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宗旨:通过编制高水平的行业标准文件、召开研讨会,传播工程信息,从而推动全球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 二、 FIDIC合同条件 (1)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业界称为“红皮书”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2)土木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条件 (3)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 (4)设计-建造与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 (5)业主-咨询工程师标准服务协议书 第二节1999版FIDIC合同条件的条款结构分析(自学)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1.变更 FIDIC条款1.1.6.9款:根据第13条[变更和调整]的规定,经指示或批准作为对工程的任何修改。 通常指合同文件中“设计图纸”或“技术规范”的改变。 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原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未包括的“新增工程”。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变更权 第13.1款[变更权]: (1)在签发接收证书之前,工程师可以通过发布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建议书的方式,提出变更; (2)承包商应按照变更指令实施变更,但是如果承包商在收到变更指令后立即通知工程师,说明无法取得变更所需的货物,并附上证明资料,则可暂时不执行该变更指令; (3)工程师收到承包商通知后,应考虑撤销、确定或改变原来的变更指令。 法律特征: (1) 工程变更具有强制性。 (2) 工程变更令是工程变更有效成立的前提。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3.变更范围 根据 FIDIC 条款及《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有关规定 工程变更类型: 1)增加或减少合同所包括的任何工程的数量; 2) 取消合同中的任何工程; 3) 改变这类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 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 实施工程竣工所必需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 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 上述这些变更均不使本合同作废。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4.变更程序 根据 FIDIC 条款及《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有关规定: (1)一般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 针对一些小型的监理工程师有权直接批准的工程变更 。 ①工程变更的提出人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出工程变更的申请; ②驻地监理工程师对变更申请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并写出初步的审查意见; ③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变更申请进行进一步的审定并签署审批意见 ; ④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变更令 ; ⑤承包商组织变更工程的施工 ( 包括可能的设计工作) ; ⑥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协商确定变更工程的造价及办理有关的结算工作 。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4.变更程序 根据 FIDIC 条款及《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有关规定: (2) 重要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 监理工程师在下达工程变更令之前 , 一是要报业主批准 , 二是 要同承包商协商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不超过业主批准的范围。 (3) 重大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 业主在审批工程变更之前应事先取得国家计划主管部门的批准。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5.变更的估价与支付 (1)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原则 单价确定原则:1)约定优先原则 2)公平合理原则 具体规定: (1) 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应工程细目者 , 原则上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工程细目的单价来确定工程造价; (2) 小型变更工程可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使用计日工单价作为计价的依据 (3) 工程量清单中虽有相应工程细目单价但不适应时 , 如满足下列条件 , 则 ( 对超出部分 )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承包商协商确定新的单价作为计价依据 : ①该工程细目涉及的款额超过合同价格的 2%; ②该项目细目实施时的实际工程量超出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工程量的 25%。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1)变更工程的单价确定原则 4) 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应工程细目的单价 , 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授权和业主、承包协商确定新的工程细目单价。 协商确定变更工程单价的依据: ①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预算编制办法 ; ②承包商投标时提交的单价分析资料及工程量清单中相关细目的单价。 (2)单价变更的原因 出现单价变更的主要原因: (1)工程量清单中可能存在不平衡报价现象; (2)即使不存在不平衡报价现象, 施工规模的经济性及规模效益的 变化也会使得在实施变更工程过程中, 其发生的管理费等费用并不一 定与变更后的工程量成正比的变化。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新单价的确定方法 (1) 以合同单价为基础定价 其确定的单价只有在原单价是合理情况下才会相对合理。 (2) 以概预算方法为基础定价 适用于:新增工程量的定价 优点:有法律依据, 产生的价格相对合理, 能真实的反映完成变更工程的成本和利润。 缺点:①不同的施工方案, 施工方法会有不同的单价 ②该方法无法反映竞争的作用以及原有招标成果的作用, 特别 是当承包商有不平衡报价时, 该方法会加剧总造价的不合理性。 (3) 加权定价法 适用于:原有合同工程作设计修改( 尺寸修改)时的定价 优点:减弱上两种方法所造成的不合理性。
案例3-1 变更工程造价分析表 表3-1 加权定价法: 36+40/4=46(平衡报价) 32+40/4=42(不平衡报价) 工程细目 单位 案例3-1 变更工程造价分析表 表3-1 工程细目 单位 数量 (万元) 标底 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 备注 单价 元 金额 万元 挖方 ㎡ 100 8.5 850 8.0 800 9.5 950 投标时价格 填方 5.5 550 5.0 500 6.0 600 路面(4cm) 26 40.0 1040 36.0 936 32.0 832 合计 2440 2236 2382 变更路面(5cm) 50.0 1300 45.0 1170 以第一种方法定价时 2700 2470 2590 以第二种方法定价时 2600 2850 46.0 1196 42.0 1092 以加权定价法定价时 2496 2642 加权定价法: 36+40/4=46(平衡报价) 32+40/4=42(不平衡报价)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3) 工程总价的变更原则 根据合同条款第 52.3 条的规定 :如果在签发交工证书时,发现合同价格的增加或减少总共超过“有效合同价格” ( 不包括暂定金额、计日费用及按第 70 条规定所作的价格调整)的15%,这种总额超过或减少15%的原因为: (1)根据52.1和52.2款作价过的全部变更的工程累计结果; (2)根据实际计量对工程量清单中的估算工程量所做的一切调整,但不包括暂定金额和物价因素价格调整。 在此情况下 ,监理工程师应与业主和承包商协商后确定一笔管理费调整,从合同价格中扣除或加到合同价款。这笔调整金额应只依据上述增加或减少超过有效合同价格的15%的那一部分款项。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3) 工程总价的变更原则 进行价格调整的原因: (1) 由于工程量清单中其开办项目的费用是包干使用的 , 所以如工程量变化太大 , 其开办项目的费用会包不住。 (2) 由于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存在不平衡报价现象 , 因此以此作变更工程以及实际上与工程量清单估算工程量有出入的部分工程量的计价依据不合理。 (3) 承包商的有些管理费如总部管理费等费用总是固定不变的 , 但这笔费用通常成比例地分摊到了工程量清单的各永久工程项目的单价中, 因此随着变更后工程量的变化, 在计价时这些管理费会存在着增加或减少的现象而需要重新进行调整。
案例3-2 总价合理性分析一览表 表3-3 工程细目 单位 数量(万) 实测数量(万) 平衡报价 不平衡报价 备注 单价 金额(万元) 挖方 m³ 100 120 8.0 960 9.5 1140 填方 5.0 600 6.0 720 路面(5cm) 26 46 1196 42 1092 采用加权法确定单价 总额 2756 2952 有效合同价 2236 2382 超出比率 23% 24% 挖方:9.5×100×(1+15%)+8×{120-100×(1+15%)}=1132.5万元; 填方:6×100×(1+15%)+5×{120-100×(1+15%)}=715万元; 路面:26×42=1092万元; 合计:2939.5万元。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4) 加强变更工程造价管理的途径 1)严格按合同中规定的变更工程造价确定原则来确定变更工程的造价 ; 2) 加强变更工程的计量工作, 尤其是要加强变更工程开、竣工测量工作、工程隐蔽部位的计量工作; 3) 对采用计日工形式计价的变更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发生的计日工数量进行检查和清点 , 以保证计日工数量的准确性。 4) 需确定新的单价时, 造价工程师应参照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 尽量依据承包商在投标时的报价分析资料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来协商确定其价格;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4) 加强变更工程造价管理的途径 5) 当工程造价出现 FIDIC 条款第52.3条规定的合同价格调整现象时,造价工程师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 , 在全面分析承包商的施工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 , 确定出需要增加或减少的合同款额。 6) 在变更工程的造价管理过程中 , 应严格按管理程序执行分级审批制度 , 加强内部监督 ,做到层层把关 , 以杜绝利用工程变更钻业主和合同空子的行为。 7) 对有不平衡报价的合同, 应加强单价分析, 并对与此相关的工程细目和工程量 , 加强全面综合控制。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4) 加强变更工程造价管理的途径 8)应加强控制的工程变更 : ①工程规模扩大的工程变更 ; ②因工程性质改变的工程变更; ③单价偏高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增大的工程变更; ④单价偏低的工程细目其工程量会减小的工程变更。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5.变更的估价与支付 (2)变更的支付 13.4款[以适用的货币支付]:如果合同规定以一种以上的货币支付,则因变更而调整合同价格时,应确定每种适用货币支付的款额。 如果合同中有暂定金额,则通常从暂定金额中对变更进行支付。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6.构成变更的条款分析 (1)因合作而产生的变更 第4.6款[合作]: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的规定或工程师的指示,为业主的人员、业主的其他承包商或公共当局的人员提供适当的工作机会,如果工程师的指令导致承包商增加了不可预见的费用,则该指令应构成一项变更。 (3)进度计划的调整 第8.3款[进度计划]:承包商应及时将未来可能对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增加合同价格、延误工程施工的事件或情况,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工程师可要求承包商提交一份未来时间预期影响的估算。如果工程师根据承包商提出的建议对进度计划作出调整,则该调整构成一项变更。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6.构成变更的条款分析 (4)修补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缺陷 第11.2款[修补缺陷的费用]:如果承包商被指示履行缺陷的修复工作,而该缺陷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错所导致时,则该缺陷修复工作应以变更的发生处理。 (5)价值工程 第13.2款[价值工程]:承包商可随时向工程师提交书面建议(承包商自费编写建议书),若建议采纳后将加快竣工,降低业主的施工、维护或运行费用,提高业主的竣工工程的效率和价值,或给业主带来其他利益的建议,则承包商应得到一定的费用补偿。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6.构成变更的条款分析 (6)删减构成变更 第12.4款[删减]:如果删减的任何工作构成一项变更,而且双方对删减的工作价值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若满足以下三项条件,承包商可发出通知,并附证明材料,要求对该删减工作导致承包商的损失予以赔偿。这三项条件: 1)若不发生删减情况,承包商的某笔费用可从中标合同款额中的该部分工程款中分摊掉; 2)由于删减该工作,使承包商的该笔费用无法在合同价格中消化掉; 3)在对任何替代工作估计时,也没有包含该笔费用。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6.构成变更的条款分析 (7)计日工 第13.6款[计日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于一些小的或附带性的额外工作,工程师可下达变更指令,要求承包商按计日工方式实施此类工作。 (8)因法律变化引起的变更 第13.7款[法律改变引起的调整]: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变化对工程产生的影响应由业主承担,可通过签发变更令的形式解决。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1.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条款解析 (1)承包商索赔的程序 索赔事件 发生 索赔 处理 发出索赔通知 察觉事件发生 28天内 察觉事件发生 42天内 提交索赔报告 收到报告 42天内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承包商可引用的明示索赔条款 其中: T:工期索赔 C:费用索赔 P:利润索赔
其中: T:工期索赔C:费用索赔P:利润索赔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可索赔内容 1 1.9 延误的图纸或指示 C+P+T 2 2.1 现场进入权 3 3.3 工程师指示 4 4.6 合作 5 4.7 放线 6 4.12 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 C+T 7 4.24 化石 8 7.2 样品 C+P 9 7.4 试验 10 8.3 进度计划 11 8.4 竣工时间的延长 T 12 8.5 当局造成的延误 其中: T:工期索赔C:费用索赔P:利润索赔
其中: T:工期索赔C:费用索赔P:利润索赔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可索赔内容 13 8.8、8.9、8.11 暂时停工;暂停的后果;拖长的暂停 C+T 14 9.2 延误的试验 C+P+T 15 10.2 部分工程的接收 C+P 16 10.3 对竣工检验的干扰 17 11.2 修补缺陷的费用 18 11.6 进一步的试验 19 11.8 承包商的调查 20 12.4 删减 C 21 13.1 变更权 22 13.2 价值工程 23 13.5 暂定金额 其中: T:工期索赔C:费用索赔P:利润索赔
其中: T:工期索赔C:费用索赔P:利润索赔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可索赔内容 24 13.7 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C+T 25 13.8 因成本改变的调整 C 26 15.5 业主终止的权利 C+P 27 16.1 承包商暂停工作的权利 C+P+T 28 16.2、16.4 由承包商终止;终止时的付款 29 17.3、17.4 业主的风险;业主风险的后果 30 17.5 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 31 18.1 有关保险的一般要求 32 19.4 不可抗力的后果 33 19.6 自主选择终止、付款和解除 34 19.7 根据法律解除履约 其中: T:工期索赔C:费用索赔P:利润索赔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承包商可引用的明示索赔条款 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 如果由于以下原因使得合同所要求的竣工受到或将受到延误: 1)变更(根据第13.3款〔变更程序]的规定已经调整了竣工时间的情况除外)或合同中某项工作量显著变化; 2)根据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有权获得工期延长的其他原因; 3)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4)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为造成的可用人员或货物的不可预见的短缺;或 5)由业主、业主人员或现场的业主其他承包商所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 阻碍。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承包商可引用的明示索赔条款 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 如果由于以下原因使得合同所要求的竣工受到或将受到延误: 1)变更(根据第13.3款〔变更程序]的规定已经调整了竣工时间的情况除外)或合同中某项工作量显著变化; 2)根据本合同的某些条款有权获得工期延长的其他原因; 3)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4)由于流行病或政府行为造成的可用人员或货物的不可预见的短缺;或 5)由业主、业主人员或现场的业主其他承包商所造成或引起的任何延误、妨碍或 阻碍。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承包商可引用的明示索赔条款 第1.9款[延误的图纸或指示] : 由于工程师未能在合理的时间或承包商通知中要求的时间内发出图纸或指示,使承包商遭受延误和(或)增加费用,承包商应再次通知工 程师,并根据第20. 1款[承包商的索赔]的规定,有权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 的规定对此类延误要求相应的延长期,以及将此类费用和合理利润计入合同价格并给予支付。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承包商可引用的明示索赔条款 第2. 1款[现场进人权] : 业主应该在投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承包商进入现场、占用现场各部分的权利。如果业主未能及时给予承包商进入和占用现场的权利,使承包商遭受延误和(或)增加费用,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并根据第20. 1款[承包商的索赔]的规定,有权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的规定对此类延误要求相应 的延长期,以及将此类费用和合理利润计入合同价格并给予支付。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承包商可引用的明示索赔条款 第4. 7款[放线] : 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或工程师通知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 基准标高对工程放线。如果承包商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由于这几项基准的某项错误遭受延 误和(或)增加费用,而此类错误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不能合理发现并避免的,那么承包商 有权根据第20. 1款[承包商的索赔]的规定,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对此类延误要求相应的延长期,以及将此类费用和合理利润汁入合同价格并给予支付。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承包商可引用的明示索赔条款 第13. 7款[因法律改变的调整] 如果基准日期后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有所改变, 或者对此类法律的司法或政府解释有所改变,由于此类改变使承包商遭受延误和(或)增加费用,承包商有权根据第20. 1款[承包商的索赔]的规定,根据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对此类延误要求相应的延长期,以及将此类费用计入合同价格并给予支付。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承包商可引用的默示索赔条款 其中:T:工期索赔;C:费用索赔;P:利润索赔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可索赔内容 1 1.3 通信交流 C+P+T 2 1.5 文件优先次序 3 1.8 文件的照管和提供 4 1.13 遵守法律 5 2.3 业主人员 C+T 6 2.5 也主的索赔 C 7 3.2 由工程师托付 8 4.2 履约保证 9 4.10 现场数据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2.承包商可引用的默示索赔条款 其中:T:工期索赔;C:费用索赔;P:利润索赔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可索赔内容 10 4.20 业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 C+P+T 11 5.2 对指定的反对 C+T 12 7.3 检验 13 7.6 修补工作 14 8.1 工程的开工 15 8.12 复工 16 12.1 需测量的工程 C+P 17 12.3 估价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承包商索赔原因: 1)业主原因 a. 业主未能及时提供现场、道路和设施 b.业主和工程师提供了错误的测量基准数 c.业主延期支付承包商各种应得款项 d.业主和工程师延迟提供施工图纸或延迟 e.设计错误和设计变更 f.工程师、业主的指令引起的额外工作等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承包商索赔原因: 2)业主风险 a.物价波动 b.后继法规变化 c.不可抗力 d.有经验的承包商所不可预见的事件 e.修复因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的工程缺陷 f.战争等特殊风险 h.施工现场挖出文物、化石、有价物品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承包商索赔原因: 3)要求承包商实施合同额外工作 a.工程变更 b.隐蔽工程复查中证明已经验收复查的工程无质量问题 c.要求承包商提供合同中未规定的试样、试件等 4)工程暂停 a.非承包商原因和责任使工程暂停 5)其他原因 a.因业主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引起的索赔 b.根据工程师指示处理危急情况引起工期 延长和费用的增加等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可引用的条款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索赔事由 可索赔内容 1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合同论述模糊 C+P+T 2 6.3 工程进展中断 有工程师提供图纸的延误造成的工程中断 3 6.4 图纸延误和延误的费用 由于提供图纸的延误造成的费用的增加 4 12.2 不利的外部条件或障碍 无法预料的不理外界的障碍或条件 5 17.1 放线 工程师提供坐标和高程资料的错误后果 6 18.1 钻孔与勘探开挖 工程师要求合同规定外的钻孔勘探开挖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可引用的条款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索赔事由 可索赔内容 7 20.3 业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由业主风险造成的损失或损害 C+P 8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业主未能遵守保险单的条件造成的损失 C 9 27.1 化石 开挖现场出现化石、文物导致费用的增加 C+T 10 31.2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便利 为其他承包商提供的服务 11 36.5 工程师关于未规定的检验的决定 工程师指令进行合同规定以外的检查 12 38.2 剥露和开孔 工程师要求对覆盖后的工程部位检查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可引用的条款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索赔事由 可索赔内容 13 40.2 暂时停工后工程师的决定 暂时停工不是承包商的原因造成 C+T 14 42.2 未能给予占有权 业主未能及时提供施工现场 15 44.1 竣工时间的延长 业主未能按招标书附件中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发出开工令 16 49.3 修补缺陷的费用 不是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程缺陷的修补 C+P 17 50.1 承包商的调查 在缺陷责任期内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缺陷调查 C 18 52.1 变更的估价 工程师确定变更项目的价格±15%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承包商向业主索赔可引用的条款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索赔事由 可索赔内容 19 52.3 变更超过15% 工程变更累计金额超过合同规定 ±C 20 65.3 特殊风险对工程的损害 业主应承担特殊风险的损害 C+P 21 65.5 特殊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加 由特殊风险引起的费用增加 C 22 69 业主违约 C+T 23 70.2 后继的法规 后继法律引起的费用增加 24 71.1 货币限制 政府对货币的限制造成承包商费用增加
二、 FIDIC 1999版施工合同条件索赔条款解析 2.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条款解析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索赔事项内容 可索赔内容 4.2 履约保证 业主根据第4.2款提出的履约保证下的索赔 履约保证金额 2 4.14 避免干扰 承包商因不必要和不恰当的干扰给业主带来的任何赔偿费、损失和开支 赔偿费、损失和开支 3 4.16 货物运输 承包商因货物运输导致业主的任何赔偿费、损失和开支 4 4.19 电、水和燃气 承包商使用业主提供的水、电、气和其他服务 水、电、气和服务费 5 4.20 业主设备和免费供应的材料 承包商使用业主设备 使用业主设备的费用 6 5.4 付款证据 承包商无理由扣押应支付给指定分包商的款项,业主可直接支付给指定分包商 业主直接支付给指定分包商的金额
二、 FIDIC 1999版施工合同条件索赔条款解析 2.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条款解析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索赔事项内容 可索赔内容 7 7.5 拒收 工程师要求对有缺陷的设备、材料或工艺重新检验使业主招致额费用 重新检验使业主增加的费用 8 7.6 修补工作 承包商未能按工程师的指示移除不合格的设备材料,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工作 承包商未履行指示使业主支付所有费用 9 8.6 工程进度 承包商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进度缓慢,需要加快进度而使业主支付额外费用 业主支付的额外费用 10 8.7 误期损害赔偿费 承包商未能按第8.2款规定的时间竣工 11 9.2 延误的试验 承包商不当延误竣工试验、且未执行第9.2款相关规定,业主可自行检验 业主自行检验发生的费用
二、 FIDIC 1999版施工合同条件索赔条款解析 2.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条款解析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索赔事项内容 可索赔内容 12 9.4 未能通过竣工试验 工程师未能通过竣工试验而业主同意移交的情况下,合同额应予以减少 业主工程价值损失 13 11.3 缺陷通知期限的延长 因承包商的责任而使工程设备发生缺陷或损害 14 11.4 未能修补缺陷 承包商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补缺陷或损害,业主委托他人完成修复工作或者扣减合同价格 修补费用,扣减合同和其他费用 15 11.11 现场清理 承包商未能按合同规定清理现场,业主可自行完成 业主处理和恢复现场的费用 16 14.2 预付款 在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或者由于其他原因终止合同前,预付款尚未还清 尚未还清的预付款
二、 FIDIC 1999版施工合同条件索赔条款解析 2.业主向承包商索赔的条款解析 序号 条款号 条款主要内容 索赔事项内容 可索赔内容 17 15.4 终止后的付款 承包商严重违约、破坏或行贿,业主可以终止合同并向承包商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业主遭受的损失或损害赔偿费,以及完成工程所需的额外费用 18 17.1 保障 承包商提供保障的范围内,业主所的费用 损害赔偿费、损失和开支 19 18.1 有关保险的一般费用 承包商未能遵守相关的规定 业主由此遭受的损失 20 18.2 工程和承包商设备的保险 在基准日期一年之后,第18.2款(d)项规定的保险不再有效 业主可以向承包商索赔此类保险的保证金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案例3-3 合同文件错误引起的索赔 某污水管线工程在施工将完工时 , 监理工程师才发现 , 图纸上所示的一污水管段没有注明尺寸 , 监理工程师立即将图纸上的错误矫正 , 并指示承包商按经矫正的图纸上的尺寸敷设管道。承包商需要重新定购这种尺寸的管段 , 结果 , 一个专业队的安装人员被迫闲着三周 , 工期已接近尾声 , 无其他工作可做。 索赔要求: 承包商根据第 5.2 款 , 要求获得附加款项 , 因为合同文件的错误带来了延误 , 或者是监理工程师的变更令带来了延误 , 并受到损失。 反索赔: 监理工程师不接受这项索赔要求 , 因为图纸没有注明尺寸 , 是承包商事前可以预见得到的 , 承包商于投标时必须细看图纸 ( 第 11 条 ), 应在当时或工程初期要求澄清。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案例3-4 放线资料错误引起的索赔 某工程的一个截流检查井所放线和建造的位置偏低了 lm, 基于水 力方面的考虑 , 该井不得不提高。 索赔要求: 承包商认为 , 该检查井是根据监理工程师属下的测量员所提供的临时水准点而放线的 , 故此提高检查井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 第 4.7 条 ) 。 反索赔: 监理工程师答复说 , 监理工程师属下的测量员曾在现场附近测定临时水准点 , 测量员所作的测定 , 误差有 1m( 过低 ) 。测定这一临时水准点所用的参考点 ( 已在图纸上显示 ) 是正确的。承包商有责任在检查井附近确定临时水准基点 , 而不是依赖监理工程师属下的测量员所确定的水准基点 , 此水准基点并非以合同条件第 4.7 条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提供的。因此 , 承包商必须自费矫正放线 方面的错误。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案例3-5 工程暂停引起的索赔 某公路工程在一座桥梁引桥路堤施工到最高点时 , 其中一个桥台的桩 柱出现裂痕 , 该裂痕是基底土沉陷所致。监理工程师于4月 1 日下令暂停 有关工程。 4 月 15 日 , 监理工程师又下令附近一座桥梁暂停施工 , 因为该桥可能 会遇到同样的问题。上述两座桥梁的桥台已经建成 , 而预应力大梁亦准 备妥当 , 随时可以开始安装。监理工程 师应承包商的要求于 4 月 20 日撤 销大梁吊装的指令。于 5 月 30 日重新开始士方工程 , 并指示 将上述两座 桥的引桥路基加上辅助桩 , 作为变更工程 , 价格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议 定。
第 三章 FIDIC合同条件及其索赔条款解析 案例3-5 工程暂停引起的索赔 索赔: 5 月 10 日 , 承包商通知索赔意向 , 根据第 40 条规定 , 就上述两项暂停指令要求补偿额外 费用。索赔数额是中断工程期间的机械闲置费、雇人看管的费用、吊装小组的窝工费用、在没有 引桥路堤的条件下架设所需要的附加拖架设备所需费用 . 监理工程师答复 :暂停施工是设计错误所致 , 根据第 40 条 , 索赔原则上可以接受。但对第一次暂停的索赔不能接受 , 因为监理工程师下令暂停施工后 28 天内承包商未给予索赔通知 , 第二次暂停命令后 25 天给予了索赔通知 , 因此 , 只接受第二次停工的索赔。 第二次停工导致的费用由监理工程师确定 , 由业主支付。这些费用包括管理费 , 利润则不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