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技术 规范及要点 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 2015年4月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背景和意义 一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卫生监督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意义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目前为11类43项: 健康管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中医健康 管理(老人、儿童) 人群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预防接种、孕产妇健康 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 疾病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 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公共服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 监督协管服务。
(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2009年启动以来,在城乡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得到了普遍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2011 年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正式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卫生部在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基础上,组织 专家对服务规范内容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形成了《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其中明确了卫生监督协 管服务规范的内容。
(二)卫生监督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1、卫生监督: 是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为维护公民健 康权益,对特定相对人作出许可、强制、检查、处罚、指导等,从而 影响特定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行为,是政府在实施行政管理中的具体 行政行为。 卫生监督工作职责特点 卫生监督工作的政策性强,涉及法律法规众多,执法要求高。 卫生监督的监管对象很广泛,数量庞大且十分复杂,执法任务重。 监管工作对专业知识技术依赖度较高。 具有多部门性,需要其他部门的大力支持,协调任务重。 工作领域密切关注民生、关系社会稳定、社会敏感度高。
(二)卫生监督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2、卫生监督协管: 是指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巡查、信息收集 、信息报告、协助违法行为调查,并及时向其反 馈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的活动。
(二)卫生监督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4、二者的区别: 3、二者的联系: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对卫生监督工作的有力补充,业 务上接受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与管理,并及时反 馈各种卫生监督协管信息。二者是协助关系,共同完 成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4、二者的区别: 卫生监督协管不是行政行为,其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而卫生监督是政府在实施行政管理中的具体行政行 为,二者工作内容不同。卫生监督协管以开展巡查、 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协助违法行为调查为主。
(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意义 1.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 》中关于加强公共卫生专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精神,是 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重 要内容。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是加强卫生监督基层网络建设,夯实卫生监督工作基础,增强工作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形势需要。
(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意义 2.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是卫生部门落实医药卫生体 制改革五项重点工作的重要举措。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是卫生部门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充分利用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社区(乡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前哨作用,通过收集信息、信息报告、协助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
(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意义 3. 实现人人享有卫生监督服务,体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 化 采取多种方式将卫生监督末梢延伸到乡镇(社区)和农村 地区,建立县(区)——乡镇(社区)——村(街道)卫生监 督协管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监督 网络前哨作用,促进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通过日常巡查( 访)、信息收集报告、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接受群众举报等卫 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使卫生监督服务更加贴 近百姓,贴近广大农民和流动人口,做到惠及全体居民。
(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意义 4.对于长期从事医疗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而言,通过提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可以实现以下几个有效转 变: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主要内容和要求 二 服务内容 服务对象 服务流程 相关法律法规 工作要求 能力建设 考核指标
(一)服务内容 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告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职业卫生 咨询指导 协管服务内容 饮用水卫生 安全巡查 学校卫生服务
(二)服务对象 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报告------------ 辖区内居民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辖区内居民、企业工人和就诊人员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辖区内居民 学校卫生服务--------------------- 辖区内学校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部分----辖区内居民
(三)服务流程
(三)服务流程 1.确定对象 2.制定计划 3.开展寻访(查) 4.做好记录 5.及时报告 6.适时指导 7.全程宣贯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流程图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1、食品安全相关信息来源 ---; --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与生产经营单位报告的信息 公众举报信息 媒体披露与 报道信息 诊疗医生接诊报告的信息 2010-11-25
2、信息判定 食品安全事故概念 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2010-11-25
信息记录 2010-11-25 3、信息收集方式 公众举报信息和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3、信息收集方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 事故发生或中毒病人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 亡人数; 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 通讯的联系方式。 公众举报信息和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3、信息收集方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地址; 事故发生或中毒病人发病时间、中毒人数、死 亡人数; 可疑中毒食品及进食时间、进食人数; 病人中毒表现、就诊或所处地点; 通讯的联系方式。 公众举报信息和媒体披露与报道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信息记录 2010-11-25
4、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1)电话报告 对事故进行初步核实后,应及时将事故信息通过电话等方式报告给属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附件) (2)对需紧急报告的要求如下: 紧急报告范围、标准及方式 ---凡中毒人数超过30人及以上或死亡1人及以上的 ---凡中毒事件发生在学校、幼儿园、建筑工地等集体单位及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且一次中毒人数5人以上的。 2010-11-25
2010-11-25 (3)报告的方式及时限 在对事件初步核实后,立即采用电话和传真形式报告辖区卫生行政部门。 (4)报告内容 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暴露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及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联系方式等。 2010-11-25
5、协助调查内容和方法 2010-11-25
职业卫生咨询指导流程图
可疑职业病信息报告 (1)信息来源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初诊医师在接诊患者过程中,如发现就诊者为企业工人,应询问以下问题:工作单位和工作场所、工种和工作时间、可能接触的危害因素、发病过程(特别是接触危害因素与发病的时间先后)、同伴发病情况等,如上述问题,回答都是肯定的,则初步考虑其为可疑职业病。 2010-11-25
(2)可疑职业病患者的识别与判定程序 2010-11-25
(3)可疑职业病患者的登记和报告 登记内容 2010-11-25 报告的方法 采用电话报告或书面报告 形式。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 号、工作单位、工种、接害 时间、可疑职业病名称、个 人及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 2010-11-25
可疑职业病报告程序 2010-11-25
职业病防治健康 教育、咨询、指导 职业卫生 宣传 门诊职业健康教育、咨询、指导 2010-11-25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流程图
1、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
2、饮用水卫生现场监测 (1)水质检测采样要求 集中式供水取水点 二次供水取水点 居民家庭龙头水取水点 学校龙头水取水点 注意:采样时应先打开取水口龙头放水1-3分钟至水质变清后采样
肉眼可见物:用采样瓶接取100ml以上水样,将水样摇匀在光亮处迎光观察,有无肉眼可见物(如泥沙、悬浮颗粒、藻类、线虫等); (2)检测方法: 肉眼可见物:用采样瓶接取100ml以上水样,将水样摇匀在光亮处迎光观察,有无肉眼可见物(如泥沙、悬浮颗粒、藻类、线虫等); 嗅和味:直接从瓶口闻水的气味,用适当文字描述(如无异味、腥味、土臭味、铁锈味等); pH值:用PH试纸蘸取水样,显色后用比色卡比色读数; 游离氯:取10ml水样置于比色管中,加入DPD试剂,反应充分后放入分光光度计中比色读数。(实际操作步骤以仪器所配说明书为准)。
2010-11-25 (3)结果判定 1)肉眼可见物:不得有肉眼可见物 2)臭和味:不得有异味 3)PH值: 城镇6.5—8.5;农村6.5—9.5 4)游离氯:集中式供水设施出口水≥0.3mg/L;龙头水≥0.05mg/L. (4)采样频度:每年每个供水设施检测不少于1件; 每季度5户社区居民家庭龙头水水质进行检测 。 2010-11-25
3、异常情况报告 2010-11-25
学校卫生服务流程图
2010-11-25
2、信息收集工作 2010-11-25
3、学校卫生工作宣传与培训工作 2010-11-25 内容 协助学校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等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宣传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给学校发放卫生相关知识宣传品 内容 在传染病高发季节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及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传 协助学校开设学校卫生相关知识宣传栏 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培训 2010-11-25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流程图
1、信息收集工作 信息来源 2010-11-25 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 提供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的,收集相关信息 可以通过与患者交流,获得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线索;或接到社区服务居民反应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行为线索,根据线索收集相关信息 2010-11-25
(2) 信息的判定 1)非法行医信息的判定: 2010-11-25
在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病、拔牙镶牙 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 表现形式 在人流、物流集散地,摆摊设点、看病、拔牙镶牙 黑诊所没有规范的机构名称 在药店内使用仪器进行诊断、抽血化验 在社区、农村以“义诊”名义,借以推销保健品和药品 2010-11-25
对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业务范围,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 2)非法采供血信息的判定 非法采供血 对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过批准的业务范围,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 2010-11-25
3)报告信息 2010-11-25
(4)查处效果监测信息报告 2010-11-25
(四)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实施条例》等 2、职业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 1、食品 安全 3、饮用水卫生 4、学校卫生 5、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职业卫生
(五)工作要求 1.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围绕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均等化总目标,制定促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均等化项目 的具体实施办法,逐步普及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2.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的责任主体,要加快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强化绩效考核,切 实发挥卫生行政部门主体作用,保证实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 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3、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组织,卫生监督机构要协助实施, 对已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 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能力。 4、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主动接受上级卫生监督机构的 业务指导,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使其掌握 工作规范和服务技能;要进一步明确分工,将相关任务和责任落 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完成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任务。
(六)能力建设 1.机构设置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中设置卫生监 督协管室,接受所在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中设置卫生监 督协管室,接受所在辖区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2.人员配备情况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应设置2名以上卫生监 督协管员岗位,有条件的地方可设专职卫生监督协管员至少1人。
(六)能力建设 3.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方式 卫生监督协管员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 有人员中聘用(如设有防保科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可优先 聘用防保科的工作人员)。 暂时不具备条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的地区,可由卫生监督机构聘用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或在街道、 乡镇、社区中设置相应的人员承担相应职能。
(六)能力建设 4、业务培训 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协助实施,对已配 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 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岗前集中培训的教 学时间不得少于30个学时,年度在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个学 时。 5、相应的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卫生监督机构的指导下建立健全卫生 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廉洁自律规范、投诉举 报受理、案件移交、档案管理等)
(六)能力建设 6、房屋及设备配置: (1)办公用房使用面积≥50平方米; (2)交通工具:根据辖区管理面积、工作量配备交通工具(电 动车、自行车); (3)设备配备:电脑1台(含打印机)、照相机1台、电话1部, 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桌、椅及文件档案柜; (4)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现场快速检测设备。
(七)考核指标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 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①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基层医疗机构(政府办) 比例,达到规定目标(95%),以设立(或聘请)卫生监 督协管人员的文件或记录为开展工作依据。现场检查2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开展协管工作,得1.5分;若只有 一个机构开展协管工作,或2个机构均未开展协管工作, 该项不得分。 ②协管信息报告:食品安全信息报告(0.3分);职业卫 生咨询指导(0.3分);饮用水安全巡查(0.3分);学校 卫生服务(0.3分);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0.3分)。 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 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思考与建议 三
几点思考 完善卫生监督协管的体系建设、运行机制、管理 体制,理清与卫生监督机构的关系 缺乏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的规范管理,制度不完善 ,工作职责、任务尚不明确 基层的人员能力水平不齐、工作经验不足、工作 任务繁重、疲于应付的问题 经费分配与绩效考核;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积 极性以及职业发展问题 服务数量不足、质量不高、不重视宣传,人民群 众受惠感受不强
工作建议 1.争取地方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积极争取有利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发展的相关政策。 2.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完善经费保障机制。 3.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模式,健全卫生监督协管运行机制。 4.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工作建议 5.严格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 6.加大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7.加强卫生监督协管信息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效能。 8.探索卫生监督协管长效机制,巩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