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涉税财务处理探讨 重庆天健税务师事务所 王章礼 总经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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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说明:  本培训内容根据 2001 年注册会计师考 试辅导教材《会计》一书和《企业会 计制度》(财会[ 2000 ] 25 号)相关 内容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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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涉税财务处理探讨 重庆天健税务师事务所 王章礼 总经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重庆天健税务师事务所 王章礼 总经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税务师 中国注册注册评估师 中国土地估价师 国际企业价值评估分析师 电话:13709401317 邮箱:415276059@qq.com

目 录 一、会计科目设置 二、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三、特殊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 四、具体行业的涉税问题

增值税会计核算主要文件依据 增值税会计核算主要文件依据: 一、《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3〕第83号) 二、《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 三、《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字[1995]6号 四、《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第 44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4]112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40号 七、财政部 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2〕13号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营业税会计核算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区别: 营业税会计核算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只设1个二级科目: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营业税会计核算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区别: (一)会计科目设置不同: 营业税会计核算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只设1个二级科目: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增值税会计核算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有5个二级科目,同时还设有10个三级科目 (二)会计处理分类不同: 营业税会计处理按行业进行核算,包括:建筑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金融企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旅游、服务业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租赁业务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会计处理可以简单归纳成两大类:工业会计处理和商业会计处理。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三)会计核算原则不同: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三)会计核算原则不同: 营业税是价内税,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该项数据在利润表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栏显示!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售收入中不含销项税额,销售成本中也不含进项税额,交纳的增值税当然也不能作为收入的抵减计入利润表中,因此,所有增值税的计算与交纳,均与利润表无关,而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四)会计核算的税收直观度不同: 应交营业税科目下,借贷方的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直接体现出纳税人应交、已交、未交营业税的状态; 而增值税应交、已交、未交,却需要结合多个二级三级科目分析才能清晰知道纳税人增值税实现、缴纳、欠交、留抵等状态。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核算增值税需要设置的二级科目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确反映增值税的发生、缴纳、待抵扣进项税额和检查调整情况,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和 “增值税检查调整”五个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额和月终转出的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销项税额、出口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以及进项税额转出数和转出多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会[1993]83号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月终转入的多交的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月终转入的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财政部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5〕22号)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财会〔2012〕13号文件新增加),核算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实施当月,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税货物及劳务的上期留抵税额。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第 44号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到应交增值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对该账户的余额进行处理,处理后,该账户无余额。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核算增值税需要设置的三级科目为:为了详细核算企业应交纳增值税的计算和解缴、抵扣等情况,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 贷 1、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 2、已交税金 2、出口退税 3、减免税款 3、进项税额转出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 5、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6、转出未交增值税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贷方无余额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按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企业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款或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本月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本月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企业按规定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款或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当期免抵税额。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企业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当期免抵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月终,企业转出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财会〔2012〕13号文件新增专栏),核算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零税率应税服务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或按规定直接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额;零税率应税服务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第一节 会计科目设置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企业月终转出本月多交的增值税。月终,企业转出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收到退回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第二节 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三、应关注事项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二)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按照海关提供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三)一般纳税人国内采购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已经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条件,暂不予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例如实施辅导期管理的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固定资产”、“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按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经核实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红字贷记相关科目。 【例2】假设A企业纳入辅导期管理,则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费用 445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50 贷:银行存款 5000 收到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5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50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四)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发生的服务终止或折让,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此处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以前缴纳营业税时的会计处理,看看同改征增值税的处理有什么异同)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例3】2012年12月16日,A企业取得某项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此处大家可以思考一下,以前缴纳营业税时的会计处理,看看同改征增值税的处理有什么异同) 注:借:银行存款 106万元 同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106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3万元 此处就可以看出与原来营业税缴纳税的差异,未改征增值税时,营业税是价内税,收入是含计提的营业税的,此时的收入就应该是106万元,计提的营业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损益类科目,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该项数据在利润表中“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栏显示!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销售收入中不含销项税额,销售成本中也不含进项税额,交纳的增值税当然也不能作为收入的抵减计人利润表中,因此,所有增值税的计算与交纳,均与利润表无关,而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 “营业税金及附加”,损益类(费用)科目,科目代码6403,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 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 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 核算。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时,借记本科目;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 年利润”科目时,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知识点:会计、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收入确认差别)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一般纳税人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提取的销项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知识点:会计、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收入确认差别) 备注:应税服务的视同销售只有两条规定!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五)一般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不计算营业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凭有关单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服务的免抵退税。 1.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按税务机关批准的应退税额,借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等科目;按计算的免抵退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2.收到退回的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增值税”科目。 3.办理退税后发生服务终止补交已退回税款的,用红字或负数登记。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六)非正常损失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属于转作待处理财产损失的部分,应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成本一并处理。 非正常损失:《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 备注:此处的处理也是同以前营业税的处理不同,因为改征后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例5】:B公司,2012年12月5日盘点库存发现,由于管理不当,某产品盘亏10件,经查属于被盗。该产品账面成本30万元,其中耗用原材料成本20万元。责令管理人员赔偿5万元,保险公司赔偿10万元,经有关单位批准处理。A公司应做会计分录如下: (1)发现盘亏: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34000    贷:库存商品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00 (2)责任认定后取得保险款和责任赔偿: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15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50000 (3)批准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84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84000 思考:假设赔偿款项超过了损失,那还需不需要再交增值税呢?

【例6】A企业2012年12月17日为c企业提供专利技术使用权,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0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七)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按税法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例6】A企业2012年12月17日为c企业提供专利技术使用权,取得转让收入50万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00。 备注:此处的会计处理参照了北京试点地区的会计处理意见,没有采取“在会计处理时,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此处大家也可以结合实际工作考虑一下,应该如何处理。目前有两种处理,一种就是这种简化的对直接减免的不提减免税额,理由是先提再免,来去一般远,没有实质意义,也不影响损益,还可以简化核算,减少会计核算工作量。一种就是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八)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的,借记“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科目 。 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应税服务,发生《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所规定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应付利润”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注意此处就不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理由是:因为如果将按简易办法计算出的应纳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则在计算本期应纳税额或期末留抵税额的时候,这部分应交增值税就必然会参与抵扣进项税额。实际上,无论是旧税法下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还是根据国税函 〔2008〕1075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这部分应交增值税都是单独填入“按简易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与其他业务的“应纳税额”或“期末留抵税额”分别计算的。此次“营改增”申报表的填写也继续遵循这一原则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85436.89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563.11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例7】假设A企业下设一个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与该企业统一核算,2012年12月31日,本月取得出租车收入50万元(含税销售额)。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85436.89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563.11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九)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应交增值税的,其中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及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的,应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与销售其他货物的处理一样,即小规模纳税人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应通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核算。但若出售属于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已使用固定资产,其按简易办法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在会计处理上应将其直接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而不能计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1.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00 累计折旧 5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例8】A企业,2012年12月出售于2008年1月份购买的某设备(未抵扣设备进项税额),该设备设原值20万元,已计提折旧5万元,售价12万元,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1.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00 累计折旧     5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2.收到出售设备价款: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00    3.按4%征收率减半计算出应交增值税 2308    借:固定资产清理         2308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308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    借:营业外支出          32308     贷:固定资产清理         32308 此时会计处理和申报填写有差异,申报要按政策规定先在申报表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写按4%计算的税额,再计算出减半征收税额填写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1.出售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0000          累计折旧            50000    贷:固定资产             200000   2.收到出售设备价款: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20000   3.根据财税[2009]9号文第二条第一款,该公司应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120000÷(1+4%)×4%÷2=4616 ÷2=2308。   按4%应交增值税的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4616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616   减半未征的增值税处理: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减免税款) 2308    贷:补贴收入               2308   4.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   借:营业外支出              34616    贷:固定资产清理             34616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十)月份终了,一般纳税人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十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十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十二)一般纳税人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按规定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例12】假定A企业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5人,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20000 (思考:为什么不计入减免税款) 从这个处理上看,若有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会计核算上就需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帐!因为前面提到了月份终了,一般纳税人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至于说可不可以直接在应交增值税借方直接按减免税的方式,记录一笔,从实际操作上讲没问题,但就不符合财务核算要求了。 政策:按照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当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

(十三)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的: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十三)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的: 1.分公司、子公司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的在所在地缴纳的增值税,借记“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上缴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月初,分、子公司要将上月各自销售额(或营业额)、进项税额及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营业税)通过传递单传至总部。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2.公司总部收到各分公司、子公司的传递单后,按照传递单上注明的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将全部收入汇总后计算销项税额,减除汇总的全部进项税额后形成总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再将各分公司、子公司汇总的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作为已交税金予以扣减后,形成总部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十四)增值税检查后的帐户处理实例 一、 一般纳税人一般账务处理方法 (十四)增值税检查后的帐户处理实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8〉第 44号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对其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后,凡涉及到应交增值税账务调整的,应设立“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对该账户的余额进行处理,处理后,该账户无余额。 《增值税检查后的帐户处理实例》 (思考,按照上述的处理我们申报表的填写就跟会计处理存在明显异同,申报是按查补的销项、审减的进项来填)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处理 (一)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确认的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确认的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

(二)小规模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按规定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处理 (二)小规模享受限额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按规定扣减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 (三)小规模纳税人月份终了上交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小规模的会计核算相对简单,大家对照着教材看看即可,这里就不再一一讲述了!

三、应关注的问题 1、销售收入确认的基本要求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不包括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税〔2011〕111号第三十三条)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2个月内不得变更。 (财税〔2011〕111号第三十四条)

三、应关注的问题 1、销售收入确认的基本要求(续)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P15(财税〔2011〕111号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P15 (财税〔2011〕111号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P15 (财税〔2011〕111号第三十七条)

三、应关注的问题 2、销售收入中的视同销售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特殊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 特殊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 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2]13号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15】A企业2012年12月17日,取得分包方纳税人(该纳税人属非试点省市管辖,其服务缴纳营业税)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1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94339.6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5660.37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为节约,大家看看自己看看,在这里就不一一详述了!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例17】假设A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12月17日,取得分包方纳税人(该纳税人属非试点省市管辖,其服务缴纳营业税)开具的普通发票,金额10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97087.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2.62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营改增”纳税人扣额计算销售收入的规定 允许扣除价款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规定。 ★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注:①“营改增”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的,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或支付给试点不缴增值税纳税人才允许扣除。 ②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支付给增值税纳税人的项目,原符合规定可以扣额的,一律改为扣税。 ③“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支付给试点地区增值税纳税人的项目,原符合规定可以扣额的,一律不得扣额和扣税。

“营改增”纳税人扣额计算销售收入的规定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注:①一般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符合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的,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扣额。 ②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扣税,不允许扣额; ③负扣缴义务,扣缴支付给国外款项扣缴的增值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符合规定的必须扣税,不得扣额。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扣税也不得扣额(通用缴款书复印件也可)

“营改增”纳税人扣额计算销售收入的规定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注: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否是试点地区获得的有效凭证,都可以按规定要求扣额;其他纳税人,获得非试点地区的有效凭证,可以按规定要求扣额,但获得试点地区的有效凭证,一律不得扣额和扣税。 注:符合差额征收的纳税人,必须到税务机关备案。

“营改增”纳税人扣额计算销售收入的规定 P88(财税〔2011〕133号第三条) ★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因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足以抵减允许扣除项目金额,截至2012年11月30日尚未扣除的部分,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2012年12月1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 P88(财税〔2011〕133号第三条) ★试点以后,纳税人由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一般纳税人,原差额征收没有扣完的额度,可以在认定一般纳税人以后仍可以扣;

符合营业税差额征税部分具体项目 ★交通运输业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其营业额为实际取得的报酬,扣除项目主要包括:运费、装卸费、换装费、仓储费、报关费、输单费、检疫费、保险费、滞箱费等。

符合营业税差额征税部分具体项目 ★纳税人从事代理报关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海关、检验检疫及预录入等单位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支付给海关费用包括税金、签证费、滞报费、滞纳金、查验费、打单费、电子报关平台费、仓储费;支付给检验检疫单位费用包括三检费、熏蒸费、消毒费、电子保险平台费;支付给预录入单位的费用包括预录费。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符合营业税差额征税部分具体项目 ★纳税人举办会展活动,以其取得的收入扣除实际支付的场地费、展台搭建费、广告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专利和商标代理机构从事专利代理服务、商标代理服务,以专利和商标代理总收入,扣除支付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的专利规费和商标局的商标注册费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 ★对勘察设计单位将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勘察设计总包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后的余额为营业税计税营业额。 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

扣减销售额——凭证的要求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3)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外汇支付凭证、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法规的扣税凭证 (一)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四)具有收购资格的,收购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农产品开具收购发票(免税的除外); (五)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免税的除外); (六)非试点地区的公路、内河交通运输业发票(运输+基金) (七)铁路运输运输发票; (运输+基金) (八)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

对纳税人销售价格管理要求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或者发生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视同提供应税服务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二)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同类应税服务的平均价格确定。 (三)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P15(财税〔2011〕111号第四十条)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贷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借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例19】E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设该企业既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又兼有技术服务的应税服务。 (1)2012年11月30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期末余额100万元。12月月初应做以下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10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00000 注:增值税留抵税额1000000填入申报表“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 (2)2012年12月10日,销售电脑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17万元。2012年12月16日,取得技术服务费收入106万元,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00万元,销项税额6万元。本期符合申报抵扣条件的进项税额为5.1万元。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①取得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202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0 其他业务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3000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②计算的11月结转本期允许抵扣的期末留抵税额: 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170000÷230000×100%=73.91% 未抵减上期留抵税额的12月份货物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本月数)】×货物的销项税额比例=(230000-51000)×73.91%=132298.90 11月期末留抵税额结转12月允许本期抵减数=实际抵扣税额=未抵减上期留抵税额时货物的应纳税额与上期留抵税额(本年累计)1000000比较,取小值=132298.90,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2298.9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132298.90 注:该笔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贷方132298.90数,应填入申报表“实际抵扣税额”(本年累计)栏。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的,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待实际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等科目。

三、取得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的会计处理 【例20】E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假定在新老税制转换期间因实际税负增加而向财税部门申请取得财政扶持资金且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2012年12月应申请财政扶持资金50万元,2013年2月25日取得财政扶持资金。企业应作的会计分录为: (1)2012年12月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政府补助 500000 贷:营业外收入 —政府补助 500000 (2)2013年2月25日取得财政扶持资金时: 借 :银行存款 500000 贷:其他应收款—政府补助 500000

四、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例20】E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月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 用设备支付费用1.1万元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33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票。 (1)2013年1月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缴纳技术维护费时: 借:固定资产 11000 管理费用 330 贷:“银行存款 11330 同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1330 贷:递延收益 11000 管理费用 330 (2)2013年2月按期计提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折旧时: 借:管理费用 1000 贷:累计折旧 1000 同时,借:递延收益 1000 贷:管理费用 1000 累积折旧2月计提因为固定资产从使用次月计提折旧!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此处小规模的核算比较简单,也就不再一一复述了!今天讲课就到此为止,鉴于本人的能力有限,在讲课中有什么不足之处还请大家多多包涵!谢谢大家!

第四节、几个具体行业的涉税处理 1、交通运输业 2、货运代理业 3、广告业 4、租赁业

1、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 交通运输业,是指使用运输工具将货物或者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位置得到转移的业务活动。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服务未纳入“营改增”试点。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属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的湿租属航空运输。 提供境内的交通运输业务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国际运输业务适用零税率。

运输企业扣额的具体规定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第五条 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交通运输业: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财税[2003]16号(十六)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进销项税额的计算要求: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准予将其承担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申报扣抵: 1、用途上必须符合税法的规定,即用于应税项目(增值税)的生产、经营、服务、管理; 2、必须取得合规的扣税凭证; 3、申报抵扣的时限上必须符合税法规定。 出现“非正常损失”的情况下,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也必须按税法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销项会计分录 如:一家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当月开具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合计金额55.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合计金额30万元,未开票收入1万元。 开具专用发票收入 借:银行存款 555000 主营业务收入——运输 5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5000 开具普通发票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000 主营业务收入——运输 27027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730 未开具发票收入 借:现金 10000 主营业务收入——运输 9009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91

“营改增” 一般纳税人的减额会计处理 1、一般纳税人符合规定扣额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进行核算。 如:一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12月份付非试点地区运输费用33.3万元,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 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3.3 贷:银行存款 33.3 注:① 文件中指出是按“减额”方法,但实际会计处理是减税的方法。②既符合扣额同时又符合扣税,由纳税人自行决定扣额或扣税,不得同时扣额又扣税。(国税总局特别规定的除外)

“营改增” 一般纳税人的减额会计处理 如:一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12月份付铁路运输费用22.2万元,取得铁路运输结算单。 借:主营业务成本 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2.2 贷:银行存款 22.2 如: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12月份支付给试点地区运输企业运费5万元,收到货物运输业普通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 5 贷:银行存款 5

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例:一企业取得某企业运输公司(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价款100000元,税额11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000 贷:银行存款 111000 例:一企业取得某企业运输公司(小规模纳税人)由税务机关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价款50000元。 进项税额=50000×7%=3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46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会计处理 例:本企业本月购入运输车辆二辆,用于本企业运输。金额40万元、税额6.8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借:固定资产 400000 借:固定资产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例:本月支付汽油费、车辆修理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100万元,税额17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汽油、修理)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货:银行存款 1170000

会计处理 例:本企业本月支付电费117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自来水公司消费106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电费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 贷:银行存款 1170 借:管理费用——水费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 货:银行存款 1060

进项税额的特殊处理 如:企业支付修理费,收到一张普通发票,价款50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修理费)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修理费)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如: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购入的汽油被盗,记录成本金额10万元。 (企业应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其进项税必须转出) 借:待处理财产损失 117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7000 如果涉及到运输费,也必须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 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 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额-本月进项税额 如:本月的销项税额100万元,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20万元,进项税额75万元,上月无留底税额。 本月应交增值税额=100-20-75=5万元 月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次月: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银行存款 5 本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作财务处理。

“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注: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否是试点地区获得的有效凭证,都可以按规定要求扣额;其他纳税人,获得非试点地区的有效凭证,可以按规定要求扣额,但获得试点地区的有效凭证,一律不得扣额和扣税。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处理 按相应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某运输企业为“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12月份取得运输服务收入20万元。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运输费用5万元。 取得收入:借:银行存款 2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4174.7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25.25 支付运输费用:借:主营业务成本 48543.6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56.31 贷:银行存款 50000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处理 实际应交增值税: = 5825.25- 1456.31=4368.94 借:应交增值税 4368.94 借:应交增值税 4368.94 贷:银行存款 4368.94 支付给试点地区的运输费用和支付给非试点地区的运输费用,都可以按规定扣额。其他所涉及到的成本、费用一律不得扣税。

2、货运代理业 货运代理业符合营业税规定的扣额内容 纳税人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其营业额为实际取得的报酬,扣除项目主要包括:运费、装卸费、换装费、仓储费、报关费、输单费、检疫费、保险费、滞箱费等,具体以主管地税机关认定为准。 ★纳税人从事无船承运业务,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的海运费以及报关、港杂、装卸费用后的余额为计税营业额申报缴纳营业税。

国际货运代理业要求和标准 1、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必须取得相关资质; 2、从事的业务必须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如是国内货运代理业务,不得享受国际货运代理业的扣额标准)

国际货运代理业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凭证是指: ①支付给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增值税或营业税征收范围,以该单位或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②支付的行政事业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③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个人的签收单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的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且应具备书面合同,银行付款凭据,境外单位对账单或者发票; ④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其他合法有效凭证。

国际货运代理业会计处理(实务) 一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为“营改增”后认定一般纳税人。 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收入为106万元。 增值税销售收入=106÷(1+6%)=100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运代理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总收入为21.2万元。(包括现金收入和没有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2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运代理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0

③支付给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费用22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营业务成本=222 ÷(1+11%)=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20000 贷:银行存款 2220000 支付给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费用10万元,发取得税务机构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进项税额=100000×7%=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9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实务1)

支付给非试点地区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费用5万元(为运费和基金),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发票。 进项税额=50000×7%=3500 (实务2) 支付给非试点地区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费用5万元(为运费和基金),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发票。 进项税额=50000×7%=3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46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符合扣额条件同时又符合扣税条件的,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扣额或扣税,但扣额后不得扣税,扣税后不得扣额。) 如企业选择扣额法计算: 50000÷(1+6% ) =47169.81 47169.81×6%=2830.19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47169.8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2830.19 贷:应付账款 50000

④取得非试点地区货运代理公司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应付国际货运代理海运费318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3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1800 贷:应付账款 31800 ⑤应付试点地区某国际远洋运输企业国际运输服务费53万元,取得通用机打发票一张。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30000 贷:应付账款 530000 ⑥支付港口装卸搬运服务费10600元,取得定额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600 贷:应付账款 10600 (实务3)

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51500元,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扣税) (实务4) 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51500元,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扣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00 贷:银行存款 51500 支付代理报关费用10600元,取得由通用机打发票。(试点地区)。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600 贷:银行存款 10600

注:扣缴增值税符合条件必须进入进项税额,不符合条件不抵扣进项税额,也不扣额。 (实务5) ⑧本月支付国外运输企业1030000运输费用,并扣缴了增值税,当月已经将扣缴的增值税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申报并缴纳税款,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用缴款书。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000 贷:银行存款 1030000 注:扣缴增值税符合条件必须进入进项税额,不符合条件不抵扣进项税额,也不扣额。

⑨本月购入办公设备一批,支付了234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实务6) ⑨本月购入办公设备一批,支付了234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现金:23400 本月支付自备车汽油、修理费1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现金:11700

⑩本月自用汽车加油费1000元,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汽车的修理费3000元,收到通用机打发票一张。 借:管理费用—汽油 1000 (实务7) ⑩本月自用汽车加油费1000元,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汽车的修理费3000元,收到通用机打发票一张。 借:管理费用—汽油 1000 贷:现金 1000 借:管理费用—汽车修理 3000 贷:现金 3000 企业未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汽油、修理都不是营业税规定的扣额范围。因此企业不得扣税也不得扣额。

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本月进项税额) (实务8) 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 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本月进项税额) 如:本月的销项税额100万元,进项税额55万元,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40万元,上月无留底税额。 本月应交增值税额=(100-40)-55=5万元 月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次月: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银行存款 5 本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作财务处理。

国际货运代理业(小规模)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注: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否是试点地区获得的有效凭证,都可以按规定要求扣额;其他纳税人,获得非试点地区或试点地区非试点纳税的有效凭证,符合营业税扣额规定的,可以按规定要求扣额,但获得试点地区的有效凭证,一律不得扣额和扣税。

国际货运代理业(小规模)会计处理 ①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本月取得收入为103万元。 销售收入=103÷(1+3%)=100 借:银行存款 10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运代理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00 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900元,预缴增值税600元。 借:银行存在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运代理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借: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 900 贷:银行存在 900

②本月支付试点地区报关代理企业费用20600元,取得增值普通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 (小规模)会计处理1 ②本月支付试点地区报关代理企业费用20600元,取得增值普通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 贷:银行存款 20600 本月支付非试点地区报关代理企业费用10300元,取得增值普通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贷:银行存款 10300

③本月支付给非试点地区运输企业515000元,取得合法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0 (小规模)会计处理2 ③本月支付给非试点地区运输企业515000元,取得合法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0 贷:银行存款 515000 本月支付给试点地区运输企业8240元,取得合法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40 贷:银行存款 8240

④次月应交增值税额为: 应交增值税=30000+900-600-300-15000-240-900=13860 (小规模)会计处理3 ④次月应交增值税额为: 应交增值税=30000+900-600-300-15000-240-900=1386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3860 贷:银行存款 13860

货运代理业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 货运代理业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在计算扣额规定方面存在明显差异,货运代理业扣额按下列规定执行。 ★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允许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指试点地区不按照《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和非试点地区的纳税人)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货运代理业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 一家货运代理公司为“营改增”后认定一般纳税人。 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收入为106万元。 增值税销售收入=106÷(1+6%)=100 借:银行存款 10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运代理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0000 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总收入为21.2万元。 借:银行存款 21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运代理收入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0

③支付给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费用22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营业务成本=222 ÷(1+11%)=200 货运代理业会计处理1 ③支付给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费用22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主营业务成本=222 ÷(1+11%)=2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20000 贷:银行存款 2220000 支付给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费用10万元,发取得税务机构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项税额=100000×7%=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9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支付给非试点地区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费用5万元(为运费和基金),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发票。 进项税额=50000×7%=3500 货运代理业会计处理2 支付给非试点地区纳税人运输企业运输费用5万元(为运费和基金),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发票。 进项税额=50000×7%=3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46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5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符合扣额条件同时又符合扣税条件的,由纳税人自行选择扣额或扣税,但扣额后不得扣税,扣税后不得扣额。) ④取得非试点地区货运代理公司开具的通用机打发票,应付国际货运代理海运费318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1800 贷:应付账款 31800

⑤应付试点地区某运输企业运输服务费53万元,取得通用机打发票一张。 货运代理业会计处理3 ⑤应付试点地区某运输企业运输服务费53万元,取得通用机打发票一张。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530000 贷:应付账款 530000 ⑥支付港口装卸搬运服务费10600元,取得定额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10600 贷:应付账款 10600

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51500元,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扣税) 货运代理业会计处理4 ⑦支付代理报关费用51500元,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扣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00 贷:银行存款 51500 支付代理报关费用10600元,取得由通用机打发票(试点地区)。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10600 贷:银行存款 10600

⑨本月购入办公设备一批,支付了234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货运代理业会计处理6 ⑨本月购入办公设备一批,支付了234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 贷:现金:23400 本月支付自备车汽油、修理费1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现金:11700

⑩本月自用汽车加油费1000元,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汽车的修理费3000元,收到通用机打发票一张。 借:管理费用—汽油 1000 货运代理业会计处理7 ⑩本月自用汽车加油费1000元,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张;汽车的修理费3000元,收到通用机打发票一张。 借:管理费用—汽油 1000 贷:现金 1000 借:管理费用—汽车修理 3000 贷:现金 3000 企业未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汽油、修理都不是营业税规定的扣额范围。因此企业不得扣税也不得扣额。

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本月进项税额) 货运代理业会计处理8 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 本月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额+本月进项税额) 如:本月的销项税额100万元,进项税额55万元,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40万元,上月无留底税额。 本月应交增值税额=100-40-55=5万元 月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次月: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银行存款 5 本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作财务处理。

货运代理业(小规模)会计处理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 注: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否是试点地区获得的有效凭证,都可以按规定要求扣额;其他纳税人,获得非试点地区或试点地区非试点纳税的有效凭证,符合营业税扣额规定的,可以按规定要求扣额,但获得试点地区的有效凭证,一律不得扣额和扣税。

货运代理业(小规模)会计处理 ①货运代理企业本月取得收入为103万元。 销售收入=103÷(1+3%)=100 借:银行存款 1030000 借:银行存款 10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运代理收入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00 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900元,预缴增值税600元。 借:银行存在 3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运代理收入 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借: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 900 贷:银行存在 900

②本月支付试点地区报关代理企业费用20600元,取得增值普通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20600 贷:银行存款 20600 货运小规模会计处理1 ②本月支付试点地区报关代理企业费用20600元,取得增值普通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20600 贷:银行存款 20600 本月支付非试点地区报关代理企业费用10300元,取得增值普通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贷:银行存款 10300

③本月支付给非试点地区运输企业515000元,取得合法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0 货运小规模会计处理2 ③本月支付给非试点地区运输企业515000元,取得合法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0 贷:银行存款 515000 本月支付给试点地区运输企业8240元,取得合法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货运代理成本 8240 贷:银行存款 8240

④次月应交增值税额为: 应交增值税=30000+900-300-15000-900=14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700 货运小规模会计处理3 ④次月应交增值税额为: 应交增值税=30000+900-300-15000-900=147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700 贷:银行存款 14700

3、广告服务业 财务广告服务(一般纳税人)处理 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的策划、设计、制作、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广告服务符合营业税规定扣额内容 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以其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包括媒体、载体)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广告服务(一般纳税人)财务处理 ①如一家广告企业,当月取得广告业务总收入为212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 2120000 借:银行存款 21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广告收入 2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0000 ②本月取得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收入总额为53万元。 借:银行存款 5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广告收入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00

③本月将部分业务由四川一家公司完成,支付424000元,取得营业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 400000 财务处理2 ③本月将部分业务由四川一家公司完成,支付424000元,取得营业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24000 贷:银行存款 424000 ④本月将部分业务由杭州一家公司完成,支付106000元,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 106000 贷:银行存款 10600

⑤本月将部分业务由宁波一家公司完成,支付318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 300000 财务处理3 ⑤本月将部分业务由宁波一家公司完成,支付3180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8000 贷:银行存款 328000 ⑥本月将部分业务由宁波一家公司完成,支付10300元,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00 贷:银行存款 10300

⑦本月支付宁波一家企业运输费用11100元,获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 借:管理费用 10000 财务处理4 ⑦本月支付宁波一家企业运输费用11100元,获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1%) 借:管理费用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00 贷:银行存款 11100 ⑧本月支付宁波一家企业运输费用10000元,获取由税务机关代开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 借:管理费用 9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获取非试点地区运输企业开具的公路、内河运输发票和铁路运输发票按上述方法计算)

⑨本月支付电费585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水费106元取得通用机打发票。 借:管理费用-电费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财务处理5 ⑨本月支付电费585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水费106元取得通用机打发票。 借:管理费用-电费 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贷:银行存款 585 借:管理费用-水费 106 贷:银行存款 106 ⑩本月采购电脑一台,价格468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固定资产 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680 贷:银行存款 4680

⑾ 本月采购工程用汽车一辆自用价格35.1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征消费税的汽车) 借:固定资产 300000 财务处理6 ⑾ 本月采购工程用汽车一辆自用价格35.1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征消费税的汽车) 借:固定资产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1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 ⑿ 本月采购小汽车一辆自用价格23.4万元,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借:固定资产 2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⒀本月支付汽车用油1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汽车修理费2060,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财务处理7 ⒀本月支付汽车用油1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汽车修理费2060,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 借:管理费用-汽油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借:管理费用-修理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 贷:银行存款 2060 ⒁本月采购办公用品400元,取得普通发票。 借:管理费用-办公用品 400 贷:现金 400

⒂如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为50万元,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为25万元,进项税额为20万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50-25-20=5 财务处理8 ⒂如该企业当月销项税额为50万元,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为25万元,进项税额为20万元。 当月应交增值税=50-25-20=5 月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次月: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银行存款 5 本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作财务处理。

广告服务(小规模纳税人)财务处理 如:一家小规模广告公司,2012年12月份总收入50万元,当月支付给杭州一家广告公司10万元,当月应缴增值税多少。 主营业务收入=500000÷(1+3%)=485436.89元 应缴增值税= 485436.89×3%=14563.11元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广告收入 485436.8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563.11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 1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次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563.11 贷:银行存款 14563.11

如:一家小规模广告公司,2012年12月份总收入50万元,当月支付给四川一家广告公司10万元,当月应缴增值税多少。 财务处理 如:一家小规模广告公司,2012年12月份总收入50万元,当月支付给四川一家广告公司10万元,当月应缴增值税多少。 当月的收入=500000-100000=400000元 主营业务收=400000÷(1+3%)=388349.51元 应缴增值税=388349.51 ×3%=11650.49元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广告收入 485436.8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4563.11 借:主营业务成本-广告成本 97087.3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912.62 贷:银行存款 100000 次月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650.49 贷:银行存款 11650.49

4、租赁企业特别规定 跨年度租赁 试点纳税人在2012年11月30日(含)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 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财税〔2011〕111号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P92(财税〔2012〕53号第四、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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