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基础知识务实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招管办) 邓警祥 首页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程序
(一)招标投标制度发展概述 1782年英国政府首先成立了“文具公用局”,此为近代政府采购制度的发端。 1809年美国通过了第一部要求密封投标的法律。 1861年,美国通过了一项联邦法案,要求一项采购至少需要3个投标人,此为首创投标不得少于3 人规定。 我国最早采用招商比价(招标投标)方式承包工程的是1902年张之洞创办的湖北制革厂。 1995年起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始建立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二)招标一般程序 1、立项审批,招标事项核准: (1)立项审批---书写《项目建议书》或初步设计报告报发改审批; (2)招标事项核准---由招标人填写《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报发改核准。 程序:招标人填写《招标事项核准申请表》—发改签发《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选择代理机构; 3、编制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与备案; 4、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 5、接受报名、发售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回执; 6、踏勘现场、答疑; 7、抽取评委、组建评标委员会; 8、开标、评标、决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9、编写评标报告及备案; 10、中标公示、发出中标通知书、签署合同。
(三)开标会议一般程序 (1)招标人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开标会签到; (3)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员; (4)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纪律和当场废标的条件; (5)招标人领导讲话(一般不讲话); (6)主持人介绍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的组成和发放情况; (7)主持人宣布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各投标单位实际送达时间。
(8)开标会记录签字确认; (9)主持人宣布技术标符合性审查结果; (10)开标会继续,由主持人宣布各投标企业技术标得分情况; (11)由招标人或公证处工作人员当场拆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由主持人宣读投标企业商务报价; (12)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宣读下浮区间、下浮系数N、最高限价、最低限价等; (13)开标会休会; (14)开标会继续; (15)请公证人员宣读公证词。
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
(一)行政监督内容 1、发布招标信息阶段监督的主要内容: (1)是否具备了招标条件; (2)选择招标方式是否合法; (3)招标人是否具有自行招标的能力; (4)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是否符合要求。
2、编制招标文件阶段主要监督内容: (1)招标文件有无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2)标段划分是否合理、科学; (3)提出的工期要求是否合法; (4)招标时间、开标(挂牌、拍卖)时间、投标保证金、预留金等的确定是否合法; (5)评标办法、下浮区间是否科学、合理、合法; (6)有无其他对投标人不公平的条件。
3、投标人资格审查阶段监督主要内容: (1)资格预审小组是否依据资格预审文件真实地审查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文件; (2)招标人是否按照规定到检察机关查对投标人情况; (3)招标人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潜在投标人。
4、投标、开标、评标、决标阶段监督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规定在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是否交纳; (3)投标文件密封、印章等是否符合要求; (4)开标程序是否合法; (5)是否有排斥或倾向某投标人的现象; (6)是否按规定抽取、确定评标委员,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合法,是否公平、公正地进行评标; (7)决标是否合法、公平、公正、合理。
5、履行合同阶段主要监督内容: (1)项目合同是否按照招标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容原则签订; (2)项目合同履行情况及变更情况; (3)附属设施建设的报批情况; (4)中标企业项目班子到位、质量、信用情况。
(二)、我市乡镇、街道、部门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1、不能正确区分《招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 2、未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 3、评委组成不规范; 4、未按规定进市平台招标; 5、挂靠现象时有表现; 6、法规、政策理解不准确目; 7、专业技术力量欠缺。
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1、投诉很方便; 2、投诉低成本; 3、投诉无风险; 4、缺少受理立案的量化标准; 5、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 6、评委履行职责不够 。 (一)投诉原因透析 : 1、投诉很方便; 2、投诉低成本; 3、投诉无风险; 4、缺少受理立案的量化标准; 5、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 6、评委履行职责不够 。
(二)、投诉处理工作的基本认识: 1、积极宣传,规范投诉行为; 2、依法受理,认真核实。 (二)、投诉处理工作的基本认识: 1、积极宣传,规范投诉行为; 2、依法受理,认真核实。
依法受理: (1)投诉挂靠、出租、出借资质、资质真假的投诉、资质要求不服、项目经理身份的;由建设部门受理或者向建设部门了解后答复。 (2)投诉串标的。由招标人向工商部门报案,由工商部门受理查处; (3)投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党员干部的。属于工作态度、方式、方法问题的,由其单位答复;属于严重违纪问题的,应当依照《监察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六条等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 (4)投诉投标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真假投诉的。由公安机关受理; (5)投诉对地方策政、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由制定机关或者负责备案审查的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受理或者向制定机关了解后答复。
认真核实: 要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4条的规定调取、查阅有关文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重点把好二关: (1)把好投诉书内容的完整关; (2)把好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有效关 。
区别情况: (1)投诉评标错误的,责令招标人组织重新评标。 (2)投诉中标候选人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有在建工程的,调查核实。 (3)投诉操作程序问题的。一是对招标文件进行审核;二是向招标人、评委、现场监督人员了解。 (4)投诉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的.由监督部门核实原文件.
3、依照规定答复: (1)投诉处理决定书要规范; (2)依法送达、执行。主要送达形式有:当场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四种; (3)做好档案的建立工作; (4)注意事项。
五、下步工作建议: 1、按照规定进平台招标; 2、严格规范招标程序; 3、规范自行招标行为; 4、加强国债项目招标管理; 5、重视现场监督。做到:对待权力---有权不恋权:履行职能——到位不越位;熟悉业务——参与不干预;明确权限——监督不决策。
讲得不对的请各位领导指出。 谢谢各位领导! 讲得不对的请各位领导指出。 谢谢各位领导! 补充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