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特殊教育需要學生 提供特別評估安排 教育心理服務(新界)組 為特殊教育需要學生 提供特別評估安排 教育心理服務(新界)組
特別考試安排-Why 盡量鼓勵學生參與評估活動 讓學生有公平的機會學習及顯示其學習成果 (level the playing field) 《教育實務守則》說明學校應檢討其考核機制,以便為學生,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學生和普通學生,提供公平的考核 平等機會委員會《殘疾歧視條例-教育實務守則》網址: http://www.eoc.org.hk/eoc/otherproject/chi/color/youthcorner/education/cop_edu/cop_edu_b.htm 第17.1段說明「教育機構應確保其考核機制不會歧視有殘疾的學生。教師宜運用不同的考核方法,以便讓所有學生(包括有殘疾的學生)展示他們的能力。」 第17.3段提及「教育機構應嚴謹地檢討其考核方法,確保有關方法達到考核的目的。」 第17.4段指出「教育機構有時為顧及個別有殘疾的學生的需要而將課程剪裁;故此,因應已剪裁的課程,有關考核的內容及方法也應加以調整。」
特別考試安排 - Who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 不包括成績稍遜的學生(Academically Low Achievers; ALAs)
特別考試安排 - Who 常見的特殊教育需要類別: 讀寫障礙 自閉症及亞氏保加症 注意力不足/過度活躍症 智障 聽障 視障 言語障礙 肢體傷殘
校內考試特別安排 www.edb.gov.hk/cdi/sen/sea_booklet_chi_2009/
特別考試安排-What 特別考試安排包括- 評估調適 豁免考試
評估調適 學生有足夠的能力參與評估,但在考試過程中需要學校作出一些特別安排,以移除因其特殊需要帶來的障礙。
豁免考試/另設試卷 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因其能力的缺損,而無法應考某些科目或某些科目的某些部分 參考專家意見並由教師、學生及家長在個案會議或個別學習計劃會議中作出豁免之決定
評估調適 原則 合宜的評估調適,應該... 能幫助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生在測考過程中移除障礙; 不會改變評估的性質或內容; 不會對其他學生構成不公平。
評估調適 形式 加時 試卷的特別編排 作答形式的特別安排 讀卷/使用電腦讀屏器 (screen reader)/查問字詞讀音 其他輔助儀器 試場內的額外協助 節略版試卷 (abridged question paper)
讀寫困難 評估調適: 加時 放大字體/試卷 隔行書寫 讀卷 … 這些學生可能因以下困難而影響考試表現: 閱讀的準確程度 閱讀速度 拼寫/默書 其他 – 如書寫速度、字體工整度 評估調適: 加時 放大字體/試卷 隔行書寫 讀卷 …
自閉症 這些學生可能因以下困難而影響考試表現: 固執行為 難以適應轉變 社交和溝通方面的困難而在口試中影響自己或同組其他考生的表現
自閉症 評估調適: 這些學生可能因以下困難而影響考試表現: 以簡單、直接和清晰的方式複述指示 固執行為 提醒學生專心作答 難以適應轉變 提點他們,以免因固執行為影響作答 安排該生與較熟悉的同學一起進行小組討論 這些學生可能因以下困難而影響考試表現: 固執行為 難以適應轉變 社交和溝通方面的困難而在口試中影響自己或同組其他考生的表現
學校為個別學生提供的特別考試安排的流程 收到學生的專業評估報告 了解學生的表現 如有需要, 諮詢相關 專業人員 的意見 記錄 -支援服務及評估調適 召開會議 (教師/家長/學生) 安排支援服務及定期檢討
家長及學生參與 在決策過程中邀請家長及學生的參與 讓家長及學生知悉校內考試與公開考試/全港性系統評估的特別安排及準則 在一般情況下,學校為學生所提供的特別安排(如加時、放大試卷)也適用於其他考試 (例如全港系統性評估) 學校若因應不同的考慮而在校內考試中為個別學生提供一些未必適用於公開試或其他考試的安排,應讓家長及學生了解有關情況
WS7 注意事項
讀卷/查問字詞讀音 對象: 只適用於經評估為有讀寫困難而在讀字方面有嚴重困難的學生(例如在標準化的測驗中讀字能力較平均低兩個標準差或以下)
讀卷/查問字詞讀音 應用範圍: 非語文科試卷(例如:數學/常識/通識等) 語文科試卷的作文及聆聽部分 語文科試卷的作答指示(即「大題目」)
讀卷/查問字詞讀音 注意事項: 讀卷員安排 安排學校人員如教師、學生輔導人員或教學助理為學生讀卷 由於讀卷員須遵守一定的守則,不宜由學生家長或高年級學生讀卷
讀卷/使用電腦讀屏器/查問字詞讀音 注意事項: 2. 讀卷員守則 只須準確地讀出內容,不作任何解釋 2. 讀卷員守則 只須準確地讀出內容,不作任何解釋 不宜一次過讀完整份卷,須留意學生的作答速度及記憶力 可按學生要求重讀某些部分 不作任何提示(例如:不可在語氣上強調問題的重點或關鍵字,無須讀出數學方程式或圖形名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