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財經問題專題研討課程 期中簡報 淺談聯合貸款-以專案融資為中心 指導教授:李源明 助理教授 研究生: 黃信復(N97X0002)
目錄 壹、 聯合貸款之概述 (一)聯合貸款之意義 (二)聯合貸款產生之原因 (三)聯合貸款常見之類型 貳、專案融資之概述 壹、 聯合貸款之概述 (一)聯合貸款之意義 (二)聯合貸款產生之原因 (三)聯合貸款常見之類型 貳、專案融資之概述 (一)專案融資之定義與意涵 (二)專案融資之特色 (三)專案融資之主要參與者 (四)專案融資之優點與缺點 (五)專案融資之風險 參、專案融資案例簡介-高雄捷運 肆、結論
聯合貸款之簡介 ★聯合貸款之意義: 聯貸通常係由多數貸方組成銀行團,透過主辦銀行之安排聯繫,在相同授信條件下,以浮動或固定利率計息,而提供貸款於借款人。 跨國聯貸,其指借款人與聯貸銀行團組成份子間涉及不同國家或地區。由於跨越國界,因此更涉及國家風險、外匯管制及法律風險等考量。
專案融資之概述 專案融資(project financing)又稱項目融資,於90年代開始盛行,其興起主要係來自於公共建設之需求。公共建設具有規模及金額龐大之特性,現今政府由於角色調整,已較不願獨立出資興建公共建設,乃轉而透過轉嫁經營公共建設之利益吸引民間資金投入建設。 世界上比較著名的例子為英法海底隧道、香港機場貨運站及菲律賓電廠等。
專案融資之定義及意涵 *以投資案建設完成後的預期財務效益回收作為融資還款的主要來源與保證,來向金融機構或資本市場取得資金之一種融資方式。 *而相較於其他融資主要之不同處在於以計劃所產生之現金流量做為還款來源, 目前主要承作項目以現金流量穩定的電廠、汽電共生廠、垃圾焚化廠、石化廠及其他公共工程為主。
專案融資是以投資案建設完成後的預期財務效益回收作為融資還款的主要來源與保證,來向金融機構或資本市場取得資金 。 *公共建設的資金來源,依工程性質與發包方式的不同,概有 (1)政府籌(融)資 (2)民間一般投資 (3)專案融資等三類策略 專案融資是以投資案建設完成後的預期財務效益回收作為融資還款的主要來源與保證,來向金融機構或資本市場取得資金 。
*專案融資是以投資案本身的財務可行性作為融資信用的主要依據,所以為明確化投資案的財務責任,一般都會成立特許公司來作為融資與投資的權利義務主體。 *當投資案發生興建或營運的困難時,融資機構一般可要求接管該投資案並處分特許公司;至於對投資之母公司,則除非融資機構事先與特許公司之間有「有限追償權」的設定,才可以依約向母公司作有關債權的部份追償,否則特許公司的債務不追溯至母公司。
換言之,如果銀行不認同投資的效益回收性時,該投資案便須取消。所以,專案融資成立的前提是投資者與融資者之間具有銀行不借錢就不做的特性。 *傳統有抵押的投資貸款,它的投資風險主要由投資者自負;而專案融資的投資風險則由投資者與融資者共同負擔。 換言之,如果銀行不認同投資的效益回收性時,該投資案便須取消。所以,專案融資成立的前提是投資者與融資者之間具有銀行不借錢就不做的特性。 *不同於傳統融資,此種計畫專案執行的期間通常甚長,牽涉的風險多且複雜,故銀行在評估其是否可行時,如何事先正確的評估、合理的分配並有效的管理其可能發生的風險,就成為探討專案融資時最重要的議題
專案融資之特色 1.專案融資可以視為是以資產為基礎的財務工程。 2.對於發起人的追索權只及於其出資額,因此貸款人(Lenders)對於計畫風險的評估及風險的降低,需扮演積極的角色。 3.由於是大型的投資計畫,回收年限很長,因此要建立一個長期高度結構性的專案融資費時甚多,需要有國際化的銀行與成熟的資本市場來支應。
4.債權人對於發起公司和專案無關之資產並沒有或僅有受限之追索權。 5.專案融資的安排通常伴隨著相當細部而複雜的合約,約定著消費者、供應商及債權人對於產出及現金流量的對應關係。 6.專案融資在法律上和發起公司是無關係,專案之債權也不會出現在發起公司之財報上。因此也提供了另一帳外融資管道。
專案計畫之主要參與者 ◎業者(Sponsor): 係計畫案之主要推動人,負責提供初期發展資金來源及規劃計畫之執行方式 係計畫案之主要推動人,負責提供初期發展資金來源及規劃計畫之執行方式 ◎專案公司(Project Company): 係業主為計畫案所設立之獨立公司,擁有計畫案項下之所有資產,亦為專案融資之當然借款人 ◎工程承包商(EPC Contractor): 負責工程設計、施工及試車運轉之廠商,有時亦為提供完工保證者
◎營運者(Operator): 計畫案興建完成後,需由具經驗的營運者負責商業運轉期間之實際操作工作,營運者有時由業者擔任,有時係委託有經驗之專業經營管理公司 ◎供應商(Supplier): 包括機器設備、能源、原物料供應商 ◎包銷買家(Off-Taker): 係與計畫公司訂立產品長期購買合約之買家 ◎政府(Government): 大型計畫案常需政府提供工程、稅賦、金融或環保等相關法令之協助。
◎保證人(Guarantor): 負責提供計畫案之融資保證或完工保證以提高計畫案之信用等級 ◎融資機構(Lender): 提供計畫案所需融資之資金,包括公司債買受人。 我國專案融資借款人之組成仍以商業銀行、工業銀行及機構投資人(如保險公司)為主。 專案融資資金之籌集方式,多半向融資機構直接貸款而少用發行債券。
專案融資之優點及缺點 1.優點: (1) 有限追索權 (2) 表外融資 (3) 避免抵觸限制條款的規定 (4) 取得額外信用 (5) 高度舉債
2. 缺點: (1) 借款成本較高 (2) 融資安排複雜 (3) 協商過程耗時 (4) 權益投入較多 (5) 貸款人較少
專案融資案例簡介-高雄捷運 (一) 規劃路線及內容 80年1月發展計畫、規劃紅橘2線、 (二)特許期間 80年1月發展計畫、規劃紅橘2線、 全長42公里、共計38站 (二)特許期間 營運特許期間計36年,其中興建6年,營運30 年。紅線97年3月營運,橘線97年10月營運
(三) BOT與政府自行發包比較 機電方面,含電聯車、號誌系統、通訊系統、供電系統、機廠設備、自動收費系統、月台軌道等,本應由政府出資建設,如今改為民間出資,政府可以省該筆支出。 政府投資部份為議定之價格,特許公司在專案計畫範圍內不得變動政府投資的額度,可維持工程品質。 政府負責興建營運,至少人員需增加2000人以上,但因採民間參與方式辦理,在興建階段預估人力僅200人左右。不但節省人事費用,也節省未來解除編列的遣散費用及相關的人事問題。 地方政府對大型公共工程經驗不足,效率也不如民間企業,加上可能發生的風紀問題、政黨輪替等問題,倒不如退居二線,以監督者的身分,掌控整個工程的進行。
(四) 經費分配 項目 政府應辦事項 政府投資範圍 民間投資範圍 金額 461.2億元 1047.7億元 304.9億元 總額 1813.8億元
(五) 高雄捷運營運風險 : 1.營運收入風險 2.運量不足風險 3.費率調整風險 4.利率、匯率風險 5.不可抗力風險
結 論 由於企業規模隨著經濟發展不斷擴大及國際化之趨勢,資金充足與否成為企業成敗關鍵。企業除了自有資金和發行有價證券來支應部分款項外,大部分資金需求仍須仰賴銀行貸款,然而巨額的貸款隨附的風險也逐漸增高,已非單一銀行所能承擔,因此出現了由數個國內外銀行共同貸款之銀行聯合貸款或是國際聯合貸款。 而其中專業融資貸款具有有限追索權及分散風險等優點,成了目前最重要融資方式。
而專案融資與否取決於投資計畫之預期報酬與計畫本身可行性,也就是專案本身必須要具備有營利與償債能力,而應注重的是計畫未來現金流量是否足以償還本金及利息,融資者所承擔風險為計畫失敗無法償還債務風險。 本文尚以高雄捷運專案融資為案例,討論BOT與政府發包之利益。 另外,高雄捷運收入未如預期,這也將是高捷營運後需要面臨的一大挑戰,故高雄捷運可加強行銷並積極開發附屬事業,例如:車站、商店、停車場,以降低財務風險。
簡報結束!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