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托育服務 496I0002蔡佳蓉 496I0017葉淑萍 496I0047劉怡岑 496I0050林育鳳
35%兩歲以下幼兒就讀 23%立案的家庭式日托中心 11%母親學校兩歲班 31%其他類型的托兒機構
幼兒托育方式與實施機構
父母親自己照顧者 托兒所 家庭托育中心 自己請保母照顧者 中途托育中心 交誼廳
生育及親職假 產假:定義為婦女在懷孕和分娩時,賦予離職狀態的工作保障。法國的第一個產假法律於1928年制訂,比照產後休假辦法辦理 父職假、陪產假:定義為妻子生產,丈夫為履行父道而被賦予的離職假。 親職假:或稱為「育兒假」,定義為一種父母親的育兒選擇權,賦予工作保障以及津貼補助。 1.親職假的資格必須是位同一個雇主工作至少一年 以上。 2.受僱父母申請親職假時,必須至少一個月前通知他們的雇主,雇主不能拒絕。 病童照顧假:主要是提供職業父母照顧病童的福利措施。 領養假:從被領養人抵達領養父母家中起算十周。
稅賦優惠 法國的所得稅制是立基於家庭單位的概念,以家庭總收入來計算稅率。設有育兒稅額減免辦法,以補償就業父母在兒童照顧方面的開銷 。
補充資料 師資: 大學程度 *1977年開放男性教師在幼兒園任教,以彌補單親家庭幼兒角色認同的需求,而目前男性師資比例約佔3%。 *政府派一些普通學歷的非教學人員,協助園內照顧幼兒。 *細心規劃師資培育和養成:幼教老師和小學老師都具備大學程度,且都由同一各系統培育,有利於幼小銜接,而教師的社經地位也不會有差別待遇的困擾。 *鼓勵男性投入幼教工作,倡導兩性平權。
其他學制的內容 鄉村幼稚園與巡迴輔導方式的幼稚園:為了縮小城鄉差距,使所有幼兒皆享有相同福利。 有意義的休閒中心:政府提供經費,藉此減輕父母的負擔及解決課後托育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