議。 短期內中央公路主管機關儘速成立審議委員會,進行省 道快速公路路權開放或試辦之審議作業。各地方政府可 參考本計畫內容成立審議委員會,進行市區快速道路路 權開放之審議。 大型重型機車之相關團體可依據使用需求,向主管機關 提出路權之開放申請,必要時得由主管機關提交審議 委員會審議。 中長期再依據省道快速公路、市區快速道路之開放情 形,進行「禁行機車」之快車道路權之開放審議。
六、結論與建議 (4/4) 建議 (2/2) 建議台68及台72省道快速公路可正式開放行駛大型重型機車,但路權開放後應定期兩年檢討一次。 本研究透過審議指標之初步篩選,建議未來可將台78及台84兩條東西向快速公路及南北向之台61西濱快速公路納入優先審議範圍,透過審議委員會進一步之評估,審慎探討開放之可行性 本研究執行過程曾針對台63線進行分析,可開放行駛大型重型機車,但相關之配套措施應確實執行,並於路權開放後應定期兩年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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