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廢棄物種類與特性
從技術角度來看,處理廢棄物的方法與選擇,尤其對焚化處理,常受制於廢棄物本身之組成與特性;換言之,了解廢棄物種類與特性將有助於廢棄物的清理效果。
一、依廢棄物之型態分類 1.固態廢棄物 2.液態廢棄物 3.半固態廢棄物 或稱泥狀(Slurry)廢棄物
二、依事業性分類 1.工業廢棄物 2.農業廢棄物 3.醫療廢棄物 4.都市鹿棄物 5.建造業廢棄物
三、依燃燒性分類 1.可燃性廢棄物 一般指可在焚化爐(Incinerator)內處理之廢棄物,用溫度觀點而言,通常指1000C以下可燃者,如廢紙、廢機油等。
2.非可燃性廢棄物 不屬於上者(可燃性)之廢棄物,即通常在1000C焚化爐內仍無法燃燒者,例如金屬、玻璃、磚石等。
四、依健康危害性分類 1.無危害性 廢棄物不含有毒害物質或有害微生物者屬之 2.輕微危害性 廢棄物含有輕微危害人類健康者屬之,而所謂「輕微危害」係指不需直接就醫,或日久後亦不會致死者
3.具危害性 廢棄物成份中含有會日積月累造成危害人類健康甚至於造成殘疾者,例如電鍍廢液。 4.非常危害性 廢棄物成份中含有即刻造成人類殘疾者
5.致死性 廢棄物成份中含有使人類即刻致死者屬之
1.街道垃圾(Street Refuse) 街道垃圾係經由人工自街道、巷子、人行道或騎樓等地所掃集的廢棄物,最普遍的組成物是落葉、泥沙與紙張
2.一般垃圾(Rubbish) 泛指都市垃圾中含水份少的固體廢棄物,其分為可燃性與非燃性廢棄物
(1)可燃性 組成大部為 含有機化學成份(Organic Compound)的廢棄物。此種廢棄物雖為有機體但因水份少且安定性高,故不易腐化可閒置較長時間,另其發熱值(Heating Value)較高,通常不需其它輔助燃料即可燃燒,此二點是該廢棄物有別於廚餘(後者所述者)。
(2)非燃性 組成大部份為在普通焚化爐(小於1000C)無法燃燒者,其成份大都為無機物(Nonorganics)。
3.廚餘(Garbage) 由於廚餘含有極高水份與有機物,故很容易腐壞而產生惡臭,通常不久存而於隔天即清除連走。
4.動物屍體(Dead Animals) 該廢棄物大都來自因疾病或意外死亡之動物在夏天很容易腐敗發臭故一般皆需迅速處理,以焚化處理較多。
5.廢棄車輛(Abandoned Vehicles) 該類廢棄物清處常需靠政府有關相關負責,因其體積過於龐大且來源極為分散。 6.工程拆除物(Demolition Wastes) 7.建造廢料(Construction Wastes)
8.工業廢棄物(Industrial Wastes) 9.污水處理殘餘物 (Waste Water Treatment Residues) 此廢棄物係 ,組成以污泥為大宗
10.灰燼(Ash) 其組成大都為不可燃之無機礦物,有時內亦含有重金屬氧化物。 11.農業廢棄物(Agricultural Wastes) 12.感染性廢棄物(Infectious Wastes)
13.腐毒性廢棄物 (Corrosive and Toxic Wastes) 大部份專指藥品工廠(農藥、醫藥等工廠)之排放的高強酸與高強鹼廢液,或少部有毒性的固態廢棄物或廢液。
14.放射性廢棄物(Radioactive Wastes) 指含具有α、 等輻射性之廢棄物,如X光片沖洗液等。
廢棄物物理特性一般指下列四種性質: 1.物理組成(Physical Composition) 2.粒徑(Particle Size) 3.水份(Moisture) 4.容積密度(Bulk Density)
一、粒 徑 對於固體廢棄物之前處理,廢棄物粒徑大小往往是個重要參數,它決定了使用設備規格或容量,尤其對於可資源回收再利用的廢棄物,此粒徑特性更顯得重要。通常粒徑的表達方式是以粒徑分佈(Particle Size Distribution, PSD)表示之
二、水 份 廢棄物之含水量定義為:廢棄物在105士1C溫度下烘乾2小時後,所失去的水份量,最後二次稱重之誤差必須小於 0.005g,否則須再烘乾,此值常以單位重量的樣品所含之水重量百分比表示之,即:
三、容積密度(Bulk Density) 廢棄物密度為決定運輸或儲存容積之重要參數
廢棄物化學特性一般合下列七種主要性質: 1.揮發份(Volatiles) 2.灰份(Ash) 3.固定碳(Fixed Carbon)
4.閃火點(Flashing Point)與燃點 (Ignition Point) 5.灼發熱值(或燃燒熱值)(Heating Value) 6.燒損失量(Ignition Loss) 7.元素成份(Cemical Elements)
一、揮發份 揮發份係物體在標準溫度試驗時,呈氣體或蒸汽而散失之量。 ASTM之試驗法,係將定量樣品置於己知重量之白金坩鍋內,於無氧燃燒室內加熱(600+20C)7分鐘所散失之量。
二、灰 份 一般廢棄物之灰份可分為下列三形態: 1.非熔融性。 2.熔融性。 3.含有金屬成份。
測定灰份可預估可能產生的熔渣量及排氣中粒狀物含量,並可依灰份的形態類別,來選擇廢棄物適用的焚化爐,若含過多的金屬,則不宜焚化。
三、固定碳 固定碳係除去水份、揮發性物質及灰份後之可燃燒物。 固定碳(%)=100–(含水量+灰份+揮發性物質)
四、閃火點與燃點 徐徐加熱廢棄物至某一溫度時,如引以火苗,即閃火而燃燒,但瞬間熄滅者,此溫度就稱為閃火點(Flash Point)。
如果溫度繼續升高,其所發生的油氣足以繼續維持燃燒,而火焰不再熄滅者,此時之最低溫度,稱為著火點(Ignition Point) 或燃點。目前有二種方法測定此種廢棄物性質:
(一)Tag閉杯法(ASTM D56) (二)PM聞杯法(CNS-41-K18或ASTM-E502, TM-D93)
五、發熱值 發熱值(或熱值)為表示廢棄物燃燒時所放出的熱量,用以考慮計算焚化爐的能量平衡及評估補助燃料所需熱量。
(1)高位發熱值(Higher Heating Value) 高位發熱值亦稱總熱值,包括廢棄物可燃部份之熱,與含水量及其他燃燒所產生之水份凝結熱。
(2)低位發熱值(Lower Heating Value) 低位發熱值亦稱真(淨)發熱值 低位發熱值=高位發熱值–水份之凝結熱
六、灼燒損失量 灼燒損失量(Ignition Loss)通常作為檢測廢棄物焚化後灰渣(也是一種廢棄物)的品質,當然其與灰份性質有某種程度關係,唯與焚化爐的燃燒性能較有關。
七、元素成份 廢棄物之化學元素主要含碳、氫、氧、氮、硫、氯與及其它重金屬成份: (一)碳、氫分析
2.分析原理
3.C、H計算
(二)氮分析 1.參考方法 ASTM E258 / Modified Kjeldahl Method。
(1)分析原理
(2)適用樣品 (a)用以測定含氮化合物的總氮量。 (b)不適用於含 N-O ' N-N 鍵結的化合物。
2.參考方法 ASTM D3179/Kjeldahl-Gunning Method。 (1)分析原理
(2)適用樣品 原為測定煤及煤焦
3.參考方法 元素分析儀。 (1)分析儀器 CHN-600 Elemental Analyzer For Macrosamples System 785-500 (LECO).
(2)分析原理
(三)硫分析 1.參考方法 ASTM D3177/D2177共有三種分析原理 (1)Eschla Method
(2)Bomb Washing Method (3)High-Temperature Combustion Method
2.參考方法 ASTM E257 (1)分析原理
(2)適用樣品 可用以測定硫含量大於0.5%的有機物。
3.參考方法 AST E443 (1)分析原理 (2)適用樣品 用以測定室溫下不會揮發的液態或因態樣品。
4.參考方法 IR測定儀 (1)儀器名稱 硫份測定儀 (2)分析原理
(四)氧分析
(五)氯分析 可參考下述四種分析方法 (1)Oxygen Bomb Method
(2)
2.參考方法 酸化滴定法 (1)分析原理 (2)適用樣品 測定氯含量大於0.5%的樣品,無其他齒素。
3.參考方法ASTM E442 (1)分析原理 (2)適用樣品 室溫下不揮發的液態或因態樣品,樣品不超過O.lg
4.參考方法:ASTM D808 (1)分析原理 (2)適用樣品 測定氯含量大於0.1%的潤滑油脂,並假設無其他鹵素存在。
(六)重金屬(Cd,Cr,Pb,Hg,Ag)與非金屬 (As,Se) 1.分析原理 利用原子光譜儀分析。
2.參考方法 As:EP A 206.2 ASTM D2972 NIEA R306.11C Cd:EPA 213.1 /213.2 ASTM D3557 NIEA R306.11C Cr:EPA 218.2 /218.2 ASTM D1687 NIEA R306.11C Pb:EPA 239.1 /239.2 ASTM D3559 NIEA R306.11C Hg:EPA 245.1 ASTM D3223 NIEA R314.11C Se:EP A 270.2 ASTM D3081 NIEA R306.11C Ag:EP A 271.1 / 272.2 ──
綜合上述方法,如表2.9所示為台灣區廢棄物採樣分析結果之典型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