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方案 臺南市政府人事處 專員張虹玉
議題 壹、給付 一、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 二、調降退休所得上限及下限 三、調整優惠存款制度 四、取消年資補償金 五、調整月撫慰金制度 貳、請領資格: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參、財源:調整退撫基金提撥費率
肆、制度轉換 一、年資保留 二、年資併計、年金分立 伍、特殊對象 一、黨職併公職 二、政務人員 陸、其他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
壹:一、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 方案實施後第1年,從最後在職之本(年功)俸(薪),調整為最後在職往前「5年平均俸額」,之後逐年拉長1年,調整至最後在職往前「15年平均俸額」。 民國 平均俸額 107年 5年 108年 6年 109年 7年 110年 8年 111年 9年 112年 10年 113年 11年 114年 12年 115年 13年 116年 14年 117年 15年
壹:一、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 案例1:甲高考三級分發,年資25年,薦7,590俸點,104.7.1退休 甲最後15年平均俸額為:38668【 (535+550+590*13)/15】 最後在職俸級與平均俸額退休金差額:422(約最後在職俸級1.07%) 案例2:甲普考分發,年資25年,薦7,590俸點,104.7.1退休 甲最後15年平均俸額為:32563【(385+400+415+430+445+460+475+490+505+520+535+550+590*3)/15】 最後在職俸級與平均俸額退休金差額:6527(約最後在職俸級16.70%)
壹:一、調整退休金計算基準: 案例3:甲初等考分發,年資25年,薦7,590俸點,104.7.1退休 甲最後15年平均俸額為:30565【(360+370+385+400+415+430+445+460+475+490+505+520+535+550+590)/15】 最後在職俸級與平均俸額退休金差額:8525(約最後在職俸級21.80%) 案例4:甲高考三級分發,年資30年,薦9,710俸點,104.7.1退休 甲最後15年平均俸額為:46814【 (670+690+710*13)/15】 最後在職俸級與平均俸額退休金差額:266(約最後在職俸級0.57%)
壹:二、調降退休所得上限及下限: 所得替代率:……………………………………………= 年資30年67.5%→52.5% 月退休金+優存利息(或社會保險年金) 年資35年75%→60% 所得替代率:……………………………………………= 年資30年67.5%→52.5% 本俸2倍 年資25年60%→45% ※現職人員及新進人員可採計40年,為62.5% ※月退休總所得低於最低保障金額(甲、乙案),不予調降 甲案:25,000元 105年度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年終慰問金發給基準。 乙案:32,160元 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專業加給合計數額。
壹:三、調整優惠存款制度: (一) 支(兼)領月退休金者: 1.分6年逐步全面廢除優惠存款制度: 第1年優存利率降至9% 第3年優存利率降至6% 第5年優存利率降至3% 第7年優存利率降至0% *第7年本金可全數領回 2.月退休總所得低於最低保障金額(25,000元或32,160元) 者,維持18%優存利率;超過最低保障金額者,按前述方 案調降至最低保障金額止。
壹:三、調整優惠存款制度: (二) 支領一次退休金者: 1.甲案:照前述支(兼)領月退休金者方案。 乙案:分年逐年調降優存利率: 第1年優存利率降至12% 第3年優存利率降至10% 第5年優存利率降至8% 第7年優存利率降至6% 2.每月優惠存款利息金額低於最低保障金額(25,000元或 32,160元)者,維持18%優存利率;超過最低保障金額者, 其超過的部分,始按前述方案調降。
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3 條第1項附表(即從優逆算表)同步廢止,公保養老給付優 壹:三、調整優惠存款制度: (三) 優惠存款金額: 退休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與養老給付優惠存款辦法第3 條第1項附表(即從優逆算表)同步廢止,公保養老給付優 惠存款按其於退撫新制實施前實際得領取之養老給付金額 辦理 公保年資 優惠存款月數(現) 優惠存款月數(修) 1 2 3 4 5 6 7 8 9 10 13 16 18 20 22 24 26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23 26
壹:三、退休所得上限及調整優惠存款制度案例: 案例1:一位任職35年於100年退休的簡任十二等年功四級800俸點的主管,退休後每月領取月退休金76,827元,優惠存款(18%)所得23,265元。在年金制度改革後,逐年將領取下列退休所得:
壹:三、調整優惠存款制度: 案例2:一位任職35年於100年退休的薦任七等年功六級590俸點的非主管,退休後每月領取月退休金56,829元,優惠存款(18%)所得6,779元。在年金制度改革後,逐年將領取下列退休所得:
壹:三、調整優惠存款制度: 案例3:一位任職35年於100年退休的委任五等年功十級520俸點的主管,退休後每月領取月退休金50,165元,優惠存款(18%)所得8,573元。在年金制度改革後,逐年將領取下列退休所得:
法案公布1年後退休者:不再發給年資補償金。 壹:四、取消年資補償金: 法案公布1年後退休者:不再發給年資補償金。 壹:五、調整月撫慰金制度: 法案公布1年後亡故者,降低月撫慰金給付標準,改為月退休金之1/3;至於遺族擇領月撫慰金的條件如下: (一)配偶支領月撫慰金起支年齡延後至65歲;婚姻關係改為於退休人員亡 故時累積存續15年以上。 (二)刪除身心障礙之成年子女擇領月撫慰金規定(未成年子女維持原規定)。 (三)遺族已依本法或其他法令規定領有退休金、撫卹金、優惠存款利息,或 其他由政府預算、公營事業機構支給之定期性給與者,不得擇領月撫慰 金。 (四)將月撫慰金和一次撫慰金之用語修正為「遺屬年金」及「遺屬一次金」
※設計5年過渡期間與85制之10年緩衝期指標數銜接 壹:四、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採單一年齡65歲 ※設計5年過渡期間與85制之10年緩衝期指標數銜接 退休年度 法定年齡 (展期及減額之計算基準) 過渡期間指標數 (年資+年齡之合計數) 指標數 基本年齡 107年 25年~未滿30年者為60歲 任職30年以上者為55歲 82 1.至少需年滿50歲 2.年資+年齡高於或等於指標數即可支領全額月退休金,不受法定起支年齡60歲或55歲影響 108年 83 109年 84
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退休年度 法定年齡 (展期及減額之計算基準) 過渡期間指標數 (年資+年齡之合計數) 指標數 基本年齡 110年 65歲 85 1.至少需年滿55歲 2.年資+年齡高於或等於指標數即可支領全額月退休金,不受法定起支年齡65歲影響 111年 86 112年 87 113年 88 114年 89 115年以後
貳:延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 ※未符合法定起支年齡者,可以選擇支領展期或減額月退休金 並以法定起支年齡為計算基準;過渡期間符合指標數者,得 退休並立即支領全額月退休金,不須受法定起年齡影響 ※過渡期間指標數之年齡,在109年以前須年滿50歲;110年以 後須年滿55歲 ※搭配實施展期及減額月退休金(每提前1年,扣減4%,最多提 前5年) ※警察、消防等危勞職務維持70制(15年+55歲)不調整。
參:調整退撫基金提撥費率: (一)提高法定提撥費率區間:由12%~15%調整為12%~18% (二)具體調整時程: 自方案實施後,逐年提高1%,提高至15%時,應檢討是否 再逐年提高至18%止。
肆:制度轉換: 一、年資保留: 未成就退休條件而離職者,其年資保留至年滿65歲時領取, 其未滿15年者,給一次金,滿15年以上者,給月退休金。 二、年資併計 、年金分計: 針對因在不同職域間轉換工作,致任職年資各未達請領年 金給付之年限條件(15年)者,設計「年資併計」(成就 請領年金條件)、「年金分計」(分別給付)機制,於年 滿月退休金起支年齡(65歲)時,依規定請領公務人員月 退休金。
陸:其他: 育嬰留職停薪年資採計: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自費,繼續撥繳退撫基金費用,併計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或撫卹年資。
參考資料: 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銓敘部(已退休公務人員退休金試算系統)
報告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