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营业税 一、营业税概述 (一)营业税的概念
一、营业税的概念 营业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 一种税。
(二)营业税的特征 1.征收范围较广,税收收入稳定 营业税征收范围为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外的所有经营业 务,如: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娱乐业、服务业等都属 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纳税人一旦取得营业收入,不 论成本高低、盈亏与否,均按规定税率纳税,因此具 有税收收入稳定的特点,是目前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 来源之一。
2.赋税较轻,税负公平 营业税除了对娱乐业规定的5%~20%较高幅度税率, 另设了3%和5%两档税率,税负较轻。鉴于各种经营 业务营利水平高低不同,因此在税负设计中,一般实 行同一行业同一税率,不同行业不同税率,体现公平 原则。
3.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由于营业税一般以营业收入金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 例税率,因此计征简便。营业税规定有起征点,营业 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免于征税。
二、营业税的内容 (一)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 或销售不动产的经营行为。
(一)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1.应税劳务 应税劳务是指应缴纳营业税的劳务,具体有七项: 1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 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其征收范围包括 : 代理业、旅 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 其他服务业等。
2.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其 征收范围包括: 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 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游艺场所等娱 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的业 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服务也按 照娱乐业征税。 3.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 或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 动。其征收范围包括: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 管道运输、装卸搬运以及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 活动。
4.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其征收范围包括:建 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其他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 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平整土地、 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 5.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其征收范围 包括:金融、保险。 金融,是指经营资金融通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 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 保险,是指通过契约形式将资金集中起来,用以补偿被 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业务。
6.文化体育事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其 征收范围包括:文化业、体育业。 文化业,是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戏剧、歌舞、 时装、健美、杂技、民间艺术、武术体育等表演;电 台、电视台、电影院、影剧院、录像厅及其他场所放 映各种节目的业务,以及各种展览、培训,举办文学、 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和图书资料 借阅业务;经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其各种浏览 场所所销的门票业务。 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 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
7.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业务。其征收范 围包括: 邮政、电信。 邮政,是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业务,包括传递函件或包 件、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政储蓄及其 他邮政业务。 电信,是指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讯号来传递信息的业 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 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
2. 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 行为。其征收范围包括: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 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 誉。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利润分配,共同承担 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权 的也不征收营业税。
3. 销售不动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 同承担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在投资后转让其股 权的也不征收营业税。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 视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的 行为,不征营业税。
( 二 )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1. 营业税的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 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单位,包括独立核算的单位,具体指国有企业、集体 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 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 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有经营行为的中国公民和外 国公民。
2.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纳税人应纳税款义 务的单位和个人。 序号 说明 1 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2 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3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者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者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 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5 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6 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其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
[例3.13] A建筑工程公司总承包某高速公路工程,工程 价款10000万元,其中加油站工程分包给B公司,加油 站工程款800万元。此业务中,A公司和B公司都是营 业税纳税人,而且A公司按规定是B公司的纳税扣缴义 务人。建筑业营业税率为3%,计算A公司应纳营业税 和A公司应代扣代缴B公司的应纳营业税。 解: A公司应纳营业税=(10000-800)×3%=276(万元) A公司应代扣代缴B公司的应纳营业税=800×3%=24(万 元)
[例3.14] 甲为某剧场举办文艺演出联系演员乙,取得手 续费2万元,演员乙取得演出费15万元,剧场提供演出 场所取得场租费5万元。门票由剧院销售。此种情况下, 甲为演出经纪人,其取得的手续费应按服务业 (代理业) 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乙的演出收入应按文化体育业 (文化业)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剧场提供演出场地, 其取得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而且剧场是售票者,是甲、乙的纳税扣缴义务人。 解: 剧场应纳营业税=50000×5%=2500(元) 剧场应代扣代缴甲、乙应纳营业税 =20000×5%+150000×3%=5500(元)
(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1.税目 营业税一共规定了9个税目。
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的,应核算不同税目的销 售额。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 率。 税 目 征收范围 税 率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运输。 3% 2.建筑业 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3.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 5% 4.邮电通信业 邮政、电信。 5.文化体育业 文化业、体育业。 6.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戏场。 5 ~ 20% 7.服务业 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服务业。 8.转让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誉。 9.销售不动产 销售建筑物扩其他土地附着物。
(四)营业税的起征点 对于经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个人,营业税规定起征点。 营业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即照章全额计算纳税,营业 额低于起征点则免于征收营业税。税法规定的起征点 如下: (1)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营业额5000~20000元。 (2)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300~ 5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可 以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 起征点,并报国家税务机关总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