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約珥牧師 羅馬書精研 第一課
課程大綱: 第一課:羅馬書緒論 第二課:福音的真義(羅1:1至17) 第三課:外邦人的罪(羅1:18至32) 第四課:猶太人的罪(羅2:1至3:8)
課程大綱: 第五課:世人被定罪(羅3:9至20) 第六課:闡釋救恩道(羅3:21至5:21) 第七課:新人與舊人(羅6至7課) 第八課:得勝的道路(羅8章)
課程大綱: 第九課:真神的主權(羅9:1至29) 第十課:真神的救法(羅9:30至10:21) 第十一課:真神的恩典(羅11:1至30)
課程大綱: 第十二課:聖徒的責任(羅12至13章) 第十三課:聖徒的自由(羅14:1至15:13) 第十四課:全書的總結(羅15:14至16:27)
第一課:羅馬書緒論 書卷作者: 教會把使徒的書信保存起來 由保羅口述(羅1:1) 同工德丟代筆(羅16:22) 保羅的抄寫員、聽寫員或秘書
寫作日期: 保羅的行程: 羅馬書15:14至29 保羅計劃前往耶路撒冷,把外邦教會送給猶太教會的金錢帶到那裡。
寫作日期: 於前往西班牙的途中,保羅想停留在羅馬。 保羅應該是在其第三次佈道中寫羅馬書的(徒18:23至20:38)。
寫作日期: 使徒是停留在希臘三個月的期間寫的(徒20:3至6)。 參考哥林多後書的記載(林後13:1,10),保羅於這期間大部分時間是在哥林多渡過的,那麼便推斷他是在這裡寫羅馬書多的。
暫住哥林多: 使徒保羅約在主後57年暫居在哥林多,或有學者認為這是在主後57年的前一年或後一年發生的; 故此,一般聖經學者相信保羅是在主後56至58期間寫成羅馬書的。
寫作地點: 在該猶的家中(羅16:23) 該猶是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林前11:4) 在哥林多寫的
寫作對象: 猶太人(羅2:17;4:1)及外邦人(1:5至6,13;11:13至32;15:7至12,15至16)。
寫作原因: 羅馬教會: 羅馬的選民: 大概有五萬人 十分貧窮 大多數是操希臘文
寫作原因: 羅馬教會: 羅馬的選民: 改信猶太教的羅馬人,叫羅馬貴族反感,因而叫猶太人與羅馬人的關係緊張。
寫作原因: 羅馬教會: 羅馬的選民: 猶太家庭教會 第伯爾河之對面
寫作原因: 羅馬教會: 羅馬基督徒: 大部分創辦羅馬教會的信徒是猶太人(徒2:10) 羅馬王革老丟在主後四十年代期間把猶太人逐出羅馬
寫作原因: 羅馬教會: 羅馬基督徒: 革老丟死後 猶太基督徒便逐漸返回羅馬(羅16:3) 基於文化的差異,以致導致猶太信徒與羅馬基督徒於信仰的演繹上產生很大的分歧。
寫作原因: 羅馬教會: 城市的背景: 建於主前七百五十三年 建築物多以大理石建造 城市位於七座山之上,非常宏偉壯觀。
寫作原因: 羅馬教會: 城市的背景: 有可容納十萬多人的劇院 政治及軍事中心 羅馬卻被希臘的文化所征服
教會的起源: 證據一:在主後四十九年,羅馬王革老丟“Claudius”下令把所有猶太人逐出羅馬(參徒18:2),根據歷史學家綏屯紐“Suetonius”所提供的資料,當時有稱為「克來斯」“Chresius”的人,(這字可寫作“Chrisius”,含有基督徒的意味),這人到來傳講新的道理,被羅馬王所驅逐;故此,極有可能基督徒曾在羅馬傳道,而彼得根據聖經所提供的資料,當時仍在耶路撒冷。
教會的起源: 證據二:彼得早年多在猶太傳道,他多向自己同胞傳道,是猶太人的使徒。
教會的起源: 證據三:保羅在羅馬書第十六章向眾多信徒問安,彼得卻沒有列入在名單裡,可見彼得在保羅寫信時,仍未到過羅馬。
四種推論: 推論一:預先通知羅馬信徒他前往羅馬及稍後探訪西班牙的計劃,藉此得著他們的支持。 推論二:通過這封書信,好讓信徒知道使徒的教導,藉此要建立他們的信仰(羅1:11)。
四種推論: 推論三:由於在羅馬教會內,猶太信徒與外邦基督徒之間,存著誤會及磨擦,教會內部的問題,可在第三、四、九、十及十一章看見。作為牧者,使徒保羅提醒猶太及非猶太信徒要和睦共處。 推論四:在這特殊情況下,保羅必須把福音解釋清楚,讓猶太基督徒及外邦信徒,真正明白福音是神完備的救法(1:1,16,25),是全人類的需要。
書卷主題: 主題一:種族和諧及跨越文化 主題二:因信稱義 但這個焦點只可在羅馬書3:21至4:25這個段落裡找到 這種的見解不夠全面 主題三:「福音」(羅1:1至2,9,15,15:16,19) 把福音的定義向讀者解釋
書卷特色: 道理極之深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祕」(羅16:25)「這奧祕」(羅16:26) 稱義的真理: 第一至五章論到有關「因信稱義」的真理 比較容易明白 「成聖」的道理: 第六至八章 不最容易明白
「歷史」的片段: 第九至十一章 揀選的真理:「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羅9:13)神至高的主權 選民的得救:「於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羅11:26)祂乃是掌管歷史的主宰 信仰的實踐:第十二至十六章是教導信徒實踐真理的部份
條理極之分明: 十分有條理 可把羅馬書清楚的加以分段
系統及邏輯化: 最有系統及邏輯推理的書卷
經常引用舊約: 「串珠」“catena” 引述經文,但卻沒有加以解釋。 以「串珠」“catena”的文學形式 最少引用了舊約有六十一次之多,超過他在別的書信引用舊約的總和。
全書鑰字: 「神的義」(羅1:17;3:5,21,22,25;10:3)。「義」(原文編號1343),含有「正確行為」“right-doing”或「正確的行動」“right action”的意思。在書中保羅要表明神一切的作為都是正確、正直的,祂就是那義者。
全書鑰節: 「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1:17)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羅3:25至26)
主要內容: 定罪(1:18至3:20) 稱義(3:21至5:21) 成聖(6至8章) 奧祕(9至11章) 生活(12至16章)保羅在之前的十一章聖經,解釋了全人類都伏在罪的權勢下,不但外邦人犯了罪,連神的選民也不例外,需要神為世人預備的救恩,以致可因信福音而被神算為義人,並且因信而成為聖潔、無有瑕疪。由第九至十一章,使徒向讀者解釋神是掌管歷史的主。在餘下幾章裡,神的僕人提醒信徒,因蒙恩得救,必須決志過「成義的生活」。
神學要義: 人的罪性: 全人類皆是罪人(羅3:23 肉身死亡及靈性死亡(羅5:21)
神學要義: 神的聖潔:有罪的人決不可親近神,並且聖潔的主必審判他們(羅2:3,12,16;3:4)。 因信稱義:神命定祂的兒子為罪人死,叫信靠救主的人便可稱義(羅1:16至17;3:25至26,28,30;4:3至8;5:1;10:9至11)。
神學要義: 真理聖靈:聖靈把平安及喜樂賜給信徒(羅14:17),也不斷模造聖徒的生命,叫我們更像恩主(羅15:16)。 愛的真理: 罪人可認識及經歷神的愛(羅5:8,8;8:35)。 基督徒便曉得以愛來回應主的恩典;愛神是基督徒正常的生命流露(羅8:28)。 愛神的人亦會愛身邊的人(羅12:9,10;13:8至10)。
神學要義: 神的律法:摩西的律法對基督徒有何意義呢?人是否可靠死守律來稱義嗎? 人際關係: 基於文化的差異,換來猶太與外邦基督徒在信仰上的衝突。 假若明白真理的話,不論是猶太或非猶太基督徒,也可和睦同居及彼此共享主的愛。
神學要義: 神的揀選: 第九章至十一章 神揀選猶太人(羅9:4) 揀選某些外邦人(羅9:30)。 神的揀選與人的責任是不能分開的
參考書目: 陳終道,新約書信讀經講義(校園) 牛述光,新約全書釋義(晨星) 巴斯德,聖經研究(種籽) F.F.Bruce,The Epistle of Paul to the Romans (Eerdmans) W.E. Vine, Collected Writings of W.E. Vine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1997, c1996). Roger Mohrlang and Gerald L. Borchert, Cornerstone Biblical Commentary, Vol 14: Romans and Galatians (Carol Stream, IL: Tyndale House Publishers, 2007). John MacArthur, Romans (Chicago: Moody Press, 1996, c1991, c1994).
書卷大綱: 神義的揭示(1至8章) 福音的真義(1:1至17) 外邦人的罪(1:18至32) 猶太人的罪(2:1至3:8) 世人被定罪(3:9至20) 闡釋救恩道(3:21至5:21) 新人與舊人(6至7章) 得勝的道路(8章)
書卷大綱: 神義的辯證(9至11章) 神的主權(9:1至29) 神的救法(9:30至10:21) 神的恩典(11:1至30)
書卷大綱: 神義的應用(12至16章) 聖徒的責任(12至13章) 聖徒的自由(14:1至15:13) 全書的總結(15:14至16:27)
課餘功課: 敬請學員在私底下,多唸羅馬書,仔細思想書中的內容,並把難明的地方記下,留在課堂上一同研究及探討。
背誦金句: 羅1:16至17 「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因為神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致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 羅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羅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背誦金句: 羅3:25至26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羅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羅5: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背誦金句: 羅5:12 「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 羅6:23 「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生。」
背誦金句: 羅8:32 「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賜給我們麼。」 羅11:36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12:1至2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第一步「眼看」 「樂學查經法」“Logos Bible Study Method”第一步是眼看,意即細心「觀察」經文的步驟。研讀聖經的人,可以通過發問的方式來觀察經文的重點。以下六類問題是有助研讀聖經的,但卻不是所有問題均適用在所查考的經文。 何人“Who”?在這段經文內,有沒有提及父神、基督或聖靈呢?你可找到甚麼主要或次要的人物呢?你可否找到有關他們的身份、地位及特徵呢? 父神 聖靈 人物
第一步「眼看」 何時“When”?在這段經文內,你可找到與時間有關之處,如年、月、日等嗎?又或是說,這事件是在何時發生呢? 何地“Where”?究竟此事在何地發生呢?比方說,在甚麼建築物、城鎮、或國家發生呢?
第一步「眼看」 何事“What”?有甚麼行動或事情記載在經文裡呢?有甚麼重複的說話、概念,或核心的信息呢? 何故“Why”?關乎事情的前因後果,作者有沒有提供任何的理由或解釋呢? 如何“How”?這段經文是以甚麼文體寫成的,如法理的文體、記敘文、詩歌、福音書、書信、預言等?作者有沒有使用比喻呢?事情是怎樣發生的?它進展的情況又是如何呢?
第二步「心想」: 「樂學查經法」第二步是「心想」,這乃是解釋經文的部分。藉著反覆思想、分析及努力的研讀,我們必可明白聖經的教訓。 反覆思想﹙答案請參閱經文註解﹚ 問題一﹖ 問題二﹖
第三步「腳行」: 「樂學查經法」第三步是「腳行」,這乃是應用真理的部分。試把所學到的真理應用在你的日常生活裡。 神的認識:你願意把對神的認識應用在日常生活裡嗎? 人的認識:在今次所查考的經文裡,你對人有甚麼新的發現呢? 禱告生活:禱告是與神對話的時刻,也是最能經歷祂的行動。通過查考經文所得的啟迪,把心裡的提醒或感動,化為祈禱。 鑑戒之處:有沒有地方可成為你的鑑戒呢? 務必遵從:有沒有務必遵從的教導呢?
第三步「腳行」: 個人立志:研讀完這段經文後,可讓你有甚麼立志呢? 領受應許:在此,有沒有神的應許可讓你抓緊呢? 處人處事:唸完這段經文後,你有沒有得著一些處人處事的秘訣呢? 事奉須知:這裡有沒有事奉的路向及守則可成為我們的參照呢? 教會生活:在研經過程中所得著的教訓,有沒有一些可成為我們於教會生活裡參照的守則呢?
第四步「口傳」: 在研經後,基督徒應嘗試把真理應用在日常生活、家庭生活及教會生活裡,並且求神讓你經歷祂話語的真實及神的大能。在家庭祭壇、小組聚會及社交場合裡,把握機會向未信主及信徒分享自己的經歷及見證福音的大能,也藉此建立信徒的生命。 在查考經文後,慕道的朋友可以存一個開放的心向神禱告,為要嘗試經歷這些真理的可信性。無論遇到甚麼難題或經歷,慕道者可嘗試禱告,並在下一次查經時與各人分享。 我進深認識聖經: 我進深認識真神: 我進深認識世人: 我進深認識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