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外 匯 市 場
第二章 外 匯 市 場 本 章 內 容 第一節 外匯市場的意義、特色及功能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第三節 外匯市場的參與者 第二章 外 匯 市 場 本 章 內 容 第一節 外匯市場的意義、特色及功能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第三節 外匯市場的參與者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第五節 全球外匯市場交易量分析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第一節 外匯市場的意義、特色及功能 一、外匯市場的意義 ●係指外國貨幣買賣(外匯交易)的場所,意指外匯的供給者 第一節 外匯市場的意義、特色及功能 一、外匯市場的意義 ●係指外國貨幣買賣(外匯交易)的場所,意指外匯的供給者 與外匯的需求者間,為進行外國貨幣買賣所形成的市 場,又稱國際通貨市場(International Currency Market)。 ●外匯市場形成的原因:兩個不同國家之間的匯兌,必須使 用各種外匯來達到結算國際間債權、債務或資金調撥關係 之目的。因此,在有外幣資金需求時,須先將本國貨幣兌 換為所需之外匯,用以支付予國外;在有外幣資金供給 時,須先將外國貨幣兌換為本國貨幣,方可使用。所以, 逐漸形成外匯市場。
第一節 外匯市場的意義、特色及功能 二、外匯市場的特色 ● 係各種不同通貨交換的市場。 ● 係一無形的市場。 ● 係一全球二十四小時交易的市場: 雪梨→東京→香港、新加坡→倫敦→ 紐約→雪梨→東京‧‧,形成全球 二十四小時交易的外匯市場。
第一節 外匯市場的意義、特色及功能
第一節 外匯市場的意義、特色及功能
第一節 外匯市場的意義、特色及功能 三、外匯市場的功能 外匯市場具備下列三項主要功能: ●國際收付移轉功能。 ●提供國際資金或信用融通功能。 ●跨國收付功能。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一、依參與者分 ●銀行與顧客間市場:没有最低交易金額之限制。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一、依參與者分 ●銀行與顧客間市場:没有最低交易金額之限制。 ●銀行與銀行間市場:銀行間拋補行為所成的市場,屬無形市場,通常有最低交易金額的限制,例如以一百萬美元為一交易單位(俗稱一支)。二百萬美元就叫二支,餘此類推。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二、依交割時間分 ●即期外匯市場:進行即期外匯交易的市場,或稱現貨市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二、依交割時間分 ●即期外匯市場:進行即期外匯交易的市場,或稱現貨市 場。在外匯交易簽約日(成交日)後的第二個營業日內完 成交割者,稱為即期交易。 ●遠期外匯市場:進行遠期外匯交易的市場,或稱期匯市 場。在外匯交易簽約日(成交日)後的第二個營業日以後 的未來某一日完成交割者,稱為遠期交易。 ●換匯市場:同時買入或賣出等額之同一貨幣,但交割日不 同之外匯交易,稱為換交易。進行換匯交易的市場,稱為 換匯市場。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三、依外匯管理分 ●管制市場:一國對人民買賣外匯做若干程度的規 定或限制,資金無法自由進出,此外匯市場稱為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三、依外匯管理分 ●管制市場:一國對人民買賣外匯做若干程度的規 定或限制,資金無法自由進出,此外匯市場稱為 管制市場。開發中國家,其外匯市場大都如此。 ●自由市場:一國准許人民可以自由買賣外匯,資 金可以自由進出,此外匯市場稱為自由市場。工 業先進國家的外匯市場管理,基本上是採「原則 自由,例外管理」,如英國、美國等是相當自由 的市場。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四、依地區分 (一)地方性外匯市場:當地居民、企業及銀行組成,或稱國 家市場。台北即是。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四、依地區分 (一)地方性外匯市場:當地居民、企業及銀行組成,或稱國 家市場。台北即是。 (二)區域性外匯市場:當地居民、企業及銀行外,擴及某些 國家,交易貨幣也較多,例如香港、新加坡、巴林。 (三)國際性外匯市場:當地居民、企業及銀行,擴及全球市 場,與世界各金融中心交易,交易貨幣含蓋全球不同貨 幣,形成全球市場。如倫敦、紐約、東京等。 ●形成條件有二:一為國際性通貨,一為營業時間重疊。 ●外匯市場的組成份子包括三個層次,第一層顧客市場, 第二層銀行間市場,第三層全球市場。國際性外匯市場 三個層次均包括在內。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五、依性質分 ●批發外匯市場:交易金額有最小單位限制,每次交易金額 龐大,或稱躉售外匯市場。銀行間市場即是。 第二節 外匯市場的分類 五、依性質分 ●批發外匯市場:交易金額有最小單位限制,每次交易金額 龐大,或稱躉售外匯市場。銀行間市場即是。 ●零售外匯市場:交易金額没有最小單位限制,每次交易金 額較小,多屬零星交易。銀行與顧客間市場即是。 六、依有無形體分 ●有形外匯市場:有具體交易場所。歐洲大陸國家如德國、 法國、荷蘭、義大利等,均設有外匯交易所,又稱大陸制 外匯市場。 ●無形外匯市場:没有具體交易場所。英國、美國、加拿 大、瑞士等國採用此方式,又稱為英美制外匯市場。
第三節 外匯市場的參與者 一、顧客 (一)外匯市場的顧客包括個人及法人。 (二)如以交易的動機來區別顧客,可分為下列二種: 第三節 外匯市場的參與者 一、顧客 (一)外匯市場的顧客包括個人及法人。 (二)如以交易的動機來區別顧客,可分為下列二種: ●有實際交易需求之顧客。 ●無實際交易需求之顧客。 二、外匯銀行 外匯銀行指辦理外匯交易的商業銀行,其進行外匯交易 的動機,在於服務顧客、調節資金、謀取利益。 三、外匯經紀人 介於銀行與銀行間,代洽外匯買賣收取仲介佣金收入為 業者。一般仲介銀行與銀行間、銀行與央行間交易,不 仲介顧客與銀行間交易。 四、中央銀行 是外匯市場的監督管理者,主要功能在監督外匯市場運 作、維持外匯市場交易秩序、調節外匯供需穩定匯率發\ 展,實現政府政策目標。
第三節 外匯市場的參與者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一、倫敦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倫敦外匯市場主要成員包括外匯銀行、外匯經紀人及一般金融商號。外匯經紀人在倫敦外匯市場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因市場中大多數交易都是透過外匯經紀人促成的。倫敦外匯市場約有250多個指定經營商作為外匯經紀人。 ●外匯交易電腦化:市場交易是利用電話、電報、電訊、網路來完成的,速度快,效率高。 ●外匯交割: 1‧即期交易,原則Value Tom,Value Today。 2‧美幣與加幣即期交易,採次日交割(Value Tom)。 3‧其他通貨,依國際慣例均採Value Spot。 ●交易時間:每週交易五天,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三時。倫敦地理位置得天獨厚,橫跨歐洲、亞洲及美洲三個時區,可同時與世界重要外匯市場進行交易。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一、倫敦外匯市場 ●市場形態:資金自由進出的市場,係一無形市場。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一、倫敦外匯市場 ●市場形態:資金自由進出的市場,係一無形市場。 ●市場結構:參與者約有600家,包括本國清算銀行、商人銀行、其他商業銀行、外匯經紀人、貼現公司和外國銀行。 ●交易規模:日成交量世界第一,是歐洲通貨市場的重心。依據BIS2007年12月調查報告,英國是年4月份日成交量1.36兆美元,世界佔有率為34.1%,遠大於第二名之美國16.6%。 ●交易貨幣:以美元兌歐元的交易量比重最大,次為美元對日圓,美元對英鎊第三,其他主要交易幣別為瑞士法郎等。匯率報價採用間接標價法,交易貨幣種類眾多,最多達80多種,經常有三、四十種。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二、紐約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在紐約銀行間通常並不直接交易,大多透過外匯經紀人撮合交易,但紐約各銀行與國外銀行間通常採直接報價進行交易,故是一外匯綜合市場。有8家外匯經紀商。 ●外匯交易電腦化:外匯交易通過現代化通訊網絡與電子科技、電腦進行,美國各銀行間資金調撥常利用FEDWire、CHIPS或SWIFT系統。 ●外匯交割: 1‧即期交割,Value Tom,也可以Value Today。 2‧美幣與加幣的即期交易,習慣上採Value Tom。 3‧其他通貨,依國際慣例均採Value Spot。 ●交易時間:紐約外匯市場每週交易五天,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營業時間自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下午四時。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二、紐約外匯市場 ●市場形態:沒有外匯管制,政府不指定外匯銀行,是一個完全自由的外匯市場,係一無形市場。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二、紐約外匯市場 ●市場形態:沒有外匯管制,政府不指定外匯銀行,是一個完全自由的外匯市場,係一無形市場。 ●市場結構:分三層次,第一層銀行與客戶間交易;第二層銀行彼此間交易;第三層紐約的銀行與國外的銀行間交易,聯邦準備銀行、外國的央行與外匯管理機構亦參與此市場。 幾乎所有的美國銀行和金融機構都可以經營外匯業務。但紐約外匯市場的參加者以商業銀行為主,包括50餘家美國銀行和200多家外國銀行在紐約的分支機搆、代理行及代表處。 ●交易規模:紐約其日交易量僅次於倫敦。 ●交易貨幣:以美元兌歐元、美元對日圓的交易量最大,其他主要交易幣別為英鎊、加元、瑞士法郎等。匯率報價既採用直接報價法(指對英鎊),又採用間接報價法(指對歐洲各國貨幣和其他國家貨幣)。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三、巴黎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直接交易兼有。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三、巴黎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直接交易兼有。 ●外匯交易電腦化:市場交易者通過現代化通訊設施網路、電話,完成交易的。 ●市場形態:巴黎外匯市場由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兩部分組成。 ●市場結構:巴黎僅有較大的100家左右銀行積極參加外匯市場的活動。 ●交易貨幣:目前巴黎外匯市場標價的有:美元、英鎊、歐元、瑞士法郎、瑞典克郎、加元等17種貨幣,經常交易的貨幣只有7種。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四、東京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直接交易兼有。 ●外匯交易電腦化:透過現代化通訊設施網路、電話交易。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四、東京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直接交易兼有。 ●外匯交易電腦化:透過現代化通訊設施網路、電話交易。 ●交易時間:每週交易五天,星期一至五,銀行與顧客交易每日自上午八時至下午三時;銀行間交易分前後場,前場上午九時至十二時,後場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三時三十分。 ●市場形態:是英美式的市場,自由市場,係一無形市場。 ●市場結構:參與者有五類,外匯專業銀行、外匯指定銀行、外匯經紀人、日本銀行、非銀行客戶等。 ●交易貨幣:以日元兌美元的交易量比重最大,次為日元對其他幣別,再次為不涉及日圓之外匯交易。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五、蘇黎世外匯市場 ●非經紀人導向:交易由銀行自己透過電話或電傳進行的,並不依靠經紀人或中間商。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五、蘇黎世外匯市場 ●非經紀人導向:交易由銀行自己透過電話或電傳進行的,並不依靠經紀人或中間商。 ●外匯交易電腦化:交易是由銀行自己透過電話或電傳進行的。 ●交易規模:瑞士外匯交易量居世界第三。 ●市場具資金庇護獨特性,吸引了大量資金流入瑞士。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六、新加坡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交易大都由外匯經紀人辦理。 ●外匯交易電腦化:透過現代化通訊網絡進行交易的。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六、新加坡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交易大都由外匯經紀人辦理。 ●外匯交易電腦化:透過現代化通訊網絡進行交易的。 ●外匯交割:除保持現代化通訊網絡外,還同CHIPS、SWIFT、CLS系統連接清算。 ●交易時間:地處歐亞非三洲交通要道,時區優越,上午可與香港、東京、雪梨交易,下午可與倫敦、蘇黎世、法蘭克福等歐洲市場交易,中午可與巴林、晚上與紐約進行交易。 ●市場形態:是一個無形市場。 ●市場結構: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和外匯經紀商組成。 ●交易貨幣:以美元為主,約占交易總額的85%左右。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七、香港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外匯經紀人有三類:當地經紀人、國際經紀人、香港本地成長起來的國際經紀人。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七、香港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外匯經紀人有三類:當地經紀人、國際經紀人、香港本地成長起來的國際經紀人。 ●外匯交易電腦化:透過現代化通訊設施和電腦網路交易。 ●交易時間:香港地理位置和時區條件與新加坡相似,可以十分方便地與其他國際外匯市場進行交易。 ●市場形態:是一個無形市場,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 ●市場結構:香港外匯市場的參與者主要是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及外匯經紀人。 ●交易貨幣:七十年代以前,以港幣和英鎊為主。70年代後,美元成了市場上交易的主要外幣。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八、法蘭克福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直接交易兼有。 ●外匯交易電腦化:利用電訊網路、電話、電報來完成。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八、法蘭克福外匯市場 ●經紀人導向/直接交易兼有。 ●外匯交易電腦化:利用電訊網路、電話、電報來完成。 ●交易時間: 1‧一般市場:每週五天,上午九~十二時,下午二~四時。 2‧外匯交易所:每週五天,下午一時開始,約四45分鐘。 ●市場形態:設一有形市場,但其交易量絕大部份還是無形市場交易。也是一個自由市場。 ●市場結構:主要成員包括外匯銀行、外匯經紀商。 ●交易貨幣:以美元主,次為歐元,再次為英鎊、瑞士法郎。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九、國際性外匯市場共同特點 ●外匯經紀人在這些市場均占有非常重要的角色。 第四節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 九、國際性外匯市場共同特點 ●外匯經紀人在這些市場均占有非常重要的角色。 ●外匯交易大量使用電腦,主要以電訊網路完成。 ●均是三層次的市場,即同時含有顧客市場、銀行間 市場與全球市場。 ●市場的交易以即期交易和換匯交易為主。 ●基本上資金均可以自由進出。
第五節 全球外匯市場交易量分析 一、以國別分析
第五節 全球外匯市場交易量分析 二、以貨幣別分析
第五節 全球外匯市場交易量分析 三、以貨幣配對別分析
第五節 全球外匯市場交易量分析 四、以業務別分析
第五節 全球外匯市場交易量分析 五、以交易對象別及國界別分析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一、台灣外匯制度演進 (一)第一階段─固定匯率時期(1949年6月15日~ 1979年2月1日)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一、台灣外匯制度演進 (一)第一階段─固定匯率時期(1949年6月15日~ 1979年2月1日) 此階段大約1949年6月15日發行新台幣、實施單 一匯率,至1979年2月1日外匯市場成立正式實 施機動匯率制度止,約30年。 1‧固定匯率制度(及多元複式匯率制度)。 2‧缺乏市場機能制度。 3‧全部集中的外匯管理制度。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一、台灣外匯制度演進 (二)第二階段─管制的機動匯率時期(1979年2月1日~1982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一、台灣外匯制度演進 (二)第二階段─管制的機動匯率時期(1979年2月1日~1982 年9月1日):顧客市場決定匯率時期,正式放棄固定匯 率制度、改採機動匯率制度。 1‧管制的機動匯率制度。 2‧外匯市場制度─成立外匯交易中心 。 3‧外匯管理制度:修改管理外匯條例、 中央銀行管理指定 銀行辦理外匯業務辦法。包括a.取消基本匯率制度實施 機動匯率制度;b.准許廠商及個人持有「外匯存款」;c. 新台幣匯率及美元遠匯改由五銀行與央行議定;d.指定 銀行可以辦理外匯存款;d.廢除外匯清算全部集中制 度,指定銀行可以持有外匯部位;e.開辦美元遠期外匯 業務。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一、台灣外匯制度演進 (三)第三階段─機動中心匯率時期(1982年9月1日~1989年4月3日):銀行間市場決定匯率時期。 1‧機動的中心匯率制度。 2‧外匯市場制度─成立境外金融中心。 3‧外匯管理制度:1986年修改管理外匯條例。a.允許指 定行開辦「外匯定期存單業務」,進出口結匯由許可制 改為申報制。這項修正是台灣外匯管理上極為重大的變 革;b.1987年解除外匯管制,開放外匯,稱「外匯解 嚴」或「外匯開放」;c. 外匯管理由「管出不管入」 逐漸轉變為「管入不管出」;d. 遠期外匯管制依然。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一、台灣外匯制度演進 (四)第四階段─自由匯率時期(民國1989年4月3日~迄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一、台灣外匯制度演進 (四)第四階段─自由匯率時期(民國1989年4月3日~迄 今):廢除中心匯率制度,設置「美元小額結匯議定匯 率」,取消即期匯率變動幅度限制,外匯交易中心改組 為外匯經紀商,取消銀行間交易價格限制,銀行間交易 完全自由化。這次改革一般稱為「外匯交易自由化」。 1‧自由的機動匯率制度。 2‧外匯市場制度─建立外幣拆款市場及第二家外匯經紀商 成立。 3‧外匯管理制度: (1)修正管理外匯條例:a.擴大外匯申報範圍;b.賦予 行政院緊急處分權。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一、台灣外匯制度演進 (四)第四階段─自由匯率時期(民國1989年4月3日~迄今) 3‧外匯管理制度: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一、台灣外匯制度演進 (四)第四階段─自由匯率時期(民國1989年4月3日~迄今) 3‧外匯管理制度: (2)訂定外匯管制辦法。 (3)新增「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 (4)外幣存款須提存準備金。 (5)訂定金融機構外幣風險限額。 (6)開放國外機構來台發行有價證券。 (7)逐漸開放兩岸外匯業務。 (8)逐漸開放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一)台灣外匯市場參與者 1‧顧客: 2‧外匯指定銀行:截至2006年底止,全台共1,152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一)台灣外匯市場參與者 1‧顧客: 2‧外匯指定銀行:截至2006年底止,全台共1,152 家,其中本國銀行總行39家,分行1,050家,32 家外國銀行設立的分行63家。 3‧外匯經紀商:台北外匯經紀商股份有限公司及元 太外匯經紀商股份有限公司 。 4‧中央銀行 。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二)台灣外匯市場結構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三)台灣即期外匯市場 ● 2008年8月份台灣外匯市場全體交易量淨額為3,824.7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三)台灣即期外匯市場 ● 2008年8月份台灣外匯市場全體交易量淨額為3,824.7 億美元,平均日交易為量182.1億美元。以業務別而 言,即期外匯交易最大占50.70%,日均量約92.34億 美元。 ● 新台幣對美元匯率變動因素很多,茲以新台幣過去變 動情形來分析主要因素: 1‧外匯供需情形。 2‧新台幣資金供需情形。 3‧政府匯率政策。 4‧預期心裡。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四)台灣遠期外匯市場 ●2008年8月份外匯市場日均量為182.1億美元。遠匯約17億美元。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四)台灣遠期外匯市場 ●2008年8月份外匯市場日均量為182.1億美元。遠匯約17億美元。 ●1972 年央行公布實施「遠期外匯買賣辦法」。 1978年央行開辦美元遠期外匯業務。 1979年遠匯市場成立,遠匯部位須100%向央行抛補。 1987年7月15日以後遠匯部位不須向央行拋補。 1993年開辦銀行間美元對第三種貨幣的遠匯。 1996年初遠匯項目改「負面表列」,除個人勞務收支、移轉性收支、投資理財活動三項外,均可進行遠匯交易;(12/16)日取消遠匯負面表列三項限制的規定,全面開放遠匯交易。 2005年央行重申新台幣與外幣間遠匯於訂約及交割時均應查核實需文件。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五)台灣換匯外匯市場 ●2008年8月份外匯市場日均量為182.1億美元。換匯約57億美元 。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五)台灣換匯外匯市場 ●2008年8月份外匯市場日均量為182.1億美元。換匯約57億美元 。 ●1983年指定銀行開始進行換匯交易。 1991年央行開放指定行辦理外幣間換匯交易業務。 1993年開辦銀行間利率交換(IRS)及美元對第三種貨幣換匯交易。 1997年開放國內法人及自然人,無需憑交易文件辦理換匯交易,但是國外法人及自然人仍需提出交易文件。 1998年禁止國內自然人從事換匯交易。 2004年央行准遠匯、選擇權、交換、組合式產品四項未涉及新台幣匯率衍生性外商品業務,以事後報備方式辦理。 2005年央行對指定行辦理衍生性外匯商品改採負面表列。開放指定行得辦理外匯信用違約交換(CDS)及信用違約選擇權(CDO) 。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六)台灣外幣拆放市場 1‧外幣拆放市場的意義。 2‧台灣外幣拆放市場成立經過: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六)台灣外幣拆放市場 1‧外幣拆放市場的意義。 2‧台灣外幣拆放市場成立經過: 1989年開辦國內美元拆款業務,種籽資金四十億美元。 1990年開辦馬克拆款業務,種籽資金十億美元及五億馬 克。增加本國銀行國外分行及在台外商銀行之國外總 (分)行加入拆款。開辦日圓拆款業務。 1991年交易幣別增為國內指定銀行掛牌之各種貨幣。 1994年種籽資金為一百億美元、十億馬克及一百億日圓。 1995年種籽資金一百億美元、十億馬克及一百五十億日圓。 2006年底種籽基金為200億美元、10億歐元及150億日圓。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六)台灣外幣拆放市場 3‧台灣外幣拆放市場交易情形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六)台灣外幣拆放市場 3‧台灣外幣拆放市場交易情形 ●2007年度台灣外幣拆放市場的外幣拆款交易量,美元為16,011.51億美元,歐元為10.13億歐元,日幣為2,596億日圓,其他幣別共2.96億美元。 ●其中美元占99%以上。 ●拆放期限以美元為例, (1)隔夜拆放占96.98%, (2)一至三週占0.35%, (3)一至十二個月占2.67%。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六)台灣外幣拆放市場 4‧台北外幣拆放市場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六)台灣外幣拆放市場 4‧台北外幣拆放市場 (1)市場參與者:a.外匯指定銀行,b.國外銀行,c.中央銀 行,d.國際貨幣經紀商。。 (2)交易幣別 :國內指定行掛牌之各種貨幣。 (3)交易單位:美元及歐元均以壹佰萬為單位;日圓以壹億 日圓為單位;其他幣別依國際交易習慣。 (4)交易時間:週一至週五台北時間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 (5)拆放期限:最長以一年為限。 (6)利率:升降幅度以1/32%為一檔,按國際交易習慣計息。 (7)手續費:以成交金額按年率萬分之二向借貸雙方分別計 收。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七)台灣外匯市場交易量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七)台灣外匯市場交易量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七)台灣外匯市場交易量
第六節 台灣外匯市場 二、台灣外匯市場現況 (七)台灣外匯市場交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