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国际贸易》 学位考试辅导 姚惠峰 yaohf@sjtu.edu.cn
主要教材: 薛荣久 主编. 国际贸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参考教材: 1.陈同仇 张锡瑕 编. 国际贸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2. 海闻、P 林德特、王新奎 《国际贸易》上海人民出版社 3.朱钟棣 主编. 国际贸易教程新编.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考试题型: 1、判断改错题(5题。每题4分,共20分) 2、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 3、计算分析题(2题。每题10分,共20分) 4、简答题(3题,共20分) 5、论述题(2题。每题10分,共20分)
本课程主要结构: 一、国际贸易相关名词 ——1、导论 二、国际贸易理论 ——2、国际分工 ——3、世界市场 ——4、国际价值与国际价格 三、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 ——5、对外贸易政策 ——6、关税措施 ——7、非关税壁垒 ——8、出口促进与出口管制 四、国际贸易重大现实问题 ——9、经济特区 ——10、区域经济一体化 五、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 ——11、世界贸易组织
一、国际贸易相关名词 (第一章 导论)
一、 对外贸易的分类 一、按交易内容区分 现代对外贸易包括的内容: (1)有形货物贸易(传统的国际贸易) (2)无形商品贸易 一、 对外贸易的分类 一、按交易内容区分 现代对外贸易包括的内容: (1)有形货物贸易(传统的国际贸易) (2)无形商品贸易 A、国际服务贸易 B、国际技术贸易 总结 现代对外贸易的三大内容: 1、货物贸易 2、服务贸易 3、技术贸易
服务贸易:跨越国境的服务和消费,以及各种生产要素的跨越国境移动。 服务贸易的四种发生方式: 1、过境交付:通过电讯、计算机网络实现的视听、金融、信息等服务; 2、境外消费:提供旅游服务,接受外国留学生等; 3、商业存在:外国公司在本国开办商店,设立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等; 4、自然人流动:一国的医生、教授到另一国从事个体服务以及劳务输出等。 国际技术贸易:技术供应方通过签定技术合同或协议,将技术有偿转让或者许可给技术接受方使用。 说明: 只有软件技术的商业转让列入技术贸易,而硬件设备的交易则列入货物贸易。
1、出口贸易:将本国生产和加工的商品因外销而运出国境,列入出口贸易或输出贸易。 二、按货物的移动方向区分 1、出口贸易:将本国生产和加工的商品因外销而运出国境,列入出口贸易或输出贸易。 2、进口贸易:将外国生产和加工的商品外购后,因内销而运进国境,列入进口贸易或输入贸易。 3、过境贸易:从甲国经过丙国国境向乙国运送商品,货物所有权不属于丙国居民,对丙国来说,列入过境贸易。 4、复出口:输入本国的外国货物未经加工再输出时,称为复出口。 复进口:输出国外的本国货物未经加工再输入时,称为复进口。 5、净出口与净进口 一国往往在同一种商品上既有出口又有进口,在一定时期内,若该商品出口数量(金额)大于进口数量(金额),其差额则称为净出口;反之,若该商品进口数量(金额)大于出口数量(金额),其差额则称为净进口。
三、按交易对象区分 1、直接贸易:货物生产国与货物消费国直接买卖货物的行为。 2、间接贸易:货物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经由第三国商人进行贸易的行为。对生产国来说,是间接出口贸易;对消费国来说,是间接进口贸易。(如下图中的A、B) 3、转口贸易:是指货物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或货物供给国与需求国之间,经由第三国贸易商分别签订进口合同和出口合同所进行的贸易。从第三国角度来看,即是转口贸易,又称中转贸易。(如下图中的C) (生产国) A B (消费国) C (第三国)
四、按运输方式区分 1、海运贸易(是国际贸易最主要的运输方式) 2、陆运贸易 3、空运贸易 4、多式联运贸易 5、邮购贸易
二、 国际贸易研究的常用术语 一、总贸易体系和专门贸易体系 二、 国际贸易研究的常用术语 一、总贸易体系和专门贸易体系 1、总贸易:指对外贸易统计时,以国境为界,凡进入过境的商品一律列为进口,一定时期内的进口总额为总进口;凡离开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出口,一定时期内的出口总额为总出口。总进口与总出口之和为一国的总贸易。 总贸易额:说明一国在国际货物流通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 2、专门贸易:指对外贸易统计时,以关境为界,一定时期内,凡运入关境的商品列为进口,称专门进口;凡运出关境的商品列为出口,称专门出口。专门进口加上专门出口称为专门贸易。 专门贸易额:说明一国作为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国际贸易中具有的意义。 注意:理解国境与关境的区别。
1、对外贸易额:以金额表示的一国的对外贸易值。 二、对外贸易额与对外贸易量 1、对外贸易额:以金额表示的一国的对外贸易值。 (1)进口货物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货物的全部价值; (2)出口货物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货物的全部价值; 说明: (1)进口总额+出口总额=进出口总额 (2)世界进口总额: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额之和 世界出口总额: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出口额之和 (3)世界进口总额 > 世界出口总额 (4)国际货物贸易总额一般是指世界出口货物总额
我国1994-2004年对外贸易额统计图
2、对外贸易量:剔除了价格变动影响单纯反映对外贸易的量。 计算方法:用固定年份为基期计算的进口或出口价格指数去除当时的进 口额或出口额的方法,得到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 掌握:对外贸易量和对外贸易量指数的计算。
三、对外贸易差额 1、对外贸易差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出口(货物与服务)总额与进口总额之间的差额称为总贸易差额。若出口值大于进口值称为贸易顺差或出超;反之,若进口值大于出口值称为贸易逆差或入超;若出口值等于进口值称为贸易平衡。 2、 补充: 1978年以来我国进出口贸易差额曲线图。
四、对外贸易或国际贸易结构 1、定义 (1)对外货物贸易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 类货物的构成; (2)对外服务贸易结构: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或世界进出口服 务贸易中以百分比表示的各类项目的构成。 2、国际货物贸易中的两大类商品: (1)初级产品:即没有加工或很少加工的农林牧渔矿产品。 (2)工业制成品:经过充分加工的工业品。 3、我国出口商品结构现状 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两次跨越: (1)1986年,纺织服装取代石油成为我国第一出口产品。标 致着我国摆脱了以资源为主的出口结构,进入了以劳动密 集型制成品为主导的时代。 (2)1995年,机电产品产品超过了纺织服装产品成为最大类 的出口品。2003年,机电产品占我国出口总值的53.2% 。
五、对外贸易地区分布 1、定义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表明一国出口货物和服务的去向地和进口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从而表明一国和地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经济贸易联系的程度。 对外贸易地位 是表明世界各洲、各国或地区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 2、基本数据 我国对外贸易的地理方向: 货物出口:美国、欧盟、香港、日本、东盟 货物进口:日本、欧盟、台湾省、韩国、东盟 世界主要国家/洲排名: (1)欧洲、亚洲、北美、南美、非洲、大洋洲(以洲计算) (2)欧盟、日本、美国(以国别/地区计算)
1、对外贸易依存度: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外贸易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 六、对外贸易依存度 1、对外贸易依存度: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对外贸易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 2、出口依存度: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出口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 3、进口依存度:一国在一定时期内进口总值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 思考: 1、出口依存度、进口依存度、外贸依存度的实际含义。
二、国际贸易理论 (第二章 国际分工) (第三章 世界市场) (第四章 国际价值与国际价格)
第二章 国际分工 一、 国际分工的含义 国际分工是指世界各国之间的劳动分工。它是社会分工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国民经济内部分工超越国家界限而形成的国家之间的分工。其表现形式是各国货物、服务等商品的交换。
从亚当·斯密到现代西方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理论,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二、 国际分工理论 从亚当·斯密到现代西方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理论,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说 第二阶段:李嘉图的比较成本学说 第三阶段:赫克歇尔、俄林要素禀赋学说 第四阶段:里昂惕夫反论引起的对要素禀赋学说的扩展
一 亚当 • 斯密的绝对优势说 一、理论基本内容 1、理论提出者:亚当·斯密 2、代表著作:《国富论》 3、主要内容: 一 亚当 • 斯密的绝对优势说 一、理论基本内容 1、理论提出者:亚当·斯密 2、代表著作:《国富论》 3、主要内容: 自由贸易会引起国际分工,国际分工的基础是有利的自然禀赋,或后天的有利生产条件。他们都可以使一国在生产上和对外贸易方面处于比其他国家有利的地位。如果各国都按照各自的有利的生产条件进行分工和交换,将会使各国的资源、劳动力和资本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物质财富。
二、实例 国家 酒产量 所需劳动人数 (单位) (人/年) 毛呢产量 所需劳动人数 英国 葡萄牙 分工前 1 120 1 80 1 70 1 110 合计 2 200 2 180 分工后 2.375 190 2.7 190 国际 交换 1 1.375 1.7
二、 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说 一、理论基本内容 1、理论提出者:大卫·李嘉图 2、代表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3、主要内容: 二、 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说 一、理论基本内容 1、理论提出者:大卫·李嘉图 2、代表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3、主要内容: 根据斯密的观点,国际分工应按地域、自然条件及绝对优势,生产成本绝对低于他国的商品。 李嘉图进一步发展了这一观点,他认为每个国家不一定生产各种商品,而应集中力量生产那些利益较大或不利较小的商品,然后通过国际贸易,在资本和劳动力不变的情况下,生产总量将增加,如此形成的国际分工对贸易各国都有利。 二、实例
国家 酒产量 所需劳动人数 (单位) (人/年) 毛呢产量 所需劳动人数 英国 葡萄牙 分工前 1 120 1 80 1 100 1 90 合计 2 200 2 190 分工后 2.125 170 2.2 220 国际 交换 1 1.125 1.2
三、 要素禀赋学说 一、理论基本内容 1、理论提出者:赫克歇尔、俄林 2、代表著作:《域际和国际贸易》 3、要素禀赋的定义: 三、 要素禀赋学说 一、理论基本内容 1、理论提出者:赫克歇尔、俄林 2、代表著作:《域际和国际贸易》 3、要素禀赋的定义: 要素禀赋是指一个国家或经济实体所拥有的可利用经济资源的总供给。它既包括自然存在的资源,如土地、矿产;而且也包括社会积累的资源,如资本。依据要素禀赋的多寡(如劳动与土地资源及资本的总供给量),可以将国家区分为资源丰富的国家和资源贫乏的国家。
4、主要内容: (1)每个区域或国家利用它的相对丰富的生产诸要素(土地、劳 动力、资本等)从事商品生产,就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而利用它的相对稀少的生产诸要素从事商品生产,就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因此,每个国家在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体系中生产和输出利用本国丰裕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输入利用本国相对稀少生产要素所生产的商品。 (2)区域贸易或国际贸易的直接原因是价格差别,即各个地区间或国家间商品价格不同。 (3)商品贸易一般倾向于(即使是部分地)消除工资、地租、利润等生产要素收入的国际差别,导致国际间商品价格和要素价格趋于均等化(要素价格均等化说)。
四、 要素禀赋学说的拓展 一、里昂惕夫之迷 1、背景 1947年美国出口部门和进口竞争部门的要素投入结构 2、结论 四、 要素禀赋学说的拓展 一、里昂惕夫之迷 1、背景 1947年美国出口部门和进口竞争部门的要素投入结构 2、结论 作为世界上资本最充裕的国家,美国出口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进口的是资本密集型产品,即要素充裕度差异不能有效地决定贸易方式。这种由里昂惕夫发现的赫克歇尔—俄林理论与贸易实践的巨大背离现象,被人们称为里昂惕夫之迷或里昂惕夫反论。 出口 进口 劳动力(人数/年) 182 313 170 004 资本(资本/年) 2 550 780 3 091 339 资本/劳动力 13.991 18.18
二、对里昂惕夫之迷的理论解释 1、人力资本说 主要论点: (1)人力资本主要是指一国用于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等方面投入的资本。人力资本投入,可提高劳动技能和专门知识水平,促 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2)国际贸易商品生产所需的资本应包括有形资本和无形资本 (即人力资本) (3)由于美国投入了较多的人力资本,而拥有更多的熟练技术劳动力,因此,美国出口产品含有较多的熟练技术劳动。如果把 熟练技术劳动的收入高出简单劳动的部分算作资本并同有形资本相加,经过这样处理之后,美国仍然是出口资本密集型产品。
2、需求偏好差异说 主要论点: (1)H-O理论成立的前提是贸易国双方的需求偏好是无差异的,消费结构也是相同的。H-O理论把需求偏好的差异对贸易方式的影响给忽略了。 (2)实际上,贸易各国国民需求偏好是不相同的,而且这种偏好会强烈地影响国际贸易方式。 (3)里昂惕夫之迷之所以在美国发生,是因为美国人不喜好消费劳动密集型产品,因此,消费偏好的力量使美国将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国外,把资本密集型产品留在国内消费。
3、贸易保护说 主要论点: (1)H-O理论是假设以自由贸易、完全竞争为贸易政策取向的。 但在现实中,保护贸易是最普遍的政策取向。 (2)美国劳工代表在国会中有强大的影响力,从而会使美国政策 倾向于保护与鼓励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生产与出口,限制外国 同类产品的进口,从而使美国的贸易方式变为出口劳动密集 型产品,进口资本密集型产品。
第三章 世界市场 一、世界市场的含义 世界市场:是指世界各国交换产品、服务、科技的场所。是由世界范围内通过国际分工联系起来的各个国家内部以及各国之间的市场综合组成。
二、 世界市场上的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商品购销 二、 世界市场上的交易方式 一、单纯的商品购销 单纯的购销方式是指交易双方不通过固定市场而进行的商品买卖活动。它是通过独立洽商而进行的。这种交易方式是世界市场上最为普遍的交易方式。
二、包销或独家经销 出口企业与国外包销商达成书面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类商品在约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的独家经营权利给予包销商。 三、代理 是出口企业与国外代理商达成书面协议,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他向第三方招揽生意、签定合同或从事其他法律行为,而由委托人直接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代理人仅收佣金。 四、寄售 是出口企业把货物运交事先约定的国外代销商,由代销商按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方法,代寄售人在当地出售,所得货款由代销商扣除佣金和费用后交付寄售人。
国际上约有50多种农产品和原料是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其成交额约占世界出口贸易额的15%-20%。 五、拍卖 由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的方法,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可分为: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密封递价拍卖 六、招标与投标 是由招标人事先发出通知,说明采购的商品或兴办的工程及各种交易条件,邀请国内外投标人按照一定的程序在指定期限内报价,即投标,并由招标人开标与评标,选择对其最有利的投标人达成交易的行为。 七、商品期货交易 是在一定时间和地点,按一定规章买卖特定商品的有组织的交易市场。 可分为实货交易和期货合同交易。 国际上约有50多种农产品和原料是在交易所进行交易的,其成交额约占世界出口贸易额的15%-20%。
利用期货交易进行套期保值的方式: (1)卖期保值 卖方套期保值是为了防止现货价格在交割时下跌的风险而先在期货市场卖出与现货同样数量的合约所进行的交易方式。通常是在农场主为防止收割时,农作物价格下跌;矿业主为防止矿产开采以后价格下跌;经销商或加工商为防止货物购进而未卖出时价格下跌而采取的保值方式。 例如,某农场主在7月份担心到收割时玉米价格会下跌,于是决定在7月份将售价锁定在1080元/吨,因此,在期货市场上以1080元/吨的价格卖出一份合约以进行套期保值。到收割时,玉米价格果然下跌到950元/吨,农场主将现货玉米以此价卖给经营者。同时,期货价格也同样下跌,跌至950元/吨,农场主就以此价买回一份期货合约,来对冲初始的空头,从中他赚取的130元/吨正好用来抵补现货市场上少收取的部分。 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了不利价格变动的风险,使其可以集中精力于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以获取正常利润。
(2)买期保值 买期保值是在卖出远期交货的实货的同时,在期货市场买进同等数量的期货合同,以避免实货交割时该项商品价格上涨而遭受损失。 例如,我国某出口商5月份在实货市场对国外进口商售出铜锭1000公吨,报价2800美圆/公吨(约合24000元人民币,当时我国国内市场价格为22000元/公吨),10月份交货。为了避免价格变动的风险,并节省由于过早备货而需支付的仓储费、保险费等开支,在合同签定后,该商立即以23500元的价格,在期货市场购入1000公吨期货铜。10月份时,铜锭价格上涨,该出口商以25000元/公吨的价格买到现货。与合同价格相比,每公吨损失1000元。与此同时,期货价格也相应上涨,该出口商在期货市场以26500元/公吨的价格售出以前购买的期货合同,每公吨盈利3000元。在买期保值的作用下,该出口商每公吨盈利保持在2000元水平。 实货市场交易 期货市场交易 5月份 卖出 24000元 买进 23500元 10月期 10月份 买进 25000元 卖出 26500元 10月期 亏损 1000元 盈利 3000元 盈利 2000元/公吨
八、对销贸易 九、补偿贸易 十、加工贸易 是在古老的易货贸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且与进出口相结合为基本特征的一种贸易方式。 可分为:易货、互购及回购 九、补偿贸易 是指在信贷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或劳务所得价款,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价款及利息。 十、加工贸易 是指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加工贸易另一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再交给对方,加工方获取加工过程中的劳务费。 2000年,加工贸易在我国出口额中的比例为55.2%,占进口额中的比例为41.1%. 加工贸易可分为: (1)来料加工 (2)进料加工
十一、租赁 是出租人在一定时间内把租赁物租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分期付给一定租赁费的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经济活动。根据租约规定,出租人定期收取租金,并保持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通过租金缴纳从而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
第四章 国际价值与国际价格 一、 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 一、国别价值与国际价值 第四章 国际价值与国际价格 一、 世界市场价格的基础 一、国别价值与国际价值 1、国别价值:是一国范围内的社会价值,它是由该国生产商品时消耗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国际价值:是指在世界经济现有条件下,按照世界平均劳动强度和熟练程度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 二、影响国际价值量变化的各种因素 1、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联系的广度和深度 2、平均劳动生产率 3、劳动强度 4、贸易参加国的贸易量
二、 国际市场价格的形成 一、世界市场价格变动的主轴 (一)国际生产价格是国际价值的转化形态 (二)国际市场价格围绕着国际生产价格上下波动 二、世界市场价格的具体形成 (一)国际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国际市场价格 (二)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 1、垄断 2、经济周期 3、各国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 4、商品的质量与包装 5、商品销售中的各种因素 6、自然灾害、政治动乱、战争及投机等
世界自由市场价格是指在国际间不受垄断或国家垄断力量干 (二)国际市场价格的种类 1、世界“自由市场”价格 世界自由市场价格是指在国际间不受垄断或国家垄断力量干 扰的条件下,由独立经营的买者与卖者之间进行交易的价格。 2、世界“封闭市场”价格 是指买卖双方在一定的约束关系下形成的价格。商品在国 际间的供求关系,一般对它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1)调拨价格 高税区 低税区:降低报价 低税区 高税区:提高报价 税率相同或相近的国家之间的转移:寻找避税地 (2)垄断价格 (3)区域性经济贸易集团内的价格 (4)国际商品协定下的协定价格
三、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 (第五章 对外贸易政策) (第六章 关税措施) (第七章 非关税壁垒) (第八章 出口促进与出口管制)
第五章 对外贸易政策 一、 对外贸易政策概述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意义 1、对外贸易政策的含义与性质 第五章 对外贸易政策 一、 对外贸易政策概述 一、对外贸易政策的意义 1、对外贸易政策的含义与性质 对外贸易政策是一国政府在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总目标下,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对对外贸易活动进行有组织的管理和调节的行为。它是一国对外经济和政治关系政策和措施的总体,属于上层建筑的一部分。 2、目的: (1)促进经济发展与稳定 (2)加强和完善经济体制 (3)获取良好的国际经济与政治环境
二、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 1、自由贸易政策:国家取消对进出口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等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品和服务贸易等的各种特权和优待,允许商品自由进出口,服务贸易自由经营,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 自由贸易政策产生于18世纪初的英国。 —— 完全意义上的自由贸易政策是不存在的。 —— 现实的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取消和减少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取消和减少对本国进出口商品的各种特权和优惠。 —— 当今的贸易自由化则意味着降低政府对外贸的控制和直接干预,而代之以价格机制(如关税等)的调节,扩大服务市场的准入,取消对投资的限制。
保护贸易政策开始于西欧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重商主义,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出现了美国和德国发展幼稚工业的保护贸易政策。 2、 保护贸易政策:国家广泛采取各种措施限制进口和控制经营范围,保护本国商品和服务在本国市场上免受外国商品和服务等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和服务贸易给予优惠和补贴。保护贸易政策是一系列干预贸易行为的各种政策措施的组合。 保护贸易政策开始于西欧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重商主义,在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出现了美国和德国发展幼稚工业的保护贸易政策。
3、二战后贸易政策的演变 二战后,随着世界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初,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美国主导下,创建了1947年关贸总协定,推动了贸易自由化。 70年代以后在经济衰退的影响下,发达国家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和战略贸易政策,抑制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整体而言,贸易自由化是贸易政策的主流;在经济发展不平衡和产业竞争力变化的情况下,不时出现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干扰贸易自由化。
二、 自由贸易政策 一、自由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 二、 自由贸易政策 一、自由贸易理论的主要内容 1、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可以形成相互有利的国际分工。在自由贸易下,各国可以按照自然条件(亚当·斯密)、比较利益(李嘉图)和要素丰缺(俄林)状况,专心生产其最有利和比较有利或不利较小的产品,促成各国的专业化。 2、扩大真实国民收入。在自由贸易环境下,每个国家都根据自己的条件发展最擅长生产的部门,劳动生产率就高,成本降低,劳动和资本就会得到正确的分配和运用。再通过贸易以较少的花费换回较多的东西,就能增加国民财富。 3、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可进口廉价商品,减少国民开支,并可减少走私。 4、实行自由贸易可以减少垄断,加强竞争,提高经济效率。 5、自由贸易有利于提高利润率,促进资本积累
三、 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政策 一、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理论 1、理论提出者:李斯特(1789-1846) 2、专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三、 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政策 一、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理论 1、理论提出者:李斯特(1789-1846) 2、专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 3、主要论点: (1)李斯特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程度,把国民经济的发展分为5个阶段,即“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时期。各国经济发展阶段不同,采取的贸易政策也应不同。处于农业阶段的国家应该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以有利于农产品的自由输出;同时自由输入外国的工业产品,以促进本国农业的发展,并培育工业化的基础。处在农工业阶段的国家,由于本国已有工业发展,但并未能发展到能与外国产品相竞争的地步,故应实施关税保护制度,使他不受外国产品的打击。而农工商阶段的国家,由于国内工业产品已具备国际竞争能力,国外产品的竞争威胁已不存在,故应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以享受自由贸易的最大利益,刺激国内产业进一步发展。
(2)李斯特保护贸易政策的目的是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他提出的保护对象的条件是: A、农业不需要保护。只有那些刚从农业阶段跃进的国家,距 离工业成熟期尚远,才适宜于保护。 B、一国工业虽然幼稚,但在没有强有力的竞争者时,也不需 要保护。 C、只有刚刚开始发展且有强有力的外国竞争者的幼稚工业才 需要保护。李斯特提出的保护时间以30年为最高期限。在此 期限内,被保护的工业还扶持不起来,则不再予以保护,任 其自行垮台。
(3)保护的手段: 李斯特认为,保护本国的工业发展,有众多的手段选择,但关税制度是最为重要的政策选择。 (4)保护的最终目的: 实行自由贸易。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经济危机期间盛行 四、 超保护贸易政策 一、超保护贸易政策的兴起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经济危机期间盛行 二、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特点 1、保护的对象扩大了; 2、保护的目的变了; 3、保护转入进攻性; 4、保护大企业资产阶级利益; 5、保护的措施多样化。
其中:边际消费倾向= 消费额/收入增加额 ΔY = K × ΔI (二)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 代表人物:凯恩斯 在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后,凯恩斯认为保护贸易政策能够保证经济繁荣,扩大就业,缓和危机。 1、凯恩斯乘数理论: 凯恩斯把反映投资增长和国民收入扩大之间的依存关系称为乘数或倍数理论。新增加的投资引起对生产资料的需求增加,从而引起从事生产资料的人们的收入增加,他们的收入增加又引起对消费品需求的增加,从而又导致从事消费品生产的人们收入的增加。如此推演下去,结果由此增加的国民收入总量会等于原投资增加量的若干倍。增加的倍数取决于“边际消费倾向”。 K = 1/(1-边际消费倾向) 其中:边际消费倾向= 消费额/收入增加额 ΔY = K × ΔI 2、对外贸易乘数理论 ΔY = [ ΔI +( ΔX- ΔM)] · K
设该国消费者每增加1美元的净收入,将0.5美元用于消费。该国2002年国民收入总额为8000亿美元。 投资额 出口额 进口额 请根据下表计算某国2003年的国民收入总额: 单位:美圆 设该国消费者每增加1美元的净收入,将0.5美元用于消费。该国2002年国民收入总额为8000亿美元。 ΔY = [ ΔI +( ΔX- ΔM)] · K =[500+(1000-800)]×[1/(1-0.5/1)] = 700 ×2 = 1400亿美圆 Y(2003年)= 8000+1400=9400亿美圆 投资额 出口额 进口额 2002年 3000亿 2500亿 2003年 3500亿 4000亿 3300亿
第五节 二战后贸易政策 一、二战后贸易自由化的主要表现 第五节 二战后贸易政策 一、二战后贸易自由化的主要表现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出现了全球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它是指国家之间通过多边或双边的贸易条约与协定,削减关税壁垒,抑制非关税壁垒,取消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与歧视,促进世界商品的交换与生产。 主要表现: 1、关贸总协定缔约方通过多边贸易谈判,大幅度地降低了进口关税率,通过8轮的多边贸易谈判,发达和发展中缔约方进口平均税率分别降至5%和15%以下; 2、经济贸易集团内部逐步取消关税; 3、通过协商,一些经济贸易集团给予周边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以优惠关税,如欧盟与非洲、加勒比、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家通过《洛美协定》给予优惠关税待遇; 4、在1968年第2届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上,通过了普遍优惠制决议; 5、发达国家放宽进口数量限制,放宽或取消外汇管制。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 1、保护的商品不断增加 2、贸易保护措施多样化 3、贸易保护制度转向更为系统化 4、保护的程度不断提高 (二)战略性贸易政策 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指国家从战略的高度,用关税、出口补贴等措施,对现有或者潜在的战略性部门和产业进行支持和资助,使其取得竞争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和国民福利。 日本—— 钢铁、汽车、电子产品 法国—— 参与国际技术竞争的本国企业 美国—— 农业和国防工业
三、贸易自由化的深化 1、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建立 2、地区经贸集团主动推行贸易自由化 3、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以及转型国家也主动推行贸易自由化措施
第六章 关税措施 一、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和性质 1、关税的概念 第六章 关税措施 一、 关税概述 一、关税的概念和性质 1、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进出口货物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一种税。 ——关税征收的执行机关:海关 海关是设在关境上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是贯彻执行本国有关进出口政策、法令和规章的重要工具。其任务是根据这些政策、法令和规章对进出口货物、货币、金银、行李、邮件、运输工具等实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查禁走私货物、临时保管通关货物和统计进出口商品等。海关还有权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进出口货物不予放行、罚款,直到没收或销毁。 ——征收关税的领域:关境 注意关境和国境的区别。
二、关税的主要特点 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2、关税的税收主体:进出口商人 客体:进出口货物 三、关税的作用 1、关税是各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措施 2、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3、关税可以调节进出口贸易 4、关税调节生产领域的发展方向
二、 关税的主要种类 一、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一)进口税:进口国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二、 关税的主要种类 一、按照征收的对象或商品流向分类 (一)进口税:进口国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1、分类 A、最惠国税: 适用于与该国签订有最惠国待遇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 地区所进口的商品。 B、普通税 适用于与该国没有签订这种贸易协定的国家或地区所进口 的商品。 2、大多数国家的关税结构:对工业制成品的进口征收较高关税,对半制成品的进口税率次之,而对原料的进口税率最低甚至免税。 (阶梯关税、关税升级)
——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外国商品通过其领土时只征收少量的准许费、印花费、登记费和统计费等。 (二)出口税: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所征收的关税。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绝大部分出口商品都不征收出口税; ——征收出口税的主要目的: A、增加财政收入 B、保护本国工业生产 C、作为同外国跨国公司斗争的手段 (三)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目前大多数国家在外国商品通过其领土时只征收少量的准许费、印花费、登记费和统计费等。
二、按照征税的目的分类 1、财政关税:以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2、保护关税: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可分为:工业保护关税 农业保护关税
三、按征税待遇分类 (一)普通关税 普通关税又称一般关税,是指与本国没有签署贸易或经济互惠等友好协定的国家原产的货物征收的非优惠性关税。 这种关税税率一般由进口国自主制定,只要国内外的条件不发生变化,则长期使用,税率较高。 (二)优惠关税 是指对来自特定国家的进口货物在关税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其税率低于普通关税税率。 一般是在签订有友好协定、贸易协定等国际协定或条约国家之间实施的,目的是增加签约国之间的友好贸易往来,加强经济合作。
1、特定优惠关税 (1)定义:是指给予来自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货物的排他性的优惠关税,其他国家不得根据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享受这种优惠关税。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给予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但它不适用于从非优惠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商品。 (2)特惠税的类型: —— 宗主国与殖民地附属国之间的特惠税; —— 洛美协定国家之间的特惠税 是欧盟向参加协定的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地区的发展中 国家单方面提供的特惠税。
2、普遍优惠制GSP 普惠制:发达国家对进口原产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工业制成品或半制成品和某些初级产品给予降低或取消进口关税待遇的一种关税优惠。 ——目标:增加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外汇收入;促进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工业化,加速发展中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增长率。 ——主要原则:普遍性、非歧视性、非互惠性 —— 给予我国普惠制的国家:欧洲联盟15个成员国(法国、联合王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和芬兰);挪威、瑞士、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和保加利亚。
3、最惠国待遇下的关税 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国双方相互间现在和将来所给予第三国在贸易上的优惠、豁免和特权同样给予缔约对方,包括关税。 ——最惠国待遇关税税率低于普通关税税率,但高于特惠关税税率。 ——最惠国待遇往往不是最优惠的待遇,最惠国待遇关税也不是最优惠的关税,而只是一种非歧视性的关税待遇。各国在最惠国待遇的关税税率之外往往还有更低的优惠税率,如上述的特惠税。
(三)差别关税 差别关税是指对同一种商品由于输出国或生产国情况的不同而使用有差别对待的进口关税。 差别关税的主要形式: —— 反倾销税 —— 反补贴税 —— 报复关税
1、反倾销税:是为抵制外国商品倾销进口,保护国内相关产业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即在倾销商品进口时除征收进口关税外,再征收反倾销税,这是差别关税的一种重要形式。 ——征收反倾销税的条件: (1)进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行倾销; 正常价格(正常价值的价格)的含义:是指相同产品在出口国用于国内消费时在正常情况下的可比价格。如果没有这种国内价格,则是相同产品在正常贸易情况下向第三国出口的最高可比价格;或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的推销费用和利润。 (2)对进口国的同类产品造成重大损害。 (3)倾销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 ——征收的税额:一般以倾销差额征收 ——征收的目的:抵制商品倾销,保护本国的市场和工业
—— 反倾销措施 (1)临时反倾销措施:进口方主管机构经过调查,初步认定被指控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据此可以在全部调查结束之前,采取临时性的反倾销措施,以防止在调查期间国内产业继续受到损害。 临时反倾销措施有两种形式: A、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B、要求进口商自裁决之日起,提供与临时反倾销税数额相等 的现金保证金或保函。 (2)最终反倾销措施 在全部反倾销调查结束后,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调查的产品存在倾销,国内生产同类产品的产业受到损害,且倾销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则进口方主管机构可以采取最终反倾销措施。最终反倾销措施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的形式。
—— 实施反倾销措施的基本程序 (1)申请人申请 (2)进口方主管机构审查立案 (3)反倾销调查
2、反补贴税:是指为抵消进口商品在制造、生产或输出时直接或间接接受的任何奖金或补贴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又称抵消关税,是差别关税的一种重要形式。 —— 征收的目的:是为了使他国补贴产品不能在进口国市场上进 行低价竞争或倾销,以保护进口国同类商品的生产。 —— 补贴的分类: (1)禁止性补贴(红灯补贴) A、出口补贴 B、进口替代补贴 (2)可诉补贴(黄灯补贴) (3)不可诉补贴(绿灯补贴)
3、报复关税 报复关税是指发现贸易对方出现歧视性待遇或违背贸易法规或拒绝接受世界贸易组织裁决后,可以通过征收报复关税的办法予以报复。报复关税税率可临时制定,但税率很高。
三、 关税征收 一、海关税则 又称为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三、 关税征收 一、海关税则 又称为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 关税税则的两个组成部分; 1、海关课征关税的规章条例与说明 2、商品分类及关税税率一览表(关税税率表) A、税号 B、货物分类目录 C、税率
(一)关税税则的货物分类 1、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CCCN/BTN 用于各国制订统一的海关税则分类 2、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 用于贸易统计的商品分类目录 3、商品名称和编码协调制度,HS 国际贸易使用的税则和统计合并目录。 协调制度目录分21类、97章共5019项商品组,每项以6位数编码的独立商品组组成。 我国于1992年1月1日开始使用。
(二)税则制度和税率 1、单式税则:又称一栏税则,是指对每一种应税商品不论产于何地,每个税则项号下都只规定一个税率。 2、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是指一个税目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以便对来自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进口商品采用不同的税率。 3、自主税则:是一国立法机构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状况,独立自主地制订关税税法和税则。 4、协定税则:是一国政府通过与其他国家订立贸易条约或协定的方式确定关税税率。
二、计税标准 (一)从量税:以商品的重量、数量、长度、容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 征的关税。 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二)从价税:按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的关税,其税率表现为货 物价格的百分率。 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三)复合税:又称混合税,是对同一种商品,同时采用从量、从价两 种标准征收关税的一种方法。 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四)选择税:指对同一种物品,同时有从量税和从价税两种税率,征 收时由海关选择,通常按税额较高的税率征收的一种关税。
(五)滑准税 是在海关税则中对同一税目的商品按其价格的高低分开档次并依此制定不同税率,依该商品的价格高低而适用不同档次税率计征的一种关税,也称滑动税。 (六)差额税 是按照进口货物价格低于国内市场同类货物价格的差额来确定的。 (七)季节税 是对有季节性的鲜货、果品、蔬菜等产品,按其进口季节不同制定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税率,在旺季采用高税率,在淡季采用低税率计征的一种关税。
第四节 关税保护度 一、关税水平 关税水平是指一个国家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 关税税率平均分析的方法: 1、简单算术平均法 2、加权算术平均法 第四节 关税保护度 一、关税水平 关税水平是指一个国家进口关税的平均税率。 关税税率平均分析的方法: 1、简单算术平均法 2、加权算术平均法 A、全部商品加权平均法 B、有税商品加权平均法 C、选择性商品加权平均法
二、关税保护率 (一)名义保护率 是指由于实行关税保护而引起的进口商品在进口国的国内市场价格超过国际市场价格的部分与国际市场价格的百分比。 NRP = (p’- p) / p × 100% (二)有效保护率 1、定义:有效保护率是一种加工产品在各种保护措施的作用下可能带来的增加值的增量对其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加工增加值的百分比。 2、计算公式:ERP = (V’-V) / V × 100%
3、计算实例: 假设国际市场上汽车售价为每辆10,000美圆,整套散件每套售价8,000美圆.若一个国家对汽车及其整套散件实行完全自由贸易,在忽略进口运输、保险等有关费用时,国内汽车组装生产的加工装配值为2,000美圆。如果该国对汽车实行保护,征收10%的关税,而对其整套散件仍实行自由贸易,则汽车国内市场价格将提高,而整套散件价格维持不变。税后,国内汽车价格为11,000美圆,则装配过程增值为11,000-8,000美圆=3,000美圆,与自由贸易时相比增加了1,000美圆。根据有效保护率公式,可知对汽车的有效保护率为50%: ERP = (V’-V) / V × 100% =(3,000-2,000) / 2,000 × 100% = 50%
第七章 非关税壁垒 一、 非关税壁垒概述 一、含义 非关税壁垒措施(NTBs):是指各国政府于关税以外用于限制进口的措施。 第七章 非关税壁垒 一、 非关税壁垒概述 一、含义 非关税壁垒措施(NTBs):是指各国政府于关税以外用于限制进口的措施。 二、非关税壁垒的作用 (一)非关税壁垒保护作用强于关税壁垒 1、比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2、比关税壁垒更能直接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 3、比关税壁垒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二)生态环境和国民健康保护的需要 (三)多边贸易体制允许采用正当的非关税壁垒 (四)竞争的需要
第二节 控制数量的非关税壁垒 一、进口配额制 import quota 第二节 控制数量的非关税壁垒 一、进口配额制 import quota 又称进口限额,是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如一季度、半年或一年)内,对于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以内的货物准予进口,超过配额的货物则不准进口,或加征较高的关税甚至罚款以后才准许进口。 配额按实施的方式不同,可分为两种类型: 1、绝对配额 2、关税配额
(一)绝对配额 绝对配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度,达到了这个额度后,便不准进口。 绝对配额的表现形式: (1)全球配额:是一种世界范围内的绝对配额,对于来自任何国 家或地区的商品一律适用。全球配额不限制进口商品的来源国 或地区,在实施贸易限制过程中,仍贯彻了非歧视原则。 (2)国别配额:是将总配额按国家或地区分给一定的额度。 A、自主配额 B、协议配额
(二)关税配额 import quotas 关税配额是一种进口配额与关税相结合的形式,是指在配额额度内进口,可以享受优惠关税或免税,超过额度却要按一般正常的税率计征关税。 关税配额与绝对配额的区别: 绝对配额:规定一个最高进口数额,不能超过; 关税配额:超过额度仍可进口,只是成本将增加。
二、自动出口配额制 voluntary export restraint 又称自动限制出口,也是一种限制进口的手段。自动出口配额制,是指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5年),某些商品对该国出口数量或金额的限制,在规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则禁止出口。 与绝对进口配额制的区别: ——绝对进口配额制:由进口国家直接控制进口配额 ——自动出口配额制:由出口国家直接控制这些商品对指定国家的出口 三、进口许可证制 import licence system 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没有许可证一律不准进口。 大多数国家将配额制与进口许可证制结合起来使用。这时受配额限制进口的商品,进口商必须向有关部门申请进口许可证,政府发放进口配额许可证,进口商凭证进口。
进口许可证的分类: 1、按是否有配额来划分 (1)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与配额结合的许可证。 (2)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政府管理当局发放有关商品的进口 许可证只是在个别考虑的基础上进行,而没有公开的配额数 量依据。 2、从进口商品有无限制来划分 (1)公开一般进口许可证:是指对国别或地区没有限制的许可证。凡属公开一般许可证项下所列商品,进口商只要填写此许可证,即可获准进口。(又称自动进口许可证) (2)特种许可证:又称非自动进口许可证,即进口商必须向有关当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才能进口。
四、外汇管制 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是指各国政府通过政府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加以管制以平衡国际收支,控制外汇的供给与需求,防止套汇、逃汇,维持本国货币币值稳定的一种管理措施。 1、数量性外汇管制 2、成本性外汇管制 3、混合性外汇管制 五、进口押金制 advanced deposit 又称进口存款制。是指一种通过支付制度限制进口的措施。在这种制度下,进口商在进口货物运达以前,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放一笔先进,方能获准报关进口,存款须经一定时期后才发还给进口商。 六、进口最低限价制和禁止进口 最低限价是指进口国就某一商品进口时规定一个最低价格,进口时低于该价格就不准进口或征收附加税。附加税税额即是进口价格和最低价格之间的差额。 当一些国家感到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已不能走出经济与贸易困境时,往往颁布法令,公布禁止进口的货单禁止这些商品的进口。
三、 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和特点 三、 技术性贸易壁垒 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含义和特点 1、含义:是指那些超越公认的不合理和非科学的强制性或非强制性确定商品的某些特性的规定、标准和法规,以及旨在检验商品是否符合这些技术法规和确定商品质量及其适应性能的认证、审批和试验程序所形成的贸易障碍。 2、特点: (1)通过法规确立 (2)把标准法规化
四、 绿色贸易壁垒 一、绿色贸易壁垒的含义 是指各国为了保护本国市场,借口为保护环境和国民健康,对进口商品提出带有歧视性、针对性的技术、安全和卫生标准,如达不到这些标准,进口国有权扣留、退回、销毁、索赔等;或不规范地使用国际公认的标准。
二、绿色贸易壁垒的形式 1、环境许可证制度 要求在取得许可证的基础上才能允许进口或出口,也就是在出口时获得了进口国的“预先通知同意”。 2、禁止进口与环境贸易制裁 环境贸易制裁是绿色贸易壁垒中极其严厉的措施,轻者实施禁止输入,重者则实施报复。 3、绿色补贴制度 由于污染智力费用通常十分高昂,导致一些企业难以承受此类开支。当企业无力投资于新的环保技术、设备或无力开发清洁技术产品时,政府需要采用环境补贴(绿色补贴)的帮助筹资控制污染,这些方式包括专项补贴,使用环境保护基金,低息优惠贷款等等。
4、繁杂苛刻的环保技术标准 被环境技术标准所涉及的产品越来越多,并且标准越来越高,标准的分类越来越细。 5、产品技术标准增多 (1)绿色食品技术标准 (2)纺织品环保技术标准 (3)机电产品的绿色标准 6、苛刻的绿色检验检疫措施 (1)对农药残留等作出严格限制规定 (2)加强对集装箱船舶的检验
7、绿色包装和标签制度 一些国家基于包装材料对环境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标签给社会 带来的危害,对二者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8、绿色环境标志和认证制度 是指贴在商品或其外包装上的一种图形。它是根据有关的环境标准和规定,由政府管理部门或民间团体依照严格的程序和环境标准办法给厂商,附印在产品及包装上。
第五节 其他形式的非关税壁垒 一、政府采购 又称公共采购,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实体以法定的方式向社会采购物资、工程或服务的一种行为。政府采购政策是一个国家政府制定的必须优先购买本国产品和劳务的规定和惯例。 二、原产地要求与规范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产品的原产地通常为完整生产某项产品的国家或地区;当产品的生产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时,产品的原产地是产品最后发生“实质性改变”的国家或地区。 长期以来,国际社会未能制定出一套协调一致的原产地规则,而主要的发达国家制定了多套不同的原产地规则。这些规则在反倾销、地区经济一体化及进口国别配额等方面,具有潜在性的贸易保护作用,客观上对国际贸易形成阻碍。
三、装运前检验 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商或进口方政府通过专业检验机构对出口商品在装运前进行检验,以确信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或符合进口方对产品的安全要求。一些国家指定专业检验机构,在进口产品装运前对产品的质量、数量、价格以及产品的海关分类等进行检验。审核价格,即检查产品的实际价格和申报价格是否相符,成为装运前检验制度的核心内容。 但是,出口方政府认为,进口方将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海关估价的做法,违反GATT有关海关估价应以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规定。同时,出口方政府担心装运前检验会增加贸易商的成本,并导致交货延迟;强行改变价格的做法,还会干涉买卖双方的合同关系,从而阻碍国际贸易的政府的做法。
第八章 出口促进与出口管制 一、 出口促进 一、加强政府作用 二、建立和加强出口促进的组织 三、组建中介组织 四、出口信贷 第八章 出口促进与出口管制 一、 出口促进 一、加强政府作用 二、建立和加强出口促进的组织 三、组建中介组织 四、出口信贷 是一种国际信贷方式,是世界各国为支持和扩大本国大型设备的出口,加强国际竞争能力,由该国的出口信贷机构通过直接向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或其银行)提供利率较低的贷款,或者是通过担保、保险或是给予其满足国外进口商对本国出口商支付货款需要的一种融资方式。
1、出口卖方信贷 是指出口商所在国的银行对出口商提供的融资,以使得进口商可以在贸易合同中得以采用延期付款的方式,从而达到支持出口的目的。 2、出口买方信贷 是指一国银行为了鼓励本国商品的出口,而向进口商或进口商的银行提供贷款,使得进口商可以用这笔贷款通过支付现汇的方式从贷款国进口商品。
五、出口信用保险 是一种国家政策性保险,它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鼓励发展出口贸易,并保证出口厂商因出口所受到的损失,能得到绝大部分补偿,使本国出口商在世界市场上,与他国的出口商处于同等的竞争地位。 六、商品倾销和外汇倾销 (一)商品倾销 就是指出口商以低于该商品国内市场出售的价格,在国外市场上出售商品,其目的是打开市场,战胜竞争对手,扩大销售或垄断市场。 分类: 1、偶然性倾销 2、间歇性倾销或掠夺性倾销 3、持续性倾销 (二)外汇倾销 外汇倾销是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扩大出口的措施。当一国货币贬值后,出口商品以外国货币表示的价格降低,提高了该商品的竞争能力,从而扩大了出口。不仅如此,在货币贬值后,货币贬值国家进口商品的价格相应上涨,从而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因此,货币贬值起到了促进出口和限制进口的双重作用。
七、出口退税 为了促进出口,世界各国均实行出口退税措施。WTO在《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允许WTO成员把如下的税收退回给出口厂商。 1、对出口产品在制造过程中使用和消耗的生产投入物征收的关税和其他间接税。 2、对出口产品征收的间接税。 3、对出口产品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征收的间接税。
二、 出口管制 一、出口管制的含义 出口管制:也称出口控制,是指出口国政府通过各种经济和行政的措施,对本国出口贸易进行管制的行为。 二、 出口管制 一、出口管制的含义 出口管制:也称出口控制,是指出口国政府通过各种经济和行政的措施,对本国出口贸易进行管制的行为。 二、出口管制的类型 1、单边出口管制 2、多边出口管制
四、国际贸易重大现实问题 (第九章 经济特区) (第十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九章 经济特区 一、经济特区含义 经济特区:是室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关境以外划出的一定范围内,建筑或扩建码头、仓库、厂房等基础设施和实行免除关税等优惠待遇,吸引外国企业从事贸易与出口加工工业等业务活动的区域。各国和地区设立经济特区的目的是促进对外贸易发展,鼓励转口贸易和出口加工贸易,繁荣本地区和邻近地区的经济,增加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 二、经济特区的类型 1、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 无论是自由港还是自由贸易区都是划在关境以外,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免征关税,并且准许在港内或区内开展商品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重新包装、整理、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以便于本地区的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
2、保税区 又称为保税仓库区,是海关所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受海关监管的特定地区和仓库,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内,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如再出口,不缴纳出口税;如要运进所在国的国内市场,则需办理报关手续,缴纳进口税。运入区内的外国商品可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加工和制造等。
3、出口加工区 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或邻近港口、国际机场的地方,划出一定的范围,新建和扩建码头、车站、道路、仓库和厂房等基础设施以及提供免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在区内投资设厂,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成品的加工区域。 出口加工区与自由港/自由贸易区的区别: 1、自由港/自由贸易区:以发展转口贸易、取得商业方面的收益为主,是面向商业的; 2、出口加工区:以发展出口加工工业、取得工业方面的收益为主,是面向工业的。 出口加工区的类型: 1、综合性的出口加工区 2、专业性出口加工区
4、自由边境区 一般设在本国的一个省或者几个省的边境地区。对于在区内使用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消费品可以免税或减税进口。设立的目的是开发边区的经济。 5、过境区 沿海国家为了便利内陆邻国的进出口的货运,开辟某些海港、河港或国境城市作为货物过境区。 6、科学工业园区 是知识、技术、人才高度集中,融科研、教育、生产为一体的科技资源开发区。 7、综合型经济特区 是指一国在其港口或港口附近等地划出一定的范围,新建或扩建基础设施和提供减免税收等优惠待遇,吸引外国或境外企业在区内从事外贸、加工工业、农畜业,金融保险和旅游业等多种经营活动的区域。
第十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一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 第十章 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一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一、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某一地理区域内或区域之间,某些国家和政治实体为实现彼此之间在货物、服务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实现经济发展中各种要素的合理配置,促进相互间的经济与发展,而达成的取消有关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进而协调产业、财政和货币政策,并相应建立起超国家的组织机构的过程。
二、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1、自由贸易区 在自由贸易区内,成员国之间的产品和服务贸易的壁垒被逐步消除。在理论上最为理想的自由贸易区里,成员国之间不许设置对贸易产生扭曲作用的歧视性关税、配额、补贴或管理障碍。但是,每一个国家可以确定其对非成员国的贸易政策。这样,成员国之间对来自非成员国的产品的关税或其他壁垒就会有很大的差异。 2、关税同盟 较之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向全面的经济和政治联盟又进了一步。关税同盟消除了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壁垒并且采取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要求有一个强有力的管理机制来监督与非成员国之间的贸易关系。
3、共同市场 与关税同盟一样,在理论上最理想的共同市场里,成员国之间没有贸易壁垒,它们实行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但与关税同盟不同,在共同市场内部,生产要素在成员国只也是可以自由流动的。因此,劳动力和资本可以自由流动。所以在共同市场里,成员国之间联合的密切程度远大于关税同盟。 4、经济联盟 与共同市场一样,经济联盟也包含产品的生产要素在成员国之间的自由流动以及采取共同的对外贸易政策。与共同市场不同的是,经济联盟还要求有共同的货币和财政政策。 5、政治联盟 在经济联盟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对成员国的所有公民都负责任的强有力的协调机构。
第二节 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状况 一、欧洲联盟 EU (一)发展过程: 第二节 地区经济一体化的发展状况 一、欧洲联盟 EU (一)发展过程: 1、1951年法、联邦德国、意、荷、比、卢签定《欧洲煤钢联营条约》,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 2、1957年6国签定《建立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两个条约简称《罗马条约》。《罗马条约》于1958年生效。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和欧洲经济共同体正式成立。 3、1967年三大共同体的主要机构合并,统称为欧洲共同体。 4、1991年12月签署《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又称《欧洲联盟条约》。《马约》的正式生效时间为1993年11月。欧洲共同体被改名为欧洲联盟。 5、1992年2月,欧共体还与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挪威、瑞士、冰岛、列支敦士登)在卢森堡达成了有关欧洲自由贸易区的协议。这样,欧洲19个国家组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
(二)成员国: 目前,欧盟有25个成员国。 (1)1950年的六个创建国为: 法国 西德 意大利 荷兰 比利时 卢森堡 (2)九个成员国在后来一系列的扩大浪潮中加入: 1973年:爱尔兰、英国和丹麦 1981年:希腊 1986年:西班牙和葡萄牙 1995年:芬兰、瑞典和奥地利 (3)2004年5月1日欧盟扩张 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波兰、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马耳他和塞浦路斯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 NAFTA 发展过程: 1、1988年美国与加拿大签署了《美加自由贸易协定》,1989年正式生效。 2、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于1991年正式开始谈判,1992年签定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该协定于1994年正式生效。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规定15年内建成北美自由贸易区。 3、1994年12月,在美国召集下,在美国举行了由北美、南美和加勒比所有国家(古巴除外)共34个国家参加的“美洲首脑会议”,讨论建立美洲自由贸易区。
三、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 (一)成立日期: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尼、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同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 (二)成员(10个):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人口约5.12亿。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 (三)总部 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
四、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 发展过程: (1)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霍克访问韩国时建议召开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亚太经济合作问题。经与有关国家磋商,1989年11月5日至7日,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和东盟6国(共12个国家)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亚太经济合作会议首届部长级会议,这标志着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的成立。(1993年6月改名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或APEC。) (2)自1989年起,亚太经合组织每年举行一次由各成员外交和经贸部长参加的年会,并召开3至4次高级官员会议,还可就某一专题举行部长级特别会议。 (3)1991年11月,在韩国汉城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三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汉城宣言》,正式确定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宗旨和目标是:相互依存,共同受益,坚持开放性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内贸易壁垒。 (4)1994年11月,在印度尼西亚茂物召开的第二次成员国首脑非正式会议上,通过了《茂物宣言》,承诺最迟不晚于2020年实现亚太地区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
(5)经济体 1991年11月,中国同中国台北和中国香港一起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目前该组织共有21个成员: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墨西哥、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俄罗斯和越南。 (6)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最高级别的会议。亚太经合组织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于1993年11月20日在美国西雅图举行,会议发表了《经济展望声明》,揭开了亚太贸易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的序幕。此后,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在各成员间轮流举行。 1993年美国西雅图会议 1999年新西兰奥克兰会议 1994年印度尼西亚茂物会议 2000年文莱会议 1995年日本大阪会议 2001年中国上海会议 1996年菲律宾苏比克会议 2002年墨西哥洛斯卡沃斯会议 1997年加拿大温哥华会议 2003年泰国曼谷会议 1998年马来西亚吉隆坡会议 2004年智利圣地亚哥会议(11.20-21) 2005年韩国釜山会议
(7)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的特点 1、开放性 所谓开放性,是指成员间的所有优惠性措施或安排也适用于非成员国经济体。亚太经合组织主张在加强区内经济合作的同时,不应对外设置贸易壁垒,不能损害该地区与区外国家的经贸联系。 2、灵活性 灵活性即不一味追求统一性,表现为在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规定的时间表内,允许各成员根据本国或地区的具体情况,选择其进程和速度,采取较为灵活的做法。 3、多层次性 亚太地区不仅地域广阔,而且各国之间社会、经济、文化上的差异性之大,情况之复杂,是世界其他地区所无法比拟的。这种广泛性、多样性和独特性,是形成亚太地区开展多层次的经济合作的客观依据和条件。 4、渐进性 由于APEC成员国间存在巨大的差异,决定了其不可能在短期内形成一个类似欧盟或北美自由贸易区那样的经济一体化组织,而要经过一个先易后难、先初期后高级的、渐进的、长期的发展过程。《茂物宣言》为贸易投资自由化的完成规定了15—20年的时间,也充分说明APEC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的渐进性。
五、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 (第十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
第十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产生 一、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第十一章 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 世界贸易组织的产生 一、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英文缩写GATT)是世界贸易组织(英文缩写WTO)成立之前,唯一协调和处理国家和地区间关税与贸易政策的多边协定。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宗旨是通过彼此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以便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生产和交换,保证充分就业,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提高生活水平。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自1948年开始临时实施至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拥有47年的历史,截至1994年底,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共有128个缔约方。
产生背景: 当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许多国家面临经济衰退,黄金和外汇储备短缺等诸多问题,为保护各自国内经济,限制进口或实行高关税的贸易保护政策再度盛行,互惠贸易协定再次被当作缓解矛盾的手段。 为了从整体上解决战后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主要问题,美国试图从金融、投资、贸易三方面重建国际经济秩序。 1、在金融方面,1944年7月在美国提议下召开了联合国货币与金融会议,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建立起布雷顿森林体制,以促进各国在货币金融领域的合作,维持汇率的稳定和国际收支的平衡; 2、在投资方面,1946年成立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旨在通过长期贷款和技术援助,促进战后经济的复苏与发展; 3、在贸易方面,美国则积极倡导以其互惠贸易协定为框架,组建国际贸易组织,以便在多边基础上,通过互减关税,扭转日益盛行的高关税贸易保护主义和歧视性的贸易政策,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发展。1945年,美国向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提议召开世界贸易与就业会议,倡议成立国际贸易组织(ITO)。
(1)1946年2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接受建议,成立了筹备委员会,着手筹建国际贸易组织。 产生过程: (1)1946年2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接受建议,成立了筹备委员会,着手筹建国际贸易组织。 (2)同年10月,经社理事会在伦敦召开了第一次筹委会,讨论美国提出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并决定成立起草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修改。 (3)1947年4月,美、英、中、法等23个国家在日内瓦又召开了国际贸易及就业筹备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同年10月在哈瓦那举行的联合国贸易和就业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哈瓦那宪章》(又称《国际贸易组织宪章》)。 (4)但是,由于各国针对《哈瓦那宪章》草案提出了许多修正案,特别是增加了管理对外投资的条款,以致美国和某些国家认为该宪章与其国内立法存在差异和干预了国内立法。特别是美国国会认为《哈瓦那宪章》中的一些规定与美国国内立法有矛盾,不符合美国的利益,因此,在美国国内形成了反对该宪章的强大力量,美国国会没有批准《哈瓦那宪章》。在其影响下,在《哈瓦那宪章》签字国中,只有个别国家批准了《哈瓦那宪章》,因此无法全面实施《宪章》设想,建立国际贸易组织的计划随之夭折。
(二) 近半个世纪的“临时适用”协议 《哈瓦那宪章》虽然最终没有获得包括美国和英国在内的多数国家立法机构的批准,但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大多数国家希望尽快排除战争时期产生的贸易障碍,早一点实施关税谈判的成果,纠正那些自30年代初遗留下来的贸易保护措施。因此,联合国贸易与就业会议期间,美国联合英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澳大利亚、加拿大等8国于1947年11月15日签署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从而使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提前在上述8个国家领土内实施。1948年,又有15个国家签署实施《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致使最终有23个国家同意接受国际贸易宪章中有关关税与贸易政策的内容而签订了临时性议定书。这23个国家分别是: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缅甸、加拿大、锡兰(现斯里兰卡)、智利、中国、古巴、捷克斯洛伐克、法国、印度、黎巴嫩、卢森堡、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南罗得西亚(现津巴布韦)、叙利亚、南非、英国、美国。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是在美国贸易法授权下进行谈判的产物,但由于美国国会以该法没有授权总统谈判建立国际组织为由拒绝批准成立国际贸易组织,同时《哈瓦那宪章》也没有得到其他国家的批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最终选择以多边协定形式存在,而非正式的国际组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从1948年1月1日临时实施一直到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共存在了47年。
二、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判成果 (一)第一轮至第七轮回合谈判 (二)第八轮-乌拉圭回合谈判 乌拉圭回合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主持下的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也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最后一轮谈判。从1986年9月谈判的启动到1994年4月最终协议的签署历时8年。参加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国家和地区从最初的103个,到1993年底谈判结束时有117个。 此次多边贸易谈判的主要成果: 一是强化了多边贸易体制,特别是将农产品和纺织品纳入到贸易自由化的轨道,并加强了争端解决机制。 二是进一步改善了货物和服务业市场准入的条件,关税水平进一步下降,通过这轮谈判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均降税1/3,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平均关税税率降为3.8%左右。同时通过谈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三是建立了世界贸易组织。
(一) 乌拉圭回合谈判启动的背景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前七轮谈判,大大降低了各缔约方的关税,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但从70年代开始,特别是进入80年代以后,以政府补贴、双边数量限制、市场瓜分和各种非关税壁垒为特征的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为了遏制贸易保护主义,避免全面的贸易战发生,美、殴、日等缔约国共同倡导发起了此次多边贸易谈判,决心制止和扭转保护主义,消除贸易扭曲现象,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具有生命力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1986年9月,关贸总协定部长会议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同意发起乌拉圭回合谈判。
(二)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目标、主要议题和成果 1、目标 在1986年启动乌拉圭回合谈判的部长宣言中,明确了此轮谈判的主要目标: 一是为了所有缔约方的利益特别是欠发达缔约方的利益,通过减少和取消关税、数量限制和其它非关税措施与壁垒,改善进入市场的条件,进一步扩大世界贸易; 二是加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作用,改善建立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原则和规则基础上的多边贸易体制,将更大范围的世界贸易置于统一的、有效的多边规则之下; 三是增加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体制对不断演变的国际经济环境的适应能力,特别是促进必要的结构调整,加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同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系; 四是促进国内和国际合作以加强贸易政策与其他影响增长和发展的经济政策之间的内部联系。
2、议题 乌拉圭回合谈判议题包括传统的货物贸易和新议题。传统议题包括关税、非关税措施、热带产品、自然资源产品、纺织品服装、农产品、保障条款、补贴和反补贴措施、争端解决问题等。新议题则涉及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
乌拉圭回合经过八年谈判,除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外,还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1.在货物贸易方面 在关税减让方面,发达成员对工业品的关税减让幅度达40%,即加权平均税率从6.3%减为3.8%;发展中成员工业品的关税减让水平低于发达成员,贸易加权平均税率由15.3%减为12.3%。 2.在服务贸易方面 过去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只涉及货物贸易领域,服务贸易不属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因此,许多国家在服务贸易领域采取了不少保护措施,明显制约了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为了推动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中,发达国家提出将服务业市场准入问题作为谈判的重点,经过8年的讨价还价,最后签署了《服务贸易总协定》(英文缩写GATS),并于世界贸易组织成立的199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3.在与贸易有关知识产权方面 为了便于一个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的知识产权在国外也能够取得法律保护,世界各国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条约,逐步建立起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但是,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范围的扩大和技术开发的突飞猛进,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协定已不适应新的需要,同时还由于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的发展关系日益密切,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便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纳入乌拉圭回合多边谈判之中。 乌拉圭回合知识产权谈判组于1991年12月提出了《关于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对冒牌货贸易的协议》(英文缩写TRIPs)。该协议经过讨论修改后,在乌拉圭回合结束之际被各国接受而成为正式协议。该协议明确了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的目标和动机;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加强了相关的保护措施;强化了对仿冒和盗版的防止和处罚;协议强调对反竞争行为和歪曲贸易的控制;协议规定了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特殊待遇的过渡期安排;最后协议还规定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机构的职责,以及相互之间合作的安排。知识产权协定是乌拉圭回合一揽子结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都受其规则的约束。
4. 完善和加强多边贸易体制 突破原有谈判议题,根据国际贸易发展需要,达成《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通过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取代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完善和加强了多边贸易体制,为执行“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是“乌拉圭回合”取得最突出的成就。
三、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 1、世界贸易组织建立的背景 当1986年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开始时,其中的15个议题并未包括建立世界贸易组织问题,只是设立了一个关于修改和完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体制职能的谈判组,但是在新议题中已涉及到货物贸易以外的问题,如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这些非货物贸易的重要议题,很难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旧框架内谈判,有必要创立一个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来分别谈判解决。因此,在1990年初,当时担任欧共体主席的意大利首先提出建立一个多边贸易组织(MTO)的倡议,这个倡议后来以12个成员国名义正式提出,得到美国、加拿大等主要西方大国的支持,并于1990年12月召开的布鲁塞尔部长会议上作出正式决定,经过一年的紧张谈判,1991年12月形成了一份“关于建立多边贸易组织协定草案”,以当时关贸总干事邓克尔的名义形成“邓克尔最后案文”。后来在1993年12月15日乌拉圭结束时根据美国的动议把“多边贸易组织”(MTO)改为“世界贸易组织”,缩写为WTO,得到各方同意。世界贸易组织的法语和西班牙缩写是OMC。
2、WTO与GATT的关系 (1) WTO与GATT的联系 WTO与GATT有着内在的历史继承性。WTO继承了GATT的合理内核,包括其宗旨、职能、基本原则及规则等。GATT有关条款,是WTO管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仍然是规范各成员国间货物贸易关系的准则。 (2) WTO与GATT的区别 A、机构性质。GATT以“临时适用”的多边贸易协议形式存在,不具有法人地位;WTO是一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 B、管辖范围。GATT只处理货物贸易问题;WTO不仅要处理货物贸易问题,还要处理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其协调与监督的范围远大于GATT。WTO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成为维护世界经济运行的三大支柱。 C、争端解决。GATT的争端解决机制,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争端解决没有规定时间表;WTO的争端解决机制,采用反协商一致的原则,裁决具有自动执行的效力,同时明确了争端解决和裁决实施的时间表。因此,WTO争端裁决的实施更容易得到保证,争端解决机制的效率更高。
第二节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要义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一)非歧视贸易 第二节 《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要义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原则 (一)非歧视贸易 又称无差别待遇,是针对歧视待遇的一项缔约原则,它要求缔约双方在实施某种优惠和限制措施时,不要对缔约对方实施歧视待遇。在WTO中,非歧视原则是由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体现出来。 1、最惠国待遇 在世界贸易组织中,最惠国待遇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 在国际贸易中,最惠国待遇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其目的是保证“市场竞争机会均等”。它起源于双边协定中,协定双方规定,一方保证把它给予任何第三方的贸易优惠(如低关税或其他特权),同时也给予对方。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一次把原来作为双边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纳入多边贸易体制,作为其重要的基本原则,但它只适用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缔约方之间的货物贸易。乌拉圭回合谈判将该原则延伸至服务贸易领域和知识产权领域。
上述定义里包含四个要点: 第一、自动性。自动性是最惠国待遇的内在机制,它体现在“立即和无条件地”一词。当一成员方方给予第三方的优惠大于其它成员方已享有的优惠时,这种机制就启动了,其他成员方自动地就享有了这种优惠。例如A国、B国和C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当A国把从B国进口的汽车关税从20%降至10%时,这个10%的税率同样要适用于从C国等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进口的汽车。 但若一成员方在一方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时,或两个同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方,在一方加入之时宣布不与对方适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即两者之间的贸易关系不受世界贸易组织约束,则任何一方都不能自动地享有另一方给予第三方的优惠。 第二,同一性。在将给第三方的某种优惠,自动转给其他成员方时,受惠标的也必须和第三方的标的相同。还以上述A国、B国和C国为例。当A国给从B国进口的汽车以关税优惠,则自动适用于C国等其他成员方的只限于汽车,而不能是其他产品。在所有的最惠国条款中,都会找到“相同”字样,例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下的“相同产品”,服务贸易总协定下的“相同服务与提供服务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的“相同”专利或商标等特定知识产权种类的所有人。
第三、相互性。任何一成员方既是给惠国,又是受惠国,既享有最惠国待遇的权利,也承担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的义务。 第四、普遍性,即世界贸易组织中的最惠国待遇适用于所有进出口产品,服务贸易的各个部门和所有知识产权种类的权利所有人。 上述定义里所说的“第三方”既包括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也包括非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例如,A国和B国均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而X国不是,当A对X国进口的汽车的关税从30%降至20%时,这个20%的税率也应自动地适用于从B国等其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进口的汽车。但对于A国降低从B国等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进口的汽车时,这个降低后的关税并不能自动地适用于X国,X国只能根据与A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来享有这种关税优惠。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 : 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一是由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等形式出现的区域经济安排,在这些区域内部实行的是一种比最惠国还要优惠的“优惠制”; 二是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遍优惠制),其根据是东京回合通过的“授权条款”; 三是边境贸易中,为便利毗邻国家间的边境贸易,可对毗邻国家给予更多优惠; 四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允许各成员方对最惠国待遇原则保留一些例外。
2、国民待遇原则 国民待遇是指在其它成员的产品或服务、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进入本国后,其所享受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产品或本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人享受的待遇。 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一样,国民待遇原则的目标也是保证“市场竞争机会均等”。但是,两者有所区别,最惠国待遇要求对其它成员一视同仁,国民待遇要求的是平等地处理本国和其它成员之间的关系。 这一定义包含三个要点: 1、国民待遇适用的对象是产品或服务、服务提供者或知识产权所有人,但因货物、服务和知识产权领域具体受惠对象不同,国民待遇条款具体规定的适用范围不同,因而在其重要性和具体规则上而有差别。 2、国民待遇只涉及外国产品或服务、服务提供者或知识产权进入本国后,在本国市场上所享受的待遇。 3、国民待遇定义中“不低于”一词的含义是指外国产品或服务、服务提供者或知识产权所有人应享有与本国同类产品或相同服务、服务提供者或知识产权所有人同等的待遇,但若一成员方给予前者更高的待遇,也不违背国民待遇原则。
(二)贸易自由化原则 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是推动贸易自由化,实现这一宗旨的手段通过谈判削减各种贸易壁垒和歧视性待遇,在WTO中的各项协议及其主持的多边贸易谈判都体现了这一基本原则。 贸易自由化体现 1、关税减让 关税是一国政府对进口货物所征收的税项。它是各国增加财政收入、保护国内市场、调整进、出口商品结构的重要手段。尽管自由贸易提倡废除所有妨碍自由竞争的做法,但鉴于关税是以使用价格机制为特征的贸易政策工具,透明度高且易衡量,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允许使用关税保护国内市场,但要求关税水平要逐渐下调,不得提高。乌拉圭回合谈判成果之一就是长达22500页的各国关于具体产品和服务的减让表,它包含了对进口产品关税进行削减和约束的承诺。
2、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 消除贸易壁垒是世界贸易组织实现自由贸易的重要方式之一。所谓非关税贸易壁垒是指一个国家采取的除关税以外的各种贸易保护措施,主要有进出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制、外汇管制、进出口国家垄断、海关估价、苛刻的卫生动植物检验标准、安全、质量标准、严格的包装装潢要求、进出口商品的国内销售限制等。因此,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协议中,减少和消除非关税壁垒成为推动自由贸易的重要方面。 3、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 在货物方面的自由贸易原则体现在关税减让和非关税壁垒的减少。在服务贸易方面则更多地体现在通过不断地提高减让表中市场开放承诺的水平,推进服务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三)可预见的和不断增长的市场准入程度(透明度原则) 可预见的贸易条件的关键往往在于国内法律、规章与措施的透明度。许多WTO协议包含有透明度条款,要求在国家层次上进行信息披露,例如通过官方杂志的出版或通过查询要点的方式,或在多边层次上通过向WTO进行正式通知的方式进行披露。
(四)促进公平竞争 世界贸易组织是建立市场经济为基础之上的多边贸易体制,其规则体系的一项基本原则是鼓励公开、公平和无扭曲竞争。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产业和市场,采取一些不公平的限制进口和鼓励出口的措施;一些从事贸易的企业采取假冒或低价倾销等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这些行为对正常的贸易活动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在倡导自由贸易的同时,始终注意对公平竞争的维护,并将其作为制订各项协议的主要原则。 (五)鼓励发展和经济改革 超过3/4的WTO成员是发展中国家以及正处于对非市场经济体制进行经济改革进程中的国家。在WTO框架下,它们被给予了过渡期以进行调整,从而适应其较不熟悉和可能是较为困难的WTO条款,对于最穷的,即“最不发达”国家更是如此。
二、世界贸易组织的范围、职能与地位 (一)范围 WTO涉及的范围为“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协议、协定以及历次谈判达成的协议。 (二)职能 1、促进“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贸易协定、协议的执行、管理和运作,并为其提供一个组织。 2、为成员提供谈判的讲坛和谈判成果执行的机构。 3、管理争端解决的规定和程序的谅解。 4、管理贸易政策的评审机制。 5、协调与其他世界经济组织的合作。 (三)地位 1、WTO具有法人资格。 2、WTO官员及成员方代表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权。
四、中国复关及加入WTO谈判的历史回顾 中国是关贸总协定23个创始缔约国之一。1948年4月21日,当时的中国政府签署了《临时适用议定书》,同年5月21日,中国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在未得到中国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的情况下,台湾当局擅自于1950年3月通知联合国秘书长,决定退出关贸总协定。显然,这一退出决定是无效的。但由于受当时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制约,我国未能及时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 随着我国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取得巨大经济成就,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从加快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进一步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出发,中央于1986年作出了申请恢复我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决定。 自1986年7月11日我国正式提出恢复我缔约方地位后,1987年3月关贸总协定成立了"中国工作组",开始中国的"复关"谈判。1995年1月,世界贸易组织成立,从当年7月起我复关谈判转为加入WTO谈判。 经过不断努力和反复谈判,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1947年10月30日,中国政府签署了联合国贸易与就业大会的最后文件,该大会创建了关贸总协定。 1948年4月21日,中国政府签署关贸总协定《临时适用议定书》,并从1948年5月21日正式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 1950年3月6日,台湾当局由其“联合国常驻代表”以“中华民国”的名义照会联合国秘书长,决定退出关贸总协定。 1965年1月21日,台湾当局提出观察总协定缔约国大会的申请,同年3月第22届缔约国大会接受台湾当局派观察员列席缔约国大会。 1971年11月16日,第27届缔约国大会根据联合国大会1971年10月25日通过的2758号决议,决定取消台湾当局的缔约国大会的观察员资格。 1982年11月,中国政府获得观察员身份并首次派团列席关贸总协定第36届缔约国大会。从而能够出席缔约方的年度会议。 1986年4月23日,香港以单独关税地区成为关税总协定缔约方。
1986年7月10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钱嘉东代表中国政府正式提出申请,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方地位。 中国复关的历史经过 1986年7月10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钱嘉东代表中国政府正式提出申请,恢复中国在关贸总协定中的缔约方地位。 1987年10月22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确定工作日程。 1989年12月12日至14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8次会议在日内瓦举行,事实上重新开始审议中国的外贸制度。 1990年1月1日,台湾当局以“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地区”名义申请加入关贸总协定。 1991年1月11日,中国驻日内瓦代表团大使范国祥向关贸总协定总干事邓克尔递交中国政府关于澳门在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地位的声明。澳门成为关贸总协定缔约方。
1992年9月29日,关贸总协定理事会主席根据中国与主要缔约方谈判达成的谅解,就处理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的问题发表声明。声明基本反映中国政府关于处理台湾入关问题的三项原则。 1994年4月12日至15日,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举行,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与会各方签署《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果最后文件》和《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中国代表团参会并签署《最后文件》。 1994年11月28日至12月19日,龙永图率中国代表团在日内瓦就市场准入和议定书与缔约方进行谈判,谈判未能达成协议。1994年10月20日,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19次工作会议在日内瓦举行。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外经贸部副部长谷永江在会上严厉谴责少数缔约方漫天要价,无理阻挠,致使复关谈判未能达成协议。 1995年6月3日,中国成为世贸组织观察员。
中国申请入世的进程 1995年11月,中国政府照会世贸组织总干事鲁杰罗,把中国复关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与此同时,台湾当局也“照会”世贸组织把关贸总协定中国台北问题工作组更名为世贸组织中国台北工作组。 1995年11月28日,美方向中方递交了一份“关于中国‘入世’的非正式文件”,即所谓的“交通图”,罗列了对中国“入世”的28项要求。 1997年8月,中国与新西兰、韩国在北京就中国“入世”问题达成双边协议。 1997年10月13日至24日,外经贸部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副部长率团在日内瓦与欧盟、澳大利亚、挪威、巴西、印度、墨西哥、智利等30个世贸组织成员进行了双边磋商;与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巴基斯坦签署了结束中国 “入世”双边市场推入谈判协议,并与智利、哥伦比亚、阿根廷、印度等基本结束了中国“入世”双边市场准入谈判。
1998年3月28日至4月9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7次会议,中国代表团向世贸组织秘书处递交了一份近6000个税号的关税减让表,得到了主要成员的积极评价。 1998年6月17日,江泽民接受美国记者采访时提出“入世”3原则:1.WTO没有中国参加是不完整的。2.中国毫无疑问要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加入WTO。3.中国的“入世”是以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为原则的。 1999年3月15日,中国总理朱镕基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说:“中国进行复关和入世谈判已经13年,黑头发都谈成了白头发,该结束这个谈判了。现在存在这种机遇。第一,WTO成员已经知道没有中国的参加WTO就没有代表性,就是忽视了中国这个潜在的最大市场。第二,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验的积累,使我们对加入WTO可能带来的问题提高了监管能力和承受能力。因此,中国准备为加入WTO作出最大的让步。” 1999年4月13日,克林顿与朱镕基通过电话达成一致:双方应进行紧张的谈判来解决中美关于中国加入WTO会谈中的遗留问题。
1999年11月15日,中美双方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达成协议。这意味着中国与美国就此正式结束双边谈判。 2000年11月,中国与欧盟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双边协议。 2001年6月20日,中国与欧盟就中国入世问题达成全面共识。 2001年7月3日,外经贸部副部长、中国入世谈判首席谈判官龙永图7月3日表示,有关中国入世的所有重大问题都已解决。 2001年7月3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员国就中国于今年11月正式入世问题达成一致,中国在提出申请15年后实现加盟。 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WTO,成为世贸组织第143个成员方。
考试题型: 1、判断改错题(5题。每题4分,共20分) 2、单项选择题(10题。每题2分,共20分) 3、计算分析题(2题。每题10分,共20分) 4、简答题(3题,共20分) 5、论述题(2题。每题10分,共20分)
题型举例: 1、判断改错题 (1)总贸易体系是以关境作为统计货物进出口的方法,专门贸易体系是以国境作为统计货物进出口的方法。 (2)根据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说,一国在国际分工中应该专业化生产和出口有利较大或不利较小的商品。 (3)一国对进口商品一般按照普惠制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4)买方信贷是指一国银行为了鼓励本国商品出口,而向进口商提供的贷款。 (5)关税是一种间接税。
(6)英国、法国、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发达国家,对来自中国的大多数工业产品,一般给予普惠制待遇。 (7)在关税配额制度下,在一定时期内,进口国对某些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数,达到这个额数后,便不准进口。 (8)无论是自由港还是自由贸易区,都是划在关境以外,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免征关税。 (9)世界出口货物贸易总额总是小于世界进口货物贸易总额。 (10)进口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对进口商品同时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2、单项选择题 (1)我国对以下出口商品,一般采用“自动出口配额”加以管制的是( ) A.纺织品 B.农产品 C.贵金属 D.稀土 (1)我国对以下出口商品,一般采用“自动出口配额”加以管制的是( ) A.纺织品 B.农产品 C.贵金属 D.稀土 (2)目前,欧盟成员国的数量为( )个。 A.12 B. 15 C. 20 D. 25 (3)下列商品中,一般不属出口管制类的商品是( ) A.军火 B.纺织品 C.家电产品 D.粮食 (4)下列哪种情况本国可以进行外汇倾销( ) A.本币贬值15%,国内物价上涨15% B.本币贬值15%,外币贬值18% C.外币升值15%,国内物价上涨12% D.外币贬值15%,国内物价下跌18%
(5) 中国生产手表和自行车都花8个劳动日,印度分别为12个和10个劳动日,因此( ) A、中国生产手表有比较利益 B、印度生产手表有比较利益 C、中国生产自行车也有比较利益 D、印度生产自行车没有比较利益 (6) 俄林认为一国应该出口( ) A、相对丰裕生产要素所生产的产品 B、相对稀缺生产要素所生产的产品 C 、劳动成本相对低的产品 D、劳动成本相对高的产品 (7) 指出下列哪项不属于服务贸易( ) A、高技术产品 B、旅游 C、发射卫星 D、运输 (8) 指出下列哪项适合于在商品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 ) A、小麦 B、纺织面料 C、机器 D、食品
3、计算分析题 (1)请根据下表计算某国2000年的国民收入总额: 设该国消费者每增加1美元的净收入,将0.5美元用于消费。 设该国消费者每增加1美元的净收入,将0.5美元用于消费。 该国1990年国民收入总额为3000亿美元。 (2)请说明在出口疲软的情况下,扩大内需的重要性。 投资额(美元) 出口额(美元) 进口额(美元) 1990年 300亿 250亿 2000年 350亿 400亿
4、简答题 (1)辨析:“自动”出口配额制与绝对进口配额制。 (2)分析WTO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联系和区别。 (3)简述李斯特保护幼稚工业贸易政策的主要内容。 (4)分析WTO在促进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中的作用。 (5)简述进出口贸易中利用期货交易进行保值的主要原理。
5、论述题 (1)论述“里昂惕夫之谜”的含义,并运用相关理论解 释在美国产生的主要原因。 (2)人民币升值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 (3)分析近年来我国出口商品屡遭国外反倾销的原因。 (4)我国申请复关和入世的主要进程。 (5)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说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 势说的联系和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