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下半年職業安全衛生法監督檢查及輔導計畫 說明會 環安組 103年8月13日
簡報大綱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重點 「103年度下半年職業安全衛生法監督檢查及輔導計畫」 說明 事業單位如何申請參與本計畫 綜合座談 2
職業安全衛生法 102年7月3日修正公布 103年7月3日起分二階段實施 原勞安法既有 職安法新增規定者 相關法規者 第一階段103.07.03 原勞安法既有 相關法規者 第二階段104.01.01 職安法新增規定者 (機械、設備、化學品 源頭管理…) 3
第一階段上路之附屬法規 1.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21.缺氧症預防規則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22.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3.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23.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4.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5.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25.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6 勞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26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7.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27.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8.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辦法 28.碼頭裝卸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9.勞工健康保護規則 29.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10.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 30.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11.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31.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費收費標準 12.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32.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 13 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33.林場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14.鉛中毒預防規則 34 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15.粉塵危害預防標準 34.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16.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36.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17.礦場勞工衛生設施標準 37.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18.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 38.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19.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 39.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20.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 40.工業安全衛生標示設置準則 41.船舶清艙解體勞工安全規則 4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 擴大保障工作者之安全及健康(§2) 各業一體適用(§4) 工作者:指勞工、自營作業者及其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各業一體適用(§4) 本法適用於各業。但因事業規模、性質及風險等因素,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公告其適用本法之部分規定。 適用困難者(如新適用行業5人以下事業、家事服務業、宗教組織傳教人員等),得適用部分規定。 5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 建構機械、設備、器具及化學品源頭管理制度(§7~§14) 勞動部103.08.06公告「宣告安全產品資訊申報登錄實施辦法草案」 製造者或輸入者,於國內生產、製造、加工或自國外輸入前條產品,確認其構造、性能及防護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定安全標準者,應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登錄該產品之安全資訊。 建立新化學物質、管制性化學品及優先管理化學品之評估、許可、備查等管理機制 安全資料表、製備清單及採取通識措施 化學品分級管理措施 6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 健全職業病預防體系,強化勞工身心健康保護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工作相關疾病、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等事項之預防(§6) 對有害健康之作業場所,應實施作業環境監測 (§12) 健康管理分級措施 (§20、21) 5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辦理健康管理、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等 (§22) 施行日期由勞動部另行研議公告 7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 兼顧母性保護與就業平權,修正女性勞工之母性保護規定 強化高風險事業之定期製程安全評估監督機制及提高違法事項罰則 促進職場安全衛生文化及相關產業之發展 勞工遇有立即危險之虞時,得行使退避權,自行退避至安全場所。 職業災害通報時限縮短至8小時內通報 明定原事業單位連帶賠償責任及勞工代表會同職業災害調查之權利 8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 「職業安全衛生監督與指導重點項目」計431項 「職業安全衛生檢查重點項目」計111項 9
職業災害通報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7條第2項規定: 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本局(04-25658088): 一、發生死亡災害。 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 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 勞動檢查機構接獲前項報告後,應就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派員檢查 10
職業災害通報 通報時機: 通報方式: 事業單位明知或可得而知已發生規定之職業災害事實起8小時內,應向其事業單位所在轄區之勞動檢查機構通報。 本局災害緊急應變中心專線04-25658088 職災通報網址: https://insp.osha.gov.tw/labcbs/dis0001.aspx 11
職業災害通報 12
職業安全衛生法專區 13
「103年度下半年職業安全衛生法監督檢查及輔導計畫」說明 14
計畫緣起 由於本次「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其附屬法規修正幅度較大,為加強對園區事業單位法規宣導,爰研擬本計畫,以專案及系統化方式進行相關監督檢查、宣導及輔導。 結合中科工安促進會的力量,依產業別或園區別成立之中科工安家族,由核心企業擔任領頭羊角色,發揮大廠帶小廠的合作精神,藉此提升園區廠商職業安全衛生水準。 15
計畫項目 法規講習訓練(3場次) 職安法主題研討會 8/20由台積電、華邦公司導讀 9/03由友達公司(台中廠及后里廠)導讀 9/17由台灣美光、台灣康寧公司導讀 職安法主題研討會 8/19「2014職安法於工業廠房災害防治新策略研討會暨工安衛/防災/消防新設備應用巡迴展」 法規研討議題:機械設備化學品源頭管理制度、女性勞工之母性保護、高風險事業製程安全評估、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人因工程等 辦理日期:另行公告通知 16
計畫項目 專家學者現場訪視或輔導 中科工安促進會定期會議暨現場觀摩活動 103年度中部科學工業園區防災重點廠場化學品資料查對及輔導計畫(賈台寶教授) 危害物質地理圖資資料平台建置與現場調查研究 (賈台寶教授) 103年度園區職業病預防及健康促進計畫(中科員工診所) 中科工安促進會定期會議暨現場觀摩活動 9/18勞工身心健康諮詢協助與實務案例分享 由中科工安促進會相關經費支應 17
如何申請參與本計畫 填具「主動申請參與輔導計畫表」,於8月22日前備文向本局提出申請 需配合事項 加入中科工安家族 全程參與宣導及輔導 完整登錄園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資訊系統化學品資料 http://intra.ctsp.gov.tw/ctspsl/login.jsp 參與園區災害聯防組織 高危險作業申報等 18
七大家族 中科工安家族 台 積 電 華邦電子 半導體 友達台中 台灣康寧 光電 太陽能LED 廣 鎵 聯 相 機械 樫 山 精 銳 生物科技 優 生 友達后里 台灣美光 后里園區 虎尾園區 捷時雅 19
如何申請參與本計畫 經本局審查同意後,將以「監督」代替檢查之方式進行輔導 輔導期限自即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 惟「高風險事業及勞動法令規定應辦事項」應實施檢查,例如: 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申請檢查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或檢查者 經陳情、申訴、檢舉安全衛生不符勞動法令規定者 大眾傳播媒體廣為報導有違反勞動法令情事者 發生職業災害之事業單位 「火災爆炸」等專案檢查 20
綜 合 座 談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