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分销企业、 港人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 工商登记有关事项介绍 广州市工商局 潘晟 外商投资分销企业、 港人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 工商登记有关事项介绍 广州市工商局 潘晟
一、设立外商投资分销企业 办理工商登记程序及相关表格
第一步 向工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二步 向审批机关(省外经贸厅)申请审 批,领取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 第三步 经营范围如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 先到相关行业审批部门办理许可 文件、证件 第四步 向工商部门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 及相关文件、证件 第五步 登记机关受理审查登记申请 第六步 领取执照
索取各类表格 各类申请表格均列明所需提交文件、证件的 目录及填写规范要求。请仔细阅读。 ● 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 www.gzaic.gov.cn 点击 『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外资登记表格』 ● 外商投资分销企业登记申请表格在广州市工商局一楼外资登记窗口领取
适用表格: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查询表》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适用表格: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查询表》 2、《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3、《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称申请步骤 1.填好名称查询表 2.到登记窗口电脑查名并打印查名结果 3.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4.将申请材料提交受理窗口审核 5.核发《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予以 驳回
名称预先核准 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名称查询表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 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公司章程;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公证、认证的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公司住所证明;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其它国家工商总局要求提交的有关文件、证件。
已经设立的制造业企业增加分销非自产商品经营范围,按变更登记办理,适用《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已在国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 设立店铺(即分支机构)的办理程序 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 设立登记申请书》 已在国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 设立店铺(即分支机构)的办理程序 适用《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 设立登记申请书》
办理时间 ● 名称核准5个工作日内发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 各类登记均按行政许可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理工作日办理 ● 名称核准5个工作日内发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 ● 材料齐全应予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领照。不能当场予以受理的登记申请,出具收取材料凭据,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是否予以受理和补正材料。予以受理的,10个工作日内领照。
收 费 标 准 开业注册登记费,注册资本总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下(含一千万)的按注册资本总额的0.8‰收取,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 ‰收取,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一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 执照副本费10元。
二、港人在内地 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程序及相关表格 二、港人在内地 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工商登记程序及相关表格
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程序 无需经过外资审批 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程序 无需经过外资审批 到广州市工商局属下各区分局办理 适用表格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索取各类表格 各类申请表格均列明所需提交文件、证件的 目录及填写规范要求。请仔细阅读。 ● 广州工商红盾信息网 www.gzaic.gov.cn 点击 『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港澳个体户』 ● 登记申请表格在广州市工商局下属各区工商分局登记窗口领取。
开业登记 — 提交文件 (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2)经营者的身份证件(影印件); (3)经营者的身份核证文件; (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5)《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已申请字号名称预先 核准登记的方提交); (6)法律、法规规定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提交有关部 门的批准文件、许可证或书面意见影印件(核对原件)。
经营者身份证件的要求: 经营者须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提交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经营者身份核证文件的要求: 由中国司法部委托公证的香港律师对经营者身份证件的核证文件(原件)。
经营规模的限制: 此类个体工商户的组成形式仅为个人经营。 其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 此类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限于300平方米以内 。
经营范围的限制: 根据CEPA及有关补充协议,港澳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项目限于: 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 货物、技术进出口,摄影及扩印服务、洗染服务,汽车、摩托车维修与保养; 种植业、饲养业、养殖业、计算机修理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业 ,不包括特许经营。
开业登记 办事程序 领取开业登记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 提交文件 申请开业登记 缴纳登记费 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户开业登记办理时限与收费 名称预先核准: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工 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名称预先核准:自申请受理之日起,3个工 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开业登记:自申请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开业登记费每户20元;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20元;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3元。
字号登记 经营者需要办理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可参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填写《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字号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2字以上汉字)十行业+组织形式组成。本市内企业、个体工商户同行业不得同号。
谢 谢 ! 广州市工商局外资登记咨询电话: 85596566--3703 广州市工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 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址:www.gzaic.gov.cn 各区工商分局办理港澳自然人个体户登记的咨询电话可在广州市工商红盾网上查询。 现场咨询:会展中心1号展览厅中国商机馆内Q17-Q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