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外 匯 交 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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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外 匯 交 易

外匯交易形態 : 外匯交易形態最典型的應屬即期外匯交易 其他各種外匯交易都是從即期外匯交易衍生出來。

外匯交易部位 一、外匯交易部位是指暴露在風險下的外匯買賣餘額。 二、外匯部位有三種情況:  ●買超部位或長部位:指累積的買入金額大於賣出金額,貶   值時會有匯率損失的風險,升值時會有匯兌利益。  ●賣超部位或短部位:指累積的賣出金額大於買入金額,升   值時會有匯率損失的風險;貶值時會有匯兌利益。  ●軋平或平倉部位:指累積的買入與賣出金額相同,升貶值   均無影響。 三、當日敲定之外匯交易,無論即期或遠期均應計入當日買賣   部位中,因為外匯部位計算是採權責制的。銀行為避免匯   率風險,可以與其他銀行從事拋補交易(Covering)。

外匯交易部位

外匯交易部位

第三節  外匯交易的交割日 ●交割日(Value Date) 就是交易之買賣雙方將資金交付給對方的日期。 ●在貨幣市場上 交割日須視該貨幣是否為營業日而定。 ●在外匯市場上 因涉及兩種幣別之故,其合格交割日必須為兩種幣別的營業日,才可以將貨幣交給對方。

外匯交易的交割日 合格交割日如何決定 一、當日交割日: (Value Cash或Value Today或Value O/N) 這没什麼爭議,因雙方之所以會交易,表示交 易當日雙方都是交易日,雙方都可以交割。 二、次營業日交割日: (Value Tomorrow或Value Tom-Next或Value T/N) 必須在成交日後次一個雙方都營業的營業日交割。

外匯交易的交割日 合格交割日如何決定 三、即期交割日 (Spot Date)(Value Spot或Value Spot-Next或Value S/N) 的決定規則如下: (一)一般即期交割日:為成交日後第二個營業日。 (二)此第二個營業日必須是兩種幣別的營業日,或付款地 國家之營業日。 (三)若成交日後第一日及/或第二日不是營業日,則交割 日期必須向後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第三節  外匯交易的交割日 合格交割日如何決定 四、遠期交割日(Forward Date)的決定規則如下: (一)一般遠期交割日: 1‧以星期或月數計算者:以即期交割日加上星期或月數。 2‧以天數計算者:以即期交割日,加上遠期日曆天數。 (二)遠期交割日若非營業日:順延至次一營業日。 (三)若順延後,跨月為下個月份的營業日:則必須選當月份最 後一個營業日交割。 (四)任選到期日的遠期外匯交割日:為前一檔期到期日之次日 起,至後一檔期到期日止,均為交割日。

交易日與交割日的關係

交易日與交割日的關係

國際主要外匯市場交易時間

第四節  即期外匯交易 即期外匯交易的功能 (一)避險 進出口廠商預期未來將收付一筆外匯,為避免匯 率變動損失,以操作即期外匯交易的方式來避 險,稱為即期避險或即期對沖(Spot Hedging)。

避險效果 1‧假設二個月後新台幣匯率為30.00 有避險,則收入為新台幣6,067,352元 未避險,則收入為200,000×30.00=新台幣6,000,000元 因此,有避險可減少損失新台幣67,352元,且匯率固定在30.337 2‧假設二個月後新台幣匯率為30.70 (1)有避險,則收入為新台幣6,067,352元 (2)未避險,則收入為200,000×30.70=新台幣6,140,000元 因此,有避險反而減少收入新台幣72,648元 3‧因此,避險就獲利而言不一定有利,但就避險的觀點而言,只要能避免匯率損失,免除帶來營運上的風險,就算達到目的。況且,出口商在出口之初就可將匯率固定在30.337,他可以此匯率向國外報價,將其出口利潤固定住。本例如果二個月後之匯率比30.00還低時,不避險時廠商的匯率損失將更大。

  第四節 即期外匯交易 即期外匯交易的功能 (二)套匯 相異市場套匯:指利用不同外匯市場間之價 差,或利用三種不同幣別間之交叉匯差,以低 買高賣方式,獲取無風險差價利益之交易。 直接套匯:直接套匯(Direct Arbitrage)交 易,指利用相同幣別在不同市場之價差,在 低的市場買進,同時在高的市場賣出,以獲 取無風險差價利益之交易。又稱為兩點套匯 (Two points Arbitrage)。 18

  第四節 即期外匯交易 二、即期外匯交易的功能 (二)套匯 相異市場 間接套匯:(Indirect Arbitrage) 指利用三種不同幣別間之交叉匯差,以低買高賣方式,同時在三個市場進行三種幣別買賣,以獲取無風險差價利益之交易。又稱為三點套匯 (Three points Arbitrage)。

  第四節 即期外匯交易 二、即期外匯交易的功能 (二)套匯 利息套匯(Interest Arbitrage):利用市場上兩種幣別利 差,在外匯市場轉換幣別,以獲得高利。又稱套利。 (1)無風險套利:進行套利同時將手中握有的外匯部位 透過遠期外匯交易拋補,以規避匯率風險的套利方 式,稱無風險套利(Covered Interest Arbitrage)。 (2)風險套利:在進行套利的同時,不將手中握有的外 匯部位透過遠期外匯交易拋補,有意承擔匯率風險 的套利方式,稱風險套利(Uncovered Interest Arbitrage)。 22

第四節 即期外匯交易 (三)投機 ●外匯投機(Speculation)交易,指在不做避險措施 有意承擔匯率風險下,藉由外匯匯率變動買賣外   第四節 即期外匯交易 二、即期外匯交易的功能 (三)投機  ●外匯投機(Speculation)交易,指在不做避險措施   有意承擔匯率風險下,藉由外匯匯率變動買賣外   匯,以謀取利益的交易方式。  ●外匯投機者都是藉由判斷匯率未來走勢,以買低   賣高方式賺取匯差,這是屬於投機行為。  ●預測某幣別將升值,先買進該幣別俟升值後再賣   出獲利,為做多模式。預測某幣別將貶值,先賣  出該幣別俟貶值後再買進回補,為做空模式。

  第四節 即期外匯交易 二、即期外匯交易的功能 (四)干預 ●維持外匯市場秩序是中央銀行的任務,當外匯市場供需 產生明顯變化,以致於使匯率升貶太快,中央銀行將會 出手透過即期外匯市場進行干預。 ●當外匯供給太多,導致外幣貶值過速,新台幣升值過 速,中央銀行可透過外匯即期市場購入外匯,拉抬匯率 以避免新台幣升值過速。 ●當外匯需求太多,導致外幣升值過速,新台幣貶值過 速,中央銀行可透過外匯即期市場拋售外匯,壓抑匯率 以避免新台幣貶值過速。

  第五節  遠期外匯交易 一、遠期外匯交易的意義 ●指買賣雙方約定於未來某一特定日期,依交易當時所約定的幣別、匯率及金額進行交割的外匯交易。 ●雙方必須簽訂遠期外匯交易契約,內容主要有交易類型(為買入或賣出)、幣別、金額、遠期匯率、交割日(到期日)等。 ●因其交割日不同於即期外匯交易的交割日,故其匯率必須隨兩種幣別之利率差距及期間長短,作適當的調整。 ●遠期外匯交易是指在成交日後第二個營業日以後某一特定日期交割的交易,所以只要是在成交日後第三個營業日交割的,都算遠期交易。但實務上報出遠期匯率的期限,至少在七天(一週)以上,大多以週的倍數或月的倍數報出,如一週、二週、三週、一個月、二個月、三個月、六個月等。

  第五節  遠期外匯交易 二、遠期外匯匯率的計算 (一)決定遠期外匯匯率的因素 決定遠期外匯匯率的因素有三項,包括: 1‧即期匯率。 2‧買入與賣出貨幣間之利差。 3‧遠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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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節  遠期外匯交易 二、遠期外匯匯率的計算 (二)遠期外匯匯率計算公式 根據表6‧10之計算,可以導出公式如下: 1‧遠期匯率=即期匯率+即期匯率×(報價幣別利率-被 報價幣別利率)×天數÷360 2‧換匯匯率:上式中,即期匯率×(報價幣別利率-被報 價幣別利率)×天數÷360,即為換匯匯率。 3‧國際金融市場上,計算利息一年天數之基礎,除英鎊(GBP)、 港幣(HKD)、新加坡幣(SGD)、泰銖(THB)及南非幣(ZAR)五 種幣別,一年以365天為計算基礎外,餘大多數各國家幣別 一年均以360天為計息基礎,如美元(USD)、日圓(JPY)、歐 元(EUR)等,新台幣(TWD)計基礎也是365天。

  第五節  遠期外匯交易   換匯匯率

  第五節  遠期外匯交易 二、遠期外匯匯率的計算 (三)遠期外匯匯率的升水 (遠>即) 與貼水 (遠<即)

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 避險:

  第五節  遠期外匯交易 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 ●避險目的:出口商在確定未來收入,進口商在確定未來成本,其動機是不願承擔匯率風險,但也不在外匯投機。 ●遠期避險與即期避險的差異:

  第五節  遠期外匯交易 四、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 (二)套利 ●指進出口廠商或投資人,將現有利率較低幣別之資金, 轉換為利率較高幣別之資金,並存入利率較高幣別存款 帳戶,同時將較高利幣別之本利和金額預售或預購,以 期屆期時能賺取利差的遠期外匯交易。 ●由於目前我國對遠期外匯交易強調實需原則,承作遠期 外匯時必須憑適當的交易憑證才可以承作,遠期套利必 須將較高利幣別之到期本利和操作遠期外匯交易,才可 以有效規避匯率風險,但其實需之交易憑證不易取得。 ●所以,實務上恐難操作。 39

  第五節  遠期外匯交易 四、遠期外匯交易的功能 (三)干預 ●中央銀行可透過對遠期外匯市場的干預,間接影響即期 市場匯率,但其效果比起直接干預即期市場而言較不確 定,也較難預估。 ●中央銀行干預遠期外匯場方式如下: 1‧當美元對新台幣貼水幅度太大時:中央銀行在遠期 市場上購入遠期美元,使遠期美元價格上升,縮小 貼水幅度。 2‧當美元對新台幣升水幅度太大時:中央銀行在遠期 市場上賣出遠期美元,使遠期美元價格下跌,縮小 升水幅度。 40

  第六節  換匯交易 一、換匯交易的意義 ●指交易雙方約定於交易時以目前等額A幣別交換等額B幣 別,並於未來某一特定日期,再以到期日等額B幣別換回A 幣別之相反方向的外匯交易。又稱為貨幣交換。 ●換匯交易有兩組不同的匯率、金額、幣別、期間及交割 日,第一組是交易時的匯率、金額、幣別、期間及交割 日,第二組是到期時的匯率、金額、幣別、期間及交割 日,兩組匯率、金額、幣別、期間及交割日,交易時敲定 ●換匯交易兩個期日之交易匯率均已固定,所以在交易過程 中並無匯率風險存在,公司、銀行常以此來調整外匯部 位、資金調度、短期拆借或避險。

  第六節  換匯交易 二、換匯交易的種類 (一)依交易型態而分:分為三大類,包括即期對即期換匯、 即期對遠期換匯及遠期對遠期換匯。 1‧即期對即期換匯。此類交易有二種類型: (1)Over-Night (簡稱O/N) 。 (2)Tom-Next((簡稱T/N) 。 2‧即期對遠期換匯。此類交易有二種類型: (1)買即期賣遠期(Buy Spot and Sell Forward) 。 (2)賣即期買遠期(Sell Spot and Buy Forward) 。 實務上,常見的有Spot-Next(S/N)、Spot-Week(S/W)、 Spot-1M等。 3‧遠期對遠期換匯:此類交易比較少見。

  第六節  換匯交易 二、換匯交易的種類 (二)依交易對象而分 1‧純粹換匯:指同時與同一交易對象進行貨幣交換之換匯 交易。例如本國銀行常缺少美元資金,外商銀行常缺少 新台幣資金,本國銀行常以新台幣和外商銀行交換美 元,本國銀行的兩筆交易都是和同一家外商銀行做成。 2‧操縱性換匯:指同時與不同交易對象進行貨幣交換之換 匯交易。例如某交易員向A銀行賣出遠期外匯,再向B 銀行買進同一幣別即期外匯。

  第六節  換匯交易 三、換匯交易的功能 (一)滿足資金調度需要。 (二)規避匯率風險與利率風險。 (三)換匯可與即遠期交易進行套利。 (四)換匯可做為外匯交易交割日變動之因應工具。

  第六節  換匯交易 四、換匯交易重要事項 指匯率、金額、幣別、期間及交割日等約定事項。 (一)換匯幣別及金額:換匯時是必須言明以何種幣別?多少 金額?來交換何種幣別?交換多少金額? (二)換匯期間及交割日 1‧Over-Night (簡稱O/N) 。 2‧Tom-Next((簡稱T/N) 。 3‧Spot-Next(S/N) 。 4‧Spot-Week(S/W) 。 5‧Spot-1M。 6‧遠期對遠期換匯其第一交割日及第二交割日:均由交易 的雙方於成交日約定。

  第六節  換匯交易 四、換匯交易重要事項 (三)換匯匯率:就是換匯的價格,採雙向報價法。 1‧報價方式:第一個數字為換匯買入匯率,第二個數字為 換匯賣出匯率。一般只報出即期對遠期換匯匯率。 (1)買入匯率:表報價者願意先賣出近期外匯,後買入遠 期外匯(Sell Near Date/Buy Far Date,簡稱S/B)的換匯 價格,此價格是以賣出近期外匯與買入遠期外匯兩筆 交易所適用匯率之差價點數表示。 (2)賣出匯率:表報價者願意先買入近期外匯,後賣出遠 期外匯(Buy Near Date /Sell Far Date,簡稱B/S)的換匯 價格,此價格是以買入近期外匯與賣出遠期外匯兩筆

  第六節  換匯交易 四、換匯交易重要事項 (三)換匯匯率:就是換匯的價格,採雙向報價法。

  第六節  換匯交易 四、換匯交易重要事項 (三)換匯匯率:就是換匯的價格,採雙向報價法。 2‧換匯匯率的升水/貼水: (1)若換匯匯率是左小右大的順序排列:是代表 升水,表示換匯匯率為正數,則遠期匯率= 近期匯率+換匯匯率。 (2)若換匯匯率是左大右小的順序排列:是代表 貼水,表示換匯匯率為負數,則遠期匯率= 近期匯率-換匯匯率。

  第六節  換匯交易 四、換匯交易重要事項 (四)換匯匯率的計算 ●計算基礎有二種,以利差及以利率平價為基礎。 1‧以利差為基礎:以兩種貨幣在交換期間內之利差計 算。方式如下: 換匯匯率=即期匯率× (報價幣別利率-被報價幣別利率)×交換期間天數÷360 (1)當報價幣別利率>被報價幣別利率:表利差為正, 所計算出來的換匯匯率為正數,表示升水。 (2)當報價幣別利率<被報價幣別利率:表利差為負, 所計算出來的換匯匯率為負數,表示貼水。

  第六節  換匯交易 四、換匯交易重要事項 (四)換匯匯率的計算 ●計算基礎有二種,以利差及以利率平價為基礎。 1‧以利差為基礎: 實務上也是雙向報價法,計算方式如下: (1)Bid Rate=即期匯率×(報價幣別Bid Rate利率-被報 價幣別Offer Rate利率)×交換期間天數÷360 (2)Offer Rate=即期匯率×(報價幣別Offer Rate利率- 被報價幣別Bid Rate利率)×交換期間天數÷360 50

四、換匯交易重要事項 (四)換匯匯率的計算

  第六節  換匯交易 四、換匯交易重要事項 (四)換匯匯率的計算 2‧以利率平價為基礎:兩國利率有差異時,資金會從較 低一方流向較高一方,但投資人為規避匯率風險,在 資金流動時會賣出高利幣別遠期貨幣。關係式如下: rd:本國年率 rf:外國年率 S:即期匯率 F:一年期遠期匯率 F=S×(1+ rd × t ÷360)÷(1+ rf × t ÷360) 亦即遠期匯率=即期匯率×(1+報價幣利率×期間÷360)÷ (1+被報價幣利率×期間÷360) 換匯匯率=遠期匯率-即期匯率,為正表升水,為負表 貼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