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敘薪法令與實務 利澤國小人事管理員 張美意
教師敘薪法令與實務 前言 敘薪相關法令 觀念釐清 實務作業 動動腦
教師敘薪相關法令 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 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補充規定 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說明 (附表公立各級學校教職員敘薪標準表) 公立學校教師暨助教職務等級表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教育部相關函釋令 其它:師資培育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中小學 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等等
觀念釐清--名詞解釋 起敘 提敘 改敘 銜接支薪 職前年資 依學歷或考試資格起敘 現職教師具有合於採認之職前年資 現職教師就核定薪級發生疑義或取得較高學歷 銜接支薪 現職教師轉任 改敘審定日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定生效之日 職前年資 教師擔任現職前曾任其它機關學校之年資 職務等級相當 現職前曾任其它機關學校職務之等級與現職起敘相當、以上或與教師現敘薪級相當 服務成績優良 現職前曾任其它機關學校職務之考核結果,列乙等或相當乙等以上
觀念釐清--舊制教師&新制教師 對像 區分 實習、登記 初檢、實習、複檢 實習、檢定考試 教師證書的取得取得 教師資格適用法規 最舊制教師 師資培育法(83.2.7)施行前進入師範院校者 實習、登記 1.中小學教師登記及檢定辦法 2.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校長暨教師資格標準 舊制教師 師資培育法(83.2.7)施行後至92.7.31前進入師範院校或設有教育學程之大學院校者 初檢、實習、複檢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 新制教師 92.8.1後進入師範院校或設有教育學程之大學院校者 實習、檢定考試 師資培育法
觀念釐清--職前年資提敘基本原則 1、與職務等級相當(對照表或逐年轉換) 2、服務成績優良(考績列乙等以上) 3、受本職最高年功薪限制 4、不同性質年資不得合併計算
觀念釐清--職前年資種類 私立學校教師年資 運動教練年資? 幼稚園教師年資 交通、關務、公營 事業機構人員年資 代理教師年資 試用教師年資 公務人員年資 約聘人員年資 約僱人員年資 運動教練年資? 交通、關務、公營 事業機構人員年資 職業訓練師年資 預官年資 軍職年資 軍中聘任人員年資
觀念釐清--國外學歷 國外學歷依教育部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辦理 該國外學歷需已列入教育部參考名冊 畢業證書、歷年成績證明應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翻譯) 修業年限: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持學士學位者至少須滿32個月;持碩士學位者至少須滿8個月;持博士學位者至少須滿16個月 (附內政部境管局出入境證明)
觀念釐清—正式教師敘薪標準 學歷及資格 起敘薪額 本職最高薪 本職最高年功薪 大學畢業且以登記方式取得教師證書者(舊制) 180 450 625 大學畢業且以檢定方式取得教師證書者(新制) 190 碩士且以登記(或檢定)方式取得教師證書者 245 525 650 博士且以登記(或檢定)方式取得教師證書者 330 550 680
觀念釐清—代理教師敘薪標準 資格條件 薪額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170 1.國內外大學或師範校院畢業,依師資培育法修正前之規定, 以登方式取得各該教育階段、科(類)之合教師證書者。 2.國內外大學或師範校院畢業,依師資培育法修正後之規定,修畢各 該教育階段、科(類)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 180 大學或師範校院畢業,依師資培育法修正後之規定,取得各該階段、科(類)之合格教師。 190 國內外大學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並具有各該階段、科(類)之合格教師。 245 國內外大學研究所畢業,取得博士學位並具有各該階段、科(類)之合格教師。 330
實務作業--敘薪範圍 新任教師 取得較高學歷 四十學分班 代理教師 敘薪有案 學歷 + 各項年資 扣除進修期間年資 最後成績考核 四級 依學歷起敘 銜接支薪
實務作業 國中教師敘薪流程圖 學校人事人員依據敘薪相關法令向教師收齊學經歷證件辦理敘薪手續 新進教師(初任教師含具職前年資、幼稚園教師轉任)敘薪 教師取得較高學歷改敘 教師在職進修四十學分提敘 代理教師敘薪 教師轉任或調任敘薪有案者 填具敘薪有案之新任教師報核名冊 呈校長核定 敘薪通知書副知縣府 陳報縣府核備 轉發敘薪通知書 敘薪通知書或敘薪有案名冊核備函影印存參(存放人事資料袋) 登錄人事資訊系統(WebHR)
實務作業 國小教師敘薪流程圖 學校人事人員依據敘薪相關法令向教師收齊學經歷證件辦理敘薪手續 新進教師(初任教師含具職前年資、幼稚園教師轉任)敘薪 教師取得較高學歷改敘 教師在職進修四十學分提敘 代理教師敘薪 教師轉任或調任敘薪有案者 填具敘薪有案之新任教師報核名冊 至縣府員工業務網敘薪系統選取敘薪類別線上填報並列印核薪請示單 呈校長判發 報縣府核薪或核備 轉發敘薪通知書 登錄人事資訊系統(WebHR) 敘薪通知書或敘薪有案名冊核備函影印存參(存放人事資料袋)
動動腦—代理教師敘薪實例題 1.甲師大學畢業99年修畢數學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證明書,參加教師甄試但未考取合格教師證書,100學年度考取本縣某國中數學科代理教師,請問應核敘? Ans:大學畢業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證明書,核敘180元,學術研究費打八折。 注意:需於第二次甄選代理教師時才可放寬至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證明書者報考。
動動腦—代理教師敘薪實例題 2.乙師大學畢業98年取得國小合格教師證書,100學年度考取本縣某國小身心障礙特教班代理教師,請問應核敘? Ans:國小身心障礙特教班代理教師需具有國小身心 障礙特教教師證書才可報考並核敘190元,乙師大學畢業具國小合格教師證明書,但是考取為特教班代理教師,因不具國小身心障礙特教教師證,故無法核敘190元,故降敘為170元,學術研究費打八折。 注意:需於第三次甄選代理教師時才可放寬報考。第一次甄選需具有國 小身心障礙特教教師證書者報考,第二次甄選需具有修畢國小身心障礙特教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證明書者報考,第三次放寬為大學畢業者報考
動動腦—取得較高學歷敘薪實例題 丙師85學年度師院結業,86學年度分發實習1年(舊制核敘180元),87年8月取得教師證並於8月始任職某國小,並准予提敘1級190元(之後歷年考核均考列4條2款以上),其自93學年度起前往研究所進修,94學年上學期及95上學期休學,至96年7月畢業。請問應核敘? Ans:丙師取得碩士學歷以本薪245元起敘,採計86學年度實習年資1年及87-92學年度之服務年資6年,共計7年,提敘7級,93學年-96年7月進修期間扣除,故核敘本薪370元。 *特別注意: 舊制師範院校公費生分發實習1年,其實習年資於取得碩士學位辦理改敘時,准予提敘一級計敘,惟在實習期間經考核結果不予晉級之年資不予採計 94學年上學期及95上學期休學期間為不同學年度之畸零月數尚無法合併計算
動動腦—取得較高學歷敘薪實例題 2.丁師係82年師範學院畢業,83年8月12日取得合格國小教師證並任職於某國小(年終考核均考列4條2款以上) ,自92學年起前往研究所進修,於96年6月畢業,丁師申請改敘時現支薪級450元,請問丁師應核敘? Ans:丁師取得碩士學歷以本薪245元起敘,採計82-91學年度之服務年資10年(92學年-96年6月進修期間扣除),依規定應提敘11級為本薪430元,但丁師現敘為本薪450元,改敘之後薪級比現敘薪級還低,為保障當事人權益,准予維持原支薪。 *特別注意:依教育部中部辦公室92.8.28教中人字第0920563139號函規定,其辦理「取得較高學歷改敘薪級」時,改敘後之薪級如較原支薪級為低者,則仍支原薪級。
動動腦--採計職前年資實例題 1.戊師93年6月大學畢業,93學年度取得合格教師證,98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中,曾任私立學校專任教師93.8.1-96.1.31,公立學校代理教師96.2.13-96.7.2、96.8.30-97.7.1、97.8.27-98.7.2,均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請問應核敘? Ans:230元。C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曾任私立學校專任教師年資(93.8.1-96.1.31)2年6個月、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年資(96.2.13-96.7.2)、(96.8.30-97.7.1)、(97.8.27-98.7.2)計2年6個月,合計4年,提敘4級,故核敘230元。 注意:代理教師年資與專任教師年資不得併計提敘。
動動腦--採計職前年資實例題 2.已師89年6月師院畢業,以89.8.29-90.7.1代理教師年資折抵教育實習1年,於90年7月取得合格教師證書,91學年度甄試錄取某國小正式教師,85.8.29-86.7.31、86.8.29-87.7.31、90.8.30-91.7.1曾任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均經公開甄選且任職期間服務成績優良,請問應核敘? Ans:220元。E師大學畢業以本薪190元起敘。採計公立學校代理教師(85.8.29-86.7.31)、(86.8.29-87.7.31) 、 (90.8.30-87.7.1)計3年提敘3級,另以代理教師年資(89.8.29-91.7.1) 折抵教育實習不予採計,故核敘220元。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