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新进展、新实践 2016年8月23日
主要内容: 教育督导新进展 01 上海市研究与实践 02 北京市教育督导工作主要经验 03
教育督导新进展 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项目研究 市域均衡、县域优质均衡 义务教育均衡系列 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1 2 3
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1、 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项目研究 1.项目启动:2014年7月 2.指标设计:2014年8月-2015年4月 3.工具开发:2015年4-10月 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 4.指标和工具试测、完善指标:2015年10-12月 5.完善工具、开发网评工具、制定督导评估办法 2016年1月-6月 6.开发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平台:2016年7月--
01 02 03 04 主要的研究方法与工作方式 国内外比较研究:参考英国、美国、日本、台湾、香港等国家 和地区的学校督导评估经验。 吸收国内外学校评估、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把握我国素质教育发展态势和政策演进。 教育部督导办先后8次到沪研讨。 教育部督导办组织课题组成员先后7次分赴福州、柳州、株洲、 綦江等地,听取督学意见。 课题组先后组织5次咨询会,听取校长意见。 课题组先后7次深入学校,听取师生意见。 课题组先后召开30余次研讨会等。 文献研究与经验借鉴 专家咨询与专业对话
指标设计的原则 国际教育动态 体现前瞻性 坚持可操作性 以结果为导向 坚持以育人为核心,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 关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但是更关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结果,也即学生在德智体美几方面的素质提升。 强调量化工具的运用,注重评估信息的可采集性。 拓宽视野,紧紧围绕21世纪核心人才素养要求,紧跟世界发达国家学校督导评估发展步伐。 以学生发展为核心 以结果为导向 坚持可操作性 体现前瞻性 国际教育动态
指标说明:9个要素---文件 NO.1 定义 NO.2 依据 NO.3 功能 NO.4 适用范围 NO.5 主要观察点 NO.6 计算公式
例:学校向学生提供教育资源的有效程度—文件 指标描述:学校提供教育资源和学生便利获取的程度。 指标依据:1.《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规定:“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 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 ;“提供便利实用的教学资源…… 建立图书馆(室)、实验室、功能教室等的使用管理制度,面向学生充分开放,提高 使用效益”;“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与氛围”等。 2.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指标功能:衡量学校提供育人资源、满足学生学习需求的程度。 主要观察点:1.均衡编班与班级间均衡配置教师资源程度; 2.图书馆、功能室(实验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心理咨询室、艺术功能室等) 的有效利用程度; 3.学校环境育人程度,如展示学生作品,进行安全、健康、卫生、权利等主题 宣传等。 适用范围:小学、初中、高中。
进校评估工具:5种类型 2 4 学校观察表:学校观察记录表、学校观察指南 课堂观察:课堂观察记录表、课堂观察指南。 校长访谈表 1 问卷:学生问卷(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问卷、家长问卷 3 5 资料查阅表:资料查阅记录表、资料查阅指南
学校等级判定及其方法 优 单个题目 的分值 单个观察点 单个指标 学校 等级 良 学校的总体 分值 合格 不合格
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2、义务教育均衡系列 《教育规划纲要》: 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 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 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国家政策趋势分析 已认定县发展状况分析调研 教师队伍建设趋势:编制标准城乡统一、乡村结构性缺员 大众媒体舆情分析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体系研究 已认定县发展状况分析调研 1304县差异系数状况及突出问题 对全国所有市、县财政性教育投入数据进行了分析 对镇江、宜昌部分县区推进优质均衡工作进行了实地调研 大众媒体舆情分析 收集了《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等大众媒体相关报道 分析后提出了“学区房”“乡村教师”等社会广泛关注热点问题 国家政策趋势分析 教师队伍建设趋势:编制标准城乡统一、乡村结构性缺员 教育信息化政策:信息化应用、信息手段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
研究目标定位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是在实现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认定基础上,对主动提出申报的县级政府、市级政府实现更高水平均衡发展而实施的督导评估。优质均衡发展,要均衡更要发展。 推进 主动 质量 关注 标准 更高 评估标准体现 底线要求标准化、均等化 评估内容突出 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 评估目的聚焦 政府主动履职能力
评估体系结构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包含相关指标结果状态的发展水平,包含着相关层级政府实现更高水平均衡的主动履职能力,包含公众对均衡发展措施的监督与认可。 第一部分:优质均衡发展水平评估指标 市级:两个评估领域共11项指标 县级:三个评估领域共18项指标 第三部分:社会公众调查 县市两级相同: 共3个方面15个调查项目 第二部分:政府履职程度评估指标 县级:8个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 市级:5个一级指标17项二级指标
“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以定量指标评估为主,反映的是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 “政府履职程度评估指标”:以定性工作要求为主,反映的是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能力; “社会公众调查”:以网络调查问卷方式开展,反映的是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对本区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体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评估领域“Ⅱ规范管理” 主要设置以下三个类型指标: 1、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相关指标 设置免试就近入学率、班额达标率等指标,回应社会对“择校”、“学区房”的关注。 2、直接影响素质教育实施的物、财、人等条件指标 一是设置互联网出口带宽、多媒体教室比例等指标,强化信息技术与教学整合,强化常态应用,发挥互联互通对教育改革和优质资源共享的支撑作用。 二是设置培训经费支出比例,强化教师专业发展对深化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保障作用。 三是设置音体美专职教师比例,考察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问题的解决成效;设置骨干教师占交流教师比例,考察教师交流政策执行的导向和实际成效。
【指标Ⅱ-1】小学、初中班额达标率 1、指标描述:达到该学段规定班额标准的班级数占总班级数的比例。 2、计算公式:小学、初中班额达标率(%)=小学、初中达到该学段规定班额标准的班级数/班级总数×100% 3、指标功能:考核政府发展规划、建设等部门规划学校布局、配置教育资源等职责落实情况,引导、督促政府相关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合理布局 4、主要政策依据: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第八条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一、小学: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二、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基本消除,逐步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5、信息来源:提取上一年度全国教育事业数据基表数据 6、拟设定标准:区域内完全小学95%以上的自然班均不超过40人,初级中学不超过45人;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56人以上自然班数量为“0”。
【Ⅱ-3】班均互联网出口带宽 1、指标描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宽带网络接入带宽达到规定标准的程度 2、指标公式:班均接入互联网带宽(bps)=学校网络接入带宽总量(bps)/学校总数 3、指标功能:督促办学条件薄弱尽快改进地区加大信息化基本条件保障力度,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保障以信息化促进均衡发展思路的落实 4、主要政策依据: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有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教技[2014]6号): 2017年,全国基本实现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接入,网络教学和学习环境完善,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应不小于2M,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应不小于4M,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和农村学校多媒体教室比例分别达80%以上和5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所有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的全面覆盖,具备条件的教学点实现宽带网络接入,城镇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应不小于10M,有条件的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应不小于5M,有条件的教学点接入带宽达到4M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基本具备网络条件下的多媒体教学环境,基本建成人人可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信息化学习环境。 5、信息来源:全国教育事业统计;科技司统计数据。 6、拟设定的标准:城镇学校、农村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分别不小于10M、5M;义务教育阶段城镇和农村学校多媒体教室比例分别达100%以上和80%以上。
政府履职程度评估指标 考察政府依法管理义务教育职责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责任机制的的职责落实。 1、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基本职责。 主要依据为《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 《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等。 2、选取体现政府职责的关键要素。遴选关键要素的原则包括: 一是体现依法治教要求,如依法进行资源配置和学校布局,依法落实财政教育投入规定,依法落实教师编制标准,依法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等; 二是政府保障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关键行为,如校长教师流动、教师专业发展保障、教育信息化等; 三是可以通过规范性文件、原始数据报表等信息予以验证,部分指标还配以量化指标支撑其评估结果。
第二部分:政府履职程度评估指标(范例) (二)资源布局规划责任落实 ——依据城镇化规划和常住人口规模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得到落实; ——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建立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寄宿制学校经费、师资保障机制,形成科学的办学机制和管理办法。
社会公众调查项目 (一)招生入学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否存在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以及按考试成绩选拔生源和收费的现象; ——除政策允许招生的特长生外,初中学校是否存在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的现象; ——是否存在收取择校费的行为,或通知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义择校费的现象。 (二)学校管理 ——学校是否按照规定实行均衡编班,是否存在区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现象; ——学校是否存在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现象; ——学校是否存在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 ——学校是否存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 (三)学生健康 ——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成效; ——是否存在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的现象。
市域义务教育均衡指标体系的核心内容 教育质量 经费投入 义务教育巩固率、毕业生毕业成绩合格率、学生体质健康良好率等 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数、教师培训培养、城乡教职工统筹配置等 教师发展 学生发展 经费投入 硬件水平 教育质量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信息化建设 生均公共财政预算公用支出、教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教师培训经费等
1 2 3 4 5 市级政府履职程度工作指标 建立政府统筹推进机制 落实资源布局规划责任 财政保障和经费使用监管 教师队伍发展 ——工作机制 ——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 落实资源布局规划责任 2 ——学校布局规划 ——城镇小区配套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区县间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信息化) 3 财政保障和经费使用监管 ——相关经费征收政策的落实 ——主动提高公用经费标准 ——薄弱学校经费倾斜 ——乡村教师待遇倾斜 ——区县经费使用监管 教师队伍发展 4 ——保障教师培训经费 ——统一城乡编制,乡村教师配备到位 ——教师交流 ——优秀教师培养选拔 5 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 ——教学质量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估标准和评估方法 ——家长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办学的监督评价
社会公众调查 招生入学 学校管理 学生健康 主要项目 1、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是否存在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形式的考试、考核,以及按考试成绩选拔生源和收费的现象;2、初中是否存在从小学各个年级选拔学生进行“特殊”培养的现象;3、是否存在收取择校费的行为,或通知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义择校费的现象。 学校管理 1、学校是否按照规定实行均衡编班,是否存在区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的现象;2、学校是否存在占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或集体补课的现象;3、学校是否存在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的现象;4、学校是否存在组织学生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 学生健康 1、小学、初中学生每天睡眠时间;2、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成效;3、是否存在按照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的现象。
3、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材料清单 文件一 《2016年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 实施办法》 附件 2016年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指标说明 文件二 《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附件1 《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总体考虑 附件2 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办法 附件3 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要点与内容 文件三 《制定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办法研究报告》
《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暂行办法》 目的与意义 1、推进省级政府依法正确履行教育职责;2、健全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体制,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3、全面提升政府履职的执行力与公信力。 总体构想 1、明确指导思想;2、科学确定评估内容;3、合理设计评估程序;4、推进系统化制度设计。 着力推进“三大机制”建设 1、构建以自评为主、前后衔接、相互配套的督导评估机制;2、通过制度安排赋予社会参与督导评估的权力;3、应用信息技术,推动督导监测评估手段创新。
二、上海教育综合改革(督导评估)项目
项目由来 2013年11月,沪教委科〔2013〕75号 市教委决定设立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研重大项目,重点关注国家和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创新和重大政策实践问题 通过重大项目的设立,形成稳定的研究团队和研究基地,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但必须由一个单位作为牵头申报单位。鼓励联合申报单位外的相关国内外专家,以及与研究项目有关的实际工作部门的人员参加项目组研究工作
7月16日,市教委科技处、市教科规划办组织集中开题 项目申报指南 8. 上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的研究(短周期项目) 与市政府督导室充分沟通讨论之后,形成课题申报方案 ——牵头单位:上海教科院 ——参与单位:市教育督导室、部分区县督导室 2月19日,进行了项目申报答辩陈述 3月底,沪教委科〔2014〕12号,公布立项项目 7月16日,市教委科技处、市教科规划办组织集中开题
项目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中长期规划纲要、国家教育督导条例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快转 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 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 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 2014教育工作要点、袁部长专题讲话“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教育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题论述 相对宏观层面,教育督导体系与制度建设,重在解决体制机制等上位问题、顶层 设计
上海应成为全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排头兵和先行区:先行先试、 先走一步 ,为其他地区与国家层面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发挥试 水和引领作用; 上海教育转型发展关键时期急需教育督导引领与保障:在行政部门转变 职能、强化宏观管理的同时,如何健全并强化教育行政监督体系,加强 对实现教育公共服务等化等重大任务的监督和引导,是上海教育综合改 革试验对教育督导提出的全新命题,急需对督导体制改革进行总体设计; 上海教育督导机制自身局限亟待突破:监督职能与执行和行政检查等职 能界定不清晰;督导机构缺乏承担监督职能应有的独立性;督导结果运 用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督导人员配置和专业发展缺乏相关制度保障等; 教育督导立法进入关键阶段,立法与后续实施都需要专业的论证支撑。
研究的基本框架与主要内容 立足当前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转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部署,上海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 相关理论与实践比较研究基础上,借鉴国际国内经验,结合上海教 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需求; 从转变地方政府教育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相对独立的督导体制、完 善督政督学和监测一体化的督导职能、提升督导能力、建设专业化 高水平的督导队伍、实现教育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补充的教育 行政管理体系切入; 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的目标、路径和举措。
基本研究方法与手段 以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指导原则,从国际国内两个视野出发,综合运用文献分析、国际比较、理论分析、实地调研、行动研究等方法和手段: 理论研究和分析,为政策建议提供依据; 历史文献分析,把握国家及上海教育督导的现状、问题及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国际比较,归纳分析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教育督导制度,提炼可供我国和上海教育督导制度建设可供借鉴的经验; 实地调研,对国内部分省市教育督导的制度创新,为上海教育督导提供经验和参考; 行动研究:与国家、地区、区县层面相关部门合作,试点性改革探索
总课题组:宏观层面切入 教育督导制度发展的相关理论梳理:从学理上构建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与主要内容, 使实证研究与政策建议有据可循; 国内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制度发展的特点和趋势比较研究:总结发达国家(如英国、 法国)教育督导制度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并对国内部分省市(如北京、天津)教育督 导制度的实践创新进行分析和研究,为推动上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创新提供经验借鉴 和参考; 上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实践归纳:教育督导在推动教育转型发展中的贡献、 问题和局限(尤其是制度瓶颈问题),为后续研究和改进奠定基础; 政策建议:对上海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进行系统研究,尤其是针对建立完善 相对独立的督导体制、完善督政督学和监测一体化的督导职能、提升督导能力、建设 专业化高水平的督导队伍、实现教育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补充的教育行政管理体 系等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分课题组:结合实践的专题研究 选取有积极意愿、有相关基础的部分区县,结合各自区域的督导实践进展与 思考,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的核心议题进行理论与实践案例相结 合的研究,并尝试在区域内进行改革试点性的行动研究; 意向参与单位:黄浦区、徐汇区、虹口区、金山区、长宁区、浦东新区 从区县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督学责任专业引领机制、校长问责与奖励机 制、督导结果运用机制、专职督学配备与兼职督学聘任条件和标准、督导规 程、教育督导申辩制度、教育督导与行政检查归口与整合等专题入手
区县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研究 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独立行使督导职能的规定,本项目重点研究现有的区县不同类型的督导机构如何通过规范和建设,获得承担行政监督职能的合法性和必要的独立性 由于涉及政府行政职能转变后政府宏观管理的有效性,这也是上海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和教育行政管理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建议承担单位:徐汇区
责任督学专业引领机制研究 基于上海督学工作的扎实基础,尤其是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的经验和成果,在落实国务院督导办政策要求同时,上海的督学责任区建设必须具有自身独特的职能定位。本子项目旨在通过机制构建,突出上海责任督学的专业引领功能 重点通过长效性制度建设提高督学责任区的实效,在督促学校依法办学,按照教育规律办学的同时,要着力于对学校自主发展和特色办学的指导和引领 建议承担单位:黄浦区
校长问责与奖励机制研究 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对强化教育督导的督促整改和监督问责功能的要求,本子项目将结合正在推进的上海教育督导条例立法,重点研究如何建立校长的问责机制和奖励机制,对校长依据督导结果主动整改工作形成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建议承担单位:虹口区
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机制研究 良好的结果运用有助于形成教育管理良性循环的反馈机制,反向作用于教育行政的决策和执行环节。本子项目将通过督导结果在行政体系内外多种形式的运用,探索督导结果运用体系的完善。在行政体系内有助于实现对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的统一,行政体系外有助于保障公民和社会的知情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建议承担单位:金山区
专职督学配备和兼职督学聘任的标准研究 《教育督导条例》关于督导对象拓展到下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规定,对现有上海督学队伍结构和督学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本项目将对区县政府依法加强督学队伍建设进行研究,并在政策实践上作为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区县政府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关于督学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的规定,研究专职督学配备的基本条件和准入标准,特别是研究选聘机制。 建议承担单位:浦东新区
教育督导的规程研究 综合督导、专项督导、经常性督导,三种类型督导如何发挥各自作用并相互协调是督导效能发挥的重要条件。本子项目主要依据《教育督导条例》关于教育督导的职能、范围、内容和实施程序的规定,对于三种类型的督导的内容和操作流程进行研究,为形成规范化的督导体系提供科学依据。 建议承担单位:长宁区
两个督导项目的背景与任务 1、落实本市地方法规的要求 落实《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上海市对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育督导评估的指导意见》(沪教督〔2015〕4号)具体条款要求,适应政府职能转变,以“监督评估”环节为重点完善上海教育治理体系。 2、开展综合改革试验的要求 按照《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4-2020年) 》部署,开展教育综合改革,重点形成“三个制度体系”:一是以遵循教育规律、回归育人本原为重点,形成促进学生德智体美诸育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育人制度体系;二是以加强顶层设计、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形成科学分离而又有机统一的“管办评”制度体系;三是以加强资源共享、促进融合互补为重点,形成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合作共赢的协同联动制度体系。
项目背景与任务 我们认识到,当前政府管理教育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越位、缺位、错位现象,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机制尚不健全,办学活力不足、定位不清现象客 观存在,政府“放权不够”与学校“用权不好”并存。面对这些问题,我们立足转变职能,避免四面出击、面面俱到,而是聚焦政府该管住管好的规划、投入、评价三件事,实施重点突破。 评价方面,聚焦健全分类多元的教育督导和评估机制。重点是实施分类督导、发挥好评估结果的导向作用。一是实施分级分类的教育督导评估。对基础教育,以体现优质均衡为重点,实施督学督政,明确教育督导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对职业教育,发挥行业企业评价主体作用,把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作为职业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对高等教育,分类实施整体办学水平、教育教学水平和投入产出绩效等方面的评估。二是建立多元主体参与的督导评估机制。改革现行教育督导体制,做大做强教育督导机构,在充分发挥督导机构作用的同时,建立家长、行业企业代表、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督导机制,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评估。三是强化督导评估结果的导向性。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和评价结果的社会公示公告制度,将其作为评先奖优、班子考核、干部任用和资源配置等的重要依据。 翁铁慧:《聚焦重点领域实施攻坚 当好教育综合改革探路者》
试验目标与任务(之一) 《规范与加强市与区县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1、试验目标: 依据法规,在政策分析基础上,通过基础性制度建设和区县试点,实现教育督导机构决策和运行规范化,队伍数量和专业化有保障,适应相对独立行使职能的要求。 2、主要任务: ——完善教育督导机构决策和行使职能机制,建立区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决策、议事、协调的程序和制度; ——规范区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 ——多渠道增加区县公务员编制督学配备数量,实施专职督学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办法。 法规依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第三、五、七、九、二十四条
项目目标任务(之二) 《建立多元主体参与教育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告制度》 1、试验目标: 确立“治理”理念,创新社会公众、组织等多方参与教育督导评估监测制度,保障社会监督权利,树立督导评估结果权威性,形成对管、办分离后合法、有效制约机制。 2、主要任务 ——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承担教育质量评估监测等事务的委托管理制度; ——建立家长、社区和社会公众参与教育督导的程序和制度; ——制定各类教育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公告的实施办法; 法规依据:《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第六、十四、十五、十七、二十四、二十九条
理论和国际经验 (一)国际经验 社会参与教育领域监管、评估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具有严格的法律依据和成熟的制度规范。“社会参与”也是主要国际组织倡导的教育治理的重要改革方向。 ——经合组织(OECD)在2014年第四届复杂教育体系治理专题会议指出,教育治理结构中不仅包括国家教育部门、地方政府和学校,而且包括社区成员、学生家长、专业协会组织等其他利益相关群体。新型教育治理结构应该考虑如何统合、平衡各方关系及作用,使它们在互惠基础上共同参与教育治理过程,促进教育发展。 ——英国教育标准局(Ofsted)2015年专门为家长颁布了一份指南《School inspections - A guide for parents》,提出实施督导的首要任务就是为家长提供关于学校的信息。指南通过回答11个问题,告知家长督导开展的主要活动,督导结论的含义,获取督导信息的途径,以及向督导人员反映学校问题的方式等。 ——英国教育质量保障署(QAA)自2011年起启动的院校审核(Institutional Review)中,每所高校都需要委派一名学生代表参与审核工作,实地审查时将访问更多的学生,评估后的整改方案以学生为主线展开。
三、北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经验 1、高规格建设教育督导机构,合理设置督导职能 北京市1986年设立督学室,1996年成立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由教委主任兼任。之后督导室分离出来,独立行使职能得到基本保障。目前北京教育督导室为正局级机构。领导班子一正、三副,设立了综合处、督政处、学校督导处、专项督导处、督学管理与信息化处、评估与监测处等六个处,处室职责和国家督导办的六个处基本对应。
2015年8月,北京市编办向北京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调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机构编制等有关事项的函》(138号),同意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调整。 调整后市教委承担的有关教育评估和监测的职责划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委主要职责第6条中“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估和监测工作”修改为:“负责制定教育教学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职责中增加“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状况和教育教学水平的督导评估”职责;撤销市委教育工委基层联络处和市教委民办教育处,原有的处室职责分解到各相关处室。
市级改革之后,推动各区县督导机构职能改革,要求年底之前区级教育督导室参照市级调整设置督导室。 小的区县设置两科一中心,大的区县设置三科一中心。以此次考察的朝阳区为例,该区督导室的机构设置是“两科一中心”,外加一个专家库。督导室在编制上是一正、两副,共9个公务员编制,都是副主任以上科员,相对较有吸引力。干部配备是两个科长,一名副科长,其他人是副主任以上科员,主任科员两名。 海淀区督导室编制12人,领导1正、2副,设立三个科室,督导一科主要负责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督导二科负责学科督学工作;借鉴了法国的制度,综合科负责督政和办公室工作。
2、加强督学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增强 第一,建立专业化的督学队伍,以专职为主。将来行政人员应当纳入专职督导人员中;第二,建立管理干部队伍;第三,建立专业知识队伍,包括研究力量、教科院的评价质量研究中心等;第四,建立社会组织队伍;第五,建立社会监督队伍,鼓励社区参与。 北京全市教育督导经费保障力度不断加强。市教委统筹经费预算,2016年督导室经费658万,跟去年相比经费增长幅度较大,另有委托经费1540万,比去年有所增加。 北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经验
3、按照管办评分离要求,依法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 今年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督导改革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字〔2016〕21号),按照协调制约、统筹有力的原则,积极推行管办评分离,加强教育督导法制化、专业化、现代化。核心取向是强化督导职能,建立包含职能体系、工作体系、政策标准体系在内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 一是健全和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政制度;二是健全和完善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督学制度;三是科学开展教育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检测。 北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经验
4、建设专业机构,支撑教育督导专业化 北京教科院: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是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同意成立的,主要职责是受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开展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价的研究工作,开发教育质量监控工具,管理和维护北京教育督导与教育评价数据库,承担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的事务性工作,为相关部门提供理论和信息咨询服务。 北京教育学院:“北京市督学研修中心”,业务上接受市教委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领导,面向督学和学校负责教育评价的相关人员开展专业培训和高级研修。开展督学专业发展和督学资格认定研究,开发督学培训课程,建设和维护北京市督学专业发展数据库、培训课程库、督导案例库等。下设办公室、督导及评价理论研究室、工具研发及组织实施室、信息与数据处理中心四个部门。 北京市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经验
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