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影响药物作用的因素
一、药物方面 (一)给药途径及剂型 一药物可有不同剂型适用于不同给药途径。 不同给药途径药物的吸收速度不同 不同药剂型所含的药量虽然相等,但药效强度不尽相等。
(二)给药次数与疗程 1、给药次数 给药间隔时间长短对维持血药浓度特别重要。 必须严格按医嘱用药 2、疗程 一般的药物症状消失后,即可停药 抗生素症状消失后,需继续用药一段时间 慢性疾病需长时间坚持用药,停药时要逐渐 减量
(三)药物的相互作用 定义: 指联合或先后序贯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时,使原有药物的作用和效应增强或减弱。 相互作用结果: ①协同作用:几种药物合用,药效相加 ②拮抗作用:几种药物合用,药效减弱
(四) 连续用药 耐受性:患者在连续用药过程中,有些药物的药效会逐渐减弱,必须加大剂量方能达到原有药效 耐药性:在化学治疗中,病原体或肿瘤细胞对药物敏感性降低的现象,也称抗药性。
依赖性 定义:长期用药后,患者对药物产生主观上和客观上需要连续用药的现象。 精神依赖性;患者对药物产生精神上的依赖,停药后会造成患者极大的精神负担,有主观上的不适感没有客观上的体征。 躯体依赖性:长期用药患者对药物产生适应状态,中断将产生强烈的戒断症状。
二、机体因素 (一)、年龄 1.小儿 特别是新生儿与早产儿,各种生理功能尚未充分发育
2.老人 老人生理功能衰退 在医学方面一般以65岁以上为老人。 老人实际年龄与其生理年龄并不一致,
(二)、性别 女性在特殊时期,用药要特别注意 妇女月经期不宜服用泻药和抗凝药以免盆腔充血月经增多。 妊娠期; 虽存在胎盘屏障但对多数药物无屏障作用 反应停(沙利度胺,催眠镇静药)
分娩期:孕妇本身对药反应也有其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例如:抗癫痫药物产前宜适当增量 哺乳期:应考虑药物通过乳汁排出,对婴儿发育的影响 产前还应禁用阿司匹林及影响子宫肌肉收缩的药物 哺乳期:应考虑药物通过乳汁排出,对婴儿发育的影响
(三)心理因素 患者的精神状态与药物疗效关系密切 安慰剂 是不具药理活性的剂型(如含乳糖或淀粉的片剂或含盐水的注射剂)
(四)病理情况 肝肾功能不足 注意患者有无潜在性疾病影响药物疗效 例如氯丙嗪诱发癫痫,非甾体抗炎药激活溃疡病, 氢氯噻嗪加重糖尿病,抗M胆碱药诱发青光眼等
(五)遗传异常 遗传异常主要表现在对药物体内转化的异常 可分为快代谢型及慢代谢型。 前者使药物快速灭活,后者使药物灭活较缓慢 至少已有一百余种的药物效应有关遗传异常基因被发现。
第五章药物知识与用药注意事项 一、药物的一般知识 (一)药物的名称 1、一般名 又称通用名,由研究该药的单位命名,被国家药政管理部门认定,可作为国家药典收载的法定名称。如吗啡。 2、商品名 是药厂生产新药时,向政府管理部门申请应用的专属名称。可由生产厂家而不同。 3、化学名 依药物的化学组成按公认的命名法命名,很少为医护人员所采用。
(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1、处方药:必须经医生处方,在专业医护人 员指导下所使用的药物 2、非处方药:无须医生诊断和开处方,患者依 据自己掌握得的医药知识,可按 药品说明书自我判断、购买和使 用的药物。
(三)药物制剂与剂型 1、制剂与剂型的概念 制剂是按照国家颁布的药品规格、标准,将 药物制成适合临床需要,并符合一定质 量标准的制品 剂型是指将药物加工制成适合患者需要的给 药形式。
(四)药品的管理与贮存 1、药品管理 (1)药品管理法和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1985年7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新法,将于2001年12月1日施行。 (2)特殊药品的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①麻醉药品: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躯体依赖性,导致成瘾的药品。如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哌替啶 专人管理 每班均需交接清点 医护人员无权试用 专用红处方,处方需保存三年 领药时要退回暗跑,不甚打碎要有第二人作证,经护士长和药剂科主任批准,才能报销补发 护理人员有责任向病人讲明久用易成瘾 医嘱时间较长护理人员有权提醒医生限制或停用
②精神药品: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产生抑制或兴奋,连续用药可产生精神依赖性 一类精神药一张处方不应超过3天 二类精神药一张处方不应超过7天 处方均应保存两年备查
2、药品的贮存 (1)药品的批号和有效期 ①批号:年月日 991105-2 ②有效期:有三种表示法 直接表明有效期 如:有效期为2005年5月 表明有效年限 如:有效期三年 直接标明失效期 EXP,Date或Use before 如: EXP,Date May6
(2)药品的保存: ①室温保存的常用药物,应防受热、受潮、阳光直照 ②内服、外用、注射药物必须分开存放 ③药瓶上应有明显标签 ④定期检查药物的使用期限和质量 ⑤患者个人专用药品,应单独存放。
二、用药注意事项 (一)常用给药途径的护理注意事项 1、口服给药 (1)除特殊要求,一般不应破碎用药 服后应饮水 (2)舌下含片置于舌下,口含片置于颊粘膜与牙龈间 (3)散剂防止呛入气管,混悬液、冲剂混匀后服 (4)有异味可加矫味剂 (5)易腐蚀牙齿或使之变色应避免与牙齿接触 (6)原则上看患者或协助患者服药后方可离开
2、注射给药 调配时注意 查对标签三次 使用前检查外观合格,配伍时核对是否有配伍禁忌 用指定的溶液稀释,剂量准确,浓度适当 水溶液不稳定的药物,临用时配,在规定时间用完 加药时,记录药名、剂量、日期及加药时间并在输液瓶上标明所加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