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義第十七講 課程網頁:https://ceiba.ntu.edu.tw/971_liberalism Liberalism and Democracy By Gordon Graham
一、前言 (一)自由主義和民主政治是兩個不同概念。 (二)自由主義是當代的概念,而民主政治則是一個古老的觀念,兩者並非永遠結合在一起。 (三)Benjamin Constant(1767-1830, 法國思想家)區別古代自由(liberty of the Ancients)和當代自由(liberty of the Moderns)。 (1)古代自由:參與的自由,直接影響政治決策的公民權利。 (2)當代自由:不受政府過多干預的自由。
一、前言 (四)Alex de Tocqueville (1805-1859, 法國政治思想家和歷史學家)認為政治理論的核心問題是:自由可以在一個民主社會存活或如何存活? (五)F. A. Hayek(1899-1992, 奧地利-英國經濟學家)區分自由和民主政治:民主政治的對立是威權主義(authoritarianism),而自由的對立則是極權主義(totalitarianism)。
一、前言 *威權主義:一種社會控制的形式,其特點是對國家權威的嚴格服從,常用鎮壓手段維持其控制。在威權政府中,國家介入許多事務,公民生活在多方面受到國家權威的限制,可能侵犯人民的自由。威權主義有不同程度,即使民主和自由的國家,也有某種程度的威權主義,譬如在國家安全這個領域。通常威權政府是不民主的,而且擁有不受被統治者同意而進行的統治權力。
一、前言 *極權主義:幾乎公共或私人行為的每一個面向都受到國家的管制,極權政府會動員全國人民支持官方的意識型態,不容忍所有不符合國家目的的活動,導致對商業、勞工團體、教堂或政黨的政壓或控制。極權政府維持的方式是秘密警察、由國家掌控的大眾媒體進行宣傳、人格崇拜、管制自由討論和批評、單一政黨、恐怖技巧。
一、前言 (六)自由主義和民主政治存在緊張關係,真正的自由主義者必須減緩對民主政治的熱情。 (七)作者對自由主義的簡單定義:國家的重要角色是制訂憲法,以確保個人的自由。 (八)本文所探討的問題:有何理由認為一個自由主義的憲政必須是民主的?
二、民主政治和貴族政治 (一)自由主義的貴族政治(liberal aristocracy):一個建立在自由主義憲政,卻由最佳統治者統治而非民主統治的國家。 (二)反對自由主義貴族政治的理由: (1)民主制度本身是善的,所以自由主義者有好的理由反對貴族政治。 (2)自由主義和民主政治間雖無必然關係,卻有偶然的連結關係,它們在實際世界很難分開。 (3)貴族政治的非民主本質會違反自由主義。
三、民主制度本身是善的嗎? (一)有人在使用“民主”時,蘊涵一種讚揚。 (二)民主政治是什麼? 林肯的說法:一個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民享比較沒有問題,最重要的兩個面向是民有和民治,這兩個成分蘊涵兩點: (1)民主政治中的政府對所有人民開放。 (2)民主政治的權力和權威最終建立在被統治者而不是統治者。
三、民主制度本身是善的嗎? (三)民有的討論(賦予人民權力) (1)貴族政治和民主政治的差別:前者的原則是“讓那些最適合立法的人立法”,後者的原則是“讓那些受法律管轄的人立法”,後者真的優於前者嗎? (2)民主政治制度化的方法:多數決和普遍投票權、定期選舉。
三、民主制度本身是善的嗎? (3)普遍投票權的難題: a)不可能實現。兩種排除投票權的理由:無能力(incapability)和能力不足(incompetence)。 b)能力不足的線如何劃?合理排除可能被濫用。 c)和貴族政治差距不大:“讓那些受制於政治決策者對該決策具有發言權”會退讓成“讓那些有足夠能力發言的人發言”,這和“讓那些適合統治的人統治”並無太大不同。
三、民主制度本身是善的嗎? (四)民治的討論: (1)多數決可能支持一個災難性的政策或選出一組腐敗的領導人,所以反民主可能才是理性的。 (1)多數決可能支持一個災難性的政策或選出一組腐敗的領導人,所以反民主可能才是理性的。 (2)民主的多數決表達的是一個社群的整體意志,但這可能對社群本身有害,所以沒有特殊理由要尊敬多數,即多數本身並不是就具有價值。 (3)根據前面的論證顯示,自由主義的個人自由會遭受到民主政治的威脅,尤其個人如果是屬於決策中的少數。
四、民主作為自由主義的一個條件 (一)民主政治才能使自由主義憲政穩定,理由有二: (1)權力會腐化,貴族政治的統治者不可能永遠重視被統治者的利益。 (2)公民在自由主義憲政中成長,不可能接受被永遠排除在政治權力之外。
四、民主作為自由主義的一個條件 (二)對上述論點的檢討: (1)民主政治能使自由主義憲政穩定的論證,所依賴的只是經驗,並不能確實證明民主政治優於貴族政治。 (2)即使民主政治確實能得到自由主義所同意的結果,也要區分民主政治的制度化和民主政治的實現,後者才是民主政治的價值。 (3)基本自由得到保障必須假設民主政治被實現,同樣也可以假設貴族政治遵守自由主義憲政。
五、民主政治和自決 (一)自由主義憲政中成長的個體,是否會要求憲政朝民主政治的方向改變? (1) John Locke(1632-1704)和John Stuart Mill的自由主義可以和自由主義的貴族政治相容。 (2) Immanuel Kant(1724-1804)的自由主義會認為民主政治是自由主義的延伸。
五、民主政治和自決 (二)對自由主義和民主政治連結的批判: (1)尊敬個體自主性等於賦予個人參與政治決策的權利,但這不導得:自由主義社會必須採取選舉制度。 (2)民主政治不是政治權力和政治影響力的充分條件,也不是必要條件。 a)不是充分條件:穩定少數在民主政治中沒有政治影響力。 b)不是必要條件:貴族政治中統治者可能重視民意,所以民意和個人欲望有可能在這種政治中具有政治影響力。
五、民主政治和自決 (3)“尊敬個人自主性會導致對參政權利的要求”這個前提是可疑的,因為在決策中具有發言權並不能無條件地描述成“決定自己的命運”。如果民主決策可能侵犯個人權利和自由,基於自主性,反而對“讓每一個人都有權利參與政治決策”會產生質疑。也就是說,在穩定多數存在的社會中,關心個人自由的人反而會放棄民主政治。
六、結論 (一)民主政治和自由主義並無必然的關係。 (二)現存民主制度的國家沒有真正達到民主實現。 (三)不是違反民主就有理由反對。