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交易與借貸法則 授課教師:陳依婷
Outline 交易 會計科目 雙式簿記與會計基本方程式 帳戶及借貸法則
交易 一、交易的意義 二、交易的種類 按交易的形態分: 外部交易 內部交易 按交易內容是否含有現金分: 現金交易 轉帳交易 混合交易
交易的意義 企業經濟活動在會計上應記事項,稱為會計事項,通常是使企業的財產、權利、義務發生增、減變動事項。 對外會計事項 按是否涉及企業以外的個體,分為對外會計事項及內部會計事項。 對外會計事項 涉及企業以外的個體,而發生權利、義務關係的會計事項。又稱「交易事項」 。 交易雙方個體都有相對給付的,稱為交換(exchange);如商品買賣。 只有一方給付者,稱片面移轉;例如捐贈、納稅、支付股利等。
交易的意義 內部會計事項 不涉及企業以外個體的會計事項,通常是企業內部所發生。又稱為「非交易事項」,如從倉庫領用材料、文具用品及火災損失等。 這些事項並沒有交易雙方的存在,並不是一項交易,學者習慣上把會計事項都稱為「交易」。
交易的種類 按交易的型態分: (1)外部交易 凡是交易的發生涉及外界個體的,稱為外部交易,又稱「商業交易」。例如以現金購買貨品、賒銷商品、支付員工薪資等。 (2)內部交易 凡是交易的發生僅及於企業內部者,例如工廠領用已購入的材料;或會計上所做的調整。例如年終計算應付而未付的各項費用,或應收而未收的各項收益等。
交易的種類 按交易內容是否含有現金分: (1)現金交易 凡一項交易收付的任何一方,完全為現金者,亦即收入的一方全部是現金或付出的一方全部是現金者,稱為現金交易。如現購貨品、現金銷貨等。 (2)轉帳交易 凡一項交易的收、付雙方,同時都沒有現金的收入或付出者,稱為轉帳交易。如賒購貨品、賒銷貨品等。
交易的種類 按交易內容是否含有現金分: (3)混合交易 即交易的收或付的一方,同時含有現金與轉帳(即非現金)兩種成份者,稱之為混合交易。例如銷貨時收入部分現金,其餘欠帳;進貨時付出部分現金,其餘賒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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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科目 一、會計要素 1.類別 2.性質別 3.科目別 4.子目別 5.細目別 二、會計科目 1.資產 2.負債 3.業主權益 4.收益 5.費損
會計要素 會計的記錄與計算以交易為主,而交易的發生必然會影響某些「標的物」,譬如支付薪資使公司的現金減少,費用增加,現金及薪資費用即為該交易的標的物。 交易的標的物為會計上不可或缺的要素,所以稱之為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可分為資產、負債、業主權益、收益及費損五大類,一般應用上尚須視實際需要,再按層級劃分,通常分為五級,說明如下:
一、類 別 第一級分類稱為類別 在會計上是把會計要素分為資產、負債、業主權益、收益及費損五大類 或分為資產、負債、業主權益、收入、費用、利益及損失七類。
二、性質別 會計要素的第二級分類稱為性質別 把類別中會計要素性質相同者歸為一類,以便於財務報表的表達與分析 例如,將能快速轉換成現金的資產集合成一組,稱為流動資產。 實務上再細分為流動資產、投資與基金、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三、科目別 會計要素的第三級分類稱為科目別 就是把性質別的要素再細分 例如將流動資產分為現金、銀行存款、證券投資、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存貨等。這一級分類的名稱叫作「會計科目」,將會計科目彙總在一起的帳簿,稱為總分類帳(簿),會計科目也是編製財務報表的基礎。
四、子目別 會計要素的第四級分類稱為子目別,是按照需要把上述的每一科目再行細分,稱為子目。 譬如公司存在銀行的款項稱為「銀行存款」,是一會計科目。如果公司在多家銀行有存款,就必須將銀行存款按照存款銀行的不同再作更詳細的記錄 每一個銀行的存款就變成銀行存款總數的細數。總數稱為統制科目,細數稱為明細科目。
五、細目別 會計要素的第五級分類稱為細目別,企業在會計子目之下,可按照需要再劃分為更詳細的項目,稱為細目。 例如販賣成衣公司的存貨科目,可以按照衣飾種類分為大衣、西裝、洋裝、童裝等子目,而每一子目又可以再按品牌或尺寸分為細目。
五、細目別 上面的五級分類,通常是在從事理論探討和編製報表時使用,平時記帳多不用。 子目及細目是在記載明細帳及編製明細報表時使用。 科目則承上啟下,在理論探討、編製財務報表及記帳等都採用,為構成會計工作之主體,所以是最為重要的一級。
會計科目 一、資產(Assets) 二、負債(Liabilities) 三、業主權益(Owners' equity) 四、收益(Revenues and gains) 五、費損(Expenses and losses)
一、資產(Assets)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即我國的財務會計準則第1號公報將資產定義為: 「企業所控制的資源,該資源係由過去交易事項所產生,且預期未來可產生經濟效益之流入」。 必須具備在未來能夠產生現金收入,或者減少現金支出的特性。 例如公司買進的商品、機器設備、銀行存款、土地、機器設備、廠房設備、專利權、著作權等。
二、負債(Liabilities) 負債:「企業之現有義務,該義務係由過去交易事項所產生,且預期未來清償時將產生經濟資源流出」 負債是指債權人可以向企業請求償付的權利,將來必須以資產或勞務加以償還,使企業的現金流出增加或現金收入減少。 例如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票據、應付費用、長期借款等。
三、業主權益(Owners' equity) 業主權益是指企業所有權人對企業剩餘資產的請求權,也就是「企業的資產扣除所有負債後之剩餘權益」。所以業主權益又稱為剩餘權益(residual interest)。 經營企業所需要的資產,由業主與債權人提供,所以企業所有主請求權,將資產總額扣除債權人的請求權(負債)即可。
三、業主權益(Owners' equity) 獨資企業的業主權益稱為資本主權益,包括較具永久性的「資本」科目,以及為經常性往來另設的「資本主往來」或「業主往來」科目。 合夥組織的業主權益稱為合夥人權益,合夥組織必需為每一位合夥人個別設置「合夥人資本」科目,對於經常性的往來,則另外設置「合夥人往來」科目
四、收益(Revenues and gains) 公報將收入和利益合稱為收益,指的是企業從事各種經營活動,造成資產的流入、負債減少,業主權益增加。 收入(revenues) 指企業進行主要的或本業的營利活動而使資源增加,亦即可以使業主權益增加,例如銷貨收入。 利益(gains) 又稱為利得,係指非因營利活動而產生收入及成本,將收入減除相關成本後的剩餘部分,例如租金收入、利息收入。
五、費損(Expenses and losses) 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將費用和損失合稱為費損,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將費用定義為「企業從事經營活動,造成資產的流出、資產耗用或負債增加,使業主權益減少。」亦即費用或損失係指分配給業主以外的業主權益減少。 費用(expense) 指在賺得經營本業收入的過程中,所需耗用的資源或使用的勞務,會使業主權益減少,例如薪資、水電費等。 損失(loss) 指公司的資源消耗但沒有產生收入,或者不以產生收入為目的。常見的損失有利息費用、兌換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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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式簿記 「雙式簿記」制度(double-entry system): 亦稱複式簿記,是對每項交易發生的原因及結果都予以記錄,並建立其均衡性(equilibrium)的一種記錄方式。 把交易的因果關係都記錄的記帳方法,就稱為雙式簿記。 如果只單方面記錄發生的原因或結果,稱為單式簿記。 單式簿記目前已不採用。
會計基本方程式 資產=負債+業主權益 等號左邊表示企業所擁有的資源 等號右邊表示資源的來源 方程式表達資產、負債、業主權益三項會計要素間的關係 方程式會計原理的基礎,無論交易怎樣變化,方程式永遠相等
例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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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借貸的意義 帳戶是記錄各項資產、負債、業主權益、收益及費損等會計要素增減的工具。 傳統上帳戶左方稱為「借方」,右方稱為「貸方」。帳戶格式如同英文字母的「T」,又稱為T字帳。 借、貸也可以作動詞,將交易的結果記入帳戶借方的動作,稱為「借記」,反之稱為「貸記」。
帳戶格式
二、借貸法則 根據會計方程式,資產是在等式的左邊,增加時列在資產帳戶的左方(借方),反之在右方(貸方) 負債與業主權益在等式的右邊,增加時列帳戶右方(貸方),減少時則列左方(借方)。 將資產、負債、業主權益、收益及費損的增減如何記入帳戶的規則稱為借貸法則。
三、借貸法則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