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ssons from Financial Disasters
風險管理不當案例 長期資產管理公司(Long Term Capital Management, LTCM)事件 霸菱銀行(Barings Bank)事件 MGRM公司期貨避險虧損事件 美國加州橘郡(Orange County)事件 大和銀行(Daiwa Bank)債券交易事件 安隆公司(Enron) 事件 美國國際集團AIG事件 國票弊案
長期資產管理公司(LTCM)事件 (Continued) Long-Term Capital Management (LTCM)是由Meriwether於1994成立的一家美國避險基金(hedge fund), 主要是從事”convergence arbitrage trades”的價差交易, 由於價差交易之獲利小,故為提高利潤起見,必須要擴大交易部位,因此LTCM形成一高槓桿基金, 1997年LTCM的balance sheet與total equity分別是50億美元與1250億美元,因此leverage ratio是25:1;此外,LTCM的表外資產金額更高達一兆二千五百億美元。
長期資產管理公司(LTCM)事件 (Continued) LTCM似乎解除funding liquidity risk,不過仍然有asset liquidity risk and market risk.。
長期資產管理公司(LTCM)事件 (Continued) 1998年5、6月間,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 market的變化使得LTCM 損失16%; 1998年8月17日,Russia宣布”restructuring its bond payments”, LTCM損失慘重,至八月底,LTCM累計已損失52%,影響所及,leverage ratio 躍升為55:1; LTCM被迫必須出售資產,但由於其數量龐大且資產流動較低,因此面臨asset liquidity risk,尤其銀行給予的信用額度用罄,必需要取得額外資金支應,但此時沒有銀行願意借貸給LTCM,故LTCM也面臨funding liquidity risk,liquidity risk 是LTCM最大的致命傷; 1998年9月23日,FED介入解決LTCM的危機,協調14家銀行聯合投入36億美元交換LTCM的90%股權;LTCM危機獲得平息,至9月28日,LTCM的equity僅存4億美元。
長期資產管理公司(LTCM)事件 (Continued) 1998年5、6月間,mortgage-backed securities market的變化使得LTCM 損失16%; 1998年8月17日,Russia宣布”restructuring its bond payments”, LTCM損失慘重,至八月底,LTCM累計已損失52%,影響所及,leverage ratio 躍升為55:1; LTCM被迫必須出售資產,但由於其數量龐大且資產流動較低,因此面臨asset liquidity risk,尤其銀行給予的信用額度用罄,必需要取得額外資金支應,但此時沒有銀行願意借貸給LTCM,故LTCM也面臨funding liquidity risk,liquidity risk 是LTCM最大的致命傷; 1998年9月23日,FED介入解決LTCM的危機,協調14家銀行聯合投入36億美元交換LTCM的90%股權;LTCM危機獲得平息,至9月28日,LTCM的equity僅存4億美元。
長期資產管理公司(LTCM)事件 (Continued) 綜合而言,LTCM所遭受的金融風險主要有credit risk, market risk (volatility risk),以及liquidity risk;其中以liquidity risk最嚴重。
霸菱銀行(Barings Bank)事件 1995年2月26日,具有233年歷史的英國私人銀行Barings Bank宣告破產, 原因是該行新加坡分行的交易員,當時年僅28歲的Nicholas Leeson,從事衍生性金融商業交易,出現13億美元的虧損(銀行的資本額約為十億美元)。
霸菱銀行(Barings Bank)事件 (Continued) Leeson建立Nikkei 225的股價指數期貨長部位,總金額約為77億美元,並建立約160億美元的日本政府債券期貨長部位,在日本股票市場持續下挫與利率上揚之下,期貨部位出現劇額損失。 為填補期貨部位的損失,Leeson建立short straddle (short call and short put),試圖賺取權利金收入,不料股市持續下跌,因此選擇權部位亦出現損失。
霸菱銀行(Barings Bank)事件 (Continued) 追究Barings Bank倒閉事件,最主要原因在於內控不良以及行員缺乏審慎自律所致,因此該事件主要屬於operational risk(新加坡交易所與大阪交易所亦有疏失). 結果是,霸菱銀行股票下市,債券持有人每一元面額回收5美分,最後是由ING集團以一英磅概括承授霸菱銀行的資產與負債 (Leeson 於新加坡監獄服行43個月,已於1999年出獄,另外,Leeson必須賠償165百萬美元)
MGRM公司期貨避險虧損事件 Metallgesellschaft(MG)集團原是擁有58,000名員工,排行第14大的徳國公司,其位於美國的子公司, MGRM公司,於1993年與客戶簽訂了十年的遠期供油合約,承諾在未來十年內提供客戶高於當時市價之固定價格的石油商品一億八千萬桶,相當於科威特85天的石油產量 。 為了避免成本上漲,MGRM公司決定進行避險。 並選擇以短期(約三個月的到期期限)原油期貨契約建立長部位避險,然後再進行轉倉避險。
MGRM公司期貨避險虧損事件 (Continued) 但結果油價下跌。 而且出現基差風險(basis risk) ,亦即期貨價格下跌幅度大於現貨價的跌幅。 1993年12月,石油價格由年初的每桶20元跌到每桶15元,於是避險的期貨部位出現虧損,總共必需補繳十億美元的變動保證金。 德國母公司決定開除MGRM高階主管,並由歐洲派遣另一團隊接管,該新團隨即將期貨部位全數平倉,因而實現13億美元的虧損。
MGRM公司期貨避險虧損事件 (Continued) 最後,由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等債權人提供24億美元給予疏困。 MGRM事件是一個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以及作業風險(管理不當)的典型案例。
美國加州橘郡(Orange County)事件 Bob Citron是美國加州橘郡地方政府的財務官(the county treasurer) ,負責管理當地的地方政府基金,金額高達75億美元應將。 Bob Citron決定採用槓桿操作,以附賣回協定(reverse repurchase agreements)方式借入短期資金125億美元。 附賣回協定即是以抵押品向對於借入資金,到期時支付對方本金加利息,並取回抵押品。 Citron將合計200億美元全數購買債券,平均到期年限約為4年。 由於當時短期利率低於中長期利率,故此一借短期並投資中長期的策略可穫利。
美國加州橘郡(Orange County)事件 (Continued) Citron宣稱投資組合的債券將持有至到期,故其所持之債券沒有風險。(注意:此一說明有問題) 此外,根據政府會計規定,投資之未實現損益無需認列,因此Citron是以投資組合的成本列計,而非以市價列計。
美國加州橘郡(Orange County)事件 (Continued) 1994年2月,利率開始上升。 Citron的短期借款利率成本亦隨之升高,同時債券投資組合亦出現損失(未實現的損失) 。 此外,附賣回協定交易對手要求提高更多的擔保品。 雖然基金的未實現損失沒有認列,但市場上已有基金出現損失的傳言。 最後,基金投資人陸續要求基金贖回,附賣回協定交易對手(經紀商)在對方無力還款情況下,亦開始變現抵押品。 1994年年底,橘郡政府宣告破產,隔一個月,結束投資組合中的債券部位,累計共損18.1億美元。
大和銀行(Daiwa Bank)債券交易事件 1995年9月26日,日本大和銀行宣稱其紐約分行的職員井口俊英坦承進行不法債券交易,導致該行損失達11億美元。 最令人擔心的是,井口俊英以大和銀行與客戶的帳戶賣出債券的行為是1984年即已開始,不法行為持續11年之久,共交易約三萬筆。其間竟然都沒有被揭發,甚至連總行也毫不知情。
大和銀行(Daiwa Bank)債券交易事件 (Continued) 井口俊英於1977年進入大和銀行紐約分行工作,1984年起身兼債券交易員與債券交易主管。 井口俊英所進行的債券交易大多出現損失,且由於權限的交易部位已用盡,為彌補損失,井口俊英遂偽造交易單,不法賣出大和銀行與客戶帳的債券。 井口俊英controls both the front and back offices. 大和銀行顯然poor risk-management policies 最後,美國聯邦政府下令大和銀行停止在美國的一切業務,並判處高達二億四千萬美元的罰款。
安隆公司(Enron) 事件 安隆公司事件凸顯美國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的缺失與不足。 安隆公司利用設立SPEs機制,將公司的資產變現,同時將公司的部份資產與負債由資產負債表中剔除,如此可達到降低負債比率,提高流動比率與信用評等美化公司財報之目的。 當時的規定是,SPE的資本(capital)中至少有3%是outside investors,該SPE視為” sufficient independent economic substance” ,故安隆公司即利用此一規定設立SPEs,規避consolidate SPEs於其資產負債表中,而只需列equity in the SPE於資產負債表。 另外,安隆公司亦對outside investors提供”guarantees of the SPE’s performance” ,此舉無異是將SPEs的風險全數轉嫁由安隆公司承擔,可是這些或有負債均未顯示於安隆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當然,爾後安隆公司事件爆發後安隆公司的龐大負債中,有一部分是吸收SPEs的損失所致。
Balance Sheet --- Company A Current assets $3,000,000 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 6,000,000 Other assets 4,000,000 Total assets $13,000,000 Current liabilities $2,700,000 Noncurrent liabilities 9,000,000 Total liabilities $11,700,000 Equity $1,300,000 Total liabilities and equity
Transfer to the SPE by Company A Company A creates an SPE to facilitate the transfer of $2,000,000 of current liabilities, $3,000,000 of noncurrent liabilities, and 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 of $5,500,000. Company A obtains an outside owner who contributes 3% of the capital, or $165,000. Accordingly, Company A reduces the amount of 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 to $5,335,000. The net investment in the SPE would be $335,000.
Balance Sheet --- Company A with investment in the SPE Current assets $3,000,000 Available-fro-sale securities 665,000 Investment in SPE 335,000 Other assets 4,000,000 Total assets $8,000,000 Current liabilities $700,000 Noncurrent liabilities 6,000,000 Total liabilities $6,700,000 Equity $1,300,000 Total liabilities and equity
Financial Ratios Ratio Before Transfer After Transfer Current ratio 1.11 4.29 Equity to total assets 10.00% 16.25%
美國國際集團AIG事件 AIG (American International Group) 原是具有長期穩定的獲利與資本的保險集團,它的信用評等一直都是最高的AAA級。 AIG的金融商品部門出售部位眾多的信用違約交換(CDS)給雷曼兄弟與高盛等投資銀行與投資人,替擔保債券憑證(CDO)等債券作保證。 AIG銷售的CDS部位高達5,000億美元。AIG原本以為這些CDO商品的信用評等不錯,違約風險不高,評等機構也給予這些CDO投資級的評價;所以AIG的金融商品部門在銷售CDS時,並未計提足夠的風險資本。
美國國際集團AIG事件 2007年次級房貸違約事件爆發,CDO價值大幅崩跌。2008前半年,AIG產生130億美元的鉅額損失,引發極高流動性風險;2008年第3季更產生超過100億美元的虧損,AIG的股價累計下跌超過90%。因此在2008年9月,S&P調降AIG的信用評等為A-。 AIG評等被調低,引發CDS投資者的贖回潮。AIG的資金缺口高達200億美元,隨時可能倒閉,必然引發金融市場連鎖倒閉的系統風險。為了避免AIG倒閉,美國政府主動接管AIG並提供850億美元給AIG。但是在2008年10月時,AIG的資金缺口又擴增380億美元;因此美國政府又緊急追加400億美元給AIG。
國票弊案 民國八十四年八月,台北市調查處正進行「炒作高興昌股票資金來源」調查工作,約談其中一名關鍵人物,即為楊瑞仁,卻意外掀出「國票弊案」。 楊瑞仁於民國七十七年進入國票公司任業務員,平時熱衷股票買賣,起初獲利,隨後金額愈做愈大,並兼作起丙種墊款。 民國八十三年,華隆集團出現財務問題(爆發洪福違約交割案),楊瑞仁受到損失,八十三年九月十四日,楊瑞仁偽作第一張商業本票,向台銀信託部進行交易,並利用人頭戶洗錢,本票到期時再換新本票續作,或是以「代客兌償方式」,另開支票付款,並取回假票,如此偽造的本票不會被提示曝光。
國票弊案 自八十三年九月十四日起,至八十四年八月四日,總共偽造超過一千張商業本票,總面額高達新台幣387.55億元,扣除續作之重複金額,至案發後尚未到期的商業本票金額為新台幣102.2億元(當時國票公司的資本額約150億元)。 楊瑞仁的作案,是利用制度上的種種破綻使然,原本國票公司的空白商業本票,發行商業本票所須加蓋的印章如保證章、簽證章、公司章等應分由不同人員保管負責,楊瑞仁利用公司內部管理上的疏失與漏洞,遂得以完成偽造。 因此,國票弊案的發生也是屬於operational risk所致。 楊瑞仁被法院判決十三年有期徒刑,罰金新台幣三十億元,民事部分還要賠償國票公司新台幣102億2千萬元。(楊瑞仁已於2008年12月10日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