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主的基本概念
第一節 民主的涵義的與發展(註一) 民主((Democracy))這個名詞源自於希臘文((demokratia) 第一節 民主的涵義的與發展(註一) 民主((Democracy))這個名詞源自於希臘文((demokratia) 。它是由“demos”意指民眾((the commons)或是人民((the people),與“kratein”意指統治((rule)、支配((sway))或是權威((authorityt)),兩個短字所組成。其原始涵義是指人民統治或是民眾政府((popular government))之意。 民主此一概念主要源自於西方,雖然中國古代亦有「民主」一詞(註二),但是其內涵與西方民主的主要涵義相去甚遠。中國歷史上有所謂「民本」思想,然而其強調民為國本,并並重視人民的生活與想法,這與西方民主觀念則有顯著差距。美國林肯總統對民主所下的定義,民主就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治(G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那麼,中國古代的民本思想只具有「民有」與「民享」之內涵,但是最重要的是缺乏「民治」的事實。
一、希臘雅典時期 西元前五世紀時,雅典(Athens)實施直接民主制度,其主要特點有三: 1.小國寡民,採行城邦之治(city-state)。 2.設置公民大會,用抽籤方式決定議員與官吏(政治領袖)。 3.藉奴隸從事勞務為公民服務,奴隸與婦女不得參政。 柏拉圖認為最好的政治制度是「哲君政治」;而亞里斯多德則否定民主政治的價值,亞里斯多德曾檢討分析希臘各城邦的制度,依據權力的分配與權力的受益者觀念,提出著名的政治制度六大分類: 權力分配 權力受益屬於社會全體 權力受益屬於統治個人 一個人 君主制(Kingship) 暴君制(Tyranny) 少數人 貴族制(Aristocracy) 寡頭制(Oligarchy) 多數人 立憲制(Polity) 民主制(Democracy)
二、羅馬共和時期 西元前五世紀,羅馬政治的發展採取形式的民主,實際上有時實行貴族或寡頭政治。其制度主要特點如下: 1.公民權利的認定,初步確立了人民權利與義務的觀念。 2.三權分立的初步建立。 3.羅馬法律的完整建立,保障了人民的自由與平等權利。
三、歐洲中古時期 西羅馬於西元四七六年滅亡,歐洲進入中古時期(西元五○○年至一四五○年)。這段時間多數國家採行君主政治,伴之隨以封建制度與社會層級制度,加以基督宗教之神權思想與君權結合,民主事蹟,有二二: 1.英國在約翰國王時代,於西元一二一五年頒佈「大憲章」, 主要內容是限制王權的擴張,保障教會自由與人民法律地位 ,更規定英王非經議會同意不得徵稅。 2.十二世紀未義大利半島中「城市民主」的興起。倫巴底( Lombardy)、威尼斯(Venice)、杜士卡尼(Tuscany)、佛羅倫斯( Florence)等城市,均有公民大會為城邦立法。
四、英國代議民主的出現 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誕生與發展,主要開始於英國。英國人民經歷了長達一世紀的抗爭,對抗斯圖亞特王朝的專制統治 ,培育出社會與政治民主的基本觀念,進而逐步建立了今日代議民主的制度。 1.西元一六二八年國會提出「權利請願書」((Pelition Petition of Right)),規定非經國會同意,英王不得向人民攤派捐款。 2.英國於一六四○至一六四八年爆發清教徒流血革命,國王查 理一世被推翻。 3.英國於一六七九年通過「人身保護法」,一六八八年光榮革 命後,於次年通過「權利法典」。 4.英國議會與內閣制度之建立,在漢諾威王朝(一七一四年至 一九一七年)時,因為喬治一世不懂英語,難以親政,因此 將政治權力交由內閣首相負責。 5.英國於一八三二年通過改革法案,人民選舉權的增加,擴大 國會中政治代表的基礎。一八三八年的憲章運動。
五、美國的自由民主 近代民主憲政的原理雖然在英國啓啟蒙,但是自由民主制度的落實卻是在美洲新大陸。一七七六年獨立戰爭成功,建立其自由民主的樂土,獨立宣言內容強調:「人皆生而自由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某些不可讓渡的權利,那就是生命、自由及追求幸褔。」 1.美國各州於一七八一年同意建立「邦聯」,並於一七八七年制 定憲法,成立「聯邦」,實行強有力的中央政府。 2.美國於一七九一年第一次通過憲法一至十條增修條文,通稱權 利法典((Bill of Right))。
六、法國革命的民主 法國於一七八九年發生大革命,從傳統的絕對王權演變成為一個自由、平等、博愛的國家,其中「人權宣言」的發表,強調了人民的基本權利不受侵犯。其說:「人生而永續具有自由平等的權利。社會榮譽只能以公共利益為基礎。所有政治組合的目的是為了保護天賦而不可侵犯的人權;此等權利是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 七、近代民主的發展 1.自由經濟之影響 2.民族主義的影響 3.社會主義的影響
八、現代民主的涵義 二十世紀民主思想在面對法西斯主義、納粹主義與共產主義之先後挑戰與威脅,經過長期之對抗,終於克服艱難,逐漸成為世界各國追求之普遍價值與政治制度。今日民主政治不僅在政治上強調主權在民的全民政治、人民普遍參與選舉、擴大政治參與管道,更重視人民各項權利的保障,社會褔利的落實。因此,民主政治不僅是政治民主,更拓展到社會民主與經濟民主。 事實上,今日民主不僅是指一種政治制度,更是一種意識型態((ideology))、心理狀態、政治運動與生活方式。
第二節 民主的本質與要素 現代政治學者在界定民主的內涵時,通常採取較為寬廣的說法,並不認為民主只是從國家或政府的範圍探討之;通常則是將民主視為社會團體中的集體決策行為。換言之,民主就是一種社會管理制度。 「民主的尺度」,這可以區分為(1)民主的廣度;(2)民主的深度;(3)民主的範圍等。
一、民主的廣度 二、民主的深度 民主的廣度是指數量多少的問題,主要決定於受政策影響的社會成員中實際或可能參與決策之比例。 民主的深度主要是由社會成員是否普遍參與而確定的,亦即是由參與的性質來確定的。從某種意義上,深度的衡量居於次要的地位,因為一種民主必須先要有一定的廣度,才能評價其深度。一個社會內少數人完全而且有效的參與,不能構成民主。取得了合理的廣度後,下一個問題才是看參與者參與時是否充分有效。而要做出評價,必須經過嚴密的考慮以後。
三、民主的範圍 民主的實踐有一定的範圍,範圍的大小往往決定民主的成效。一般而言,範圍愈廣,民主的實現就愈充分。而確定該社會民主的範圍,可兩方面尋求依據:一是在那哪一種問題上人民的意見起決定作用;一是對人民意見權限有那些限制。 四、民主的要素 探討現代民主的本質,除從人民「參與」的層面分析外 ,亦可從組成要素分析之。一般而言,現代民主的功能實踐具有四項構成要素。一是自由與平等的選舉,二是開放與有責任的政府,三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四是具有公民社會。
第三節 民主政治的特徵 一、民意政治 二、法治政治 第三節 民主政治的特徵 一、民意政治 民主政治是以人民之意見為依歸的政治,亦即國家政治決策皆以人民之公意為本。人民有同意的權利,亦有不同意的自由。倘若人民不同意,則政府之決策與權力即失去正當性,因此,一切政治實踐在民主之下,皆重視民意之需求與表達。現代民主政治往往透過選舉來檢測民意,平時則透過大眾傳播媒體之報導,以求瞭解人民之意見。 二、法治政治 法治((rule of law))是指依法為治,或法律主治政治之意。換言之,就是以法律為治國、治人與治事的準則。現代民主政治主要建立在法治之下,必須要以「憲法」為最高準則,大家共同遵守實行。
三、責任政治 民主政治即是責任政治。一國之政制往往有治者與被治者之分,在古代專制政府之下,被治者往往地位低下,受到治者之統治;但在今日民主政治下,被治者乃是權力所出,是政治的。 1.政治責任 2.法律責任 3.道德責任
四、政黨政治 現代民主政治,透過政黨甄補舉才,經由民主選舉方式,政黨輪流執政,作公平合法的民主競賽。通常民主政黨之組成,係以自願方式,以實現共同之主義、政綱、政見或主張而成立之政治團體。 五、多數統治 民主政治是取決於多數的政治。在民主政治歷程中,通常經由自由參與、自由討論及自由表決而決定政策和解決衝突。 由於個別差異,由於立場或利害不同,因而對於同一政治問題 ,可能或往往有不同的認知與理解、意見或主張。但政策不能不決定,衝突不能不解決,其中一個重要方式是取決於多數,服從多數。這叫做多數決定。
第四節 民主政治的條件 現代國家皆以實行民主政治為主要制度,惟民主政治要運作良好實行成功,則必須具備一些基本條件,例如:地方自治、經濟生活、民主教育、民主道德、優良傳統與政局安定等。這些基本條件是衡量民主政治成敗的關鍵因素。民主政治成功與進步的國家,大都具備此六項條件。
一、良好的地方自治 地方自治指的是地方上的人民自行辦理地方事務,並樂於直接參與地方公共事務,亦即自己管理與參與地方事務,謂之地方自治。 地方自治是民主政治的基楚,主要原因有: 1.人民直接參與地方公共事務,行使四權。 2.人民對於地方公務的關心、了解和參與。 3.人民有了在地方上從事公務的經驗。 4.地方區域往往是國家的縮影,國家則為地方單位的放大。 5.中央政府沒有多餘的人力和財力來一手包辦全國各地區所 有的公務。 6.由於地方區域各有其特殊性,中央通盤規定如過於硬性、 畫一,往往扞格難行,不如由各地區因地制宜,較能切合 實際,容易收效。
二、較佳的經濟生活 現代國家追求經濟發展,人民有較佳的經濟生活,則有利於民主政治之推行,兩者具有非常密切的關係。 1.貧富差距往往導致參政機會的不圴均等。有才無財而能當選 者,雖非絶絕無,也是少有。 2.窮人比較缺少選舉的判斷能力。工人投廠主的票或雇員投老 闆的票,是很平常的。而「賄選」產生亦往往由於貧富不均 。 3.貧窮往往是共產主義的溫床,共產主義則是反自由民主的意 識型態。 現代西方褔利國家經由民主立法的程序,實施社會安全政策,縮小貧富差距,解決全民的生活。換言之,不但求富足,而且求均平;由經濟平等而政治平等,乃是民主政治努力的重要途徑。 良好的經濟仍然是民主政治實踐成功的關鍵因素。
三、普及的民主教育 民主政治要落實成功,透過教育方式灌輸民主知識,訓練人民瞭解基本權利,成為中良好的公民,這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1.人民應具有基本的教育,為民主國家公民行使四權所必需。 2.人民要能知法、明法,此為依法守法的先決條件。 3.公民要能透過大眾傳播媒介認識新聞報導及時事評論。 4.人民接受民主的教育,養成了民主的習慣,從政治民主的過 程中及社會民主的薰陶中,訓練出做主人的能力。 5.選民的教育程度高,便能夠判斷候選人的好壞而作取捨,判 斷法案的優劣而贊成或反對。 西方英、美、法、瑞士等民主國家,不但教育普及,而且一般公民都有許多機會經常接受民主教通育及政治訓練。教育即生活,民主即教育。
四、必備的民主道德 民主道德是民主社會的混凝土,亦是民主政治能夠順利運作的要件。民主政治要上軌道。 1.負責 民主政治的成敗,可說是人人有責,人人負責。作為公僕的統治者,所負的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不僅基於法令的規定,而尤更基於個人的責任心。 2.容忍 容忍((tolerance))的消極意義是推己及人的恕道,積極意義是賦予不同政見的人或團體以存在、發展,和人民判斷、選擇的機會。在民主政治實行中,容忍表現有下列三項; (1)對於異見的容忍 (2)對於少數的容忍 (3)對於在野黨的容忍
3.妥協 民主政治的實踐歷程中,各種不同的意見、主張或政策,往往難以兼容並包,共存共行。若任其各走極端,各是是其是是,實有礙於共同問題的解決和民主政治的逐實行。所以不得不謀求折衷,求同去異,達成妥協((compromise))。 4.守法 由於民主政治就是法治政治,因此養成守法的民主道德習慣,是民主政治成功的先決條件。現代社會是法治社會,遵守法律不僅保障個人權利,更免於受到他人侵犯。
五、優良的政治傳統 一個國家的政治傳統保存了集體的記憶和道德。例如:守法的習慣、愛國的情操、自由平等的精神、政治系統、政治文化、行為標準、生活方式,以及政治慣例等,經過相當時間反覆的實行與傳習,由上一代傳姶給下一代,久之便成了政治傳統。政治傳統一旦形成之後,便牢不可破地影響社會成員的觀念、生活與行為。 六、安定的政治局勢 政治安定是民主政治成功的一項重要標準。民主政治大都是在安定中求進步,世界民主國家大都是在安定的政治環境中發展,安定的政局是民主政治成長的溫室。
除了上述六項基本條件之外,政治學者道爾((Robert A. Dahl))亦提出了五項有利民主制度的重要關鍵條件: 1.軍隊與警察必須控制在選舉產生之官員手中。 2.要有民主信念與民主的政治文化。 3.不存在強大的敵視民主的外部勢力。 4.具有較弱的次文化多元主義((weak subcultural pluralism))。 5.現代的市場經濟與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